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进展与挑战初探*

2017-03-28 07:24
重庆社会科学 2017年9期
关键词:社有联合社供销

苑 鹏

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进展与挑战初探*

苑 鹏

供销合作社按照“为农、务农、姓农”的改革方向,试点先行,全面推进综合改革,取得显著成效。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的覆盖面明显扩大、为农服务的领域拓宽、服务方式创新、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初步与农民建立起利益联结机制。当前供销合作社面临体制机制改革的创新手段不足,部分干部职工对综合改革认识不到位,基层组织建设仍然薄弱、人才队伍建设严重滞后,历史包袱重等问题。建议供销合作社加大综合改革的深度与广度,达成改革共识。

供销合作社 综合改革 联合社治理机制 基层社改革

一、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背景

供销合作社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早在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之初,供销合作社就启动了恢复“三性”①即: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和经营上的灵活性。的改革,拉开了改革的历史大幕。199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中发〔1995〕5号),明确提出要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办成为“三农”服务的综合性服务组织,同时决定成立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该文件是指导供销合作社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推动了供销合作社进入全面改革的发展阶段。

经过20年的不断改革与发展,特别是2007年以来启动“新网工程”①“新网工程”的全称是“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它是党中央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主要包括发展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农副产品市场购销网络、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四大网络工程建设。建设以来,供销合作社在创新体制机制、拓展为农服务领域、创新为农服务手段以及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增强社有企业发展活力、提升为农服务能力等方面成效显著,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组织体系、较为健全的经营网络和较为完备的服务功能。2009年国务院颁发 《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 号),要求供销合作社要大力推进经营创新、组织创新、服务创新,加快构建运转高效、功能完备、城乡并举、工贸并重的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努力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和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更加重视供销合作社的发展,特别是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在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迫切需要打造一支中国特色为农服务的综合性组织,成为党和政府靠得住、用得上的为农服务骨干力量。供销合作社由此迎来了新的历史发展机遇。但是脱胎于计划经济时代的供销合作社体系虽然经过了20余年的改革,自身仍然存在着体制不顺、行政化色彩比较浓厚,为农综合服务实力不强、组织体系建设相对薄弱等突出问题,只有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激发组织的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才能够担当起更大的社会责任。在此背景下,2015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 《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 号文件),从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下,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推动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战略高度,对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按照“为农、务农、姓农”的改革目标,“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总要求,“把供销合作社系统打造成为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切实在农业现代化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从此推动供销合作社的改革进入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新阶段。

二、供销合作社实施综合改革的主要做法和初步成效

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采取试点先行、典型引路的办法。经国务院批准,河北、浙江、山东和广东四省被确定为改革试点省。四个改革试点省因地制宜推进改革,形成了各自特色。河北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通过推进基层组织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现代流通经营服务体系、农村合作金融体系以及联合社双线运行体系等“五大创新”推进改革。浙江省将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结合在一起,跳出供销合作社自身的改革,全面搭建省、市、县、乡四级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简称“农合联”),完善农合联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的服务功能,构建现代农业、城乡商贸和农村信用等三大服务体系。山东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围绕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解决 “谁来种地、如何种地”的问题,大力开展村级“党建带社建、村(供销)社共建”工程和乡镇为农服务实体中心建设,建设一支农业生产全程标准化的为农服务综合服务组织,努力实现农民、供销合作社、村组织和地方政府的多方共赢。广东省供销合作社发挥社有企业相对发达的组织优势,以改造社有企业、提升社有企业竞争力为突破口,以产权联结为纽带,构建省、县供销合作社上下贯通的一体化经营服务网络,建立起服务城乡的现代经营服务体系。

(一)以土地托管为突破口、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以解决城镇化进程中“谁来种地”、“地怎么种”为导向,供销合作社积极参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农业服务主体的创新,通过引导农户土地经营权流转、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推行代耕代种、土地托管等多种方式,促进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构建综合性的为农服务经营体系。

