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层设计绘愿景

2017-03-26 20:10
城乡建设 2017年6期
关键词:海绵建设

■ 本 刊

顶层设计绘愿景

■ 本 刊

立足全面,谋划长远,才能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部署2017年重点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发展方向。做好顶层设计,才能更好地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效益,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全国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言献策,共商国是。

进一步支持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

全国人大安徽代表团

当前,我国资源型城市长期积累的产业结构单一、发展活力不足、民生问题突出等矛盾和问题尚未根本解决。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能源、原材料等行业产能过剩问题凸显,大宗资源性产品价格低位震荡,进一步加剧了转型的困难和压力。充分考虑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生态治理、基础设施建设任务较重,支出较大的实际,建议国家继续加大对资源型城市转型的支持力度,深入推进转型进程,确保转型取得实效。建议:

1.继续加大对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的支持力度。健全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坚持分类指导、特色发展,推动资源型城市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加快实现转型升级。同时,进一步落实接续替代产业扶持机制,加强政策引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调动社会力量,推动接续替代产业发展。

2.在产业、创新、投资、金融、土地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合力推进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产业政策方面,建议工业和信息化部支持资源型城市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和制造业创业中心建设;创新政策方面,建议科技部支持资源型城市开展科技成果转化试点和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工程建设;金融政策方面,建议国家开发银行在融资总量、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基金方面,制定对资源型城市的倾斜政策;土地政策方面,建议国土资源部将资源型城市所在市纳入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和再利用;民生保障方面,建议财政、人社、住建等部门,在就业专项资金补贴、养老保险基金调剂、棚户区改造等方面,加大对资源型城市的支持力度,让资源转型地区群众同步实现全面小康。

以数据开放共享推动大数据应用

全国人大贵州代表团

长期以来,我们国家的信息化是以部门为中心展开的,客观上形成了行业垂直的信息化体系,在地方上形成了条块分割的信息孤岛,数据开放需要纵向层层审批,造成了信息在一个区域平台共享的难度。数据开放是一个新兴事物,缺乏自上而下的法律法规、执行标准、开放标准,许多地方不知道怎样开放,开放什么,开放程序是什么,管理方式、考核评价标准是什么,等等。因此,地方推进上无所适从。行业、区域发展水平不一致,造成信息化能力差异很大。社会公共服务产品的空缺,也导致了一些部门没有信息化动力,许多数据还仍然以纸质材料的形式存在于档案库中,没有数据化,更谈不上数据开放和数据服务。数据安全方面的认识不一致,责任体系不清晰,造成许多部门不愿意开放数据,或以安全为由拒绝开放数据。因此,迫切需要针对数据开放采取立法、建立标准、展开执行监督等一系列的措施,一方面规范数据开放;另一方面形成数据开放的倒逼机制,推动各级政府及相关社会组织实施数据开放。

一是开展数据开放立法工作,通过人大立法机构,建立数据开放立法推进委员会,尽快启动数据开放立法,建立数据开放标准、界定数据开放边界,切实有效地建立数据开放的法制基础。二是用信息化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产品),倒推政府相关部门的信息化,从而建立数据开放的基础。三是在贵阳等大数据产业发展较好的城市建立“城市数据资源管理中心”,在网信办的监督下,运用PPP模式,以企业为建设和运营主体,将政府、社会的数据汇聚和管理,建立城市开放数据的统一管理平台,为数据应用创造条件。四是从立法上,将政府内部网和“城市数据资源管理中心”的安全边界划分清楚,由“城市数据资源管理中心”从法律上承接其所承载数据安全的法律责任,政府内部网的信息安全由各数据采集应用部门承接相应的法律责任,从而明确数据安全的责任主体。五是充分利用“城市数据资源管理中心”的公益价值,服务于民众、企业和政府有关部门,鼓励创业者利用数据资源创新创业,支持传统行业利用数据资源转型升级,通过数据资源全社会(政府、企业、个人及社会组织)的共享共治,服务于中央提出的创新国家治理体系的建设目标。

培育新生中小城市 创中国城镇化新路

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常务副主席 郝明金

相对于经济社会和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我国城市整体数量偏少、中小城市增长严重不足仍是城镇化最大短板,应培育发展新生中小城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要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尽快出台设市新标准,并根据东中西部差异,合理细分标准;改变城市只是行政区划的观念,让有需求、有能力的镇发展为城市。要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完善按行政区划配置公共资源的管理体制,探索城市管理和区域管理分治。

要有效配置各类生产要素,进一步突出城乡规划特别是城市总体规划对配置各类生产要素的统筹作用。把城镇土地资源开发和国土保护结合起来,切实降低新生中小城市建设融资门槛,加强培养、吸引专业人才,提高劳动力整体素质。

