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一波
摘要:以嘉兴工业园区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为依据, 对园区的土地供应和开发建设状况、园区土地利用强度和用地效益状况、园区低效用地状况进行了分析,指出了园区土地集约利用存在的一些问题,并结合工业园区实际情况提出工业用地土地集约利用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工业园区;节约集约利用 ; 思考建议
1.园区概况
浙江嘉兴工业园区創建于2002年,位于嘉兴市区东南部,是南湖区发展先进制造业的重点区域。2006年3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省级经济开发区。同年根据国家发改委2006年第23号公告核准为省级开发区。嘉兴工业园区根据自身实际,聚焦和放大区位优势,紧紧抓住长三角板块发展新机遇,围绕“沪杭同城”城市新概念,开展产业空间布局和功能规划,在发展香精香料、通讯电子、汽配机电三大百亿产业集群的基础上,规划打造“一城四区”,即嘉兴东南产业新城、商务科教文化核心区、新材料产业集聚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区和都市型生态农业示范区。
2.园区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分析
2.1 园区土地资源状况
浙江嘉兴工业园区批准范围土地总面积为927.86 公顷。目前,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534.80公顷,占园区土地总面积的57.64%;未建成城镇建设用地335.99公顷,占园区土地总面积的36.21%;不可建设土地57.07公顷,占园区土地总面积的6.15%,其全部为河湖及其蓄滞洪区土地。
2.2 园区土地供应与开发建设状况
浙江嘉兴工业园区范围内不可供应土地面积为57.07公顷,占评价范围土地总面积的6.15%;可供应土地总面积为870.79公顷,其中已达到供地条件的土地面积为751.92公顷,土地开发率86.35%。284.09公顷尚可供应土地中存在2.07公顷已建成农村建设用地和116.80公顷其他未达到供地条件的土地。
已供应土地面积为586.70 公顷,占已达到供地条件土地面积的78.03%。其中已供应住宅用地为13.83 公顷,占比为2.36%;工矿仓储用地面积为447.30公顷,占比为76.24%;交通运输用地为84.73 公顷,占比为14.44%,商服用地为2.25 公顷,占比为0.3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为38.60 公顷,占比为6.58%。
已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中,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面积为520.60公顷,占已供应国有建设用地面积的88.73%;其中工矿仓储用地面积为381.67公顷,占比为73.31 %。已供尚未建成城镇建设用地主要为近年新供应的项目,大多尚在建设过程中。
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中,交通运输用地、商服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建成率都达到了100%,住宅用地建成率虽不到100%,但也超过95%,工矿仓储用地最低,仅为85.33%。
3 园区土地集约利用存在的问题分析
浙江嘉兴工业园区土地利用集约利用总体水平较高,较好体现了“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的园区集约用地目标要求,以及园区以工业用地为主导的用地模式。同时,在园区相关管理部门强化集约用地管理和政策引导下,近年园区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提高显著,用地内涵集约型转变明显。
但对比园区转型升级、产业提升等发展目标要求分析,当前园区土地集约利用也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3.1 用地结构有待优化,一方面近两年新供土地相对较少,同时均为工矿仓储用地,现状工业用地率已高于规划安排;另一方面因园区与大桥镇区距离相对较近,商服用地配套主要依赖大桥镇区配套用地,园区商服用地结构比例远低于规划安排。
3.2 用地效益指标尽管近年来稳步提升,但相比于省内相对成熟开发区,尚存在一定差距。进一步积极引导和促进园区企业向产业链高端延伸以及向高新化转型,以及积极实施“退二优二”战略,对于进一步促进园区用地内涵集约发展意义重大。
3.3 扩展潜力相对较大,有待进一步释放。因园区整体开发和用地指标额度等影响,园区南部区域尚存在大片的扩展潜力,园区可供开发利用的土地空间相对较大。
4 园区土地集约利用的政策建议
4.1 坚持高起点规划和建设,强化优势产业招商。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为契机,积极争取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合理扩大用地发展空间。同时,紧紧抓住长三角板块发展新机遇,融入嘉兴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平台,强化产业链体系建设,特别是要通过制定引导性的招商政策和以龙头企业带动相关产业的方式,积极营造“亲商、重商、护商、扶商”的良好氛围,建立起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产业发展模式,使园区真正成为地区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先行区。
4.2强化节约集约用地激励约束机制建设,增强企业集约用地的自觉性。按照“落实节约优先战略,全面实行资源利用总量空置,供需双向调节、差别化管理”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强化“亩产论英雄”为导向的节约集约用地激励约束机制建设,不断建立完善一套从项目准入、批后监管、综合验收为基本流程的工业用地建设管理体系。
结语:建议浙江嘉兴工业园区进一步深化节约集约管地共同责任机制,不断优化部门监管职责分工,完善部门监管协调机制和节约集约用地管理岗位责任制考核体系,不断深化评价考核内涵和外延,加大考核权重,将评价考核结果与干预政绩考核、目标责任制考核与政绩、奖金分配挂钩,充分发挥节约集约用地评价考核指挥捧作用,着力构建起政府主导、领导主抓、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节约集约用地共同责任机制。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
[2]《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