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呼和浩特市委、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特别是《食品安全法》和《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更是把保证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重中之重,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保障民生工程来抓。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设食品药品安全呼和浩特”为有力抓手,严字当头,压实责任,强化措施,对生产、流通、消费和使用环节的食品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实施集中统一的全过程监管,切实推动“一法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2016年,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有关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建立完善统一权威监管体系,重点整治食品药品领域突出问题,不断深化食药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不断提高监管科学化水平,凝聚各方力量齐抓共管,推动落实“四有两责”。一年来,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饮食用药安全得到保障,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正走上体制不断健全、措施不断强化、形势不断向好的良性发展轨道,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没有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首府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了贡献。
2017年,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要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和自治區及市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要以保障自治区成立70周年大庆为重点,围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设食品药品安全呼和浩特”总体工作目标,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继续贯彻落实“两责”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抓好质量安全大抽检。聚焦百姓关切开展突出问题大整治。严守安全底线抓好风险隐患大排查。大力实施“餐饮业食品安全提升工程”。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实现“机器换人”。落实各方责任,构建共治共享格局,严防、严管、严控食药安全风险,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坚持保安全守底线,进一步巩固和发展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的势头,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机制,在推进“放管服”、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提高监管效能和食品药品供给质量等方面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