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文学语言的“内指性”说起

2017-03-29 13:29
关键词:区分虚构逻辑

严 金 东

(重庆师范大学 文学院,重庆 401331)

从文学语言的“内指性”说起

严 金 东

(重庆师范大学 文学院,重庆 401331)

某本通行的文学理论教材认为,“日常话语是外指性的,而文学话语是内指性的……内指性的话语指向作品本身的世界,它不必符合现实生活的逻辑”。诸如此类的说法,是对“逻辑”一词的错误使用。“内指”“外指”的区分,只是表面上的对文学性质的语言本体论观察,实质上还是文学艺术与生活实践的二元区分,是一种变相的文学虚构论。“内指”“外指”的区分,并不能真正说明文学文本的独立自主。文学文本的独立自主,主要是观察文学的一个相对视角,不是文本自身绝对的客观构成。

内指性;逻辑;文本独立

自什克洛夫斯基的“陌生化”、雅各布森的“诗意功能”等说法的兴起,通过观察文学语言使用的某种本质特征从而去认识文学的某种本质特征(文学性),就逐渐成为20世纪以来文学理论研究中的常见做法。流风所及,国内的文论研究也早已“接轨”了这一认识角度,如某本通行的教材就说:“日常话语是外指性的,而文学话语是内指性的。日常语言指向语言符号以外的现实环境,因此它必须符合现实生活的逻辑,必须经得起客观生活的检验,也必须遵守各种形式逻辑的原则。文学话语则是具有‘内指性’的话语,它指向作品本身的世界,却不必符合现实生活的逻辑,而只需与作品艺术世界相衔接就可以了。”[1]57本文论题所谓的“内指性”,就出自此引文。原则上讲,这里的“内指性”云云不过是追随了20世纪文论研究中流行的语言本体论观察,在某种宽泛的意义上是有其合理性的,但若细致辨析,我们不得不说,此段“内指性”表述大有问题。

首先可以指出的就是,所谓“它指向作品本身的世界,却不必符合现实生活的逻辑”,这个判断似是而非。且不说大量叙事作品中故事情节的展开自然而然地遵循着生活逻辑,就是最别出心裁的诗歌语言表达,说到底也还是“符合现实生活的逻辑”的。就以杜甫奇特的诗句“香稻啄余鹦鹉粒,碧梧栖老凤凰枝”为例,表面上当然是极不合语法、极不合逻辑的,但按照常规的解释,这是一种倒装句。既如此,我们从中读到的其实是“鹦鹉啄余香稻粒,凤凰栖老碧梧枝”,鹦鹉啄稻粒,凤凰栖梧枝,显然,这里没有什么不合逻辑的。或说,杜甫的这两句诗颠倒主语和宾语位置后才是合逻辑的,这不正说明它原文不合逻辑吗?没错,但我们要问的是,不合逻辑的原文指向了什么?指向了那个不合逻辑的“作品本身的世界”吗?有这个不合逻辑的“作品本身的世界”吗?实际上并没有,实际上原诗句通过倒装形式指向的是“鹦鹉啄稻粒,凤凰栖梧枝”,这当然是“符合现实生活逻辑”的。事实上,正因为倒装的解释太符合生活逻辑了,因而似乎也太平庸,许多人并不满意这种读解。叶嘉莹综合前人说法,认为如果把原诗解读“成为‘鹦鹉啄余香稻粒,凤凰栖老碧梧枝’,则此二句乃成为正写鹦鹉啄稻与凤凰栖梧之两件极现实之情事”,而“正写……现实”则诗意不够,“所以杜甫此二句,其主旨原不在于解鹦鹉啄稻与凤凰栖梧二事,乃在写回忆中的渼陂风物之美,‘香稻’‘碧梧’都只是回忆中一份烘托的影像,而更以‘啄余鹦鹉粒’与‘栖老凤凰枝’,来当做形容短语,以状香稻之丰,有鹦鹉啄粒之余,碧梧之美,有凤凰栖老之枝,以渲染出香稻、碧梧一份丰美安适的意象,如此则不仅有一片怀乡忆恋之情,激荡于此二句之中,而昔日时世安乐治平亦复隐然可想。”[2] 49一50那么,据叶嘉莹的这种读解,我们是否就能肯定“内指性”的文学语言“不必符合现实生活的逻辑”?回答还是不能。叶氏的读解当然还是一种对生活逻辑的符合,只不过是比通常的倒装解读更丰沛更有意味的符合。叶氏读解的是一种言外之意,而这种言外之意的获得不是凭空杜撰的,它的获得主要依托于读者对诗人创作情境的一种设身处地的想像(设想安史之乱后杜甫对往昔盛世的忆恋),这恰是一种对生活真实(逻辑)的遵循。并且由这种生活真实(逻辑)出发,叶氏进一步去想像诗人真实而具体的心灵表现,于是原先“不通”的“香稻啄余鹦鹉粒,碧梧栖老凤凰枝”也获得了自身的可以理解的逻辑——在叶氏看来,它们并不是通常的陈述句,也不是倒装句,不妨说是诗人杜甫在回忆中饱含感情的意象闪现。如此则可以这样总结:固然要承认杜甫的“香稻啄余鹦鹉粒,碧梧栖老凤凰枝”完全不同于日常语言的习惯说法,但就其“指向”而言,我们必须承认,它不是一堆文字乱码,它有合理的意义表达。而它之所以能合理地表达意义,就在于它“符合现实生活逻辑”——倒装句的解释说明了这一点,叶嘉莹的解释同样说明了这一点。