以山东省供销社为代表,针对全省农民外出打工增多,农业就业人口总量下降、结构老龄化的问题,提出“农民外出打工、供销社给农民打工”。他们从土地托管服务起步,通过基层供销社与村两委合作领办农民合作社,开展土地流转,实现土地的集中连片;与此同时,县供销合作社成立农业服务公司,与乡镇农民合作社联合社联合,共同投资建设为农服务中心,为农民合作社提供代耕代种、测土配方和智能配肥、统防统治、烘干收储和加工销售以及农民培训等全程服务,并逐步摸索出效益高的大田作物“三公里”托管服务圈和山区丘陵作物的“六公里”服务圈,实现服务规模化。截止2017年春,全省乡镇为农服务中心突破1000处。服务手段由最初的机械化服务向全产业链服务提升,促进农业服务方式由农业生产服务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据初步计算,土地托管后,资源利用率、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齐增,平均每亩节支增收在200元以上,因节约了土地实现粮食增产10%以上,既避免了土地向外流转带来的“非农化”、“非粮化”隐患,也避免了近两年由于生产要素价格上升、农产品价格下行,一些公司、大户“跑路”、拖欠农民承包地租金而造成的社会不安定,并且广大农民社员可以分享土地规模化经营的增值收益,合作社领办人村集体也因此有了一定的服务性收入,实现了多方共赢。目前,山东省供销社土地托管面积2100万亩,约占全省耕地面积的20%。[1]

在其他几个试点省,土地托管的服务模式不断发展和创新。浙江省到2017年初,已经成立土地托管、技术服务等专业服务组织170家,建成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30家,为农户经营提供从种子到筷子的标准化、规模化、绿色化服务。河北省将现代农业建设与美丽乡村建设结合在一起,探索多种模式的社会化服务经营模式,土地托管面积达到310万亩。①本报告未注明出处的数据,均来自笔者在调研中调研单位提供的介绍材料。

截止2017年初,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有20多个省开展了土地托管服务,托管的面积达到了1亿亩,服务内容覆盖耕、种、管、收、售的生产全环节,为农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同时在促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加速解决科技推广的“最后一公里”问题,以及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提升现代流通服务水平

除了继续保持在农资、棉花、再生资源等传统业务中的领先地位,按照中发〔2015〕11号文件要求,顺应“互联网+现代流通”的发展新趋势,供销合作社系统还在改造提升传统经营网络方面取得了实效。总社牵头建立了全资“供销e家”全国电商平台,并在20个省建立了省级电商平台,与全国近700个市县供销社实现了对接,上线品种已经超过4.6万种,按照“前台多样化、后台一体化”的原则,努力打造全国一张网,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2016年全系统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6000亿元,同比增长52.3%。

河北省供销合作社开发多个电商平台,其中“农交汇”电商交易平台为全国31个省的生鲜农产品经销商提供交收结算、现货购销、现货即期交易等服务,已经建立市县分中心70家,村级服务站2500多个,上网农产品有10大类的上千个品种,2016年实现交易额1200亿元。

贵州省供销合作社的“贵农网”电商平台,已建成县级运营中心43个,镇、村级电商服务站5083个,初步构建起覆盖全省的农村电商服务体系。[2]

为解决农产品“卖难”和市民“买贵”,供销合作社在主要产销区和集散地新建和改造300多家农产品批发市场,目前全系统共有农产品市场1100家。河北省围绕京津重点建设8家农产品市场和冷链物流项目,与104家批发市场有效对接,形成覆盖全省的农产品市场网络。组建河北省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新发地服务中心,将全省600多家新型农业主体引入场交易,辐射带动20多万农户,全省近50%的名特优农产品通过供销合作社进入京津市场。

浙江省供销合作社大力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大型区域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地方商贸综合体;与淘宝、1号店等电商巨头合作,发展电子商务平台,扩大农产品销售渠道,完善和扩张基层经营网络。目前已经发展了760余家连锁配送企业、对5878家村级综合服务社进行改造提升,发展7000余家综合服务社和消费合作社以及3.2万余家连锁门店,实现了对全省行政村的商网全覆盖,初步建立起完善的城乡商贸服务体系。

(三)强化基层社组织建设,夯实为农服务的基础

基层社是供销合作社直接提供为农服务的前沿阵地和主要载体,也是供销合作社发展的根基所在。在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中,围绕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供销合作社通过各种方式恢复基层组织建设、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各改革试点省立足于本省省情、农情和自身独特优势,走出了各自的特色之路。

河北省大力实施开放办社,探索出引入社会能人、大学生村官重建基层社、拓展服务功能改造基层社、组织农民普选创建基层社、引入社会组织创办新农民协会等多种途径,强化基层社组织建设,目前实现了基层社在涉农乡镇的全覆盖。并推动供销合作社与农民合作社融合发展,发展村党支部+村委会+农民合作社的新“三位一体”组织模式,初步搭建起村、镇、县、市、省五级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其中,发展农民合作社2.5万余家,实现了试点所辖行政村全覆盖;组建村级综合服务社1.7万余家,行政村覆盖率33.9%。在乡镇一级,基层供销合作社牵头,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1700余家,占全省涉农乡镇的93%。在县市一级,组建市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10个,覆盖91%的试点地市;组建县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146个,覆盖率达99%。

