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静远
泰安大件废弃物处置创新
■ 周静远
作为国家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2016年山东省泰安市先后投入资金1亿元,不断推动垃圾分类设施建设以及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在这个过程中,尤其注重抓好专业分类,实施科学管理,泰安市城市居民区大件废弃物免费收运和处置成效显著,成为垃圾分类工作的亮点,走在了全国同行的前列。
(一)日常管理
泰安市城市大件垃圾收运工作按照各公司片区,进行上门收集,市民只需一个电话,环卫处免费上门收集、收运,并处理。
(二)收运方式
1.定点收集:在场地条件适合的垃圾中转站设立大件固体废弃物收集点。
2.上门收集:具体由各保洁公司负责,利用数字化监督平台市民热线电话与网上相关情况,开展对大件废弃物的收集。
3.收集转运:具体由物业服务公司负责,应组织好专门的人员、车辆,将大件废弃物及时运往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
(三)回收处置
泰安市自2016年5月份开始实施城市大件废弃物的免费上门收集、转运,进行专业拆解后,可燃物用于垃圾焚烧发电,七八成新以上物品经过消毒处理后进行再利用,目前中心城区大件垃圾处理量达到70吨/月。
(四)保障措施
1.大件废弃物乱摆乱放的,每次扣相关保洁公司1分;混有其他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每次扣相关保洁公司1分;长期堆放未转运处理的,每次扣相关保洁公司2分;拒收大件废弃物的,每次扣相关保洁公司5分。
2.上门收集时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赶到现场的,每次扣相关保洁公司1分;收运过程中被服务对象投诉的,经核实,每次扣10分。
3.物业服务公司未及时安排车辆转运大件废弃物的,每次扣1分。
4.固废处理公司未及时将大件废弃物拆分的,每次扣1分;拆分后的大件废弃物未归类放置、乱堆乱放的,每次扣固废处理公司1分;存有长期未处置的大件废弃物的,每次扣固废处理公司2分。
以泰安市免费为民收运和处置大件废弃物实践为例,就创新构建我国城市大件废弃物收运处置服务体系,提出几点建议:
(一)完善政策
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确定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和义务,健全法律法规,完善支持政策,创新体制机制。
(二)创新收运方式
创新收运方式,采取定点收集和上门收集的方式,配合收集转运,实现大件废弃物的合理有效处置。
(三)分类处置
本着分类存放、资源利用、无害处置的原则,对大件废弃物进行分类处置和资源回收利用。
(四)收运措施
1.垃圾中转站管理人员要将大件废弃物进行规范存放,在存放达到一定数量后要及时向保洁公司报告,不得乱堆乱放,不得拒收垃圾。大件废弃物要进行单独收集,不得与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混合。
2.在接到上门收集的任务后,各保洁公司收集人员应在1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无偿收集服务,协助被服务对象将大件废弃物进行装运。在收集过程中态度要热情和善,不得擅自进入室内收集。
3.大件废弃物达到一定数量满足转运条件后,各保洁公司应及时联系物业服务公司进行转运。
4.转运后的大件废弃物要及时拆分,放置有序,分别处置,不得乱堆乱放,不得积存有长期未处置的废弃物。
5.加强对大件废弃物收集的宣传教育,引导居民正确区分大件废弃物的种类,告知居民固定收集点的位置,正确投放垃圾。
6.大件废弃物回收所产生的创收资金将用于收集、转运、处置等各环节的费用支出,不足部分由监督科进行核算,单位将根据核算情况进行分别补贴。
(作者单位:山东省泰安第二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