应该承认,我们这里的批判实际上有点超出教材引文的原意了,有点在“逻辑”二字上较真,引文的基本意向并不在此。不过,我们在这里较真“逻辑”二字,不是无意义的借题发挥,而是想特别表明:文论中“逻辑”一词的使用过于模糊和随意,如“生活逻辑”“情感逻辑”“艺术逻辑”等等,实无助于对文艺现象的深入认识。事实上,并没有各种各样的逻辑,只有一个逻辑。这唯一的逻辑无非就是我们人类展开理解活动的基本程序,甚至可以说就是我们的理解本身。我们所有人用这同一个逻辑去理解自然世界、去理解生活实际、去理解我们自身,当然也包括去理解艺术世界。能够被理解的,就是合乎逻辑的,不能被理解的,就是不合乎逻辑的。当然,能够被理解或者不能够被理解,这不是一时一地一人说了算。你真诚地认为“香稻啄余鹦鹉粒,碧梧栖老凤凰枝”不合逻辑、颠倒错乱,我们不会同意你的意见,我们会认为你只是限于自己的经验、知识、习惯、敏感度等等,没有找到一个恰当的角度、层级、出发点……,因而看不见杜甫诗句的逻辑构成——例如我们就可以建议你从倒装句的角度去试着读一读。概括地说,任何文艺作品如果不是一堆文字乱码的话,如果它总有某种意义的表达的话,那么它必然是合乎逻辑的,诚如维特根斯坦所说的,“在语言中不能表现任何‘违反逻辑’的东西,就像在几何学中不能用坐标……给出一个并不存在的点的坐标一样”[3]31;而从读者的角度看,如果我们能读解出作品的某种意义,这也同时意味着作品的某个特定逻辑构成的呈现,这同样也如维特根斯坦所说的,因为“我们不能思想非逻辑的东西,否则我们就必须非逻辑地思想”,而“逻辑之所以是先天的,就在于不可能非逻辑地思考”[3]74。需要指出的是,维氏此处把“逻辑”看成了人类理解的根本可能性,看成了人类语言运作的根本可能性,这不是维氏个人对“逻辑”概念的特定使用,而是西方思想传统对逻辑本质的一个普遍理解,即所谓“逻各斯”概念中的一个重要内涵。相对而言,三段论的形式逻辑不过是逻各斯的一个具体表现。据此我们就可以说,本质上,逻辑普遍地贯穿语言(无论是日常语言还是文学语言),普遍地贯穿我们的意识行为(无论是日常行为还是文学行为),企图以艺术逻辑和生活逻辑等的不同去区分文学和非文学,此路不通。

