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研芳
【摘要】 目的:研究并探讨脑卒中患者的康复护理方法及其实施效果。方法:于2015年1月-2016年8月选取笔者所在医院收治的80例脑卒中患者随机分为对照组、观察组,每组40例。对照组实施常规护理干预,观察组实施早期康复护理干预。比较两组患者的语言功能评分、肢体功能评分、Barthel指数及护理满意度。结果:干预后,观察组患者的语言功能评分、肢体功能评分、Barthel指数较干预前均明显增高,且与干预后对照组相比明显更高,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的护理满意度为95%,对照组为80%,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对脑卒中患者实施早期康复护理干预,可有效改善患者的语言功能、肢体功能,有利于提高患者的日常生活自理能力,还可提高患者对护理服务的满意度。
【关键词】 脑卒中; 康复护理; 神经内科
doi:10.14033/j.cnki.cfmr.2017.7.041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674-6805(2017)07-0080-02
脑卒中属于临床常见脑血管病变,病情发展快速,具有较高的致残、致死等风险,在治疗后患者往往会存在一定的后遗症,对患者的预后较为不利,故脑卒中患者的康复护理至关重要[1]。临床有报道指出,脑卒中患者的康复护理实施时机对康复效果具有重大的影响[2],本次研究通过对2015年1月-2016年
8月共80例脑卒中患者分别实施常规护理干预、早期康复护理干预,并对其康复护理效果进行比较,以探讨早期康复护理干预对脑卒中患者的康复效果。现作如下报道。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于2015年1月-2016年8月,选取笔者所在医院收治的80例脑卒中患者作为研究对象,经头颅CT或MRI检查被证实为脑卒中,经治疗后病情均得到控制,但在恢复期遗留有一定程度的语言功能障碍、肢体功能障碍,并排除意识障碍、精神障碍等患者。此次研究在患者或患者家属知情状态下取得其同意,且经医院伦理委员会审批许可。按照随机分配原则将患者分为对照组、观察组,每组40例。对照组中,男23例,女17例,年龄50~85岁,平均(68.04±12.51)岁;包括脑梗死28例,脑出血12例。观察组中,男24例,女16例,年龄51~86岁,平均(68.96±13.42)岁;包括脑梗死26例,脑出血14例。两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可进行对比研究。
1.2 方法
对照组患者在病情稳定后开始实施常规护理干预,即从患者病情进入恢复期后开始实施护理干预,告知患者脑卒中恢复期的康复知识,与患者进行语言交流,并对患者的康复训练进行指導。
观察组患者在入院后即开始实施早期康复护理干预,具体措施如下:(1)健康教育。患者入院后,热情接待患者,引导患者及其家属办理住院手续,为患者及其家属介绍医院环境、病房设施,并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耐心、详细的健康宣教,告知患者积极配合治疗和护理对病情控制的重要性,并嘱咐患者如在治疗过程中出现不适感,应立即告知医护人员。(2)功能锻炼。自患者入院后第3天开始,先指导患者摆放正确的体位,指导患者在床上进行肢体锻炼,以关节被动活动为主,运动量以患者耐受为宜;待患者病情稳定后,指导患者进行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训练,鼓励患者多活动患肢;2周后,可指导患者进行行走练习,从下床直立、单腿扶拐行走到独立行走,再进行上下楼练习,循序渐进。(3)语言训练。语言训练按照循序渐进的规律,自患者入院后即可开始进行,先指导患者进行嘴唇开合和伸缩、舌伸缩和上举训练,可对镜练习;引导患者进行发音练习,先元音,再辅音,最后辅音、元音结合,反复练习;指导患者进行吹纸、吹乒乓球、吹蜡烛练习,以提高患者对气流的引导能力和对气息的控制能力;在房间内张贴语言训练卡片,嘱咐患者家属耐心与患者进行交流练习,并对患者出现偏差的发音进行矫正。
1.3 观察指标
分别于干预前(护理措施实施第1天)、干预后(出院前
1 d),对两组患者的语言功能评分、肢体功能评分、Barthel指数、护理满意度进行评估和比较,其中,语言功能评估工具为汉语失语检查量表,总分为0~100分,得分越高,语言功能越良好[3];肢体功能评估工具为FMA肢体功能量表,主要是对上肢活动功能、下肢活动功能进行测评,总分为0~100分,得分越高,肢体功能越好[4];Barthel指数主要用于评估患者的日常生活自理能力,量表的总分为0~100分,得分越高,日常生活自理能力越好[5];护理满意度采用护理调查问卷进行评估,总分为0~100分,得分达到60分表示满意,60~79分表示一般满意,80~100分表示十分满意,不足60分表示不满意。总满意度=(十分满意例数+一般满意例数)/总例数×100%。
1.4 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 19.0软件对所得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计量资料以(x±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采用字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两组患者干预前后语言功能、肢体功能及日常生活自理能力比较
干预后,观察组患者的语言功能评分、肢体功能评分、Barthel指数较干预前均明显增高,且与干预后对照组相比明显更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2.2 两组患者护理满意度比较
观察组护理满意度为95%,对照组为80%,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3 讨论
脑卒中是一种常见的神经内科疾病,主要包括缺血性脑卒中、出血性脑卒中,主要是由于患者脑血管阻塞或脑血管破裂出血而导致脑组织血流灌注出现障碍,进而导致脑组织受损,其中,缺血性脑卒中的发生率相对较高,约占脑卒中的70%,而出血性脑卒中的死亡率相对较高[6]。脑卒中属于急性脑血管病变,具有突发性,发病后患者的病情发展迅速,致残风险、致死风险均较高,对患者的生命安全及日常生活均会造成严重的影响。
脑卒中患者的康复护理是决定脑卒中预后的关键,当前,临床上关于脑卒中的康复护理模式尚未形成统一化的标准,还有待进一步的探讨。常规护理干预主要是指在脑卒中患者病情稳定后开始进行的护理措施,该护理模式中的护理措施实施时间较晚,不利于对脑卒中患者进行早期肢体、语言能力的康复,且护理措施不够全面,主要是通过语言交流、肢体康复训练指导,以期望能够达到改善语言、肢体等功能的目的,康复效果并不确切,无法达到理想的康复效果[7]。
有临床研究报道指出,脑卒中患者的康复护理关键在于把握康复护理干预实施的正确时机,越早越好[8]。早期康复护理干预主要是指在脑卒中患者入院后即开始进行的康复护理干预,其干预时间相对较早,可对患者的语言功能、肢体功能进行及早的干预,尽早规避影响康复治疗效果的因素,从而切实提高患者的语言和肢体功能康复效果。本次研究中观察组患者接受早期康复护理干预,主要是从患者入院后在健康教育、功能锻炼、语言训练等三个方面对患者进行干预,干预措施循序渐进,且贯彻患者的整个住院治疗阶段,能够在最大程度上对影响患者康复效果的因素进行规避,使患者尽早接受康复护理,早日康复。本次研究结果显示,干预后观察组患者的语言功能、肢体功能、日常生活自理能力等评分提高幅度均更加显著,充分说明了早期康复护理干预对改善脑卒中患者语言功能、肢体功能以及日常生活自理能力的作用,有利于提高康復效果。此外,观察组的护理满意度较对照组明显更高,说明实施早期康复护理干预的实施还可加强护患交流互动,改善护患关系。
综上所述,对脑卒中患者实施早期康复护理干预,可有效改善患者的语言功能、肢体功能,有利于提高患者的日常生活自理能力,还可提高患者对护理服务的满意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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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16-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