浙江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省主持工作时提出的“三位一体”发展农民合作组织的重要思想,针对浙江农民合作社普遍存在小、弱、散,渴望再联合、提升竞争力的内在需求,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支持下,各级供销合作社组织发挥领头羊作用,引导本地区的运行较规范的农民合作社以及涉农服务组织、涉农企业和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等加入农合联新平台,构建生产、供销、信用服务“三位一体”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截至2017年3月初,已经建成市级农合联组织11个,试点市全覆盖;县级农合联82个,乡镇农合联929个,市县乡农合联组织体系基本组建完成,在全省初步搭建起“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的组织架构。以农合联为载体,以政府财政扶持资金为主要来源,在10个试点市、72个县建立了农民合作基金,到2017年3月,合作基金总规模达到17.3亿元,主要用于农合联涉农信用业务的风险补偿。同时在7个市、50个县的农合联中,供销合作社牵头、吸纳信用机构、企业会员等组建股份制的资产经营公司,为农合联会员提供生产经营服务。农合联为供销合作社与农民合作社结成利益共同体,“坐到一个板凳上”,找到了一条切实可行的路径。

山东省供销合作社大力推行“党建带村建、村社共建”工程,通过与社会资本、村集体合作共建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农业服务公司等经营实体,实现供销社、村集体、农民等多方共赢。通过供销社干部与村两委干部互派人员,交叉任职,实现人才共享。截止2016年底,全省供销系统通过实施村社共建,新建农民合作社9246家,社区服务中心2772个,把供销社基层组织建设下沉到村,与农民结成了利益共同体。在乡镇一级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成员以基层供销社领办创办的农民合作社为核心成员,基层供销合作社持股比例不超过20%。在此基础上,乡镇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与供销合作社县级农业服务公司联合建设为农服务中心,为农民提供规模化服务。在县级层面,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各乡镇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以及其他产业的农民合作社共同成立县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与县供销合作社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截止2016年底,县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实现了所有试点县的全覆盖。同时创建县供销合作社全资或控股的农业服务公司,打造规模化的为农服务龙头企业,目前实现全省各县的全覆盖。

广东省针对本身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快的特点,建设融涉农服务组织、自主经营主体与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体于一体的新型基层社,截止2016年底,20个试点县全部完成基层社分类改造,新建为农服务综合平台133个,农村综合服务社和城乡社区服务中心4242家。

截至2016年底,供销合作社系统的基层社数量超过2.9万家,已经接近历史最高水平,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覆盖了65%的行政村。基层组织建设取得了实质性的突破,县及县以下的销售额占全系统的比重提高到72.2%,初步扭转了供销合作社基层长期薄弱的状况,供销合作社的社会形象也有了明显改善,在农民中间有了良好的口碑,“供销”品牌的内在价值得到提升。

(四)加速联合社治理机制改革,构建联合社双线运行机制

按照政事分开、社企分开的改革要求,各试点省积极探索,初步建立起各具特色的双线运行机制。

山东省供销合作社通过依托省、市县、乡镇三级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分别建立省级社有控股企业、县市级控股为农服务公司以及乡镇控股为农服务中心,加快构建联合社的双线运行机制。从组织体系上保障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的宗旨和农民占主体、民主管理的合作属性。山东省在全国率先出台成员社对联合社工作评价机制的文件规定,以强化联合社为成员社服务、为基层社服务的工作导向。从经营服务上保障供销合作社各级控股服务经营实体为农服务的方向和为农服务领域的综合化。同时,建立省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作为供销合作社集体资产的所有者代表,代理行使所有者权责,保证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广东省供销合作社在组织体系上,建立起双向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强化联合社为社有企业和基层社服务的导向,指导社有企业完善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及管理层的“四会一层”制度,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在20个试点县全部建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直接向重点企业派驻监事会负责人,构建起从管资产到管资本为主的新型社有资产监管体系。在经营体系建设上,运用市场机制,以省社龙头企业为主要载体,在农资、粮油、日用品等板块组建省级龙头骨干企业,与20多个市、县供销社实现产权和业务对接,初步建起全省供销“一张网”。

