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阿璇
(盐城师范学院 信息工程学院,江苏 盐城 224000)
基于发展型资助模式的大学生资助体系探讨
——以盐城师范学院为例
毛阿璇
(盐城师范学院 信息工程学院,江苏 盐城 224000)
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的不断深入以及高校制度进一步改革,教育事业飞速发展.但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状态使得经济贫困大学生数量不断增加,比重急剧上升,他们面临着经济负担重、学业基础差、心理亚健康、就业压力大等问题.高校贫困大学生资助工作经过多年的发展与完善,已基本形成了以国家助学金、生源地贷款、勤工助学岗位、临时困难补助及学费减免为主体的多元化体系,一直以来推动着高等教育事业稳步前进,但在从保障型资助向发展型资助跨越的过程中暴露了部分问题.本文以盐城师范学院现行的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体系为研究基础,对于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具有可行性的建议,积极探索发展型资助模式下的新体系.
资助体系;困难学生;教育
在高等教育大众化目标的进程下,高校的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在校大学生人数剧增,据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全国共有2625.3万在校大学生.同时,高校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比重已达到30%,而大学学费也连年上涨,巨额的学杂费已成为越来越多经济困难学生步入大学的一道现实障碍.基于社会主义高等教育的性质以及国家培养人才目标的要求,我国依法保障了公民的受教育权利,社会追求教育机会均的原则要求我们必须关注大学生的资助问题[1].在此背景下,以盐城师范学院为例,对现行的贫困大学生资助的现状及特殊性进行深入探讨,提出可行建议,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我国高校大学生资助体系经过多年的发展与完善,已基本形成了以奖学金、生源地贷款、勤工助学岗位、临时困难补助以及学费减免为主体的多元化资助体系.具体来说,盐城师范学院现行的资助方式主要包括:“绿色通道”、学费减免、生源地贷款、国家助学金、励志奖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岗位、校内勤工助学奖、寒衣补助等多种方式资助手段相结合的体系,该体系已基本实现保障型目标要求.
贫困大学生的认定与审核是资助工作的重要前提与保证,该项工作的目的是把资源送到最需要的学生手中,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2].目前,我们对于资助申请是按照“学生本人纸质申请及地方部门证明一学院民主评议、筛选、公示一学校层面复审、公示”的流程,以学生的家庭收入水平与本人的消费水平为依据,采取生源地认定和高校自身认定相结合的方式.
贫困学生在向二级学院提出申请资助请求时,需要提供根据家庭实际经济状况填写《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与生源地政府所出具的贫困证明.根据学生提供的材料,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参照,在保障线1.3倍的范围内即可列入资助考察范围,并依据学生贫困申请表所列的家庭困难原因,采取班级民主评议的方式得出贫困指数,以划分贫困等级[3].若大于该指数为特困生;小于该指数为贫困生.
此方法在保证公平、公开的前提下,操作较为简单,可以将绝大部分的贫困生估算出来,但是随着大学生身心特点的发展、经济的发展、各地区的物价水平、消费结构的变化以及城乡、区域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平衡等原因,该评估方法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随着时代的发展,“90后”成为高校大学生主体,他们具有民主意识强、缺乏自立能力、自我成才发展迫切等鲜明群体特征.
2.1 行为上
作为年轻群体,现在的大学生具有较强的接受能力,并且乐于接受新鲜事物,在行为上表现出较强的自主性、渴望独立、追求自由、喜欢特立独行、显得较为成熟.而实际具有较强依赖心理、性格叛逆和较弱的抗挫折能力.目前大多数的大学生都为独生子女,在备受呵护的环境中长大,所接触到的外部空间较小,缺乏独立生存能力,同时自我意识较强,不太会照顾别人感受[1].
2.2 情感上
“90后”学生多为独生子女,从小缺少玩伴而容易感到孤独,情感脆弱.他们大多情感强烈、喜爱张扬、情绪化严重,时常出现躁动不安、虚荣心强,性情较为浮躁,缺乏耐心.
