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道/记者 墨 野
·特别报道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督导的重庆报告
——重庆市2016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认定意见反馈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推进会综述
□报道/记者 墨 野
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确定对江西等7个省(直辖市)申报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进行督导检查的函》(国教督办函〔2016〕78号)的要求,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于12月25日至30日,组织国家督导专家组对重庆市申报的万州区、黔江区、江津区、永川区、綦江区、铜梁区、荣昌区、开州区、梁平区、垫江县、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等11个区县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县进行了实地督导。国家督导组共随机抽查11个区县的学校102所,其中小学55所,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各11所,小学教学点14个。督导过程中,核查了相关文件资料、数据;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座谈会共44个;通过专用网络平台对9255人进行了问卷调查;采取随机访谈等形式,征求了公众意见。
国家督导专家组对我市11个区县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主要指标达标情况作如下结论:
一是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重庆市结合本市实际,就办学基本标准制定了生师比、学历提高、岗位结构、生均校地、生均校舍、生均体育场馆、实验室、六大功能室、图书室、生均设备值、校园网建设、多媒体设备配备、计算机13项指标。督导组对重庆市11个区县的各项指标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学校均基本达到了督导评估标准。
二是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对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的评估,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8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督导评估标准为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0.55。核查结果:11个区县的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均达到了国家标准。其中小学综合差异系数在0.302至0.648之间;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在0.249至0.535之间。
三是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督导评估,主要从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四方面17项指标进行,总分为100分,督导评估标准国家认定不低于85分。重庆市根据实际,在本市实施办法中共设置六个一级指标、14项二级指标、53项评分要点。核查结果:11个区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均达到了国家规定的要求,得分在88至94.3分之间。
四是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督导评估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需要对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就有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问题,征求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学生等不同群体的意见。重庆市对11个区(县)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均在85%以上。此次也通过专用网络平台、座谈会、随机访谈等方式对以上几类人群进行了调查,结果与重庆市调查的情况基本相符。
国家督导专家组认为,重庆市11个区县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县督导评估认定标准。督导专家组将把此次督导认定结果向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提请最后认定公布。
国家督导专家组认为,重庆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以下主要做法和经验:一是突出四个强化,政府履职尽责。重庆市强化战略定位、组织领导、部门协调、考核监督,全面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全面统筹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全面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二是突出标准建设,改善办学条件。重庆市严格对照重庆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兜底线、补短板,大力实施“全面改薄”、项目建设、功能室建设、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三是突出均衡配置,加强师资建设。重庆市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最关键领域、最紧迫任务,充实教师队伍,开展教师交流,完善培训机制,提升教师待遇,努力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四是突出资源共享,创新办学模式。重庆市深入实施农村中小学“对口帮扶”“领雁工程”“校校牵手”等项目捆绑发展,试行委托管理、探索集团化办学、寻求智力扶持等办学模式,实现薄弱学校结对发展“全覆盖”。五是突出特色发展,促进内涵提升。重庆市积极开展课程改革,注重将地域文化、民族文化与学校办学特色有机整合,促进学校内涵提升。六是突出公平惠民,办好民生实事。重庆市不断完善各类特殊群体就学政策,强化各项措施,关注随迁子女、弱势群体、贫困学生和留守儿童受教育权益,坚持入学机会公平,确保人人享有均等入学的机会。
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巡视员胡延品对重庆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庆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加大统筹力度,科学谋划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针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按照问题导向的原则和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大党委和政府的统筹力度,科学谋划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特别要充分考虑剩下的14个区县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将省域统筹和县级实施有机结合,既充分发挥县级政府主体作用,优化教育投入和各级财政支出结构,又要加大对这些区县的政策倾斜和转移支付力度,集中力量解决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短板,缩小县域之间差距。二是要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着力解决好教育投入不足、资源总量不足、师资配备不均衡等重点难点问题。要加大对城镇人口聚集区、农村边远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使区域内中小学生基本享有同等学习生活条件。要扎实推进“全面改薄”工作,带动薄弱学校发展。要把实现师资均衡作为下一步工作的重点,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校长、教师选聘、招录、引进、交流机制,强化人员培训、结对帮扶。要完善学校布局调整和生源规划,解决好大班额问题。三是要进一步抓住质量核心,回应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期盼。要始终坚持把实施素质教育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抓手,强化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和质量监测工作,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保障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有所成。要以内涵发展为目标,充分尊重学校办学自主权,鼓励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四是要进一步完善督导体制,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长效机制。要按照管、办、评分离的原则,进一步强化教育督导,切实开展对区县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督导评估、监督考核,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区域教育协调发展,为促进教育公平、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市政府副市长吴刚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市级有关部门和被督导区县政府对国家督导专家组提出的督导意见,要高度重视、诚恳接受、强化整改、落实责任、加强督导、推进落实。并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提出三方面要求。一是要深化认识,增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以战略的思维,全局的视野,攻坚的气魄,深化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认识,增强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实现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新的更大努力。二是要正视困难,努力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任务。要正视我市仍处于欠发达阶段、属于欠发达地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与东部发达地区相比难度更大的市情。已通过国家督导认定的区县,要积极作为,勇于担当,奋力推进优质均衡和教育现代化。未通过国家督导认定的区县,要坚定信心,力排万难,确保完成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战略任务。三是要强化措施,切实抓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点工作。要进一步依法落实政府责任,建立健全推动有力、监督到位、考核严格、奖惩分明、公开问责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机制,形成政府统筹领导、教育牵头主抓、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要进一步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要兜住底线,扎实推进农村薄弱学校改造工程。要严格标准,全面达到市定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学基本条件。要统筹规划,切实消除学校大班额现象。要进一步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切实解决农村学校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积极创新教师配置机制,强化农村教师全员培训,认真落实农村教师待遇。要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惠民,完善控辍保学工作机制,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创新随迁子女就学机制,强化留守儿童关爱机制。要进一步落实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大力促进学校内涵发展。要进一步依法强化教育督导,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教育督导条例》,依法强化督导机构建设,充实教育督导力量,深化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强化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