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 健
(重庆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重庆 401120)
重庆市某县首例输入性羊布鲁氏菌病流行病学调查
胡 健
(重庆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重庆 401120)
对重庆市某县首次输入性羊布鲁氏菌病进行疫情调查和血清学诊断监测,对此次疫情进行风险评估,并针对该县提出布鲁氏菌病防控建议。
羊布鲁氏菌病;流行病学调查;建议
布鲁氏菌病(简称“布病”)是由布鲁氏菌引起的一种人畜共患传染病,在我国被列为二类动物疫病。在重庆是自然疫源性疾病,杨泽林等[1]报道自2011年起,重庆市畜间布病疫情呈大幅上升趋势,布病感染渝西地区偏高,渝东北和渝东南偏低,分布有明显的地域特点。
2016年7月12日,重庆市某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某村一羊场场主报告:场内母羊出现流产。当地兽医主管部门立即派出专家赴现场调查,根据临床症状初步诊断为疑似布病,立即采集症状突出山羊血清送至该县动物疫控中心兽医实验室进行检测,确诊为布病。
1.1 病例定义
疑似病例:2016年7月9日以来,重庆市某县某羊场羊群中出现母羊流产、死胎,公羊睾丸炎和跛行症状的山羊。
确诊病例:按照《布鲁氏菌病防治技术规范》规定,通过琥红平板凝集实验筛选和布病试管凝集实验方法检测确诊疑似病例的血清,结果为布病阳性。
1.2 调查方法
采取现场调查,问询和实验室检验的方法。对临床病例采用临床症状观察和病例剖检来描述疾病的临床发病特征[2]。按照 OIE动物疫病风险评估框架开展疫情扩散风险定性评估。
2.1 临床表现
调查的疫点内的发病母羊多表现为流产前精神沉郁,食欲减退,起卧不安,阴门肿胀,流出粘脓性分泌物,随后产出死胎,或产出生活力很弱的胎儿,很快死亡。发病公羊表现为出现睾丸炎、睾丸肿大和关节炎症状。
2.2 疫病分布情况
按照农业部《布鲁氏菌病防治技术规范》,将疑似患病动物进行隔离,将该羊场312只以及周边受威胁的125只山羊逐头采集血清送至该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实验室诊断检测。该羊场出现布病阳性山羊41只,阳性率13.14%。受威胁的123只山羊无症状,且血清学诊断为阴性。患病羊只及其流产胎儿、胎衣、排泄物等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无害化处理。对患病动物污染的圈舍、物品严格进行消毒。对该羊场进行隔离观察,定期采集血清进行实验室检测。
2.3 疫病来源
本病潜伏期一般为潜伏期一般为14~180d。向畜主询问得知,该养殖场自建场以来一直采取自繁自养的方式经营,仅在2016年3月11从邻县A县某羊场调入一只种公羊,A县为重庆市布病重点防控区县,2016年7月9日该场出现母羊流产,按潜伏期推算该批山羊感染时间在1月9日~6月5日,符合种公羊调入时间,且该县之前尚未发现布病,综上所述,本次疫情为一起输入性疫情。
2.4 风险评估
布病病毒传播途径为皮肤粘膜接触传染、消化道传染和呼吸道传染,故将风险因子锁定为疫点内的羊、饲料、垫料、饮水、粪便、器具、运输车辆、人员等,其中:疫点内原有的羊只和引进的种公羊自购入之日只在固定区域放牧,放牧区域和周边农户具有自然山脉屏障,自引种之日起未曾有羊只调出,判定为低风险;饲料、饮水、器具、垫料均未出过羊圈,判定为低风险;疫点粪污均按规定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判定为低风险;运输车辆均未进饲养区,判定为低风险;饲养人员及畜主在此期间有离开饲养场,发病期间有2名兽医站工作人员到圈舍进行诊疗和采样,有携带病原的可能,判定为高风险因子。
对释放风险高的人员流动环节进行暴露风险的评估:畜主及饲养人员期间去过周边16户人家,16户中均未饲养牛羊,暴露风险低;兽医站工作人员自诊疗结束后经消毒设施消毒且未到过其他牛羊养殖户,暴露风险低。养殖场场主、饲养人员以及接触过疫点基层兽医工作人员通过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抽血化验确定布鲁氏菌阴性。根据释放和暴露风险评估结果,该疫点向其他场群传播布病的风险低。
本次调查的追溯时间段为1月9日 ~ 6月5日,该场种公羊引进时间为2016年3月11日,种公羊引进前所在养殖场所属区县A县为重庆市布病重点防控区县,已出现山羊布病病例。该县在此之前未发现布病,且周边羊群经临床诊断和实验室检测未发现布病。该养殖场圈舍和放牧区域与周边农户有自然山脉屏障。因此推断此次疫情为该县首次山羊布病输入性疫情。对释放风险和扩散风险通过问卷调查和现场查看进行评估,最终确认该疫点向周边饲养场户扩散小,风险较低。
本次山羊布病疫情为通过从布病重点防控区县引进种公羊导致的输入性疫情。在全县范围内进行疫情普查和对疫点发病羊只、排泄物等进行无害化处理以及对饲养场所严格的消毒后,本次疫情被彻底控制,无扩散风险。
(1)该县地处渝、川、陕结合部,畜禽来源复杂,调运日益频繁,面临极大外源性动物疫病入侵风险,动物调运监管难度大。应加强对养殖户进行相关动物疫病防控知识和动物调运法规的宣传,培养养殖户防范动物疫情和规范调运动物的意识。加强对基层人员相关业务知识培训,提升应对突发动物疫情的能力。该县近年来山羊产业发展迅速,动物调运频率增加,但应宣传引导养猪户坚持自繁自养,限制从布病疫区引进活羊。
(2)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牛、羊布病疫情普查,定期对牛、羊血清进行监测,对监测到的布病阳性牛、羊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
[1] 杨泽林,冯超,曾政等.重庆市 2002~2013 年畜间布鲁氏菌病监测与分析.畜牧与兽医,2015,(47):165-166.
[2] 董春霞,黄恒,凌洪权,等.重庆市一起输入性小反刍兽疫应急流行病学调查.中国兽医杂志,2015,(51):11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