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鹏飞
【摘要】长期以来,贫困群众贷款难、贷款贵是制约老百姓脱贫致富的重要障碍。精准扶贫专项贷款是为417万贫困农民量身定做的专属金融产品,主要解决穷人贷不到款的问题,是实现扶贫资金由“漫灌”到“滴灌”转变的探索。本文从精准扶贫专项贷款的基本内容入手,进而讨论贷款的发放情况,最终,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精准扶贫 金融支持 政策建议
一、专项贷款出台背景和意义
给穷人贷款是一个世界性难题,破解的关键是解决抵押担保问题。而精准扶贫专项贷款通过县级政府承担主体责任,财政和银行共同出资建立风险补偿金,实现银行对贷款农户免抵押、免担保;通过农户以多种方式向乡村两级提供必要的保证措施,防范赖贷款、吃贷款等道德风险;对有贷款愿望而无致富能力的,通过能人、合作社、龙头企业使用贷款,自愿签订带动协议,实现增收脱贫。精准扶贫贷款工程既是精准扶贫的一大亮点,也是农村金融的一大创举,这项工程的顺利实施,结束了贫困户贷不到款、贷不起款的历史,让群众“贷得上”“用得起”,将贷款“放得准”“用得好”,真正让贫困农民得实惠。
二、专项贷款工程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情况
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程实施期限为2015~2017年,总规模400亿元。贷款对象是建档立卡的贫困农户。贷款额度每户1~5万元,期限1~3年,财政和银行共同出资建立风险补偿基金,银行对农户免抵押、免担保,贷款执行国家同期基准利率,按年结息,省财政全程全额贴息。专项贷款用于发展富民增收产业,不得用于非生产性支出。专项贷款实行规模控制,省财政厅根据省扶贫办提供的全省减贫人口计划,下达三年贷款规模指导计划。
(二)主要特点
精准扶贫专项贷款是为417万贫困人口量身定做的专属金融产品,其特点:一是对象精准。贷款发放的范围是已经建档立卡的417万人、97万户。二是信用贷款。不需要抵押,也不需要担保。三是条件优惠。银行执行国家同期基准利率,省级财政全额贴息。贷款利息按年结算,惠及农户、全国少有。四是使用方便。资金用途由贷款户自主选择,贷款期限在3年内也由农户自主选择,留有较大的选择空间。五是成本更低。“双联惠农贷款”县级财政要按贷款额的20%安排担保资金,“精准扶贫专项贷款”省县财政只按贷款额的1.75%安排风险补偿资金,放大效应十分明显,放大效果达到58倍。
(三)承贷机构
承贷银行区域划分:农行甘肃省分行负责甘南州、甘肃银行负责定西市、甘肃省农村信用联社负责陇南、天水、平凉3个市、兰州银行负责兰州、白银、金昌、酒泉、张掖、武威、庆阳、临夏8个市州。
四、实施的主要问题和对策
(一)坚定信心抓紧抓好
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程实施以来,贫困农户的贷款热情空前高涨,市县的重视程度也越来越高,在贷款发放中,探索出了各种行之有效的工作方式。专项贷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多元效应逐步显现,不仅为农村金融市场注入了活水,解决了贫困群众发展致富产业的资金问题,而且調动了基层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不仅通过基层干部和驻村帮扶工作队贷前入户调查,摸清了群众需求,启发了群众脱贫增收的思路,而且宣传了党的政策,密切了干群关系。但是,在工作推进过程中,一些地方对政策理解不够全面,工作措施还不够到位,一些县还习惯于过去银行放贷,财政贴息,自己不承担风险的老做法,对履行主体责任准备不足,对风险管控有顾虑,省级层面部门之间的配合还亟需加强。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专项贷款工作顺利推进,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二)精心组织发放到位
一是要通过扎实工作把对象搞精准,摸清他们的所思所盼,不仅要把贷款放出去,还要指导他们怎么用、用得好;二是要创新模式,只要有利于工作推进,鼓励各地在发放模式、使用方式、管理方法、担保措施等方面积极探索,如武威市的“一站式”服务、清水县“企业+农户”的带动方式,都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三是要充分发挥基层干部和驻村帮扶工作队的作用,利用他们贴近群众、熟悉情况的优势,做好贷前调查,帮助农户理清脱贫思路;四是要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广泛宣传,让这一惠民工程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让群众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用好政策,使群众敢贷款、愿贷款、会用款。同时,省上将建立奖惩机制,对下达的贷款计划实行动态管理,对贷款进度快、管控措施实、使用效果好的县区,将根据实际需求追加贷款额度;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的县区将调减贷款额度。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实现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及时有效发放。
(三)协同配合合力推进
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程,从思路提出,方案成型,到落地实施,各级政府财政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紧密配合,付出了艰辛努力,兰州银行等金融机构积极配合,体现了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专项贷款量大面宽、政策性强,各级相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这一重大决策,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专项贷款工程的顺利实施。承贷行社要积极筹措信贷资金,兑现承诺,严格按照确定的承贷市州投放贷款,按期完成年度任务。在加快发放进度的同时,注重贷款农户的精准和风险防控,确保专项贷款放得出、用得好、收得回。
(四)强化督导及时总结
各市州组织专门力量对所属县区专项贷款发放管理进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防止“人情贷”、“关系贷”以及滞留到户贷款。加强对县区贷款发放的督导检查,对弄虚作假、违规放贷、违规使用的停止贷款发放,并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建立定期通报制度,省财政厅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对各县区贷款工作进展情况和承贷行社贷款资金落实情况,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省市县要及时发现总结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推广,发挥示范带动、典型引领作用。同时,要用好考核指挥棒,坚持实绩导向,将专项贷款发放作为干部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精准扶贫专项贷款政策有力有效落实。
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程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事关扶贫攻坚大局,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树立全省“一盘棋”的思想,精心组织实施,扎实开展工作,方能确保这项德政民心工程健康有序深入推进。
参考文献
[1]唐新,杨琨.甘肃大力推进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程.中国财经报.2015-09.01.
[2]孟春.创新扶贫模式,实现精准扶贫.中国经济时报.2015-12.23.
[3]张越.对当前金融支持“三农”发展的思考.甘肃金融2016年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