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剧众筹:反抄袭里程碑

2017-03-27 15:28
电视指南 2017年3期
关键词:海林众筹维权

抄袭者,在过去一旦事发,就再无颜面留在他所处的那个领域,要么改行,要么消失,要么自尽以谢天下。

那是过去。

现在,抄袭者在完事儿之后,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有的还会公然挑衅被抄袭者,甚至把自己的抄袭之作寄给受害者示威。更有奋勇争抢这种抄袭作品的公司,认为抄袭被曝光是好事儿,省了他们的宣发费。

这一切的原罪,可能还是因为资本炒作IP成为利益极度膨胀的战略资源所致。无论用什么方式,只要完成了大IP的镀金,并获得了相应的利益收割,抄袭者或相关运营者顿时就腰杆硬了起来:怕什么?不就是赔你几个钱吗?大爷有的是钱。

侵权成本低到令人无法想象,直接在网上粘贴就行了;而维权成本高到令人无法想象,会消耗巨大的人力、时间成本。如今动辄千万甚至上亿元的IP剧投资成本面前,侵权案就算最终赢了,获得的赔偿仍十分有限;此外寻找侵权证据、等待审判流程所需要花费的时间成本也十分巨大,所以不少被侵权者在一开始就会放弃维权,还有的则迫于经济压力不了了之。

2016年3月,著名编剧汪海林接到志愿者青崖(化名)的微博私信,得知电视剧《锦绣未央》原著小说《庶女有毒》涉嫌抄袭220多部作品,涉及294章的内容,共计265万字。其中,只有9章为原创。涉嫌被抄袭的作品不乏名家名作,比如,畅销书作家江南的《缥缈录》、著名言情小说家琼瑶的《梅花烙》、武侠小说名家温瑞安的《逆水寒》等作品。

因为涉嫌被侵权作者人数众多,大部分人没有精力、没有财力进行旷日持久的诉讼;也有人是怕输,或者怕浪费时间,怕赔不了多少钱白费力气;还有人因为自己已经是大腕而不屑为之,更有人自己本来就有抄袭嫌疑……种种原因导致这桩案子的联名起诉异常艰难,但发动此事的志愿者青崖(化名),是令人钦佩的,是必须从各方面进行支持的。

2016年4月,青崖带着她和志愿者团队制作的相关调色盘来到北京,会同汪海林、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著名编剧王力扶和我一起共同商议。

编剧作为长期走在维权道路上的老炮儿,当这个涉嫌抄袭200多本书的可怕事件出现在眼前时,我们没有办法假装这件事情与自己无关,也没有办法假装网络作家的利益与我们无关。事关抄袭,天下创作者是天然的同盟。

我们最终决定由汪海林来寻找合适的代理律师,相关费用由编剧同行们来众筹支付。因为众筹捐款是个很敏感的事情,如果事出无名,或者理由不对,大家肯定会反感这件事情,众筹就会失败,到时候可能就只能我们几个参与此事的编剧自掏腰包了事了。为此,我专门写了一篇短文发在微信群里,一方面是说明事情来龙去脉,一方面是消除大家的担忧。引导文如下:

各位同行兄弟姐妹:

《锦绣未央》原著作者秦简涉嫌抄袭200多本书的事件,经志愿者比对后找到汪海林老师,我们编剧介入提供诉讼资金进行了前期的相关准备,昨天已经正式在朝阳法院立案,此前的9万多元代理费是由20位编剧同行众筹得来,因为后来又增加了两位原告(由过去的9位原告变为现在的11位),代理费增加了2万元,另外还有诉讼费及一些杂费和预估费用共5万多元,现在还需再筹集7万3千多元的费用。

本来网络上有非常多的人踊跃捐款,但因为律师和法院的原因,这笔款子必须明天之前到位,时间紧迫,海林老师和我都在外地,很多事情不方便办理,所以建了这个群,希望还是我们编剧内部众筹快速解决这件事情。

虽然是做公益,但毕竟是伸手要钱,我个人是非常不好意思的,请大家原谅我的唐突。

为避免大家为难,特别作如下几点说明:

1,因为此事较为敏感,如果您与涉案人员有利害关系,不方便参与,没关系,您可以不发言;

2,如果对这种方式不赞同,没关系,您也可以不发言或退群;

3,如果您想捐款,但不想公开自己的姓名,请您私下发微信给我,我会保密的;

4,如果您想捐款,也愿意公开姓名,那就可以在群里直接说明具体金额,当然也可以私下微信给我;

5,为了方便操作,请愿意捐款的同仁直接用微信转给我,我会详细登记,如果案子胜诉,得到了经济补偿,我再按相应款项退还给大家。

6,此前捐款额度从几百元到上万元都有,这次捐款金额仍然不设任何限制,截止到明晚为止。

保护原创,就是保护我们的饭碗!打击抄袭,就是消灭与我们恶意竞争的敌人!您的每一分钱,都会成为一座反抄袭的里程碑!

谢谢!

引导文發出后效果很好,编剧们很快就有数十人站出来,自愿资助网络作家们维权。建立众筹微信群的当天,就已经募捐近10万元,足够支付前期的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等相关费用。后来又有第二次、第三次编剧内部的众筹,编剧们捐款少则200,多则2万,还有一些网友也汇款表示支持,更别提无数网友在微博上留言希望我们给出对外的众筹链接,想尽一份义务。而一位不愿公开名字的王姓编剧和琼瑶文化基金都分别捐款10万元。最终所有人的捐款加起来达到412387元,远远超过本案所需的费用。

超出的费用,编剧们委托律师团注册了专用的账号留存,准备用于日后可能发生的有典型意义的公益维权案。

后来,汪海林以公益价聘请到了由王国华律师牵头的相关律师团队——分别由中闻律师事务所和九英律师事务所的五位律师组成的律师团。律师团迅速开始工作,给相关作者发出律师代理协议后,最终确定第一批愿意起诉的9名被侵权作者并签署相关代理协议。11月之后,又新增两名作者。此次参与维权行动的作者共计11人,目前已经在北京朝阳法院立案并交换了证据。

一切都是按部就班地进行的,并没有趁着电视剧播出来蹭热度、炒作来扩大此事的影响等等,所有消息的发布都是按照参与者义务工作、捐赠的正常进程来进行的,虽然配合艰难,但没有人打算反悔,大家都有决心将此事进行到底。

我个人认为,所有参与此次行动的编剧、网络作家、志愿者、律师团,都是出于一个良好的愿望,不得不冒着得罪朋友、上下游各种合作方和利益相关方的风险,勇敢地投入了这场吃力不讨好甚至还会吃亏的活动。实际上,没有一个人是因为对某个人、某个制作单位、某个播出单位有什么私怨。

当然,更不是炒作,因为没有人会从中获利。最初发起此事的志愿者,一直隐姓埋名不想暴露身份,谈何炒作?即使是被侵权的网络作家,付出巨大的精力配合、经过漫长的审判之后,获赔的数额必然是极少的,从经济利益角度来讲是得不偿失的。 甚至可能败诉,白付了律师费。而参与出资的编剧,除了掏钱、得罪某些圈内朋友之外,并无什么实际利益。

这些,参与者们都考虑到了,但是,大家决定还是要做这件事情,目的很明确:哪怕因为这样的行动能让抄袭者在下一次抄袭时少抄了一个字——就算是一种成功、一种正能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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