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长江段的航政管理与船舶登记

2017-03-30 10:45
中国船检 2017年12期
关键词:芜湖轮船海关

本刊记者 曹 凛

安徽长江段的芜湖在明朝就设有常关,负责长江各地进出安徽船只的登记、检查和“抽分”。清末民初时期,政府、民间组织和芜湖海关加大了对长江段地区的船舶登记、航行安全及船钞缴纳的管理力度。

清末政府的船舶管理与航政发展

安徽长江段又称皖江地区,包括现合肥市(除长丰县)、安庆市、池州市、铜陵市、芜湖市、马鞍山市、宣城市(除绩溪县)和滁州市(东部)共8市。皖江地区四百多公里的长江段水流平缓,水域宽广。长江江水从江西段通过安徽流入江苏段,全年无冰期,可整年通航。

芜湖常关设立于1471年,归明朝工部主管,又称为芜湖工关。芜湖工关下设训司13处,口岸5个,如1502年口岸税达37000多两白银。1631年明廷又设立芜湖钞关,船过芜湖关,“一律填单”,芜湖钞关上交朝廷的关税年均达3万多两。

清代,芜湖常关归户部管理。1669年户部差部员为常关监督,在芜湖关及金柱、清弋、新庄、裕溪、泥汊、东河口岸等处监管征税。凡商船货物满载者,分加料、平料、下料三等,按“梁头丈尺”征收;若船货不满载者,按担收税,每年征银16万两左右。

安徽是运送皇粮赋税的大省之一,南粮北运,行程数千里,航行安全非常重要,各漕运船队都有护航镖局和帮会。雍正年间,安庆地区已有16个粮帮组织。

1726年,在清政府的支持下,安庆成立“清帮”(即“安庆道友会”),负责漕船装卸、码头停靠、河道治理和运输安全等的漕运管理。如安徽省郎溪县的毕桥镇船帮相关航行管理的帮规规定:当地船队黎明时从码头启航,夜停航。行船一律右行,让道时小船在先,大船在后;重船在先,轻船在后;上水船在先,下水船在后;客船在先,主船在后。女人不准跨坐船头,外人不准坐跳板头等。

咸丰年间(1851年至1861年),内河漕运改为海上漕运后,清帮演变为青帮,并前往上海、天津等通商口岸大城市发展。入青帮者须经历小香堂和大香堂两个阶段。帮会人员入小香堂后,还经师父三年考核,再报请入大香堂。入大香堂的仪式包括对《道德经》、《心经》、《金刚经》、《北斗经》、《圣谕广训》及历代家谱、运河全图、粮船全图等古籍的叩拜,还要经历师父焚烧三分钱粮、与师父合饮义气水等繁杂的入门仪式。

1855年至1867年,皖江地区的航政管理归太平天国政府负责。太平天国在芜湖设立宁江关,对过往船只进行检查并征税,包括向船主发放船舶所有证,上面记载有船主的姓名、船数与船只形式等。

太平天国还发布公告:“凡过关卡,验凭放行。凡无凭者,概以匪船同拟……恃强硬封霸占情事,准执船据,呈请查研……”

太平天国在安庆、芜湖、铜陵……等地区设有税收兼水运管理职能的机构,如在安庆设关榷,下设三关卡,每关卡配置正副官各一人,此外还配协理、书手和听便等数人进行关卡查验:检查过往船只的铁印、关票等,合格者发小黄旗,插于队尾,并在关票上加盖检查字样。

民船和官船都需检查,一律不得搞特殊。太平天国规定:所有船只必须按大小和所装货物种类缴纳船税。“以船一丈,抽税千钱”。由于税利相对偏低,有效刺激了当地民船商贸运输的发展。

1867年,太平水军在芜湖被清军击败。1869年,清政府在芜湖设立长江水师,建提标右营。清廷还在芜湖口岸设立“皖南牙厘总局”常关,为征收当地船税和船货税的户部和工部联合执法的大关。“兼收户、工两税。”(《皖政辑要·度支科·关税》 )。