在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方面,在新生中小城市逐渐摒弃“上下对齐”的行政模式,下放管理权限;推进新生中小城市常住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并落实好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挂钩机制;进一步加强县域城镇化的分类指导,推进就近就地城镇化。

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县长 龙飞凤 等9位代表

城乡环境卫生状况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反映社会精神风貌和文明进步程度。建设整洁、良好、健康的城乡环境,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要求,是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城镇化进程的重要举措,抓好城乡环境治理工作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功在当今,利在千秋。

1.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资金问题是制约农村环境卫生治理的瓶颈,关系到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长久和成败,建议中央财政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通过以奖代补、以物代补等有效形式,确保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的正常有序运转,解决城乡环境“脏乱差”的问题。

2.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完善城乡垃圾收运和无害化处理系统。加强乡镇垃圾清运设备、中转设施和村级垃圾收集设施建设,加快建立村镇垃圾清运体系,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和偏远山区农村“就地分拣、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的要求,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推进城乡污水无害化处理和排水管网铺设。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工程和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截污纳管集中处理率,鼓励乡镇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有步骤、有重点、有规划地建设镇村污水收集处理设施。

3.加强体制机制建设。要在国家层面进行总体部署,出台相关政策,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纳入“美丽中国”建设总体战略,制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扶持、优惠政策,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内容细化到项目,按项目制定各级奖励、补助标准。出台有关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建设的指导性意见,明确职能职责,实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全覆盖。同时,要完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机构,健全治理队伍。

全面推进我国海绵城市建设

全国人大代表、腾讯集团主席 马化腾

当前,我国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全面铺开,在一些重点和领域上取得了初步效果。也要看到,海绵城市建设是系统工程,牵涉面较广,涉及到理念转变、法律法规、基础设施、全民参与等各个方面。从目前我国实践来看,还需重视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海绵城市建设的法律保障与支持有待加大;二是海绵城市建设的科技含量需要加强;三是海绵城市建设的社会力量参与有待挖掘;四是海绵城市建设的全民认知度需要提高。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需制订政策,多措并举。

一是完善海绵城市建设法律法规,明晰参与主体的责任、权利和义务。通过总结试点城市相关经验和问题,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条例修订的工作或研究海绵城市单独立法问题,对海绵城市建设相关的城市规划和建设的各项现行标准和指南进行修订或者新编。在全国条件还不成熟的情况下,可考虑由深圳等具有立法权的国家试点城市,先行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的立法尝试。二是加快探索海绵城市智慧化管理运营模式。把海绵城市与智慧城市建设结合起来,采用大数据、互联网、物联网和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将涉及到海绵城市的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和环境绩效的全过程数据进行综合管理,实现智慧水务和智慧城市建设目标。在行政管理领域,建成集监管决策、项目建设、运营管理功能为一体的国家—省—城市综合信息数据平台,把社会资本参与方引进平台参与监督管理、考核评估;在社会参与层面,建成较为广泛的信息监测收集、综合管理云平台,实现更广范围的数据收集、上报和处理。三是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的国际交流。借鉴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相关城市经验并参考碳排放交易机制,尽快研究并试点开展雨水管理收费制度和雨水排水权交易制度。四是提升海绵城市的社会认受度。海绵城市是一个整体概念,包含了城市供水、排水、节水、防涝、水生态保护、水环境治理等相关工作。在宣传方式上,可运用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新技术手段,把海绵城市建设特别是与公众密切相关、代入感强、互动性高的内容以新的技术整合起来,在重点社区、广场、公园等进行体验式、参与式的宣传活动。利用微信等社交工具,加快建立互动式的举报、评价、奖惩的信息平台,倡导绿色节约、清洁环境理念,鼓励形成社会参与、全民共治的海绵城市建设格局。

京津冀水资源亟需协同保护

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环保局原总工程师 包景岭 等22名代表

(一)充分发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水污染防治协作小组作用,做好顶层设计

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水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的框架下,由环保部、水利部等部委牵头,组织做好京津冀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保护的顶层规划。按照流域协调、区域联动的原则,对跨区域的主要河流要进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做好顶层设计,以主体功能区、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等相关规划成果为基础,明确生态水量及水质目标,以保障河流健康为根本理念,根据区域自然地理特点和水资源分布特点,按水系划定规划单元,提出措施布局,合理制定河流纳污总量控制及水质达标方案,加强跨界Ⅲ类水体的联合保护,强化跨界劣Ⅴ类水体、黑臭水体的联合治理。

