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望/泸州市龙马潭区农业局农经站
阳高寺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调查
□王望
/泸州市龙马潭区农业局农经站
2016年9月开始,泸州市龙马潭区安宁街道阳高寺村按照“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民主决策、公正公开,规范操作、确保稳定”的原则,在全村开展了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工作。
泸州市龙马潭区安宁街道阳高寺村地域面积4.5 km2,是2004年由原阳高寺村与原三溪村合并而来,高阳寺村辖17个村民小组,总人口2 288人,耕地面积107 hm2,辖区内有国家AA级旅游区九狮风景区,森林覆盖面积超过200 hm2。近年来,阳高寺村依托村内9座如狮状山峰的自然资源,发展休闲旅游业增收;投资发展殡葬管理服务业,利用辖区残次林等超过4 hm2山林地资源入股,与公墓管理所、街道合作发展公墓服务业,通过公墓出售、殡葬管理服务创收,变资源为资产,因地制宜促进了村集体经济发展。2016年9月开始,阳高寺村按照“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民主决策、公正公开,规范操作、确保稳定”的原则,在全村开展了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工作。
1.1 强化组织,健全机构
按照《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的精神,阳高寺村成立了由村党总支书记任组长、村委会主任任副组长、相关人员及17个村民小组代表为成员的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全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各村民小组有相应的议事代表会,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的作用。
1.2 广泛宣传,积极动员
在全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过程中,先后召开了40余次农村集体资产改革相关会议,印制了36条宣传横幅,发放了2 285份宣传资料,让群众知晓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的重要意义,积极参与到改革中来,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力。
1.3 摸清家底,制定方案
1.4 清产核资
在龙马潭区农业局农经站的指导下,由安宁街道、阳高寺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小组负责人组成7人清产核资小组,负责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分类、登记造册,做到资产和账务“两清晰”。由村两委及各组代表成立评估小组,对村组集体资产进行评估。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共清理出阳高寺村集体经营性资产1 045.10万元:村集体资金107.42万元,其中,现金0.07万元、含未发放的2016年阳高寺村1~9组共1 090人的土地分红款76.30万元在内的银行存款107.35万元;状元山公墓用地2.67 hm2,评估值920.00万元;220 m2的村幼儿园8.84万元;220 m2的卫生站8.84万元。资源性资产2 596.20万元,含状元山公墓土地7.33 hm2、山坪塘34口、电排2个、渠道、水池等。非经营性资产77.36万元,含公路、村办公楼、村卫生站设施、村幼儿园设施、院坝、恐龙博物馆、公共调度室、自来水管、增压房、河沟等。召开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审核确认清产核资结果,并张榜公示,公示期7 d。
1.5 确认成员身份
阳高寺村召开了17个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按照《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指导意见》的要求,在民主协商确定股权界定基准日的基础上(2016年11月20日止),讨论确定了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全村共2 280人,经“讨论+申请+认定”,确认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农户共2 246人,并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成员资格名单提交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2/3以上表决通过并签字确认;再次张榜公示,最终确定本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建立成员名册。
1.6 合理设置股权量化标准
阳高寺村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民主协商、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地将村组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人、落实到户。原则上设置个人股,根据实际也可设置集体股。鉴于阳高寺村合村并组的现状,本着尊重历史、结合实际的情况出发,经讨论将村集体资产分两部分进行量化:一部分为入股状元山公墓分红的原阳高寺村土地,具体量化标准按当年原阳高寺村民代表会记录执行;剩余部分为除开入股状元山公墓分红的资源性资产以外的所有阳高寺村集体资产,按村民占七成、村集体占三成进行量化,共发行3 209股,其中,个人2 246股,村集体963股。
集体资产股权量化后,实行“生不增,死不减,进不增,出不减”的静态管理模式。经讨论一致同意,消亡户的股份由集体收回公司统一管理,全迁户的股份是否收回由股东会讨论决定。
瘦西湖在扬州市西北郊,古代又称炮山河、保障河、保障湖,原为扬州城的护城河,长4.5公里左右,从城北一路绵延至北郊蜀冈,宽度从13米至116米不等。其实,康熙南巡时并没有太多有关瘦西湖园林的描述,乾隆南巡才是瘦西湖园林建设的主要动力。由于乾隆帝在扬州的游览主要是从水上观景,保障河是从御马头至蜀岗的必经水上御道,于是在乾隆十五年(1750)、二十年和二十六年,三任两淮盐运使多次大规模疏浚拓宽河道。特别是高恒,对平山堂至天宁寺全线进行了整修,并凿通了莲花埂,使保障河不仅水体连贯,还富曲折变化。
及时建立股份量化清册,按程序报送安宁街道办事处审查批准,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颁发《股权证》,作为享受收益分配的凭证。
1.7 建立管理运行机制
由18个股东(含阳高寺村村民委员会及阳高寺村第1到第17村民小组)共同出资成立了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210.11万元(其中,现金5.00万元、经营性资产0.60万元、非经营性资产137.51万元、资源性资产67.00万元);下设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其中,董事会成员7人、监事会成员3人),建立了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明确了相应的职权与职责,制定了公司章程和公司财务制度,加强了对村集体资产的规范化管理。
2.1 明晰了产权,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把集体资产以股份的形式量化到人,由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对集体资产进行管理,强化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使资产变股权、农民变股东,使农民群众真正拥有了集体经济民主选举权、管理决策权和监督权,真正意义上成为了集体经济的受益主体,改变了过去农民群众对集体经济管理漠不关心的状态,增强了农民群众对集体经济的民主管理和监督的积极性,增加了农民群众财产性收入。
2.2 加快了产业发展步伐
阳高寺村从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入手,整合了全村可利用土地资源、森林资源、劳动力资源、旅游文化资源,实现了村民增收致富。阳高寺村采取村集体土地流转入股、集体资产入股等多种模式,盘活了农村集体资源、资产、资金,增加了村集体在产业发展中的分红比例,探索出一条壮大村集体经济的新路子。2016年,村集体经济积累达80余万元。阳高寺村在成立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后,开设了专户,实行独立核算,为公司的运行创造了条件。利用公司平台,下一步可积极引进更多的项目业主,争取各类项目资金,从而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促进集体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2.3 促进了社会稳定
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以后,确定资格的成员都依法享有自己的股权,关心和参与程度高涨,村民与集体结成了紧密的利益共同体,长期以来存在的各类矛盾得到了有效缓解。
3.1 尊重民意是基础
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在群众充分知晓的前提下,尊重群众意愿,依法依规依程序、民主公平协商,统筹兼顾效率和公平,稳步推进改革工作。
3.2 加强理解是关键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最终受益的是农民,要让农民从心里明白改革的目的和意义。区级农经站要做好政策解释和业务指导工作;街镇需落实专人负责跟进进度;村级四职干部需合力分工,专人落实具体工作。为了消除群众因自我保护形成的疑虑,各级负责人需要用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事例来打动他们,使其积极参与到改革中来。
3.3 清产核资要全面
要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实,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属村集体所有的归全体村民所有,属村民小组的归本村民小组所有,及时张榜公示,不平调、非法侵占、私分、挪用、挥霍浪费集体资产。
3.4 经营管理应规范
本次改革不仅要按要求做好清产核资和成员身份确认、股权量化工作,还需不断摸索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促进规范。通过管理,更好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充分发挥它们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真正实现村强民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