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振元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北京 100872)
■特稿
依法做好美育工作:美育工作者的光荣使命
瞿振元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北京 100872)
近年来,美育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特别是新修订的《高等教育法》,明确把美育写进培养目标。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我们依法治教,就要依法抓美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作为从事美育研究的学术组织,美育专业委员会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深化理论研究,提高美育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推动制度建设,使美育工作制度化;重视对以美育人、以文化人的环境研究,促进大学文化品位的提高。
美育;《高等教育法》;美育专业委员会;制度建设
近年来,美育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表现在许多方面:理论研究有新进展,实际工作有新推进,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等等。但是,我认为最重要的是:在2015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高等教育法》,其中的一个修改就是在教育方针里增加了一个“美”字,把“美”放在培养目标里,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部法律于2016年6月正式实施。大家知道,法律的修改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增加一个字、去掉一个字,都是十分谨慎的。今天能够增加一个“美”字,很不容易!真是一字千金啊!这也是几代美育工作者努力工作的结果!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我们依法治教,就要依法抓美育,更加理直气壮地抓美育,更加执着地做好美育工作。忽视美育、不抓美育就是没有全面落实《高等教育法》。我们应该站在这样的高度,更加重视美育,更加努力抓美育,更多办法发展美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促进国民素质的提高。我们美育专业委员会,是从事美育研究的学术组织,要发挥我们的学术优势,乘势而为,推动美育工作更好发展。我觉得,美育专业委员会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新的努力:
第一,深化理论研究。理论是行动的先导。只有理论认识的不断深化,才能引导大家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同心协力,推动工作向前进。对于美育的认识,我们有一些重要的名言,比如,没有美育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在人的培养中,美育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等等。这些观点很重要、很正确,但不能只是当成口号空喊,而要不断丰富它的内涵、扎扎实实地落实。我们要进一步说明,完整的教育应该是怎样的,为什么没有美育就不完整?不可替代的作用又是一种什么样的作用,有了这种作用能达到怎样的境界?我们不仅能说出一些个案、举出一些名人的例子,而且要进行理论的、科学的说明,这些都要有更进一步的研究。
美育的目的是什么?有的说,美是人的天性,人生来就追求“真善美”。是这样吗?如肯定是,那要教育干什么呢?现在,我们说,要加强美育工作,培养学生感受美、鉴赏美、表现美、创造美,要让学生形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和人文情怀。这个健康的审美情趣和人文情怀的形成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学生可以有直觉的美感、感性的认知,但要通过启发、感染、引导,逐步提高审美情感体验,上升为审美理性认知,特别是树立健康的、正确的审美价值观。毛主席说过:“感觉到的东西不能立刻理解它,只有理解了的东西才更深刻地感觉它。”我想,人对美的感觉和认知也会是这样的。这个过程是潜移默化的、复杂的心理过程和教育过程。在目前的美育教育中,重技巧轻素养、重知识轻养成、重少数轻全体、重比赛轻普及等,都与美育的目标达成不相符合,同时,与美育工作规律也不相符合。实践中我们要开设更多更好的课程,这其中固然需要唱歌、跳舞、美术等课程,但怎样通过这些课程实现美育的实质性目的呢?这些都需要我们深入研究。
还有,美育和德育、智育、体育等又是怎样的关系?怎样做到相互促进?不少人说,美育对创新思维很有帮助,我们也往往用钱学森喜欢音乐,爱因斯坦、袁隆平喜欢拉小提琴等例子来说明。但是,只用个案来阐释,虽然听起来很生动,也可以说出一些道理,但不能说这就是完整的、科学的证明。反过来说,也可以举出很多发明家、创新者不懂艺术的例子。我们说过,各个学科都有美的感受,数学的美、物理的美、生物学的美,等等,都是科学家在自己学科里感受到的美,而且往往是艺术工作者无法体会的美。因此,要用科学来对美的感受加以说明,而且,不能把美的教育窄化为一些术科教育。
现在,脑科学发展很快,美育和脑科学就可能很有关系,我在西南大学看到他们研究听不同音乐时脑电波的变化曲线,研究不同的音乐对人的情绪的影响,很有意思。在这个意义上说,我们的美育研究还应该与自然科学家结成联盟,协同创新,做跨学科的研究。
