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具才
摘 要:国有林场是森林资源的重要基地,是我国现代林业建设的重要阵地和根基,是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屏障。认真编制并组织实施森林经营方案,建立起以森林经营方案为基础的森林资源经营管理体系,对全面推动国有林场事业不断向前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
一、引言
森林经营方案因着眼于解决森林经营长期性和地域辽阔性的问题,在森林资源管理中具有重要地位,是森林经营主体制定年度计划、组织经营活动和林业主管部门实施森林资源管理、监督的重要依据。全国4466处国有林场,经营面积8.5亿亩,其中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量分别占全国森林总面积和总蓄积量的1/5,是我国林业建设的中坚力量,在大规模的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绩,发挥了重要的骨干、示范和带动作用。国有林场振兴是建立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的重要保证,按照市场经济和新时期林业建设的要求,服从森林分类经营指导理论,宏观和微观结合进行森林區划,规定林业生产布局和经营方向。遵从森林的自然规律(适宜的乡土树种、树种结构、林层结构等),按照森林生产潜力(林地土壤肥力和树种遗传基因)反映的立地类型或林型,用系统工程的方法组织科学森林经营,以经营方案为载体建立高效、透明、科学、有序的森林资源经营管理体系,作为落实森林经理技术实现可持续经营的完整实体,使森林生产潜力得以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林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国有林场经营方案编制重点
1.要把近自然、多功能、分类经营思想贯穿森林经营的全过程
从世界上看,“近自然、多功能”经营,历史最长,效果明显,理论基础完备,按照国有林场林地实际情况,既不可能大面积发展速生丰产林,也不可能将大部分作为自然保护区来对待,因此绝大部分森林按照“近自然、多功能”的思想和理论来经营,包括现有的人工林改造。森林分类经营源于广东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按照投入机制不同,将原有5大林种: 用材林、经济林、防护林、薪炭林和特用林综合成两大类,即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通过森林分类经营解决了生态公益林管护资金渠道,并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至于商品林则依托市场的发展机制。对一个国有林场或林业局来说,既有属于森林分类经营概念的公益林,也有商品林。这是符合森林具有的多功能性质的,初衷是发挥森林的多功能效益,达到持续利用和持续经营的目的。
有学者提倡多功能林业经营并认为林种区划和功能区划分成为主要环节。森林经理规程中规定要划分林种并区划经营区,如用材林经营区、防护林经营区。但是森林的森林的经济功能因木材和林产品而存在,生态功能因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的防护功能而存在,社会功能因社会需要和经济发展而存在。森林本身具有多种功能,并产生多种效益。任何一种功能只能是主导功能,对具体林分的经营,主要是服从所属地段的宏观经营目标。要调查地区不同地段森林经营方向,规定经营区的区划原则。另外,国有林场范围内的森林是全民所有的资产,不能一面卖木材(或森林旅游收入),一方面又拿生态公益林的补偿,应作为一个整体来经营。
2.制定经营类型,按经营类型组织、监测、评价经营效果
组织经营单位是林场森林经营工作重要的基础之一,在林种区确定之后,按林场技术水平,以及树种、经营目的、林分起源和立地类型等因子的不同,将区划小班组成经营类型或经营小班等经营单位,按照森林永续经营的原则分别配制收获、造林、调整等完整的经营措施体系,以便因地制宜的开展森林经营工作,有利于提高森林经营集约度和收到好的经营效果。目前大部分地区森林经营类型划分都是按经营措施的类型进行划分的,如主伐型、抚育型、改造型、封育型等,这实质上是某经营类型的不同阶段,一般是有林分目前需要培育的技术措施,只能称为经营措施类型,并不是森林经营类型的本意,这样的划分仅表明近期要采取的经营措施,没有包含以经营单位为森林永续单位的经营观念和经营措施体系,忽略了经营目的和立地条件等因素。并不能对森林培育与利用的全过程形成指导作用。可以根据树种、年龄、立地条件、结合林分发展方向按照各个阶段的最佳培育措施以及木材产品的最终利用途径等来分类,不管怎么分,每一类的林学特征、经营方向、林种发展、利用前景要基本一致。将 “因地制宜、因林制宜” 的粗放经营模式转变为“分区施策、分类指导”的分类经营模式。
3.合理制定采伐量
森林经营方案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给出一个科学的采伐量,以达到经营单位能够永续利用、永续作业、可持续经营。通过森林生长量和采伐量的控制、调整,使森林消长平衡,或长大于消。
采伐限额制度是由于长期以来“资源危机”的困扰,为了减少木材的消耗,采取治标的行政措施,我国自实行采伐限额管理以来对于逐渐减少采伐量,扼制“资源危机”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一个林场(或一个国有林业局)合理采伐量是在计算基础上论证出来的,要求落实到山头地块。只有通过二类调查,并获得落实到山头地块(小班)的资源相关调查数据,合理判断森林培育阶段及最佳措施、采伐强度、采伐蓄积,才能计算出科学的允许采伐量。采取其他各种抽样调查的结果,由于不落实到小班,都逊色于二类调查的成果。
三、编案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分析
长期以来,国有林场的经营方案编制工作存在着理论研究滞后、经营技术体系单一、森林经理专业人才短缺、传统观念根深蒂固等一系列问题。
首先,这样的现状是我国林业没能依照自身蕴育的发展机理办事的结果。林业生产长期实行粗放经营,粗放的森林经营甚至不需要经营方案,也不需要编制经营方案和其它技术性指导文件。
其次,管理层没有真正认识到林业要振兴,必须走集约化经营的道路,森林经理是集约化经营不可或缺的手段。有的在文章、报刊、演讲报告中也提到要“集约经营”,在实际工作中只是一个口号。比如:经营数表在集约经营中的重要作用,集约经营在提高森林间伐出材量的重要意义等。
第三,由于长期对技术不重视,经营方案编制技术不成熟,手段落后,甚至依靠上级或者更高调查设计资质的单位来完成,为了编案而编案,达不到经营方案应有的指导作用和效果。
参考文献:
[1] 詹昭宁 中国森林经理探讨. 林业经济问题,2007,2.
[2]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社会主义现代国有林场建设标准及指标体系参考提要》的通知,林场发〔2008〕108号.20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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