清末,民族航运业在安徽蓬勃发展。中国轮船招商局1878年在芜湖设置航运分局,拥有数艘趸船,1883年又在安庆设置“海珊”号趸船。

清末,皖江地区的芜湖和安庆成为马克思主义思想的先播地,皖江地区是安徽创办新思想报纸最早最多的地区,安庆人陈独秀发动了新文化运动。曾国藩创立“安庆内军械所”,其试制的枪炮、蒸汽机和小火轮,都为全国首创。

1906年,清政府的农工商部成立商船公会。当年,农工商部下发了《商船公会简章》,其中规定:“第五条:商船公会应办之事如左:一、调查船只之种类、籍贯、编列号数。二、检查船只之良莠。 三、编制航业商人名簿。”“第六条:商船公会有直接保护商民船只之责,应制备船旗、船牌,发给船户收执,其格式由臣部颁定。”

商船公会在全国各地河海发达地区都设有地区性总会、会或支会,如在安徽设有芜湖商船总会,分会繁多,不一一列举。各总会及分会任命熟悉船舶业务的人,担任各分会与分会支会的总理协理。总理协理的主要职责为:“检查船只(质量)良莠、编列船只号数”等事务,并由农工商部制订船旗和船牌格式。

1907年1月,芜湖政府呈请清政府农工商部开办“全皖商船公会”,以保护当地的“华商航业”,以官督商办的形式,即官方批准并授权民间社团组织,以杜绝国船挂外国旗领外国船照的局面。清末《商船公会章程》共18条,规定:1.调查船只籍贯、编列号数。2.调查船只状况。3.编置航业商人名簿。4.计划航业的发展、航路的开通。5.船旗、船牌、船照,都由农工商部决定,每年更换一次(《皖政辑要·邮传科·商船公会》)。

清政府还鼓励各地百姓发明动力船,如史料记载:1907年芜湖有人(陆炳荣)发明了“不用帆樯橹桨”的“四轮平底”“自行船”,航速“每点钟约二三十公里”,农工商部准予其试航运营一年,如果一切合格,再由安徽省商务局批准其发明专利(见《中外日报》(1907年12月15日))。1909年,安徽学生许用海发明了“人力平波冷机轮船,其船长47尺,宽14尺,深五尺六寸。舱梁五间,船尖形平底……双明轮鼓水,每轮七尺三寸,宽一尺二寸。轮辐十六枝”,此船逆风时速度稍减,2人操纵,可载重10吨,航速16公里/小时;12人操纵,可28吨,航速24公里/小时(《香港华字日版》,宣统元年十月十二日(1909年11月24日))。

1907年6月,芜湖试办总会,大通、华阳、运漕、新河庄各设分会,安庆、六合各设照料所。10月,安庆照料所改为安庆分会。1908年10月,“安徽省商船总分会”正式成立,总部设在芜湖,总会长为王金寿。

清末,芜湖海关的征收税款,须通过银行的相关经办手续,以防贪污舞弊等意外事件发生,一些洋行还声明:手续须经芜湖县当地衙门核实与保结。可见当地政府对芜湖海关的经济业务管理还是有一定的监管权力。

清末芜湖海关的船舶登记与管理

1876年中国被迫与英国签订了不平等条约《烟台条约》,将芜湖增辟为通商口岸,1877年3月芜湖海关成立,成为长江沿线的9大洋海关之一。芜湖海关首任税务司为德国籍的吴德禄(F·E·Woodrult),首任海关道为刘传绩。芜湖海关为三等海关,一开始专征当地轮船装运的进出口货物税款,当地海关事务具体包括轮船的港口登记、检查、船税和货税的征收工作等,海关对轮船的管理范围除了芜湖当地的轮船,还包括江苏南京至安徽安庆流域的轮船;芜湖海关所发船牌的小轮船所属地区范围则大一些,除上述流域地区外,还包括庐州府至太平府一带地区。