总之,要大大深化美育理论研究,并且宣传研究的成果,扩大理论的影响,从而以正确的理论提高各方面一起做好美育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第二,加强制度研究,推动制度建设,使美育工作制度化。人很重要,一个学校有几个好老师,美育工作就搞得红红火火、有声有色,但是没有制度,人一走,美育工作就无声无息了。如何加强制度建设,使美育工作常态化、可持续,就非常需要研究。对一个学校而言,不因人事变动(包括领导的变动和教师的变动)而对美育工作有大的影响。当然,好的制度和好的人相结合,一定会做得更好。要研究什么样的制度可以有效促进美育的建设与发展?我觉得,首先是在课内和课外的关系上,要以课内为主,也就是列入正式的课内教学,美育不能仅停留在选修课的层面,要成为必修课。一些学校很重视体育,体育不及格是不能毕业的,美育应当向体育学习,一步一步地把要求提高。
其次是解决好面向少数和多数的问题。一个学校应当有艺术的代表队,好的代表队就像学校的一张名片,在校外有影响,在校内受欢迎,提振学校的精神。但是,如果美育仅限于此,那就大大不够了!美育应当面向全体学生!把美育写在教育方针里,就是对所有受教育者的要求,就是要面向所有的学生。我们的美育工作要着眼于此、立足于此。少数特长学生的培养、艺术代表队的活动,这些“点”上的精彩,发挥的是带头引领和示范的作用;但同时,我们更要关照全体学生,要在“面”上姹紫嫣红、百花争艳。“点”“面”结合,需要多措并举,更需要制度安排。这应当包括美育教育的标准、实施和评价等基本环节,形成闭环的不断改进提高的机制。标准是底线式的标准,下有底线,上不封顶。刚开始,这种底线可以低一点,但是一定要有,以后可以逐步提高。实施是一个过程,但重要的是教师。从进一步加强美育的角度看,目前高校的师资队伍是不足的。对这些,应该提出合理的要求,大家都可以提出建议。真正加强美育,还应当把美育工作列入教学评估之中。这些究竟怎么做,大家可以研究。
总之,为学校美育工作的制度化和可持续发展,有许多问题需要我们研究。
第三,重视对以美育人、以文化人的环境研究,促进大学文化品位的提高。美的感受和鉴赏,在许多时候是潜移默化的,美的教育,特别是美的、健康的情趣和情怀的培育不是只靠说教出来的,还要靠环境、社会、感染和体验等等,总之,很复杂,有知识的问题、情感的问题,有学校的问题、家庭和社会的问题,所以,做好美育工作很复杂。其中,环境文化很重要,我想,大家会同意这一点。2016年初,我听中国美术学院许江院长的一个演讲,他说,他当了十多年校长,为了学生的成长做了不少事,但最值得说的就是建造了一个处处有文化的校园,让学生一走进校园就感受到校园之美,以美熏陶美院的学生,进而让学生表现美、创造美。我觉得他讲得很有道理。建设处处彰显文化的校园也是一件要用心去做的事情!当然,硬件环境的美很重要,软件环境的美更重要。校园里日常的演出、讲座、论坛等等,都有美的价值,都可能对学生产生潜移默化的、不经意中的情趣情怀情感的影响。特别是在互联网时代,如何更加充分地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美育教育,一方面营造充满美的互联网文化,另一方面利用“互联网+”开展美育教育,这也是一个很大的题目。
总之,我觉得,需要研究的问题很多,我们要尽力推动以美育人、以文化人和大学文化品位的提高。
(责任编辑 蔡宗模)
Aesthetic Education in Accordance w ith the Law:the G lorious M ission of Aesthetic Education W orkers
QU Zhenyuan
(China Institute of Higher Education,Beijing 100872,China)
In recent years,aesthetic education has made new progress,especially the newly revised“higher education law”,in which the aesthetic education is concluded in the training objectives.In the context of a comprehensive rule of law,to manage the education by law is to grasp the aesthetic education by law and to promote the comprehensive development of students.As the academic organization to study the aesthetic education,the specialized committee of aesthetic education can make efforts in the following aspects:deepening the theoretical research,to improve the consciousness and enthusiasm of art education;promoting the system construction,to systematize the aesthetic education;emphasis on the environment study of aesthetic education and cultural education,to improve the quality of university culture.
aesthetic education;higher education law;specialized committee of aesthetic education;system construction
G649.20
A
1673-8012(2017)04-0003-03
10.15998/j.cnki.issn1673-8012.2017.04.001
本文系作者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美育专业委员会2016年学术年会上的讲话。
2017-03-13
瞿振元(1946—),男,江苏启东人,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会长,教授。
瞿振元.依法做好美育工作:美育工作者的光荣使命[J].重庆高教研究,2017,5(4):3-5.
format:QU Zhenyuan.Aesthetic education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the glorious mission of aesthetic education workers[J].Chongqing higher education research,2017,5(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