当我们在人类理解的根本可能性、在语言运作的根本可能性的层面上辨析“逻辑”时,已经不是一种单纯为了“逻辑”而“逻辑”的“较真”,实际上,我们借此想质疑上述引文的真正意向所在:通过“内指”“外指”的区分是否真能确立文学文本的独立自主?我们不想简单否定文学文本独立自主这一现代文学批评的普遍假定,我们想说的只是,从一般文学阅读理解的真实情境来看,“内指”“外指”的区分不是对文本独立自主的最好说明,特别是,该教材“内指”“外指”的划分甚至还带有一些指导读者如何阅读文学作品的规范要求的意味,这其实并无太大意义。

在质疑那个真正意向所在之前,我们想先谈一谈它所附带的阅读规范指导的意味。为了说明“日常语言是外指性的,而文学话语是内指性的……”,该教材前导性地(例子在前,“内指”“外指”的区分在后)举张祜的《宫词》(“故园三千里,深宫二十年。一声何满子,双泪落君前。”)来说明:“一般来说,日常语言的意义是单一的,它要求每一句都要准确传达一定的信息,……如三千里、二十年、一声、一双,这些词语都必须是实指的,……但在文学话语中,……‘二十年’可以不是二十年,‘三千里’可以不是三千里,‘一声’也可以不是一声,‘一双’也可以不是一双。”[1]54对于这样一个例释,我们首先想说的就是:没有哪个读者会认为“一声何满子”就是唱了一声,“双泪落君前”就是掉了两滴泪。也许读者会把“故园三千里,深宫二十年”中的“三千里”“二十年”相对坐实地理解,但也绝不会真正去“实指”——即使这位读者通过某个资料确切地相信,张祜的这首诗是有真实“本事”的,诗中主人公的家乡同京城的真实距离只有一千多里,而她离开家乡入宫已有二十多年——情况即便如此,这位读者也不大可能认为诗歌写错了。事实上,不仅是这首诗,可以说在所有普通但却真实的文学阅读中,任何一位达到了一般的文化普及水准的读者都不会以一个外在特定客观事实的发生来衡量某一特定文本描写的对错真假,换句话说,文学文本在这个意义上确实是独立自主的。除非有特别的理由,人们通常是不会把文学文本的描写同物理时空中的真实发生相混淆。所以,作为一个最普通的读者,我们不会去问阿Q的父母是谁?不会困惑一母同胞的武大郎和武二郎怎么差别这么大?也不会去问王熙凤的后人在今天生活得怎样?或许某个红学家坚持贾宝玉就是纳兰容若的化名,并因而把《红楼梦》的文本描写同历史真实打成一片,那我们也必须说,他不是不懂文学的“虚构”,他只是出于自己的特定理由,对《红楼梦》有一种别出心裁的理解。故尔我们想说的是,通过“内指”“外指”的区分去提醒读者“正确” 地阅读文学,其实有点无谓。

再回到前文。我们当然承认,引文“内指”“外指”的区分根本上不是谈文学阅读的规范问题,它要说明的是文学文本的独立自主。针对这个基本意向,我们说它不是一个“好说明”。理由何在呢?就在于,“内指”“外指”的区分看似很明确,但在真实的阅读情境中,这种内外区分实际上又常常趋于消失。至少有两种视角可以用来观察这种消失,其一是循着上述“阅读指导”的辨析更深一层去看,属普遍视角;其二是选择特定的“抒情”类的文本去看,属特殊视角。先论普遍视角。固然可以说,“人们通常是不会把文学文本的描写同物理时空中的真实发生相混淆”,但这并不意味着,真的存在着一个独立自主的“内在性”,独立自主到不需要以外在的“真实发生”来衡量它。一个最普通的读者去读《阿Q正传》,他不会考虑阿Q的父母是谁,不会去想像阿Q是否还有什么远房亲戚在绍兴一带等等,如此看似他对文本内外的区分是明确的,但请设想一种情况:现有通行的《阿Q正传》的描写都没有变,唯有在最后一部分,阿Q即将被枪毙的时候,他表现得慷慨激昂,大义凛然。这位普通读者会有什么感觉呢?会认为不可思议,然后极有可能就会说“太假了”“不可能”“胡编乱造”等等。此种情境下,文本的内外区别消失了,因为这位最普通的读者,正在用文本之外的某种“真实发生”来衡量它。或许我们会修正这个说法:这不是以文本之外来衡量文本之内,这种衡量依然发生在文本之内,是文本自身的不合情理。这个修正似乎更准确,但更深一层去看,内也罢、外也罢,这种区分本身实际上已不存在了,因为,“不合情理”有内外之分吗?文学文本中存在着不同于生活实际的另外的情理吗?我们认为没有,这正是前述“一”部分对“逻辑”的辨析想要说明的。

