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凯/河北省唐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几点建议
杨凯/河北省唐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赋予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一项法定职能,它涉及的工作内容多,其工作效果的好坏,直接影响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随着我国兽医体制改革不断深入,“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时代的到来,对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不断加强,其已经成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生活中不断发挥作用,已经成为畜牧业生产、公共卫生事业发展不可缺少的部分,并在行政决策、法律事务处理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虽然已经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这项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执法意识不强、执法质量不高、执法服务不到位等情况。笔者根据实际情况,对当前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提出已下几点建议,以求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效果,促进动物生产及其产品、公共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通过强化形式的培训,优化执法队伍,提高执法人员自身的法律意识,深入学习动物卫生监督的责任,明确动物卫生监督对社会的意义。通过各级部门组织的培训班、网络教育培训、内部工作讨论等形式广泛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和职业技能培训,使执法人员的执法意识不断加深,兽医专业技能和行政执法水平得到稳步提高。其次,在引进执法人员时,有意识引进社会责任心强、兽医专业技能高的专业技术人员,如对引进人员进行社会调查,或布置情景等初步了解社会意识和专业技能。对引进后的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和兽医专业技能培训,培训可采取理论与参与实践工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结束后由培训老师共同评定该人员是否可以进入执法队伍。
目前,执法队伍面临人员不足、技术水平不高等困难,尤其是基层执法部门。在这种较困难的情况下,通过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认可度,积极主动配合执法部门工作,有利于提高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效果。群众普遍对动物卫生监督的意义认识不足,没有完全意识到动物卫生监督不足可以造成危害。我们可以通多多种多样的方式进行宣传,让人们群众不断接触到通过动物卫生监督带来的好处,不断加深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尤其是执法人员在执法所在地进行现场宣传,不仅可以让群众了解到动物卫生监督的实质意义,还能提高执法人员的亲和力,为执法提供便利通道。另外,通过宣传,参与动物生产及产品生产等相关人员如果能主动参与到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中,对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将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针对执法人员自身原因而导致的法律责任,由个人承担责任。为了避免执法人员因个人原因而出现责任追究,所在的机构应定期强化执法人员的学习,督促其不断提高个人素质,加强个人严格执法态度,提高执法人员之间相互提醒的责任意识,避免执法人员受到责任追究。
1.加强机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建设。明确执法机构干部及执法人员的责任,确定工作的责任人,建立从上到下的层层约束机制,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部门的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当出现违规执法时,除了追究执法人员的责任,还要追究主管责任人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另外,因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内部人员及时纠正执法过程,避免违规执法出现的,给予表彰奖励。
2.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向社会公开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投诉电话,接受管理相对人、司法机关和社会舆论监督。同过全社会共同监督执法过程,从而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坚决避免执法中出现违规现象。
3.建立并严格执行执法回避制度。执法对象为执法人员直系亲属或有交往的人时,执法人员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行政执法的全过程。
4.完善执法人员工作的考核奖惩制度。通过对执法人员工作条目的总结,根据执法的效果,给予不同程度的表彰奖励。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