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谢作晃
杭州:污水“零直排”成果初显
■ 谢作晃
杭州市自2000年开始实施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工程,以《杭州市主城区截污纳管工程规划》为指导,按照源头截污、系统截污、流域截污的总方针,有序稳步推进主城区截污纳管工作,极大改善了运河及相关河道水质。
至2015年底,杭州市主城区共完成截污纳管项目803个,减少污水入河量约8万吨/日,河道基本实现晴天污水“零直排”的目标,绕城公路内城市河道基本消除黑臭现象。
在杭州市城市河道有设置监测的137个断面中,2013年底达到Ⅴ类(含)以上断面68个,2014年底83个,2015年底达到96个,70%水体主要指标达到或优于Ⅴ类,显示城市河道总体水质在不断改善。
(一)政府主导,全员参与
一是至上而下建立治水体系。浙江省根据河道的等级性质和“一河一长、一河一策”的原则,建立省级、市级、区县(市)级和乡镇(街道)级四级河道“河长”体系,分别由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负责人担任河长,各河长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包干河道水质和污染源现状调查,制定水环境治理实施方案,推动重点工程项目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做好督促检查等工作。二是强化底层属地政府责任意识。改变以往都由专业部门“单打独斗”的治水模式,强化属地责任意识,分解落实属地街道(乡镇)任务,充分调动基层力量,培养基层治水队伍,让动态排水问题第一时间在基层化解。三是充分调动百姓参与治水。
(二)规划引领,制度保障
一是制定纲领性文件。在《杭州市污水工程专业规划》基础上,编制了《杭州市主城区截污纳管工程规划》,并于2012年进行了修编,明确了近远期截污目标和原则,统筹指导截污纳管工作。为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分别出台了《杭州市“治污水(清水治污)”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和《杭州市城市河道“清水治污”三年行动方案(2014-2016)》,从市级层面进一步明确城区各年度目标和各部门任务职责,指导推进截污纳管及河道水质改善工作。二是进一步明确治水目标。三是建立治水考核体系。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出台了《浙江省五水共治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杭州市“五水共治”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杭州市城市河道清水治污实事工程考核办法》,由各级治水专业部门牵头,全程监督治水及截污纳管“零直排”工作的推进情况。
(三)因地制宜,全面推进
一是开展源头调查。二是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按照应截尽截的原则,对不同区域采取针对性的改造方案,对规划到位区域按照雨污分流实施截污;对未整体改造的城郊结合部及农居点,采取临时应急方式实施截污;对大市政污水设施尚未配套区域,采用埋设临时应急管道进行接驳中转截污;对农居点分散的地区,污水管道距离较远或一时无法配套到位的区域,采用有动力生化处理池就地处理后达标排放。同时结合河道综保工程,及“三改一拆”工作,及时拆除沿河违章建筑,沿河埋设截污管,为周边污水纳管创造条件。三是系统流域治理。在治理之初确立了“全流域治理、干支流同步、上下游联动、水陆同治、标本兼治”的治理原则,由市级部门牵头,组织有关城区,对照河道排污口,全流域系统排摸,追根溯源,制定一点一方案,按照“零直排”要求,全力推进截污纳管工作。
(四)建管并重,落实长效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出台了一系列指导意见、考核办法,指导城区高标准推进排水设施全覆盖管理。二是加大资金投入,重新测算排水设施养护定额,提高养护单价标准,同时要求城区加大财政经费投入力度,落实排水长效管理专项资金。三是提高养护标准,出台了比国家标准要求更高的《杭州市城市排水管渠养护管理标准》。四是加强运行监管,积极开展排水设施日常检查和重点部位专项督查工作;指导城区加强养护、管理、执法“三位一体”联动,推进网格化管理机制,及时发现、上报和查处各类违章排水行为。五是强化安全保障,开展污水系统运行安排评估;将管道检测运用于日常管养工作,加强排水管道功能性、结构性检查评估;加强应急管理,切实落实抢修工程及各类突发应急事件污水临排处置,减少污水入河影响。
(作者单位:杭州市市政设施监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