(1)一方面,对于经济困难学生而言,由于出生贫困家庭或偏远地区,面对经济条件较好的学生容易产生自卑与爱慕虚荣的心理,对于学业及前途较为悲观,缺乏信心.甚至有些存在经济负担的学生担心会因为申请经济资助而被同学看不起,因而故意隐瞒家庭状况;
(2)在另一方面,部分学生在接受来自社会慈善组织、学校或爱心人士的帮助后,产生依赖心理,表现出“等、靠、要”的状态,自身没有克服困难的勇气与决心,遇到问题就会消极、被动地等待外界的帮助.
目前“奖、贷、助、减、补”并存的资助体系基本适应了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需要,满足了我国高等教育事业调整的需求,与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目标相一致,体现了我国教育机会公平的政策,但在实际中还存在以下的不足:
3.1 还贷机制不完善,银行助贷意愿不强
根据相关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通过申请生源地贷款来缓解因学费带来的经济压力.目前,我国主要是采用与商业银行合作开办助学贷款业务的方式,学生可以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在校期间产生的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则由学生自己承担.但由于当前信用制度滞后,对于大学生恶意逃债又缺乏有效的制约,时常出现贷款学生“恶意失踪逃贷”,银行办理助学贷款的风险被不断放大.在另一方面,现存的助学贷款利率过低,依据的是银行的基准利率[4].银行助贷的积极性大大降低,助贷业务的意愿不强,间接影响了我国资助体系的完善与提升.
3.2 资助认定程序存在漏洞
尽管在认定的过程中,需要申请者提供生源地所在政府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但实际上却仍存在部分经济上不困难的学生享受着国家困难生补助,浪费了国家资助资源.出现此现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贫困生的认定程序不严谨,存在漏洞.部分学生心态不端正,存在“白占便宜”的心理,同时对于资助政策的积极意义理解不够,通过“找关系”、虚报家庭收入等手段钻政策空子,获取当地政府出具的家庭贫困证明;
(2)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监管不力,对于经济困难学生的申请审核不严,操作透明度不高,对于贫困家庭认定的随意性较高;
(3)贫困生的界定存在一定难度.一方面,由于我国经济的不平衡发展导致不同地区的收入及生活水平存在差异、困难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评估缺乏统一的标准、信息数据统计机制不健全等诸多因素,使得学生家庭经济情况难以得到客观、真实的评估;另一方面,目前高校对于学生家庭状况的了解仅仅依据当地所开的贫困证明,难以保证资助工作的严谨与准确性.
3.3 勤工助学规模过小
目前,各高校都设立了勤工助学岗位,但是岗位数量普遍较少、岗位形式较单一、补助金额有限.参与勤工助学岗位的学生受到时间与地点的限制,能够申请的岗位大多为校园内的值班、保洁等服务型后勤岗位,这些岗位基本与学术专业不太相关,难以发挥大学生的专业优势.根据中国大学生资助制度:“学校勤工助学支付学生劳动报酬的经费,由学校多渠道统筹解决”,而目前多数高校因不断扩大基础设施建设出现了经费普遍紧张的状况,导致投入到勤工助学活动的经费非常有限.
3.4 资助体系中德育实效性减弱
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是一项具有综合性的系统工作,不仅要缓解学生经济上的压力,还要在精神与心理上给予足够关爱与开导,更要着力于提升学生综合能力的全面提高.目前的基于国家奖学金、生源地贷款、勤工助学岗位、临时困难补助以及学费减免为主体的多元化资助体系,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学生的经济负担,但如何去丰富贫困生的精神世界,帮助他们树立自信、自强、自立、诚信的意识,教以常怀感恩之心的德育工作迫在眉睫.
助学资助体系是解决我国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及部分生活费的重要途径,得到了社会、高校、家庭等多方认可,在多年的资助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目前正处于从保障型资助向发展型资助提升的阶段,在保障学生基本生活费用的基础上,增强德育意识,将学生培育成有责任感、诚信、自强的全面性人才是现阶段的目标要求,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
4.1 增强大学生的诚信、责任及感恩教育
如何丰富贫困学生的精神世界是高校资助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减轻学生经济、生活压力的同时,重视学生德智的全面协调发展,尤其是要通过精神的资助与引领,培养他们的诚信意识、增强还贷的责任意识、拒绝“等、靠、要”的心理状态,将感恩之心转化为学习的动力.要从思想上引导学生懂得资助的真正含义,从而具备自立自强自助的品质.
