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企业社会化用工管理实践

2017-04-01 14:36田松
现代企业文化·理论版 2016年23期
关键词:问题对策供电企业

田松

摘 要 随着加快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和深入推进“两个转变”,公司采取了多元化的社会化用工方式,以满足公司发展对人力资源的迫切需求。大量社会化用工的使用降低人工成本的同时也带来了用工风险和管理的难度。因此,如何进一步加强社会化用工管理,优化人力资源配置,规范各类用工行为,成为公司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

关键词 供电企业 用工管理 问题对策

一、公司社会化用工现状

目前,公司社会化用工分为五类:

1.通过劳务中介机构派遣到集体投资企业使用的。

2.通过业务外包使用的,又分为两种情况:

(1)公司集体投资企业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业务外包协议使用的。

(2)公司与公司集体投资企业签订业务外包协议使用的。

3.通过借工协议支援集体企业全民人员。

4.与原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

5.通过业务承揽协议使用的。

(一)劳务派遣现状

劳务派遣工是使用社会化用工的主要形式,目前公司各集体投资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工近100多人。经过多年的实践,各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工总体比较规范,具体表现为:

1.劳务派遣规范。各集体投资企业按独立核算单位分别与省人力资源劳动保障厅下属的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按月支付劳务费及管理费,费用由各独立核算集体投资企业自行负担,协议周期为两年。协议约定遵守劳动法规要求以及明确劳务派遣单位“三个必须”,即:必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必须按时发放工资、必须依法缴纳五险一金.. (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

2.公司集体投资企业所使用的劳务派遣工全部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周期为两年,符合《劳动合同法》第58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为劳务人员开设了银行账户,均能按时将劳务人员的工资汇人其个人银行帐户,并及时上缴各类保险。

3.劳务派遣用工岗位设置符合规定。《劳动合同法》第66条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劳务派遣工的岗位分别是(检修辅助工、驾驶员)等辅助性的工作岗位。

4.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总量。按照省公司人力资源集约化管理要求,劳务派遣用工总量与企业生产规模和经营效益直接挂钩,公司通过严格执行劳务派遣用工的三项制度实现用工总量的控制:

一是年度用工计划审报审核制度;二是用工情况月报制度;三是新增用工申请报批制度。

(二)业务外包现状

1.集体投资企业业务外包情况。公司各集体投资企业分别与有资质的公司签订了业务外包协议,明确业务承揽内容、外包费用(依据)、结算方式、安全责任等内容,集体投资企业外包业务为保沽、保安、绿化、食堂等,农电公司外包业务为供电所保洁和食堂。

2.主业业务外包情况。

(1)业务外包形式一。由公司直接将业务包给有资质的承包单位,公司仅对承包单位的业务进行考核,不直接参与人员管理。

(2)业务外包形式二。由公司直接将业务外包给公司所属相关集体投资企业,由相关集体投资企业负责该项业务。

(三)其他社会化用工现状

公司目前社会化用工人员包括:退休返聘人员、劳务派遣工、合同制临时工等不同类别的员工。主要从事农电生产、营销服务、工程设计、监理及印刷出版等生产岗位和大部分服务性岗位。

二、社会化用工管理的改进措施

(一)劳务派遣工

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从法律的高度对劳务派遣工需要遵守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提供了支持。将进一步完善《劳动用工管理办法(试行)》、《考勤管理办法(试行)》、《年休假管理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各集体企业也制定相关制度,同时加强规章制度制定,并组织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学习,留存相关记录,以应对可能发生的劳动争议。统一薪酬标准。统一福利支付方式。目前集体投资企业使用的劳务派遣工的工资支付方式为:按月以劳务费方式汇人劳务派遣单位账户,由劳务派遣单位直接汇人劳务派遣工的个人工资账户,部分集体投资企业使用的劳务派遣工的福利支付由用工单位直接进行操作的。将明确劳务派遣工的各项福利(包括防暑降温费等)由集体投资企业以劳务费的形式汇人劳务派遣单位账户,由劳务派遣单位直接汇入劳务派遣工的个人工资账户。

(二)业务外包

1.规范业务外包承揽单位的用工。各集体投资企业业务的承揽单位,存在使用超龄员工、保险由个人缴纳等情况,虽然从法律层面上公司所属集体投资企业无风险,但考虑避免纠纷,将限期整改。

2.规范业务外包协议文本。业务外包协议文本中明确业务承揽内容、外包费用(依据)、结算方式、安全责任,重点对业务承揽质量等提出要求。

(三)其他社会化用工

1.通过三方协议使用的社会化用工,最大风险是发生工伤事故的赔偿义务。这类人员在工作期问发生工伤事故,用工单位需要依法承担工伤待遇的各项义务。因此这类用工形式应避免,目前已存的用工关系,合同到期后,及时终止用工关系。

2.通过业务承揽协议使用的社会化用工,用工风险依然存在,因此明确必须与承包法人签订业务承揽协议,并要注意:(1)以工作量为核算报酬的依据,结算时间双方约定,最长一个季度结算一次;(2)要签订安全责任协议并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3)同一单位不能长期固定使用同一个临时工。

三、对进一步加强社会化用工管理的思考

(一)加强用工风险管控

1.建立社会化用工风险预警机制。定期组织沟通协调会,用工单随时主动地与下属的社会化用工沟通,客观评价他们的工作情况,共同探讨面临的问题,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或建议,及时发现生产经营过程中来自社会化用工的风险,从源头抓起,变被动为主动。

2.健全完善社会化用工风险处理流程,保障妥善处理危机。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做好突发情况应急预案,及时应对可能出现的问题防患于未然。

3.关心社会化用工。在福利、现场劳动保护等方面应给予社会化用工更多的关心,增加社会化用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从而使其充分发挥自身才干推动企业的不断发展。

(二)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盘活现有人力资源

1.实施社会化用工人力资源规划。按照集约化管理的要求,根据集体投资企业生产规模、经营效益和劳动定员情况,严格控制社会化用工总量。

2.强化工资总额管理。将根据各集体投资企业绩效考核结果、定员与用工总量、劳动效率、人工成本指标、地域差等指标,下达工资总额计划,合理涮控和平衡各集体投资企业使用的社会化用工工资发放水平,维护规范、公平的收入分配秩序。

3.优化社会化用工配置结构。

(1)加强社会化用工岗位设置的科学合理性,科学测算社会化用工岗位的工作量。减少和合并不饱和的工作岗位,优化组合大而全的非生产岗位。

(2)劳动定员管理,在使用社会化用工的岗位进行劳动定员管理,做好劳动定员的测算和分析,核定人员实际需求。

(3)强化社會化用工人力资源再配置力度,研究制定社会化用工动态管理办法,建立单位之间、岗位之间人员流动配置机制,解决一线施工人员结构性缺员问题,对辅助性、可替代性岗位的用工需求原则上通过内部调配解决。

(4)完善社会化用工考评工作。根据岗位设置和岗位职责,从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考评,建立完善用工退出机制。

4.建立薪酬分配激励机制。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收入分配激励制度。建立薪酬增长机制,拓宽薪酬晋升空间,引导社会化用工持续提升绩效水平,同时根据物价因素、社会平均工资的增加,适时提高社会化用工的整体薪酬水平。

5.严把社会化用工“入口”关。严格执行企业用工计划,不允许突破。因岗位空缺或业务增加需要增加用工时,优先考虑在现有用工中进行调剂和优化组合。在此基础上仍不能满足用工需求的,方可申请招工。必须按照“事先报批,总量控制”的要求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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