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2017-03-31 21:46
实践·思想理论版 2017年3期
关键词:高级干部准则纪律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从严治党的特点和规律,切实推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取得实效,必须注重抓好思想教育这个基础、注重严明政治纪律这个根本、注重强化权力监督这个核心、注重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注重抓好明责考责这个保障。

注重抓好思想教育这个基础

干部素质过硬,首先是思想过硬;干部出问题,首先是思想认识出了问题。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必须把加强思想教育作为首要任务。一要坚定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保持共产党人的奋斗精神,走好新的长征路;二要坚持不懈推进理论武装,修好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必修课,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三要认真学习党章党规,明白什么是必须牢牢坚守的,什么是必须坚决摒弃的,不断强化纪律观念,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四要持之以恒地加强道德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明大德、严公德、守私德,做到以信念、人格、实干立身。思想教育是党员干部一生的必修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思想认识问题一时解决了,不等于永远解决。就像房间需要经常打扫一样,思想上的灰尘也要经常打扫,镜子要经常照,衣冠要随时正,有灰尘就要洗洗澡,出毛病就要治治病。加强思想教育,要着力培育和建设良好的党内政治文化。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要注重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不断培厚良好政治生态的土壤。这一重要思想,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长期以来,一些地方和部门一度出现了形形色色的“潜规则”、大大小小的关系网、“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严重损害了政治生态。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必须把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大力倡导和弘扬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价值观,旗帜鲜明抵制和反对关系学、厚黑学、官场术、“潜规则”等庸俗腐朽的政治文化,以良好的政治文化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注重严明政治纪律这个根本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遵守党的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党最根本、最重要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下简称《条例》)都特别对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出明确要求。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必须反对“四个主义”,增强“四个意识”,牢记“四个服从”的组织原则,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扎实地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不是一个空洞口号,而是一个重大政治原则。任何人不能越过这个红线,越过了就要严肃追究其政治责任。谁都不能拿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当儿戏,在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同党中央唱反调、搞政治上的自由主义。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员干部要牢记纪律为大、组织为大,对党忠诚老实,坚决反对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亲亲疏疏那一套,决不能形成利益集团。领导干部尤其是高级领导干部严禁在党内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阴谋窃取党和国家权力。对那些投机取巧、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的人,要严格防范,依纪依规处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在重大政治问题、原则问题上,脑子要特别清醒、眼睛要特别明亮、立场要特别坚定,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准则》强调,对否定党的领导、否定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否定改革开放的言行,对歪曲、丑化、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言行,对歪曲、丑化、否定党的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人民军队历史的言行,对歪曲、丑化、否定党的领袖和英雄模范的言行,对一切违背、歪曲、否定党的基本路线的言行,必须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在大是大非面前不能态度暧昧,不能动摇基本政治立场,不能被错误言论所左右。

注重强化权力监督这个核心

重视和加强权力监督,是共产党的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六中全会强调,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各种权力监督和制约的形式中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如果党内监督失效,其他监督就会失灵。六中全会重视和加强党内监督,这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自我革命的精神和党要管党的自觉。贯彻六中全会精神,注重强化权力监督这个核心,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增强监督意识,履行监督责任。《条例》规定,应当加强对履行党内监督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党内监督职责,以及纠错、整改不力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规定处理。贯彻六中全会精神,注重强化权力监督这个核心,要求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工作,决不能拒绝监督、逃避监督。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党的领导干部要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贯彻六中全会精神,注重强化权力监督这个核心,要求领导干部要加强自警自省自律,坚持自我修炼、自我约束。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准则》强调: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加强自律。做到可以行使的权力按规则正确行使,该由上级组织行使的权力下级组织不能行使,该由领导班子集体行使的权力班子成员个人不能擅自行使,不该由自己行使的权力决不能行使。各级领导干部是人民公仆,没有搞特殊化的权利。贯彻六中全会精神,注重强化权力监督这个核心,必须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更好地增强政治免疫力。《准则》强调,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保持肌体健康的锐利武器,必须坚持不懈把这个武器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必须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坚决反对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知不对、少说为佳的庸俗哲学和好人主义。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以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示范行动引导党员、干部打消思想顾虑。

注重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

抓好领导干部,尤其是高级领导干部这个关键,是中国共产党95年来党的建设的宝贵经验,也是十八大以来党的建设的成功经验和重要启示。抓好领导干部、尤其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政治局常委的组成人员,是十八届六中全会的一个鲜明特点。之所以突出高级干部这个重点,从根本上说,正是由他们的特殊地位和示范作用所决定的。总书记强调,把这部分人抓好了,能够在全党作出表率,很多事情就好办了。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必须首先从这部分人抓起。《准则》和《条例》对中央层面作出专门规定,充分展示了党中央抓好党的建设的坚强决心,是对全党的有力示范。《准则》强调,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领导层组成人员必须以身作則,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坚持率先垂范,为全党全社会作出示范。高级干部要清醒认识自己岗位对党和国家的特殊重要性,职位越高越要自觉按照党提出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越要做到党性坚强、党纪严明,做到对党始终忠诚、永不叛党。制定高级干部贯彻落实本准则的实施意见,指导和督促高级干部在遵守和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上作全党表率。《条例》规定,中央政治局委员应当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如实向党中央报告个人重要事项。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违规经商办企业,不得违规任职、兼职取酬。201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与河北省委领导班子成员座谈时说,在党内,谁有资格犯大错误?我看还是高级干部。高级干部一旦犯错误,造成的危害大,对党的形象和威信损害大。从严治党要想立得住、站得稳、长久坚持下去,必须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

注重落实明责考责这个保障

贯彻六中全会精神,确保《准则》和《条例》执行到位,很重要的就是要做到理清责任、落实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坚决防止和纠正执行纪律宽松软的问题。从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执纪审查发现的问题来看,党内监督体制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监督责任不明确、监督内容不聚焦;二是监督体制不完善、监督制度操作性和实效性不强;三是监督保障机制不完善,责任追究落实不到位;四是“一把手”监督难题亟待破解。基于此,新《条例》建立健全了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了整改和保障制度,实现了各个监督主体权责明晰、问责有力。尤其是,《条例》对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作出规定,表明了党中央以身作则的决心和勇气。《条例》强调,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党的领导本身就包含着教育管理和监督,党委(党组)要负起监督的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党内监督是全党的任务,第一位的是党委监督,不能一谈到监督就只想到纪委或推给纪委。各级纪委必须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对所辖范围内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条例》规定,党组织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应当加强对履行党内监督责任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党内监督职责,以及纠错、整改不力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规定处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问责不能感情用事,不能有怜悯之心,要“较真”“叫板”,发挥震慑效应。要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上查一级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责任。要完善和规范责任追究工作,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把问责同其他监督方式结合起来,以问责常态化促进履职到位,促进党的纪律执行到位。

从严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保障。作风建设如此,党的建设如此,党和国家一切工作都如此。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我们要力戒主观主义、形式主义、教条主义,认真学习,扎实贯彻,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在实处。

(作者系内蒙古党校党史党建部副主任、教授)

责任编辑:康红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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