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应台
爱恨分明的纽约出了一个人物。
戴着金丝眼镜,很文静秀气的葛兹坐在夜车里,一心想回家泡个热水澡。四个年轻的黑小子围了上来,跟他要五块钱。纽约的人都知道,五块钱的下一步大概就是头上五个窟窿。那个脸上有条疤的家伙上个月才把一支枪抵在一个老女人的脖子上,抢走了一条金链子。
但是文静的葛兹怎么办呢?没有警察来保护,没有乘客敢帮助——他究竟应该怎么办?如苏老头所说,做一个守法的受难者?还是如梭罗所说,做一个违法的反抗者?换个问法,他究竟应该任这四个人把他毒打一顿、刺上两刀,然后到警局报案;或是应该拿出手里所有的武器打击敌人,使自己成为法纪的犯人?
戴眼镜的葛兹在摇摇晃晃的车中站起来,说:“我给你们一人五块!”他连发了五枪。有疤的那个被打中脊椎,半身瘫痪,他才19岁。而葛兹,在家里等候法庭宣判他的命運。
还有个中国人,你或许没听说过,叫张系国。他坐上了计程车,恶司机不但绕了路,还要下车来打架。这位高级知识分子的张博士居然撩起袖子来跟司机当街对峙起来。代表法制的警察先生来了,却认为,打架是不应该的,若轮到他,就该让司机给打伤了,再去告他伤害罪。也就是说,万一给扁钻刺死了,那么就由未亡人到法庭去告他杀人罪,皆大欢喜。
(程晓东摘自文汇出版社《野火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