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生园
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赵生园
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和中心环节,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改善城镇居民住房条件的有效途径。论文基于审计视角对目前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及管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自己的看法。
住房公积金 问题 对策建议
近年来,各地高度重视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有力推动了公积金管理体制逐步完善,进一步加强了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在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改善城镇居民住房条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审计也发现,由于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住房公积金工作中仍然存在管理体制尚未理顺、公积金覆盖率偏低、公积金风险防范机制不健全存在缺陷等问题。
1、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体制尚未理顺
2002年5月,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2号)的规定,要求“每个设区城市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并“在2002年10月底之前完成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调整工作”。各地政府对行政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了积极的调整归并工作,但由于各公积金管理机构之间的利益冲突,在人员配置、领导设立等方面争执不下,导致调整工作难以进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一直未能理顺,因此造成公积金管理分散,缺乏约束,资金被挤占挪用造成损失,行业中心公积金贷款难以开展,影响资金使用效益,以及管理办法不统一,执行中存在随意性,缴存人的权利得不到保障等问题,制约了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发展和资金效益的发挥。
2、住房公积金覆盖率低
目前,仍有大量民营企业职工、进城务工者、城镇个体工商户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需要进一步增强制度强制性和吸引力,调动单位和职工缴存积极性,扩大制度覆盖范围。由于这部分人员流动性大,收入不稳定,影响到贷款的还款能力,贷款的风险较大。因此,仅有少数城市将这部分人群纳入缴存对象中。而民营企业职工、进城务工者、城镇个体工商户收入水平较低,如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会继续拉大与缴存职工收入差距。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不仅有利于加快职工住房资金积累,更重要的是能调整收入分配结构,促进收入分配公平。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地区、行业差距拉大,形成新的分配不公。
3、住房公积金使用上的不公平性
由于不同的行业、地区、部门和单位通过提高缴存比例和扩大缴存基数人为的拉大了公积金的缴存差额,而大多数住房公积金中心执行贷款额度限制政策和与缴存余额挂钩政策,像民营企业职工、进城务工者、城镇个体工商户由于这部分人员流动性大,收入不稳定,影响到贷款的还款能力,贷款的风险较大。这就使改善居住条件最为迫切的这些中低收入人群无法获得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或是从住房公积金制度中获取所需要的支持很小。而对于收入较高的行业单位或者是行政事业单位和效益好的国有企业职工来说,却因为收入较高,则被认定为信誉度较高,反而能取得较高的公积金贷款。这样在当期情况下出现了一个怪圈,形成利用大多数中低收入职工的低息住房储蓄来贴补少数职工获得低息购房贷款的这种所谓的“劫贫济富”的现象。
4、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
我国住房公积金实行的是“管委会决策、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管理原则。目前的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体系由于负责监管的各主体受自身利益和制度约束条件限制,很难完成公积金所有者委托的监管任务。实际运作中,由于所有者与管理者的信息不对称,公积金所有者处于既无发言权,更无资产管理和监督权的地位上,而具体的公积金管理者由于行政化建制运作模式,因而既缺乏公积金保值增值的动力,又缺乏公积金有效管理的压力。在目前的公积金管理“行政化”、权力责任不对等、所有者主体缺位的制度安排下,也就是缺乏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在地方政府或部门利益甚至是形象和政绩的驱使下,挤占、截留、挪用公积金的现象屡屡发生也就不足为奇。
1、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尚未理顺
由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调整工作涉及不同部门、不同单位的利益,各中心对此认识不统一。同时,现行归并政策采取对分中心授权管理的方式,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认为权责利不对等,担心承担管理权限以外出现的法律责任。因此各方协商时存在分歧,协调难度较大,管理机构调整工作迟迟无法完成,造成公积金分散管理,管理办法不统一、不规范、缺乏约束。
2、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不完善,监督弱化
针对公积金管理涉及的归集、提取业务和存贷款的金融监管,有关职能部门虽然出台了一些政策法规,但现行的公积金管理制度仍缺乏系统化、具体化。同时,决策机制不完善,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决策职责履行不到位,造成各管理机构各自为政,加之监管部门力量薄弱,监督不到位,政策执行存在随意性,公积金的使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挤占挪用等违规现象依然存在。
3、住房公积金归集缺乏强制性
目前,公积金的归集力度弱于税收和社会保险费,加之一些单位法制意识不强,利用成都市多个中心并行,各管一片,各部门信息不能共享等漏洞,长期不参加公积金缴存。部分公积金管理机构疏于管理,监管不力,宣传不到位,缺乏行政执法手段,未实施必要的监控和有力地督促,也造成部分单位不缴或长期欠缴住房公积金,公积金覆盖面难以扩大。
4、公积金运作缺乏激励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影响了资金的保值增值。公积金管理机构作为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由于缺乏激励机制,部分管理机构怕担风险,缺乏开展公积金贷款业务的积极性,加之受委托银行、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妨碍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开展。同时,管理机构作为公积金贷款风险的最终承担者,但贷款管理却主要依赖委托银行,自身缺乏完善的风险防范机制。