1877年,芜湖海关订立并颁布了《芜湖口理船厅章程》10款。章程规定了相关船用号灯、系船设备、装载危险物船只、浮椿或停泊趸船等的港务监督与“察看”等航政管理内容,包括:“第三款:凡船只停泊口内,须挂号灯,与各国所订航海避碰章程相合。”“第四款:凡船旁外边拴紧小船之横木,如系商船,不准用可收可支活机之木,惟兵船壳用活机,单白昼之间,须将该木支出,至夜晚方始收回。”“第六款:凡商船进口装有炸裂等物,及特制炸药之料,不论多寡,或载有火药逾一百磅者,不得与他船一处停泊,须另候指示泊处。”“第七款:凡商人欲设浮椿,或停泊趸船,必须报知理船厅,由理船厅察看,允准方可”(《交通史航政篇》第二册《第三章·航务》P803)。

外轮进入芜湖海关前两天,须向该国领事馆提交船舶证书类报告,上面记有船名、登簿吨数、所载货物的名称、种类和性质等。领事馆在两天内将这些文件转交给芜湖海关。外轮靠近芜湖港口后,由海关检查船的船单、江照和总单等,无误后海关发给普通起货证。

进芜湖口相关管理范围两天内不交报告的外轮,每晚一天,罚款50两白银;如果提交的舱口单与船名或船货不符,罚款500两白银;若在两天内改正的,可退还这笔罚款;外轮未经海关许可而私自装卸船货的,罚款500两白银,并扣押轮船及船上货物。

外轮装卸货物时,必须向海关挂号注册,用中、英文将该船船名和船号写在船头和船尾的醒目处,以便稽查。船舶停泊芜湖港口期间,须挂各国通用的避碰信号灯。

国内持有镇江护照的商船,以及持有江照的轮船,不论是否需装卸货物,都要先将船照呈送海关查验。

当时的芜湖海关机构由税务司署的内班和外班组成,名义上由当地官府的海关道掌管。其中内班为征税和行政管理部门,人员包括税务司、副税务司、各等帮办、供事、文案、税务员,负责征收关税船钞等管理事宜。外班由监察课和验查课二个部门组成,负责监督管理船舶、船货和船客,兼理港务与航政等工作。人员包括监察长、监察员、稽查员、验估员和验货员等。如1877年开关时,内班人员有税务司1人(洋)、帮办4人(洋)、医员1人(洋)、英文供事10人(洋)、文案2人(华)、书办8人(华);外班人员有总巡兼理船厅2人(洋)、验货员5人(洋)、钤子手(稽查员,洋)10人、称手10人(华)、巡丁10人(华)、水手21人(华)、听差和门丁13人(华)、望楼、更夫、木匠、杂役14人(华)。

芜湖海关的一些洋员,还兼职秘密的特务工作,负责搜集安徽当地的各种商业、军事和政治等方面的情报。如1904年湖广总督张之洞秘密来芜湖,为建兵工厂选址,消息灵通的芜湖海关也马上向总税务司汇报了这一情况;1907年发生革命党人刺杀安徽巡抚恩铭的政治谋杀案件,国内政坛还未查清真相,芜湖海关已向总税务司密告此事件详细的来龙去脉。这些行为严重威胁到了清末政府的国防和经济安全。

1895年以前,进出芜湖海关的轮船多以英国和中国本土轮船为主。如1878进出芜湖海关的轮船总数为1298艘次,其中英国约占总数的52%,中国约占46%。1896年至1905年,进出芜湖海关的轮船多以英国、中国和德国为主。1906年至1930年,进出芜湖海关的轮船则以英国、日本和中国为主(《安徽近代经济轨迹》(王鹤鸣、施立业),P318)。皖江外国轮船公司的船清末多为夹板船,两层船板,每层厚达1尺,横木构架,用铁皮包夹,船舶外壳包以铜铝板,坚固沉重,船速快,如英国太古洋行的“大通”号和“安庆”号,载运量都达1800吨左右。

据统计,1900年,芜湖港口靠港停泊的沪汉线大中型客货轮船(轮船运输的货物主要为大米)约19艘,分属6家航运公司,其中5家外国轮船公司占16艘(《安徽航运史》(马茂堂),安徽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P182)。至清末的1907年,有些外轮载重量达到2700多吨(《芜湖102家经济的和社会的调查》,金陵大学农林科农林丛刊,第42号,1928年,P35)。外轮在芜湖地区的发展,严重冲击了当地木帆船航运业。

