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金叶烟草薄片有限责任公司 陈露明
议物资采购环节的风险防控
湖南金叶烟草薄片有限责任公司 陈露明
物资采购环节的风险防控是一项系统性、复杂性的工作,也是企业精益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当前企业极力“打造捷净供应链”工作核心,聚焦“应招尽招”、“真招实招”,全面推进公开招标、集中采购、网上采购的整体采购形势下,同步推进物资采购环节的风险防控势在必行。
采购环节 风险防控
采购业务作为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规范物资采购行为、提高采购质量、防范采购风险,必须对其进行深入探讨分析。目前,加强捷净供应链管理机制建设,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国家及行业重点关注的事项,针对物资采购环节存在的风险,建立行之有效的采购防范措施,有助于提高企业实现战略目标的能力,对确保企业合法规范经营具有重要意义。
(一)采购方式
合理的确定采购方式,对整个采购环节的风险非常关键。有些部门因种种原因内心总是倾向于单一来源采购,理由无非是供应商原本就是老供应商,服务态度好,质量佳;或采购时间不集中且事情非常紧急,物资非常分散、价格不高;或与原有项目要保持一致性的要求,指定供应商等;这与行业采购形势,“应招尽招”的原则极其矛盾,一方面降低了企业公开招标金额比例,另一方面增加了物资采购工作的廉政风险,最后就是对是对质量要求高的物资增加了质量风险,某些供应商因是单一来源采购,就降低了对物资质量的控制,企业采购物到货后质量往往得不到保证。
(二)制定标书
标书的关键是几个重要指标的合理确定,如评标办法、拦标价或项目金额、投标人资质、履约保证金、付款方式、税务发票等。评标办法一般采用二种,最底价评标法和综合评标法,而拦标价或项目金额是制定标书的第二个关键点。还有就是投标人资质应根据采购业务合理圈定,不一定要求越高越好,只要能优质完成服务就行,而履约保证金的额度应根据采购业务的性质决定。
在税务发票方面,随着税制改革的深入推进,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范围及行业逾加扩大,如2013年全国推进“六大行业营改增”税制改革开始,2014年电信业加入,预计2015年房地产、建筑业、金融保险业、生活性服务业都将纳入“营改增”范围,在标书制定时,因为增值税属于价外税的特殊性,要求合理、低成本的发票也是重点关注事项。如同一项采购三家供应商含税报价均为1000万元,A单位属一般纳税人可以提供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B单位属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提供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C单位只能提供税控机打发票,经计算该项采购对企业的成本费用影响分别为A单位850万元、B单位971万元、C单位1000万元,那么,显然A单位更合适。从上例可以看出在制定标书时,必须指定供应商需提供的发票种类及税率,从而达到企业采购价优物资的目的。
(三)发布标书
发布标书需要注意的就是平台要广、时间要规范,如网站有专门的招标网、行业系统平台、区域性政府网站等、报纸、公司专门张贴公告的宣传栏。往往部分项目有目标供应商时,为应付招标,工作人员就将标书张贴在很小的范围且张贴时间很短,甚至张贴后直接撕掉,致使很多潜在投标人不能及时了解招标信息,从而减少合理竞争,使该项目只有一个或数目不足的投标人,促使目标供应商直接中标。
(四)现场勘查
现场勘查是一个容易造成围标、串标结果的一个环节,特别是工程项目的现场勘查,必须确保潜在投标人的客户资料保密,且现场勘查须逐个完成,不能为节约时间,组织集中现场勘查,这样潜在投标人容易互相私下交流,从而投标时围标、串标,引起项目有失公允,损害企业利益。如A公司、B公司、C公司三家单位一起投标,ABC三家因现场勘查时互相认识,逐私下达成利益联盟,不管那家单位中标都拿出合同金额的1%-10%给未中标的公司,从而使中标价格偏离实际价格,造成公司的建设成本增加。
(五)评标
评标的关键是评委的资质及遵循“评委回避制度”。所谓“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评委评标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非常强的工作,评标专家不仅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评标经验,且要对评标物资的价格当前市场行情要有较深的了解,这样在评标时才能做到精准、公正、客观。“他强任他强,清风拂山岗,他横任他横,明月照大江”,评委就要有这种贵在坚持的自在品质。
为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行为,持续加强对采购计划及项目的管理和监督,积极推进采购工作的公开透明、公平竞争、诚实信用、规范高效,在提高采购工作效率的前提下,实现监管与效率并重,以下从风险源头上提出几点防控对策:
(一)建立健全的采购制度,并把制度建设落实到位
公司规模大或小,与采购制度的健全并不矛盾。部分公司负责人总是认为公司规模小,采购业务不大,没有必要制定健全的采购制度,从而敷衍了事。没有健全的采购制度不仅会造成合同风险、税务风险、质量风险、价格风险,最重要的是责任风险及滋生腐败的风险。所以提高采购工作效率,在加强规范的同时实现监管与效率并重首先要健全及落实采购制度是关键,如采购管理程序、供应商管理程序、采购价格管理办法、评标评审专家管理办法、采购考评问责细则。
(二)建立严格的采购活动运行机制
按照“管办分离、权责明晰、互不交叉、分级管理”的原则落实采购项目的申报主体、管理和执行主体、监督主体的职责。
如经办采购的人员与合同审核、验收、付款人员的职责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对业务岗位、重要岗位定期交流。
(三)建立监察监督机制
监察部门负责采购活动中有关质疑和投诉的调查工作,并按规定进行处理;采购办负责采购方式的审核与监督,对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代表抽取过程和开标现场进行监督,对采购程序进行监督。实践证明,建立监察监督机制,正是从源头上解决采购腐败问题的治本之策。监察监督机制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单靠某一个或某几个方面的制度恐难以完全奏效,需要通盘考虑,从整体上进行布局和设计,要形成制度方面的“组合拳”。一方面,要建立专门性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并将制度落到实处,实际操作中,不少单位和个人对设置这些关卡的认识还存在误区,甚至有抵触情绪。比如“三重一大”、“三关三审”内容相关的程序制度。另一方面,要理顺和正确理解部门岗位职责。比如规定业务管理制度的权限范围,确定权力的边界,捋清各个职能部门之间的权力缝隙,形成权力制衡和内控机制方面的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11]第613号)
[2]习近平.2013年1月22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2013-01-08]
[3]行业2015年上半年采购管理工作情况的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