除了这个普遍视角以外,我们还想强调,特别地就“抒情”类的文本而言,文学语言“内指”这个说法更加明显不合理。例如,面对“剑外忽传收蓟北,初闻涕泪满衣裳。却看妻子愁何在,漫卷诗书喜欲狂……”这样一首诗,我们很难也不应该把全部的感受、理解、欣赏都局限于文本之内,“合情合理”的解读倒是去“外指”——借助于眼前的文字重又去经历诗人曾经的心路历程。这个“曾经”是实实在在的客观生活本身,是历史上真实存在的杜甫这个人在某一个真实的物理时空中其特定心境的真实呈现。这类“抒情”文本,就中国文学史而言是大量存在的——从屈原的《离骚》《哀郢》到陶渊明的《饮酒》《归园田居》《五柳先生传》……,再到李、杜、王、孟的众多作品……等等,无一不需要我们“外指性”的阅读。就是说,这些作品就像《闻官军收河南河北》一样,很大程度上,它们的文本语言直接指向一个文本之外的真实客观的生活——是“直接指向”一个特定的生活事件或生活片段,还不是“间接显示”某种生活背景、历史背景。如果我们承认这一点的话,那可能不得不说,所谓“日常语言是外指性的,而文学话语是内指性的。日常语言指向语言符号以外的现实环境……”“文学话语……指向作品本身的世界……”等等,此类断言已与文学事实渐行渐远。应该说,“外指性”地阅读“抒情”类文本(至少是某些类“抒情”文本,不一定是泛泛而谈的全部抒情作品,所以我们这里的“抒情”加了双引号),这本是一个平常且大量存在的文学经验,为什么某些现代文学理论会明显忽视这类文学经验呢?恐怕还是西方文论的“虚构”观占了上风——想到文学就想到“虚构”,就想到不同于历史事实、不同于生活真实的文学“虚构”,于是乎更有“内指”“外指”的区分。韦勒克和沃伦的《文学理论》就再三强调:“文学的本质……是一个虚构的世界、想像的世界”,“虚构性(fictionality)、创造性(invention)、想像性(imagination)是文学的突出特征”,“文学的核心性质——虚构性”[4]15-16。韦勒克和沃伦不知道的是,在我们中国的文论传统中,诗的本质不是“创造”,不是“想像”而是“言志”,文的本质不是“虚构”,不是“编故事”而是“修辞立其诚”(《周易·乾·文言》)。我们能理解,韦勒克和沃伦看到的是以荷马、莎士比亚的作品为代表的文学传统,所以他们强调文学的“虚构”本质,但是,如果不否认中国的屈、陶、李、杜也是真正的文学大家的话,那么一定可以说,还存在着另外一个别样的文学传统,在这样的传统中,“虚构”远不是文学的第一性质——不妨举例自问,我们如何能把杜甫的《北征》《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等看作是在编故事?如何能把陈子昂的《登幽州台歌》《咏怀》等看作是“虚构”?除非我们改变“虚构”一词的基本含义。