河北省构建“一主两翼”的新型组织架构,“一主”是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负责提供行业指导与服务,“两翼”是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和社有企业负责开展为农生产经营服务。通过从联结省到村各级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形成上下贯通、双线运行。并且,机关和企业干部人才实行双向交流,完善激励机制。

浙江省供销合作社以农合联为综合平台,开放办社,打造全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大联合。同时以农合联实体性公司建设为切入点,通过兼并重组、联合投资、连锁加盟、业务合作等形式,大力推进社有企业跨层级纵向整合和横向合作,已经涌现出一批供销合作社控股的涉农领域的现代企业集团。如省供销合作社直属社有企业浙农集团通过资本运作与社会知名农业集团强强联合,打造覆盖全省的农业全产业链经营服务模式,已经成为全省农资领域的行业龙头。

按照最新统计,供销合作社系统目前已经有22个省级供销合作社成立了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26个省级社建立了社有资本投资平台,社企关系逐步理顺,激励机制得到强化,供销合作社系统的综合实力得到明显提升。在总社层面,中国供销集团运用股权方式,在现代农业、电子商务、农产品市场等领域,与各地供销合作社共同投资250多个大中型项目,打破了层级分割,初步整合了系统资源,形成为农服务整体合力的雏形。

到2016年底,供销合作社系统所有者权益达到3748亿元,全系统实现销售总额4.78万亿元,同比增长10.9%,实现利润407.7亿元,同比增长6.8%,资产总额突破1.38万亿元,其中山东、河北、浙江、广东四个试点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的社有资产总额增加近800亿元。[3]

三、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一)改革需要进一步达成共识,体制机制改革的创新手段不足

目前仍然存在少数个别地方领导和部门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甚至有偏差,如认为这一次改革给予供销合作社的优惠政策倾斜偏多而强调改革不足,是一种“国进民退”;一些地方政府将部分服务职能(如农技推广、农民培训、合作社发展)委托给供销合作社的做法,被认为是供销合作社趁综合改革之际“抢占地盘”。在供销合作社系统内部,存在等、靠、要思想,自我推进改革的内生动力不足;尤其是对于触动自身利益的联合社治理机制的改革相对缓慢,缺乏有效的创新手段,政事分开、社企分开的双线运行机制还没有真正建立;一些地方机关干部与社有企业领导交叉任职,权责不对等,没有找到一个可持续的激励兼容机制,潜在风险大。

(二)基层组织建设需进一步夯实,为农服务能力有待全面提升

目前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体系建设虽然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了乡(镇)和行政村的全覆盖,但因为大多是在外部推动下成立的,内生动力和能力不足问题突出,普遍存在人才缺乏、资金实力弱、市场渠道不足、产品不过硬等问题,大量的基层组织还无法有效发挥出作用,与农民没有形成利益共同体,为农服务能力弱。并且,供销合作社上下层组织之间缺乏紧密的产权联结纽带,总体上讲,仍然是一种松散型联盟。

(三)人才队伍建设严重滞后,难以适应新业态、新服务领域扩张要求

基层供销合作社在岗人员普遍年龄偏大、职工构成主体年龄在40-50岁,存在观念相对落后、知识老化、更新难,创新能力与动力不足的问题。随着供销合作社将服务领域向互联网、金融保险等新的为农服务领域拓展,传统流通业务亟待转型升级,供销系统人才支撑不足的问题进一步显现,①中国社会科学院联合评估组对四个改革试点省548份干部职工有效问卷的统计显示,按照选择的百分比从高至低排列,47.9%的干部职工认为首要问题是老系统、历史包袱重和转型难。40.4%的干部职工认为次要问题是职工队伍整体老化、缺乏企业家人才的问题。而现行供销合作社系统人事管理体制不完善,既没有政府公务人员的稳定性和社会地位,也没有市场化企业的收入激励,难以吸引优秀人才参与到供销合作社事业中。如何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干部职工队伍,越来越成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四)社有资产产权改革没有触及,历史遗留问题掣肘改革推进

供销合作社改革开放前经历了与国营商业等机构分分合合的演变历史,造成大量的社有资产产权模糊,集体资产边界不清。在此次综合改革中,绝大部分试点地区都未对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摸清家底,尤其是在基层供销合作社和联合社,因所占有的大量国家划拨土地产权属性不清,不仅影响供销合作社进行市场化开发利用,而且还面临被本地政府无偿占用或平调的风险。另外,供销合作社系统存在大量的政策性、经营性亏损挂账和大笔不良贷款,对下岗职工的社保资金普遍欠缴,这些历史遗留问题直接影响着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步伐。