(二)加强饮用水源地协同保护

充分发挥京津冀水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和国家有关部委的作用,协调推动潘大水库水源地及黎河输水河道划定为饮用水源保护区工作、彻底清理网箱养鱼和库底沉积污染物、深化开展流域内面源污染防治。从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出发,促进上游地区发展,立足改善民生,推动建立生态补偿帮扶工作机制。在产业合作、教育合作、劳务协作、人才交流、生态联动保护和加强公共服务等方面对引滦上游地区开展一系列的帮扶工作。

(三)全力推进建立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

在落实引滦水源保护跨省生态补偿方案的基础上,应进一步加强对跨省界河流断面水质水量的监测考核,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基于以跨界断面水质达标为基础、以水量为计算单元的生态补偿制度和相关政策,积极争取国家财政资金支持,由下游收益省市对上游污染治理省市进行补偿,既改善下游省市水质,又可对上游污染省市治理进行支持。

(四)进一步完善沟通合作机制

深化河长制管理,借鉴渤海环境保护省部级联席会的先进经验,就京津冀地区水污染防治、饮用水源保护、防汛应急处置等问题,探索建立跨界河流省级河长联席会议制度,推进三地涉水问题的统筹协调,推进京津、津冀备忘录和框架协议涉及的水污染治理和引滦水源保护各项措施的落实。同时加强相关技术交流、人员互访活动,探索水环境监测数据、污染源头排查、治理计划措施等方面的信息共享机制。

(五)建立完善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建立水污染事件分级预警和应急联动机制。环保、水务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跨省联动执法,尽快处理跨界河流污染问题。

利用信息技术实现跨省域科技合作

全国人大代表、九三学社山西省委副主任委员 张红健 等16名代表

各省之间的科技合作就是通过信息共享走出共享式发展道路。科技发明成果这个“工具”在各省之间实现流通,既能为科技发明人带来收益,更能为需求者带来收益,是一项双赢的市场供需关系。实现这两者之间“点对点”的对接,应该通过已经无所不在的信息高速公路这个工具。它由两个环节组合而成:一是将科技成果聚集在一个池子里(信息库,即供给方);二是将池子里的水流向各个需求渠道里(即:需求方)。各省自身都有一个“科技成果”或称“知识产权”的登记薄,因此,实现跨省域之间科技合作,就需要国务院的一个部门将供给方统一到国家数据库中,然后再发给各省或者直接公布于全国。

第一,及早将科学技术推向市场。科技只有实现交换,才能变成生产力并形成价值。科学技术要在最短的时间内与市场结合,以实现产品的增值。第二,企业(或称需求方)要有兴趣。纵观改革开放后,以科技创新引带企业发展走向成功的,无一不是拒绝暴利诱惑而专心致志深度耕耘的结果,因此,实现科技合作的前提是净化市场。第三,以自上而下的模式(“上”指政府,“下”指企业)进行推动。农村、农业、农民的素质与水平,是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一个组织、甚至一个家庭的最终反映,因此,改造农村、农民、农业是科技合作中的重中之重。第四,以自下而上的模式加速实施。对于城市中各行各业对科技的需求,应实现“点对点”的需求与供给的对接,更多的应该采用由社会资本主导的“自下而上”的产业园方式。

各级政府作为服务机构,其职业定位与职业伦理决定了在创新发展的道路上,理应担当起以下职责:第一,免费把农业科技送给农业企业或农民。第二,国家级层面的政府搭建科技信息平台并公布社会,让科技成果的供给方与需求方在市场中自由组合,即科技合作交流。第三,要求科技发明人清晰完整地标明科技成果的指标,避免由于无知惹出的祸。建议国务院:利用数据库信息平台技术,实现全国甚至全球范围内的科技合作,走出共享式创新发展道路。

打造电水气热“互联网+”新应用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董事长 黄迪南

电、水、气、热是居民重要生活消费资源,一直以来一般按户安装计量装置,采用人工或自动化方式分别抄收、交费。通过“多表合一”,可将多种计量、采集、出账、交费等服务集成于一套系统,实现社会资源综合利用,这既是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有效节约社会成本,提升公用事业管理服务效率的创新举措,也是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主动融入“互联网+政务服务”和“智慧城市”建设战略的具体落地。

一是将“多表合一”纳入国家战略目标。进一步发挥政府的主导和推动作用,在“十三五”期间加强“多表合一”和智能计量器具的推广应用。二是尽快出台“多表合一”相关国家标准和配套政策。建议国家有关政府主管部门联合研究制定相关的国家标准,统一设备技术要求,提供政策、资金保障。三是组建各层级推进平台,成立企业联合工作小组。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涉及企业合作机制、运行维护界面分工以及投资运行费用分摊等具体事项。四是加快相关信息系统建设,联合探索智能互动服务、大数据分析应用模式。充分利用电网企业已建成的信息采集通道,避免重复投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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