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播分离视角下提升电视综艺节目原创力问题探析

2017-03-28 07:50
传播与版权 2017年9期
关键词:制播原创综艺

李 阳

制播分离视角下提升电视综艺节目原创力问题探析

李 阳

中国近年来掀起了引进海外综艺节目的热潮,至今依旧是霸屏态势。但随着综艺节目市场的疲软,提升中国电视综艺节目的原创力问题就不得不搬上台面。而制播分离也是电视台在经营过程中采用的提升节目质量的途径之一,以这样的层面探析中国电视综艺节目原创力的困境、造成困境的原因以及解决的路径不失为一个独特的视角。

制播分离;电视综艺节目;原创力;海外引进综艺

一、制播分离的概念

制播分离的概念来自于英文Commission,最早起源于英国,它的原意是“委托制作”,主要是指在电视台策划、投资并拥有版权的前提下,将节目制作业务委托给外部制作机构或独立制片人完成。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制播分离一词被业内广泛引用。关于制播分离的概念有不少误读,依据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制播分离是指将除新闻节目之外的电视节目的制作权全部或部分地分离出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由其他节目制作企业或独立的制片人进行内容制作,电视台负责评估、审核等其他工作,并在电视平台上播出。

2013年以来,文化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在坚持出版权、播出权特许经营前提下,允许制作和出版、制作和播出分开”[1]。日益发展完善的制播分离在我国主要有这样几种表现形式:以节目为依托的制播分离、以内部机构为依托的制播分离、以频道为依托的制播分离、以电视台为依托的制播分离和以电视台为依托的跨区域的制播分离[2]。总的来说,包括委托制作、合作制作、招标制作以及市场交易四种。

二、原创力与电视综艺节目原创力的概念及特征

原创力即原始性创新的力量或能力。在人类历史的发展进程中,原创力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原创力使存在的一切富有生机。作为电视文化的重要一部分,电视综艺节目的原创力更是其生命力的来源。缺少原创力的综艺节目,如同行尸走肉,拥有生命的表象,却缺乏鲜活的“生命体征”。这样的节目观众可能会一时之间被华丽的外壳所哄骗,但是长久下来难免会发现其内在的乏味,进而对其丧失兴趣。因而原创力的有无与优劣,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电视综艺节目的生死存亡。不同于其他行业或层面的原创力的解读,电视综艺节目原创力有其自身独有的特征。

三、制播分离视角下当前中国电视综艺节目原创力困境分析

(一)节目同质化现象严重

同质化,即差别不易分清,差异小。互联网时代,同质化早已成为老生常谈的问题,或者说,我们已经进入了同质化时代。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同质化的现象或者说问题都普遍存在,它适用于各行各业。在综艺节目界,同质化现象发展至今已呈泛滥态势。以2016为例,音乐类节目稍有知名度的就有《我是歌手第四季》《中国好歌声》《谁是大歌神》《我想和你唱》《看见你的声音》《蒙面歌王》等;偶像养成类有东方卫视的《加油美少女》,浙江卫视的《蜜蜂少女队》《燃烧吧,少年》,湖南卫视的《夏日甜心》;喜剧类则更是集中在这一年集体涌现。

从文化商品的角度来说,对待几乎无明显差别的商品,消费者往往无固定取向,商品之间的可替代性极强,消费者难以对某单一产品产生忠诚度,这样的状况一方面不利于市场产生“大爆”商品,另一方面让消费者在大量同类商品的包围之中产生麻木心态,磨平消费者的兴趣程度,进而压制整个市场正常的发展态势。

(二)“舶来品”居上,原创节目乏力

“舶来品”原意指通过航船从国外进口来的物品。在这里,即指海外引进综艺节目。海外引进版权的潮流开始于浙江卫视的《中国好声音》,该节目是购买荷兰节目《The Voice of Holland》(荷兰之声)的版权,而后除少数其他国家,我国各电视台主要购买韩国的节目版权居多。据艺恩咨询研究报告统计,目前,韩国荧屏热播的综艺节目72.45%都被引进到中国,几乎覆盖了国内一二线卫视频道[3]。