四、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建议

(一)提高认识达成共识,加大改革经验推广

建议各级政府组织部门在对现行的领导干部定期培训体系中,增加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意义的宣讲,进一步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对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理解和认识。全面启动供销合作社人才队伍培育工程。进一步强化对各级供销合作社领导对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形势与任务的培训,建立县市级供销合作社主任轮训机制。对新任的县市级供销合作社理事会和监事会主任应建立上岗培训制度,“持证上岗”。借鉴山东省供销合作社的经验,供销总社应围绕农业社会化服务、基层组织建设、“三位一体”建设、电商服务等,选择若干经验成熟的典型基层县,建立专项业务培训实践基地,加快综合改革经验的推广,培养各类实用人才骨干。同时,对大中型社有企业逐步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鼓励那些具有企业家精神的供销合作社干部职工停薪留职、竞聘职业经理人,完善人才激励机制。

(二)推进基层组织建设转向“提质”为主,强化与农民的利益联结

“姓农”是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最终目标,也是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的独特价值所在。目前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覆盖面接近历史最高水平,下一步面临着如何在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健全基层组织网络、实现改革目标的同时,规范组织运行、提升基层组织功效,从“扩面”为主转向“提质”为主。

供销合作社系统应扩大开放办社的力度,积极与村两委、专业大户、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大学生村官以及龙头企业等合作,共同合办、领办基层社和各类农民合作社,广泛吸纳普通农户入社,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健全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逐步与农民形成利益共同体。

(三)加速联合社治理机制改革,建立双线运行机制

一要加快转变县联合社机关的行政化倾向,遵循合作制的基本原则,全面建立健全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三会制度,强化与基层社之间的联合与合作,从过去行政化的上下级等级制关系,回归上级社为下级社服务的合作社运行,以服务基层社、强化社有资产监管、行业指导、协调与政府关系等为主要职能。同时强化基层社对联合社的工作评价机制,将基层社对联合社的评价作为考核联合社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二要进一步理顺社企关系,全面推进社有资产的监管体制改革,在省县联合社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履行联合社机关对社有企业为农服务方向的监督,实现为农服务与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内在统一。三要继续深化社有企业的改革,以市场为导向,大力吸引社会资本,跨地区跨行业进行资源的优化配置,培育一批企业集团,更好发挥在农资、棉花、粮油、鲜活农产品等重要涉农传统领域的领头羊作用。

(四)加大改革力度、启动社有资产清产核资的产权改革

供销合作社应借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做法与经验,尽早启动对供销合作社集体资产的产权改革试点,摸清家底,对社有经营性资产进行全面的清产核资,并进行产权登记,将供销合作社总社制定的 《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落在实处;通过国家与地方的财政专项补助、逐步解决下岗职工的社保基金欠费问题;对供销合作社使用的国有划拨建设用地逐步进行处置,对采取出让方式的地方,政府所得收益应优先用于支付下岗职工安置费用和供销合作社的政策性亏损以及支持供销合作社改善农村流通基础设施等。通过启动社有资产的改革,为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扫清制度障碍,为供销合作社回归“姓农”奠定制度基础,为供销合作社的未来可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1]王侠:《坚定不移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人民日报》2017年5月5日,第16版

[2][3]王侠:《顺应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形势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第六届理事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中国合作经济》2017年第1期,第4~14页

Progress and Policy Recommendation aboutDeeping the Comprehensive Reform of Supply and Marketing Cooperatives

Yuan Peng

All China Federation of Supply and Marketing Cooperatives (ACFSMC) system have been carrying out comprehensive reforms since 2015 and achieved remarkable results.The fields and coverages of organizationalservices have been expanded,while the service capacities have been improved significantly.They are much more welcomed by their farmer customers andhave a closer connection with farmers for the benefits allocation.Anyway,ACFSMC now are facing challengers for their slow speed oftheir system innovation and reform,poor and miss understanding to the comprehensive reform among some their staffs,weak grass-roots organization,backward talent team construction and heavy historical burdenand legacies.ACFSMC are suggested that should increase the depth and breadth of their comprehensive reform in the near future.

Supply and Marketing Cooperatives,comprehensive reforms,governance mechanism of cooperative federation,traditional cooperatives reform at grass-roots level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 北京 10073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农林经济管理学科群重点项目“农业产业组织体系与农民合作社发展”(批准号:71333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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