民国海关的航政管理

民国成立后,洋海关继续把持着芜湖关的航政和税收管理权。1913年7月开始,芜湖海关的航政管理权力不减反增,插手兼管芜湖关25公里内外的原属清末地方政府管辖的江湖内河的各常关口岸,包括25公里以内的芜湖县内设于裕溪和裕工二口的两个分关(明清时期,裕溪征户税,裕工征工税,年征银合计2万两左右)、卜家店北岸的东河防守口、芜湖县的ö港防守口(明清时期的一个大常关,平均年征银13万两左右);25公里以外的无为县南境沿江的泥汊口分关、宣城县的新庄口分关和青弋江分关、当涂县的金柱口分关、安徽蚌埠的凤阳关。其中凤阳关税务司一职由何智辉、卢槟和李延元等中国官员先后担任,负责进出船只的安全检查、登记和船货税收等的管理工作。1918年芜湖海关还兼管了含山县的裕溪江口分关。

芜湖贸易量大,常关税收收入高,芜湖海关由此加大对这些常关的航政管理与扩建工作,业务范围包括对当地各类民船的船牌检查、登记和发放。芜湖海关还在一些管辖范围内的常关增设航标、号船、塔表和望楼等助航设施与建筑,如1913年芜湖海关就沿江设立灯标共21处。

芜湖海关理船厅负责的相关航政事务如下:指定泊所、设置码头泊岸、辨别和登记出入船型、稽查出入关口的船只,勘量或核实船舶吨位、浮标的检查和维护、水巡、航路指引等。芜湖理船厅还制订了《芜湖口理船厅章程》和《芜湖口趸船章程》。其中,1914年芜湖港公布的《芜湖口趸船章程》内容如下:“1.趸船应有理船厅察验许可。2.船钞满期即当完纳。3.趸船驻泊之所应由理船厅指定,若理船厅命其迁移地址,无论有无别故,该趸船宜即遵行。4.凡各行承转之货,利于单内者皆可卸在趸船,若无海关准章,不得任意迁移。5.趸船专为长江轮船而设,此外如有海轮靠泊趸船,须随时禀明海关请领准单而行。”

1924年4月,芜湖海关执行北洋政府交通部批准公布的《芜湖关限制小轮行驶章程》20条,其芜湖关小轮“船身、机器、锅炉等件”质量检查的相关内容如下:“二、凡各小轮行驶长江内港等处,其船身、机器、锅炉等件,必须制造坚固,并须考验其体积、马力,确能合用,方准行驶。”“三、各小轮续经本关理船厅照前条之规定,验明确实,发给凭照,始生效力,违者应受关平银五百两之罚金。”“四、各小轮倘遇损坏时,须立即修理,一面报告理船厅,至修竣后,应将验船凭照,呈由理船厅批明修理坚固字样,方准照章开驶。”“六、各小轮经理船厅准行驶时,其船尾须张挂国旗,并于船身前另挂一旗,用华文大字书明船名。”“九、各小轮须多设救命圈及救火筒,至少须各有六个以上,再能多备更佳。”

芜湖海关还登记芜湖港口船舶进出口及港口情况。如1916年进出芜湖港的船只为4160艘,中国 轮 船 占82.56%。1917年 日轮为460艘,占进出贸易船只的48.04%,英国船只则受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影响,仅占19.79%。此后多年日轮均保持在1200艘以上。1919年中国轮船占进口贸易船只的54.31%,以后多年保持在60%左右。1925年日轮占进出芜湖贸易船只的83.96%。北洋政府时期,芜湖的码头工人约1500人,长途货运的船员约30万人(《京粤京湘两线安徽段芜湖市县经济调查报告书》(铁道部经济丛书)1932年,P38)。

北洋政府的航政管理与民族航运业的兴起

1912年民国交通部列出预算,拟成立芜湖航政分局,上报北洋政府。1913年,北洋政府又拟增设安徽的安庆航政分局,每年上报,直至1916年,北洋政府因总税务司的反对,芜湖和安庆的航政分局都未建立。

