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五明确”推进2017年饲料产品免税办理工作
为全面落实国家扶持饲料工业的免税优惠政策,切实推动饲料行业又好又快发展,有力促进养殖农户节本增收,市农业局通过“五明确”,扎实推进2017年度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办理工作。
1. 明确免税范围
单一饲料(仅限于糠麸、酒糟、鱼粉、草饲料、饲料级磷酸氢钙及除豆粕以外的菜子粕、棉子粕、向日葵粕、花生粕等粕类产品)、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饲料。
2. 明确办理时间
从2017年4月1日开始,到2017年8月30日截止,过期后原则上不再办理,但新建企业和新批产品除外。
3. 明确办理程序
饲料产品检验合格报告为免税饲料产品审核的必备依据,且仅限当年有效。单一大宗饲料产品检验合格后直接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免税;其余饲料产品检验合格后,企业持检验报告和与省饲料监察所签订的《委托检验合同(协议书)》到省饲料工业办公室办理免税手续,凭免税手续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免税。
4. 明确抽样责任
由广元市饲料管理站牵头负责,有关县区农业局饲料管理部门协助配合,样品抽样封好后,由申请免税的企业委托省饲料监察所进行检测。
5. 明确抽样数量
配合饲料、浓缩饲料产品总数少于5个的,全部抽样;达到或超过5个的,抽取5个产品,并覆盖不同动物和不同种类的主要产品。预混料产品少于5个的,全部抽样;达到或超过5个的,抽取5个产品,并覆盖不同饲喂动物的主要产品。
(广元市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