1、统一认识,加强协调
各级政府和住房公积金监管部门应对此项工作给予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大督促和协调力度,促使各管理机构尽快完成调整工作;有关部门应对行业中心归并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存在的遗留问题进行研究,完善政策,确保缴存人的权益;各中心及其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统一认识,从大局出发,积极支持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调整归并,加快归并工作的进程。
2、完善制度、强化管理
加强公积金监管部门与各有关部门的合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公积金管理制度。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应切实履行职责,健全决策机制,尽快制定和调整公积金的具体管理办法,规范业务操作程序,促进公积金的规范化管理。
3、规范使用、合理营运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在保证政策性支付前提下编制住房公积金使用计划,按政策规定的先后顺序,优先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职工个人住房消费贷款。其次用于城镇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贷款投资,最后才考虑住房公积金的商业性投资运营,坚决防止用于高风险投资领域和其他非法经济活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只有在保证住房公积金充足应付提取和发放贷款的前提下,经当地住房委员会批准,才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优化信贷资产结构,不断创新金融业务品种、提供优质服务,满足广大职工多样化的住房贷款需求,从而既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率,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又可使金融机构本身在业务和资产规模、信誉等方面得到长足的发展。
4、扩大覆盖,体现公平
住房公积金制度历经十多年的发展,其归集对象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也发生了重大变化,一大批民营、股份制企业正在兴起,公积金制度也应与时俱进,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归集及扩大应用面工作,并体现公平、互助原则,坚决清理、纠正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缴存政策,制止垄断部门高收入群体的公积金福利化倾向。逐步取消现行缴存政策中对户籍、身份的限制,无论是城镇何种形式的就业群体,均应纳入缴交范围。不仅能增加资金来源扩大规模,也可使更多的人员纳入到社会保障的网络中,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条件。
5、健全机制,预防风险
为确保公积金安全运行,鉴于目前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是非常设的务虚的决策机构,人员构成政府化色彩浓厚,设一个凌驾于管理中心之上的管委会已无必要,政府主管部门、审计部门及财政等门,分别承担住房公积金决策、监督和管理职能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将住房公积金管理和监督结果作为考核政策绩效的硬性指标。依法决策,防止议事和决策流与形式以及问题发生无人负责的情况出现。
强化管理中心监督机制,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体系。一是建立严密的内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对管理中心职责履行、权力运用、行为规范等方面进行动态持续监督,对信贷、会计、财务等重要岗位人员合理分工、轮换检查,明确奖惩制度,防止乱用职权。二是健全外部控制监管制度。相关监管部门必须各施其职,在公积金管理的审慎性、适应性、有效性、严肃性上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公积金规范运作。
住房公积金是关系到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的大事,只有当住房公积金确实能为缴纳者提供好处,住房公积金制度才能得到群众的普遍拥护。只有人们普遍认识到住房公积金的性质和作用,才会主动积极地要求企业参加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的资金才能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才能顺利发展成为我国住房金融模式的基础。
[1]何欣华.住房公积金监管体制的现状、问题及对策.宝鸡社会科学.2008(1)
[2]陈伯庚.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理论与实践.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
[3]宋佐军.关于完善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体系的思考.中国房地产金融.2002(6)
[4]蔡济钧.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风险控制.中外企业家.2006(6)
[5]宋佐军.关于完善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体系的思考.中国房地产金融.2002(6)
[6]蔡济钧.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风险控制.中外企业家.2006(6)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Housing Provident Fund System in China
ZHAO Sheng-yuan
Yueyang Housing Provident Fund Management Center,Yueyang 414000
As an important part of urban housing security system,housing provident fund system is an important and central part of China's housing system reform.It is an effective way to improve the housing conditions of urban residents under the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Based on the audit perspective,this paper puts forward some opinions on the existing problems of housing provident fund system and management practice in China.
Housing Provident Fund,Problems,Countermeasures
F275
A
赵生园,男,湖南岳阳人,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研究方向:住房公积金;湖南岳阳,41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