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着眼于国际国内的新形势和东北地区的重要地位,作出了推动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的战略部署,并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支持政策。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东北振兴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效落实辽宁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沈阳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工作任务,沈阳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将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作为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要求,推动沈阳创新改革和率先实现全面振兴的重要举措。
力争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沈阳市的营商环境能够达到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排名前50名经济体水平,形成沈阳振兴发展新优势,为沈阳争当新一轮振兴发展的“排头兵”、2020年建成引领实现东北振兴发展的中心城市,以及2030年建成东北亚地区重要的国际中心城市,奠定坚实基础,提供重要保障。
目标导向、对标一流。坚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与沈阳本地实践相结合,以营商环境排名前列的国家和地区为标杆,坚持贴近企业实际,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从解决社会反映突出的问题入手,创造公平公正的制度环境,提高各类市场主体对沈阳营商环境的满意度,构建国际化的企业生态环境。
规则对接、法治为本。积极对接国际国内先进理念和通行规则,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营商规则体系,使营商环境更规范、更透明、更便利,切实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加强法治建设,实现规则公平、机会公平、权利公平。
问题切入、重点突破。坚持统筹规划与分步推进相结合,注重整体制度安排和政策设计,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侧重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抓紧试点,形成示范效应,带动全局发展。
政府主责、共同缔造。处理好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发挥政府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建设服务型政府。更加注重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国际化营商环境的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