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波 孟莹(烟台海洋产权交易中心,烟台264000)
产权市场打造海洋资源市场化配置的阳光平台
王波 孟莹(烟台海洋产权交易中心,烟台264000)
随着海洋强国战略的实施,沿海各地加快了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步伐。在海洋资源日趋紧缺的形势下,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在海洋管理理念上已发生较大转变,更加重视海洋资源的市场化配置工作。山东省不断推行海洋管理创新举措,针对海洋资源市场化配置开展了很多创新性工作,设立了全国首家海洋产权交易平台——烟台海洋产权交易中心(简称“海交中心”),并出台政策将海洋国有资产纳入产权市场体系,为全国海洋产权市场建设提供了可供推广的示范模式。
近几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推进海洋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的宏观政策。2016年3月印发的“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提出“创新海域海岛资源市场化配置方式”,2016年12月印发的《国务院关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完善海域海岛有偿使用制度,推进经营性用海用岛采取市场化方式出让”。但针对海洋资源市场化配置一直未出台类似企业国有产权强制“进场交易”的政策,仅是在《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中提到“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应当根据批准的招标、拍卖方案编制招标、拍卖文件,发布招标拍卖公告”。
海洋产权的市场化交易刚起步,海洋产权市场尚处于培育期,通过专业的海洋产权交易机构为海洋资源配置提供市场化服务面临支持政策缺乏、配套制度不完善等问题。海交中心自成立以来,深入沿海各地进行市场调研,完成海洋综合管理创新调研报告,并努力推动海域、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等核心业务品种的进场交易政策。2016年10月26日,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和财政厅联合印发《山东省海域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暂行办法》(鲁海渔〔2016〕103号)和《山东省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鲁海渔〔2016〕34号),两个文件清晰界定了应该进行市场化出让的海洋产权范围,并进一步明确规定“出让机构应当委托有资质的产权交易机构,在依法设置的产权交易市场公开交易”,是山东省在海洋产权市场建设方面的又一重大突破。
海洋产权市场作为新兴的要素市场,市场建设前期主要靠政策驱动,实现市场效应需经历一个政策强制进场—主动培育市场—业务常态化的过程。此次山东省出台的省级海域海岛管理办法明确委托产权交易机构进行公开交易,一是将海洋国有资产纳入产权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功能,大力挖掘海洋资源的市场价值;二是在制度上把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能和组织实施职能分离,使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出让行为更透明、更规范,有利于促进海洋资源合理定价、保证海洋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海交中心是山东省内唯一经省政府批准有资格提供海洋产权交易服务的产权交易机构,在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加快在全省构建统一规范、高效有序的服务网络和平台体系,做好海洋资源市场化配置的服务工作,为全国海洋产权市场建设提供具有示范效应的创新业务模式。
产权市场多年来以“公开、公平、公正”为交易原则,在市场化配置资源、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预防和治理腐败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国有土地招拍挂已运行多年,将海域、海岛等海洋资源通过产权市场进场“阳光操作”顺应了转变政府职能的政策要求,也保障了公民对于海洋资源交易的知情权、参与权。海交中心成立后先后出台海域使用权出让、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海域使用权抵押融资等一系列业务制度,形成了完善的业务规则体系,保证项目运作高效规范,切实防范业务风险。通过交易系统和网络竞价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实现“全流程留痕不可逆”,确保交易过程公开透明、公平高效,并不断完善交易监管系统、云数据平台等信息化体系建设,实现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对交易活动的全程监管。
海域、海岛等海洋资源同土地一样,也是一种可以市场化配置的资源,但长久以来海洋资源的使用管理主要采用的是先申请后审批的行政配置方式,这种资源配置方式在管理上缺乏主动性,弊端日益显现,不能体现出海洋资源作为国有稀缺资源的真正价值。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借助海交中心这一市场化服务平台,一是可以将符合《海洋功能区划》、《海域使用规划》的未确权海域有计划、主动投放市场进行开发利用,缓解用海紧张及海域闲置等问题,有效提高海域资源的利用效率。二是利用海交中心搭建起的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和投资者信息库,将用海项目信息进行多渠道广泛发布和有针对性的宣传推介,通过产权市场发现价格、发现投资者的功能,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挖掘出海洋资源的市场价值。三是除海域、海岛等交易品种外,海交中心还将争取渔船、海洋知识产权等海洋要素资源通过海交中心平台进行操作,通过市场化运作显示其真正价值。
海交中心积极创新业务模式,不断拓展平台服务功能,致力于为海洋经济发展提供多样化服务,满足各类市场主体的不同需求。海交中心作为海洋产权市场体系中的核心主体,能够将监管机构、资源拥有机构、中介服务机构和投融资机构等各类市场主体进行集聚,通过发挥各自职能,实现海洋产权市场的有序运作,加速海洋产权市场体系的建设。海交中心通过搭建海洋要素市场平台为海洋资源市场化配置提供交易服务;通过运作山东省海上粮仓建设投资基金和开展海域使用权抵押融资业务,为涉海主体提供投融资服务;通过经营海洋事务所,开展海域使用论证、海域价值评估等海洋产权配套服务,使海洋产权交易业务、涉海金融创新业务和海洋中介服务业务形成良性互动,从而带动整个海洋产权市场的融合发展。
海洋产权概念从无到有,将海洋资源配置纳入产权市场,是产权市场发展的又一次突破。建设和培育海洋产权市场,为海洋资源配置提供市场化平台,顺应海洋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有利于提高海洋空间及资源利用效率、促进海洋产业转型升级、为海洋经济发展提供新动能。海洋产权市场虽然是新领域,真正实现市场效应还需要有一个培育和发展的过程,但海洋产权市场前景光明,市场广阔。作为产权交易行业在海洋要素市场的先行者,海交中心愿以创新的理念、开放的视野、进取的精神不断完善平台功能,以服务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和促进海洋产业发展为重点,以金融创新为动力,以打造全省统一的海洋产权交易市场为目标,为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和海洋强省建设提供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