樊洪鑫
(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畜产品安全监察所,辽宁鞍山 114041)
抗生素在畜禽养殖生产中的合理使用
樊洪鑫
(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畜产品安全监察所,辽宁鞍山 114041)
抗生素是细菌、真菌、放线菌等微生物在生长繁殖过程中产生的代谢产物。按照其化学结构,可将抗生素分为以下类型。
青霉素类药物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天然青霉素类,青霉素钠盐和青霉素钾盐是临床上常见的类型。天然青霉素具有杀菌力强、毒性低、价格低等优点;其缺点是抗菌谱窄、不耐酸。另一类是半合成青霉素类,包括氨苄西林、阿莫西林、海他西林和羧苄西林等。广谱半合成青霉素不仅对革兰氏阳性菌有作用,对革兰氏阴性菌也有很好的杀灭作用。临床应用广泛,对细菌性输卵管炎和肠炎有较好的疗效。青霉素类药物属于杀菌性抗生素,其杀菌机理是抑制细菌细胞壁的合成、破坏细菌细胞壁的完整性。本类药物属于时间依赖型药物,稳定性比较差。使用时需现配现用或按照药品的说明书使用。
根据发现的时间、抗菌活性等,可将头孢菌素类分为4代:第一代头孢菌素包括头孢氨苄、头孢唑啉、头孢拉定和头孢羟氨苄等,抗菌谱与广谱青霉素相似,主要用于革兰氏阳性菌的感染;第二代头孢菌素包括头孢西丁、头孢替坦等,抗菌谱较广,对革兰氏阴性菌的抗菌活性增强;第三代头孢菌素包括头孢噻呋、头孢噻肟、头孢曲松、头孢哌酮和头孢克肟等,抗菌谱更广,对革兰氏阴性菌的作用比第二代进一步加强,其中,头孢噻呋和头孢喹肟为动物专用;第四代头孢菌素包括头孢吡肟、头孢匹罗等,抗菌谱比第三代更广,对革兰氏阳性菌和阴性菌的作用均有所增强。头孢菌素类药物的抗菌机理与青霉素类药物相似,抗菌作用强、疗效高,但过敏反应比青霉素少。头孢菌素类药物的化学结构中含有β-内酰胺环,常与青霉素类药物合称为β-内酰胺类抗生素。临床上,主要用于细菌性疾病(如鸭疫里默氏杆菌感染、大肠杆菌病、禽霍乱等)的防治。
氨基糖苷类药物包括链霉素、卡那霉素、庆大霉素、丁胺卡那霉素、新霉素和安普霉素等。其作用机理是抑制细菌蛋白质的合成过程。本类药物为静止期杀菌药,水溶性好,在碱性环境中抗菌活性增强,口服极少吸收,可作为肠道细菌感染用药。氨基糖苷类药物属于浓度依赖型抗生素,在一定的范围内浓度越高,杀菌活性越强,但也有较强的毒副作用,如肾毒性、耳毒性和神经肌肉阻滞等。临床上可用于鹅大肠杆菌病和沙门氏菌感染等疾病的防治。
四环素类药物包括四环素、土霉素、多西环素和金霉素等。作用机理主要是通过特异性结合病原微生物核糖体的30 S小亚基,抑制RNA的复制,并干扰蛋白质的合成。本类药物属于快速抑菌药。多西环素的口服吸收率高于其他四环素类药物,受食物影响较小,组织和细胞穿透力强,在细胞内的蓄积浓度高,主要通过粪便排泄,而其他四环素类药物大部分在肾脏消除。本类药物主要用于呼吸道疾病和大肠杆菌病、沙门氏菌病等疾病的防治,土霉素亦可用于鸭疫里默氏杆菌感染的防治。
氯霉素、甲砜霉素、氟苯尼考等药物属于此类。其中,氯霉素因干扰动物造血功能,导致再生障碍性贫血,已被禁止用于食品动物。目前,临床上常用甲砜霉素和氟苯尼考。这类药物属于快速抑菌药,口服吸收迅速,血药浓度高,组织分布广泛。在养鹅生产实践中,可用于鸭疫里默氏杆菌感染、鹅大肠杆菌病、鹅沙门氏菌病等多种细菌病的防治。
大环内酯类药物包括红霉素、泰乐菌素、替米考星、泰拉菌素和吉他霉素等。这类药物主要通过结合病原微生物核糖体的50 S大亚基,从而抑制蛋白质的合成,以此发挥抗菌作用,属于快速抑菌药。临床上可用于传染性窦炎、其他呼吸道疾病及坏死性肠炎等疾病的防治,对鸭疫里默氏杆菌感染亦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选择抗菌药物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从有资质的兽药经营企业选择通过GMP认证的产品。兽药生产和经营企业必须通过《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因此,选择兽药时,要从通过GSP认证且信誉度好的兽药经营企业购买通过GMP认证的产品。
查看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兽药包装必须贴有标签,并有“兽用”字样和附有说明书。兽药标签或说明书内容包含商标、兽药商品名、兽药的成分及其含量、规格、生产企业、兽药批准文号(进口兽药注册证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配伍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完整信息。掌握这些信息,有利于合理用药。观察药品的外观和性状选,购抗菌药物时,应查看外包装是否完整、整洁,观察其性状是否良好,以防止药物失效。粉针剂应无粘瓶、变色、结块等现象;水针剂药液要澄清,无混浊、变色、结晶等现象;预混剂或粉剂药品应干燥、疏松、颗粒均匀,无吸潮结块、发黏等现象。
不使用国家禁用的兽药,兽药残留问题关系到食品安全。国家明文规定,有21类兽药属于食品动物禁用药。因此,在养殖生产中,不能使用这些禁用药物。
S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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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0084(2017)06-0054-01
2017-05-03
樊洪鑫(1981-),男,辽宁省鞍山人,主要从事畜产品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