尽管我国电视综艺节目已经充斥着满满的“洋味儿”,但是不代表我们没有原创综艺节目。我国的原创综艺节目比如2004年开播至今的央视的《星光大道》、湖南卫视的《快乐大本营》《天天向上》以及《变形记》等都是很优秀的综艺节目。可以这样说,我们也能够制作出成功而又有富有社会意义的原创综艺节目,但是这些节目的数量却少之又少,绝大多数可以称得上是原创综艺的,大多收视平平、影响效果甚微,其中大部分节目都是播放一季即“夭折”,然后消失得无影无踪,其中有节目创意不够引人入胜的问题,也有制作过程粗略潦草、节目内容单调乏味的原因。所以目前来看,中国综艺市场上的原创节目还不足以和海外引进节目抗衡,总体上还呈现本土原创综艺被外来综艺压制的状态,原创节目难以释放升级和活力。

四、制播分离视角下当前中国电视综艺节目缺乏原创力的原因分析

(一)中国综艺还未适应新媒体环境

新兴媒介层出不穷,通过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人们能够更快捷、更直接地传播和获取信息,传统媒介的话语权威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而传统媒体环境下的电视综艺节目的策划、制作、审核、传播等过程都是制作方单方面进行的工作,没有条件且无须在节目未播出前与观众交流互动。然而新媒体时代的到来改变了这一境况,随着公众对话语权的渴望与逐渐掌控,电视观众也希望能够在综艺节目的前期制作中担任一定的角色比如参与策划方案的选择与优劣评价、参与节目主持与嘉宾的甄选以及节目内容创意的投稿等。

在这一方面,电视剧走在综艺节目的前面。电视剧产业已经进入规模化、规范化的发展阶段,有众多专业化的制作团队,年产量呈平稳上升状态,制作水准逐渐提升。同时,从电视剧制作初期的剧本、选角阶段就充分发挥了新媒体的互动性来预先笼络目标收视群体,为电视剧后期播出做好准备工作。相比之下,综艺节目在这一方面做得远远不够。此外,在综艺节目的传播营销方面,没有成功的全网市场营销手段,优秀的原创综艺节目也无法推广出去,制作再好的节目也只是无用功。当前不少节目的宣传工作还只停留在电视平台上,只有少数节目懂得利用新媒体带来的新型营销方式,无异于故步自封,这样的现状亟待改善。

(二)政府扶助力度不足

首先,政府没有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一档原创综艺节目所耗费的是整个团队所有人的时间和心血,需要付出大量的脑力劳动、花费众多财力和物力才制作出来,但节目播出后版权却无法得到应有的保护,这很难不摧毁创作者的热情,造成恶性循环。

其次,政府在政策上对原创综艺节目的帮扶力度远远不够。相对于海外引进节目,原创节目天生处于劣势地位:缺少观众基础、节目模式不够成熟、宣传营销难度大以及制作投入更高等。因此,原创综艺节目需要政府在政策上更多的倾斜,当前的帮扶力度是远远不够的。

(三)中国综艺人理念素养存在问题

第一,中国综艺人缺少文化自信。作为中华上下五千年文化的传承者,曾经我们的祖辈对我们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充满自信且为之骄傲。而今天我们的综艺人之所以痴迷于购买海外综艺版权,最直接的原因就是对本国文化自信的缺失。第二,中国综艺人过于急功近利,目光短浅。收视率作为衡量节目优劣以及节目能否换取高额广告赞助的唯一标准,带给中国综艺人巨大的压力。在这种压力之下,找寻获取高收视率的捷径似乎成为唯一的选择,于是就有了购买版权或者更名后进行简单直接的复制这样的行为。第三中国综艺人的素养问题。这其中包含节目的主创团队,也包含参与节目的主持人及嘉宾等。这里的素养包含人品修养,但更多的是作为综艺人应具备的知识储备、文化素养以及作为综艺人的自觉,等等。在这一方面,我国当前的综艺人们显然还需要提升自己。