做一个简单的小结。当我们感觉教材引文“内指”“外指”的划分带有一丝如何正确阅读的指导意味时,我们说这没多大意思,因为普通读者总已自觉或不自觉地区分“内”“外”——但仅从这方面说,该引文“内指”“外指”的划分本身是成立的;进一步考察实际阅读情境,我们发现普通读者也总是且随时携带着某种普遍的“情理眼光”“逻辑眼光”——就此而言,“内指”“外指”的划分已趋于消失;更进而从中国传统文学的角度观察,我们也更明显看出“内指”“外指”的划分有时甚至直接就是不成立的。换句话似乎可以说,站在不同的阅读层次看,“内指”“外指”的划分有时是成立的有时是不成立的;选择不同的文学作品看,“内指”“外指”的划分同样也是有时成立有时不成立。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我们此前已说过的:“内指”“外指”的区分不是对文本独立自主的理想界定。

那么,怎样才是对文学文本独立自主的更好界定呢?回到“文本独立自主”这句话本身,我们要说,它无非是指:每一个文学文本,都以自己特有的语言方式,建构起一个自身相对独立完整的世界,一首小诗如《静夜思》是如此,鸿篇巨制如《战争与和平》也是如此。更具体一点说,对这个文本的任何一个局部理解——对语句、段落、单个人物、情节片段等等的理解,都可以在这个文本世界之内进行,相对而言也只需在这个世界之内进行。不过,我们立即能感觉到,听起来这个说法同教材引文的“内指”云云似乎并无太大区别,因此,应当进一步追问的是,究竟该怎样理解这个说法?在我们看来,还需补充三点相互联系的附加说明。首先应强调,说文学文本独立自主,这只能是相对的,而非绝对。因为,根本而言世界上并无绝对孤立的东西;其次,由相对性出发,我们认为,说文学文本独立自主,这主要是观察文学的视角问题而不是文学自身的客观构成。第三,这个观察文学的视角主要落于一个个单独的文本之上,而不是对普遍的“文学”概念的观察。也就是说,所谓文学文本独立自主,即是说我们抱持这样一个观察研究文学的相对视角:每一个文本自身就是每一个独立完整的世界,不仅相对于生活而独立,相对于其他文本也是独立的,相对于其他任何一个“东西”也都是独立的(无疑不能把这种“独立”推到绝对的地位)。现在,我们应能较清楚地看见教材引文的误区所在了:关键在于,它的“内指”与“外指”是对立着而言的,它是在笼统的“生活”与“文学”二元对立的意义上去说明文本的独立自主的,并且,它把这个对立过于“落实”了,很大程度上忽略了文本独立只是一个视角的问题。

我们以为,教材引文认识偏差的出现不是偶然的——“虚构”论的文学本质观暗中引导了它。或者说,该引文“内指”“外指”的区分表面上是对文学性质的一种语言本体论观察,但究其实则还是一种看似当然的真假二元对立判定:实际生活当然是真实客观的,文学描写当然是想像虚构的。而按照我们的理解,如果真正是从语言本体论的角度来看文学的话,则传统的关于文学的虚构真实、艺术生活等对立概念其实已失效。试看巴赫金是如何论述文本的独立自主的:“这些第一类体裁进人复杂体裁,在那里发生了形变,获得了特殊的性质:同真正的现实和真实的他人表述失去了直接的关系。例如,日常生活的对话或书信,进人长篇小说中以后,只是在小说的内容层面上还保留着自己的形式和日常生活的意义,只能是通过整部长篇小说,才进人到真正的现实中去,即作为文学艺术现实的事件,而不是日常生活的事件。”[5]143巴赫金是用了“日常生活”和“艺术现实”的对比(这可能有一定的误导性,该教材“内指”“外指”的区分也引用了这一段,见《文学理论新编》第57页),但巴赫金的意思很明显:即使是真实的“日常生活的对话或书信,进入长篇小说中以后……只能是通过整部长篇小说……作为文学艺术现实的事件,而不是日常生活的事件”去理解。换句话说,源于生活真实的也罢、凭空虚构的也罢,其实都不是问题,关键只在于,它们现在已经进入一个文本的世界,它们构成了这个文本,它们的意义也必须由这个文本整体来决定。同样是在这个意义上,英美新批评在文本层次上的“语境”“有机体”等概念就比“内指”说更好,学界常用的另外一个关于文学语言的“自指”说相较之下也比“内指”说更好,原因都在于,它们直接认可文学文本构成一个独立的艺术世界,而不是在与“客观生活”比较的意义上才成为“独立”的。

