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5日,一项事关反腐败体制改革的重磅方案出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通过,三省市设立各级监察委员会,作为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这标志着中国监察体制改革正式拉开了序幕。
备受关注的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来了
纪检监察与检察机关自侦部门的合并早已争论多年。特别是十八大以来,中央加大反腐败力度,纪检监察作用凸显。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保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而组建的系统内监督机构。
各级检察机关:由我国宪法确认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行使侦监、起诉、反贪、反渎等职能。
现行:一府两院(政府、检察院、法院)
改革后:一府一委两院(政府、监察委、检察院、法院)
十八大以来,党的自我监督空前加强,但对公职人员的监督仍然不能到位。
2015年,全國查办的征地拆迁、医药卫生、生态环保、扶贫救灾等民生领域腐败犯罪案件涉案达
纪委、监察委合署办公
中纪委通过与监察委合署办公,获得人大对监察委赋予的全部职能,丰富监察手段。
总目标:建立党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成立监察委员会,作为监督执法机关与纪委合署办公,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知多少
“监察委”是什么?
是反腐败机构,监察体制改革的任务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整合行政监察、预防腐败和检察机关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力量。
监察委员会如何组成?
人民政府的监察厅(局),预防腐败局及人民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的相关职能整合至监察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