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楷平
农村机耕道路建设的问题与出路
姜楷平
机耕道是农村公路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农村经济赖以发展的基本条件,是农业机械充分发挥作用的基础与保障。《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明确规定,地方各级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农村机耕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护。加强机耕道建设不仅是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农村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要求。
即墨市耕道大多数修建于上世纪60至80年代。自我国实行家庭土地联产承包制以后,农村呈现出以户为主的生产经营状况,人员组织分散,对机耕道建设在农业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认识不足,乡村机耕道缺乏统一管理和维护,机耕道建设进入停滞和颓废时期。一方面是机耕道数量逐渐减少,机耕道路面因长期缺乏管护和人为破坏,宽度变窄,路况变差,许多过去能通行大中型拖拉机的道路,如今通行小型拖拉机都有困难。另一方面是随着即墨机械化的不断发展,尤其是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以来,即墨市大型农用机械数量实现了惊人的增长速度。农业机械的飞速增长,对年久失修的机耕道带来了沉重压力。据统计,全市目前大部分机耕道宽度都在5米以下,部分道路甚至仅有1-2米宽,大部分大中型农业机械无法顺利通行。
一是原设计和规划已不适应现代农业机械化现状。80年代初之前,受当时条件限制,为了少占耕地,节约建设成本,机耕道多为土积而成,机耕道修建标准较低,且柏油路面较少,主要用于人、畜力车的通行,宽度在3米以下居多。同时,道路桥涵路堤和排水设施不配套,雨水冲刷等自然灾害极易造成道路损毁。
二是缺乏管理维护,人为破坏严重。我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明确规定,地方各级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农村机耕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护。但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由哪个部门来具体实施,造成了有人问,无人管的局面。许多农户为了一己之利,将自家农田年复一年地向路面推进,使得路面变得越变越窄,时间一长,机耕道变成了“人行道”。
三是政策支持力度不足。各级政府没有将机耕道建设与新农村发展紧密结合,没有具体政策扶持,建设资金缺乏,仅靠农民自投建设根本解决不了问题。从80年代后,即墨市机耕道建设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对以前建设的机耕道维护和管理也几近瘫痪。
四是新建机耕道缺乏统一的规划布局和建设标准。由于乡村机耕道建设的规划、布局和管理没有明确归口的管理部门,近年来新建的为数不多的机耕道中,相当一部分缺乏长远规划,没有按有利于机械化作业的角度来布局,使机耕道对农机化的保障作用大打折扣。
一是鼓励土地流转,推行适度规模化经营。推行适度规模经营可以在短时期有效地推动机耕道建设,而机耕道建设反过来又可以促进规模经营和农机化作业。当前,应尽快健全完善土地流转机制,把那些撂荒和闲置的土地集中起来,承包给专业化的种植大户,并从政策上给予必要扶持,推进农业专业化和规模化生产经营。大力引导、支持、鼓励农业专业生产经营企业和大户的发展,逐步实现土地、劳力、技术、资金等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壮大规模,从而实现农田耕作的规模化、专业化和标准化。
二是政府引导,多方筹资。各级政府应明确机耕道路建设的基础性和公益性,把机耕道建设作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内容优先保障,列支专项资金,用于包括机耕道在内的农村道路建设;每年从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划拨部分机耕道建设专项资金,用于田间道路建设;农村农机户、农业种植户按农机动力数和土地亩数自筹部分资金用于机耕道建设。
三是归口管理,统筹实施。明确机耕道建设的归口管理部门(由农业或农机部门负责较合适),以便统筹实施,计划、交通、财政、扶贫等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大力支持。将机耕道建设同农业综合开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新农村建设等项目统筹规划,同步建设。在机耕道建设中坚持政府引导,民办公助,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适度超前,建养并重的原则,促进机耕道建设健康发展。
四是加大机耕道管护力度。建立机耕道管护机构,明确管护人员,定期对损毁道路进行维修,确保机耕道长期稳定发挥作用。以爱路护路为中心,着力宣传爱路护路的重要意义,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知识,把爱路护路宣传教育内容纳入法制宣传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损毁道路人员追索赔偿,对恶意破坏机耕道路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