西方文论史,自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始,长期以来纠缠于“真实性”问题,纠缠于用一个文本之外的理念、逻辑、规律、生活等来衡量“文学真实”的问题,文学的“虚构”本质论不过是这种纠缠的另一种说法。众所周知,进入20世纪以来,伴随着所谓的“语言转向”,西方文论开始确立文学文本的独立自主。可以说,这种强调语言本体论的文论转向确实是巨大的、颠覆性的,以至于它实际上取消了传统的“真实性”问题——是取消,而不是支持或反对认为文学为真为假的各种说法。但是,理论上知道这个“取消”是一回事,文学研究的实践在多大程度上能贯彻这个认识是另外一回事。所以我们看到,韦勒克和沃伦的《文学理论》一方面强调文学的“内部研究”,另一方面在谈到文学本质时依然反复述说文学的“虚构性”,巴赫金强调文本世界的独立完整,但为了说明这一点还是诉诸“艺术现实”和“日常生活”的对比。既如此,当我们看到教材引文以“内指”“外指”来阐释文学文本的独立自主时,也是可以理解的了。

最后想说的是,就中国文论传统而言,或许因为我们缺乏西方意义上的那种强烈的“求真”精神,因而在某个特定的意谓上,我们似乎更容易确认“文”或“文本”的独立自主。例如,在主流的“言志”“缘情”“修辞立其诚”等说法以外,也有金圣叹如下的识见:“《史记》是以文运事,《水浒》是因文生事。以文运事,是现有事生成为如此如此,却要算计出一篇文字来,虽说是史公高才,也毕竟是吃苦事;因文生事却不然,只是顺着笔性去,削高补低都由我。”[6]245很明显,在金圣叹那里,“文”确实获得了一种独立地位,并且这个独立的“文”不以材料性质的不同而有价值高低之别。司马迁著《史记》是“以文运事”,运用了现成的真实的历史材料;施耐庵著《水浒传》是“因文生事”,凭空“生成”许多“虚构”“想像”的事。“以文运事”也罢,“因文生事”也罢,都是“好文章”,都是“才子书”,金圣叹对两者的区别只在于感叹:史公更“吃苦”。

[1] 童庆炳主编.文学理论新编[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

[2] 叶嘉莹.杜甫秋兴八首集说[M].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7.

[3] [奥]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M].贺绍甲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

[4] [美]勒内·韦勒克,奥斯汀·沃伦.文学理论[M].刘象愚等译,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5.

[5] [俄]巴赫金.言语体裁问题[M]//巴赫金全集(第4卷).白春仁等译.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8.

[6] 金圣叹.读第五才子书法[M]//郭绍虞主编.中国历代文论选(第3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

StartwithLiteraryDiscourse“ReferringtheInside”

Yan Jindong

(College of Liberal Arts, Chongqing Normal University, Chongqing 401331, China)

A popular literary theory textbook thought, “daily discourse refers to the outside, but literary discourse refers to the inside... and it refers to the world of the text itself, it does not have to conform to the logic of real life”. This is the wrong use of the word “logic”. The distinction between “refers to the inside” and “refers to the outside” is just on the surface of the nature of literature language ontology observation. In essence, it is the distinction between the practice of life and the world of literature and it is a disguised form of fictionality theory. The distinction between “internal” and “external” does not mean that literary texts can be truly independent. The independence of literary texts is mainly from a relative perspective of literature observation, but not from the absolute objective of the text itself.

referring to the inside;logic;independence of literary texts

左福生]

2017-06-20

严金东(1969—),男,重庆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外诗学。

重庆市社科基金项目“钱穆文化诗学研究”(编号2016YBWX072)

I06

A

1673—0429(2017)06—0013—06

猜你喜欢
区分虚构逻辑
刑事印证证明准确达成的逻辑反思
逻辑
创新的逻辑
虚构的钥匙
融媒时代,如何正确地“非虚构写作”
怎么区分天空中的“彩虹”
女人买买买的神逻辑
教你区分功和功率
怎祥区分天空中的“彩虹”(一)
论文学创作中的虚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