五、制播分离视角下提升中国电视综艺节目原创力的路径

(一)进一步深化制播分离制度性改革

1.创新制播理念。综艺节目的制作理念需要与时俱进,现今的高新技术已经应用在各行各业,综艺节目同样可以在节目中运用技术性手段革新游戏环节、提升节目观感。

此外,将以人为本深入渗透到节目制播过程中。在制作播出节目的整个流程中,以平等的视角从观众一方考虑问题,以观众为核心,以观众的获得感、喜恶程度作为节目的策划依据。再有,传统电视平台也应走向平民化,主动拉近与观众之间的距离,在节目背景设置、环节设置上深入普通观众的生活,增强观众的真实感;同时增强互动性。

2.制作方选择平等公开化。在制作方的选择上,应秉持着公正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给予所有节目制作团体、企业同等的竞争机会,尽量杜绝“人为绑定”的情况出现。“人为绑定”的企业并不一定就会影响节目的质量,但不同节目有不同的特点,节目制作企业又往往不是“万能工”,长期把某一频道的节目包办给单一企业,无形之中就抹杀掉不少节目的不同的可能性,这些都是不可避免的。开放合作平台的选择,则能者用之才是正确的选择。

3.建立规范的审核评估体系。制播分离体制下的电视节目制作播出体系,电视台一方一般作为前期策划、审核评估和播出平台一方,在其中并不担任节目制作的角色,在节目的制作过程中需要电视台方全程跟进并提出更改意见,制作出质量上乘又符合播出标准的节目,那么能否建立规范的审核评估体系就尤为重要。

4.重视新媒体营销环节。一档成功的电视节目不仅仅需要飘红的收视率,话题度也是同样必不可少的。高话题度不仅能扩大节目的影响力,同时也会拓宽节目的收视群体,进一步提升收视率,进而吸引广告商的垂青,所以节目开播前后的营销环节需要格外重视。当前新媒体传播平台主要集中在“两微一端”,在节目播出前需铺开宣传面,为节目开播预热,吸引潜在观众群体的注意力;节目开播中购买微博、微信营销号持续跟进节目相关话题点,购买微博热搜榜,合作视频网站首页广告页面,制造持续热度以吸引大众关注;节目播出后延长热度为接档节目造势。这一环节也可同一些一线卫视一样,将节目营销外包给专业宣传公司来做,既能提高效率又能得到专业服务。

(二)政府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一方面,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是当务之急,只有在法律文书上明文规定,才能让创作者拥有有法可依的安定感,才能让更多的人才投入到原创综艺节目的创意制作中来,政府责无旁贷。但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也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目前来看还需要综艺人自觉树立正确的版权意识,进行自我约束,做到不侵权、不抄袭;另一方面,在对原创综艺节目的倾向性上,政府虽然已有行动,但远远不够。2014年,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限制引进模式节目政策的出台,让人们看到电视节目的原创性是未来重点扶持的方向,但政府除了限制此类节目之外,同时应当增加对原创节目的帮扶力度才能使这样的政策行之有效。如对优秀原创节目进行年度总结并给予褒奖、在原创节目的创意初期对其进行资金上的支持或者在宏观上给予电视综艺节目更大的投入等等。

(三)提升电视综艺人理念素养水平

电视台或者频道内部应定期开展培训学习,为节目幕后人员提供跨频道、跨台甚至跨国的学习交流机会,随时跟进最新潮流动向,保持作为综艺人的职业敏感度、开阔的视野以及思路;同时,作为个人来说应秉持时刻清醒的学习态度,有意识地进行自我提升,电视行业瞬息万变,站在已有成绩上不思进取则会迟早被淘汰;另外,应树立中国文化的文化自信心,根植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于综艺节目,将中国民族的优良价值观渗透到节目中,最终达到跨文化传播的目的;电视综艺人还应当更新理念,把制作节目的重点放在节目的创意和内容上,应明确明星光环带来的效应只是暂时的,真正能留住观众的是节目本身,妄想仅靠名人效应来绑定观众的这种观念毫无远见可言。

[1]李岚,罗艳.新形势下深化制播分离改革的几点思考[J].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16(3):71-73.

[2]陈书昊.2009—2010年新制播分离背景下的SMG内容为王发展战略[D].上海:复旦大学,2012.

[3]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评论员.中国原创拒绝急功近利[J].中国电视,2015(7):10-12.

[作 者]李阳,贵州民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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