由于晚清政府的软弱无能,中外船只发生碰撞事故发生时,吃亏的往往是中国船只和人员,处理结果也对外方有利。民国政府成立后,出台了一系列航政法规,以保护国人利益,如1915年6月出台的《起除沉船章程》,规定了事故双方应该负的责任。1925年颁发了《商船船员抚恤章程》,明确了事故人员的赔偿规定等(《中国航业》(王洸)商务印书馆1919年版,P151)。

芜湖是安徽各地通往其它省市的一个航运要道,芜湖米市又是安徽最大的粮食市场。据史料记载:1918年安徽水稻总产量为2980万担,出口到其它省市的为800多万担(《举步维艰——皖江城市近代化的研究》(周忍伟)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P103)。皖北地区地势平坦,雨量充足,当地人农业技术水平高,可一年种植春秋两季稻。当地的主要出口产品还有棉花、油菜籽等农副产品。马鞍山的铁矿在民国二十年代中期,铁的产量一度占全国生产量的三分之一。安徽的宣纸出口量也巨大,当时平均每年出口数千担宣纸。

民国时期,芜湖的一部分粮食由轮船运输,民国二十年代中期,进出关口的轮船数量艘次为五六千艘次,吨位达900万吨,还有一部分粮米,由木帆船和其它船型的民船运输(《安徽文史资料集萃》第七辑,安徽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P168)。1916年,芜湖常关的民船出入艘次为206830艘,平均每日约600艘次。每只船的船上工作人员在七八人左右,载货500担左右,主要运输粮米及其它农副产品等货物。轮船进不去许多布有暗礁和浅滩的河川。

民国初,轮船招商局、芜湖当地的三北轮船公司、泰昌、利济、大盛、鸿安轮船公司等逐渐壮大,但相互间也在竞争,虽然实力一直无法与外商轮船公司相抗衡,但一直在顽强发展壮大。

1917年,招商局在芜湖建立码头,同时成立安庆分局。1926年建成芜湖栈桥式码头,配有2000吨级趸船一艘,1922年,招商局将一艘旧趸船更换为钢质新趸船。三北轮埠公司总部在上海,它在芜湖有分公司,拥有码头、趸船和仓库等岸上基础设施,1919年还在安庆设立分公司。泰昌轮船公司总部也在上海,1902年在芜湖设立“泰昌庆记”商号,至1921年,小型轮船从14艘发展到30艘,总吨位850吨。芜湖的利济小轮公司是李鸿章的儿子李百勤在民国初期建立的,至1924年拥有13艘小轮,其中“芜安”号和“芜大”号两艘轮船吨位都在100吨以上(《中国航业》(王洸),商务印书馆1929年版,P32)。此外,芜湖地区还有十多家小轮船公司,淮河流域也有数家民族航运公司。

据统 计,1916年 至1925年,平均每天停泊在芜湖的民船都达600艘以上,每年来往芜湖的民船约为22万艘。出入芜湖的民船装载量多在600担左右、船舱宽大、多有顶蓬,主要有安徽桐城来的漕船、五舱船、斗船,合肥的江船,安徽怀宁来的白沙船(后面一般多拖有小舢板船),安徽铜陵港口来的铜陵船(铜陵铜矿已有千余年的历史),南京来的楼船,江西来的盐船、大号的巴斗船,湖北汉川的楼船、牙梢船,黄冈的鱼船,来自湖南的吊头船和沙窝船,还有江苏、上海、浙江、河南等地的来往民船。各地船型不一,说明当时的民船船型仍师承各地造船古技,也说明各地江湖水文情况复杂,许多山区支流依赖当地船舶运输沿岸货物。

来往芜湖的民船,除了接受芜湖各口岸常关和海关的检查、纳取关税外,其货物装卸、运输配载和运费结算等方面还要接受各地船行和船帮的组织、管理和监控。1928年以后,芜湖的米市受航运市场的严重影响,一蹶不振。因为政治和经济腐败等社会原因,芜湖的主要支流河——杨青河淤积现象严重,河道一直未得到有效治理,河道有八九个月无法通航。清末民初延续半个多世纪的芜湖岸边大量轮船和民船靠泊的盛景,也再无法看到(《安徽建设》,1929年第2号,P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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