4.2 完善大学生信用体系,构建还贷机制
建立完善大学生的信用档案信息机制,利用多元化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信用管理与监督,合理运用法律手段约束个人的诚信行为.同时政府应承担起贷款金额的财政补贴和因举债人“恶意逃债”、“拖欠”所引起的经济损失,消除银行的后期担忧,另外还可以通过税收优惠等一系列政策,降低助贷商业银行助贷利息收入的税金要求,积极调动商业银行参与资助工作的积极性[5].
4.3 弱化“补、减、免”等手段,合理利用临时困难补助
如今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以及奖学金制度已日趋完善,同时在大学生中开始形成“等、靠、要”的心态,过度依赖于资助体系,缺乏独立自强意识[6].因此,在资助理念上逐步弱化“补、减、免”等手段,更多的是通过“奖、贷、勤”等方式,并且严格控制临时困难补助申请,确保补助落到最需要的人手里.这样的做法既可以避免“养懒汉”,同时又能够让需要的学生及时获得资助[7].
4.4 建全生源地贫困认定的监督与责任追究制度
根据经济困难学生家庭所在地的实际经济发展水平,参照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及恩格尔系数等多项指标对于申请进行审核,结合大学所在地的收入水平及物价水平,建立一个综合的、全面的、多指标评价体系.在进行实际认定时,既要有条例的硬性指标要求,也需弹性的实施方法.同时,还应加强生源地相关民政部门的责任意识,对于贫困认定工作严格要求,组织、加强各方的联合调查,对于贫困认定的结果要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
4.5 推行“按收入比例还贷”政策,高效利用税收系统
“按收入比例还贷”是指当贷款的毕业生获得高出社会平均的收入时,税务部门可以通过税收系统,根据毕业生的收入确定本年度应还本息,还贷比例随着收入而变化[8].利用税收系统还贷有两个好处:一是由于税收系统已经相对完善,覆盖面较广,将所有毕业生信息汇入系统中,方便及时读取还贷学生信息;二是通过税收系统可以保障还贷资金来源,降低了“恶意逃贷”的可能性,节约了贷款回收的运作成本与风险.
4.6 拓宽助学资金渠道,形成“大资助体系”
随着资助规模的不断扩大,贫困生数量不断创新高,仅靠政府投入和学校资助的有限经费已难以保障越来越多贫困生的基本生活需求,资金短缺已成为资助贫困高校大学生工作的主要障碍.借鉴国外,许多大型企业、社会成功人士及慈善机构踊跃捐资助学,在学校以各种名义设立奖学金及助学金.拓宽助学资金渠道,在保证国家与地方政府对于高校资助工作资金投入的同时,积极优化社会资源、凝聚各方力量,营造关注贫困大学生良好氛围,形成一个政府、社会、高校三方紧密相连、自上而下、良性循环资助融资体系[9].高校应做好与企业的交流工作,发挥学校的软实力优势,为企业的持续发展培育可靠的创新型人才.
〔1〕沈倩倩,柳雕貂.“90”后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发展性资助体系构建研究[J].现代经济:现代物业中旬刊,2012(07).
〔2〕张宝君.“90后”大学生心理特点解析与对策[J].思想政治工作研究,2010(4).
〔3〕赵贵臣.我国大学生资助体系的德育功能研究[D].东北师范大学,2011.
〔4〕贾翔.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建设研究[D].中北大学,2013.
〔5〕段铸,程颖慧.大学生资助制度存在问题及解决对策[J].河北学刊,2011(09).
〔6〕于建霞.构建与完善我国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研究[D].山东师范大学,2008.
〔7〕沈江.关于完善我国大学生资助体系与方式的探讨[J].教育与职业,2008(16).
〔8〕庄丽君.中美大学生资助政策的比较研究[D].上海师范大学,2007.
〔9〕任初明.我国大学生资助制度研究[D].湖南师范大学,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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