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年教育学术委员会主任 陆剑杰
贯彻《规划》的前提
——老龄化和老年教育理念的转变
□ 老年教育学术委员会主任 陆剑杰
2016年10月5日,是我国老年教育发展史上的重要节点。这一天,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经国务院同意”的《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贯彻落实中央“重视老年教育,发展老年教育”的12字方针,全面部署“十三五”期间老年教育的发展,预示着中国老年教育春天的到来。本文仅就《规划》的贯彻落实问题,特别是作为其前提的老龄化和老年教育理念的转变问题,发表一些意见,供老年教育界同仁们参考。
国务院同意印发的《老年教育发展规划》发布后,使我们对我国老年教育发展信心倍增的同时,也要看到《规划》贯彻落实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其中有来自客观环境制约的,也有来自有关各类人员的陈旧理念的。客观环境的改善需要等待,理念的转变却是能较快见效的。下面看一看,有哪些理念是需要转变的。
(一)从消极老龄化理念,向积极老龄化理念转变
所谓“消极老龄化”理念,就是视人口老龄化为人类遭遇的消极现象,视日益增多的老年人是不堪重负的消极人群,视老龄工作为单纯伺候老年人养老事业的理念。持消极老龄化理念的人,不承认老年人受教育、爱学习的需要和重要,他们对办老年教育不感兴趣;办了,也只是哄老年人玩乐;他们对在老年教育中贯彻“教育公平”原则不以为然。
正是针对这种“消极老龄化”的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5月27日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发表讲话:“要着力增强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思想观念。要积极看待老龄社会,积极看待老年人和老年生活,老年是生命的重要阶段,是仍然可以有作为、有进步、有快乐的人生阶段。”这是习近平同志对“积极老龄化”的全面的论述。所谓“积极看待老龄社会”,应是承认人的生命的延长是社会进步的重要表现,老龄社会的到来是不可避免的正常现象,是消极性直接呈现和积极性能够调动的社会样式;所谓“积极看待老年人”,应是承认老年人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有着巨大发展潜力、能够实现新的进步、新的提高、新的发展的人群,是能够继续为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发展作出贡献的人群;所谓“积极看待老年生活”,应是老年生活仍是三元素并存的生活,他们仍过着生存、享受、发展三重奏的人生;而所谓“增强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思想观念”,应包括落实社会保障的“积极服务”和发掘老年人潜力、发挥老年人力资源价值的“积极引导”这两个部分,后者正是老年教育应当起到的重要作用。这几个判断,是人们重视老年教育、发展老年教育、正确推进老年教育的基本理念。现在日理万机的各级领导干部,到底有多少人树立了积极老龄化理念?现在的正在领导着老年教育的校长、会长,是否按照“积极老龄化”的理念来办学?
因此,在各级领导干部中,普遍开展对习近平同志关于老龄问题讲话的学习,结合老龄工作的实际开展讨论,树立积极老龄化的理念,将消极老龄化理念转变为积极老龄化理念,是一件必不可少的工作。在老年大学校长队伍的培训中,也应把转变老龄化理念列为重要内容。
(二)从混沌的无区别的老年衰老理念,向共同而有区别的老年人生理念转变
消极老龄化理念之所以久存不衰,对于年轻人好像是无法克服的。介于青年人和老年人之间的中年人,多数会在接近老年阶段时理解一点老年人的心情,并且越接近老年就越能理解老年。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福斯特写道:“任何事物进展到半途时,都是最令人神往的时刻。人到中年好像是站在了弓形桥的顶上:你辛辛苦苦地爬了上来,或许就要摇摇晃晃地走下桥去”,所以,中年人跟青年老年“都能通气”。仅凭体验而把老年人都看作衰老而无用的人类阶段的人,或者由于形而上学作祟,持消极老龄化理念的人,往往把中国80岁后进入衰老并近死亡状态的3000万人,当作中国2.32亿老年人的全体。为此,中国老年大学协会老年教育学术委员会从中国老龄化的实际出发,参照国外的老年学研究成果,经综合研究后提出了“共同的而又有区别的老年人生”理念。所谓“共同的”就是在一定年龄(例如60岁或65岁)之后,人逐渐进入身体和心理的退行中,他们执行各个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先后离开工作岗位,过上老龄生活。所谓“有区别的”,主要是老年人退行的逐渐性,使整个退行过程呈现出阶段来,而各个阶段的老年人的生存状态,具有显著的差异性。我们认为:整个老龄过程,应区分为三个阶段:60—75岁为“低龄老年阶段”,其特点在于:老人特征只有局部的显现,中年主要优势仍然部分保留,毕生积累的发展潜力尚待开发。习近平同志所说的“有作为、有进步”,就在这一阶段得到实现。75—85岁为“中龄老年阶段”,其特点在于老人衰老特征大部分显现,中年优势在绝大部分人中逐步消失,潜能开发基本枯竭。习近平同志所说的“有快乐”,是这一阶段老年人的主要要求。85岁—死亡为高龄老年阶段,其特点在于衰老现象日趋严重,死亡在向他们挑战。“有快乐”应是他们基本精神状态。我们把75岁确定为低龄老人和中龄老人的界限,基于我们对中国老人实际状况的了解,也有国际学术界提供的实证根据。日本厚生省2013年调查,不需要看护、能够独立生活的“健康寿命”男性为71.19岁,女性为74.21岁。日本总务省2013年发布数据,65至75岁定义为“前期老年人”,75岁以上的老年人定义为“后期老年人”。这是一个重要的参照。这是两组重要的数据,证明老年人的退行是分阶段地展开的。把60岁的老年人混同于他们的父辈、80岁的老年人,是荒谬的。请记住英国人的谚语:生命始于60岁。
(三)从面向老干部办学的教育理念,向面向全体老年人办学的教育理念转变
这是一个历史过程。中国的老年教育是1982年中央作出废除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大批久经考验的老干部离休、他们有着强烈的学习愿望需要满足而作为出发点开办的。所以,面向老干部办学具有历史合理性。但是,光办老干部教育,把老年教育范围停止在县以上各级老干部大学,不使广大老年人享受宪法赋予的教育权利,这不符合教育现代化的首要原则——教育公平原则,也不符合我党“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原则——以人为本原则。我国老年教育发展的方向是必须面向全体老年人办学,把发展的重点下移到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这是老年教育实践的转变,也是老年教育办学理念的转变。现在,有些省区市,在观念上错位,以为把县以上各级老干部大学改名为老年大学,把招生对象扩大到一般职工以至市民,就是面向全体老年人办学了;还有一些省区,在资源整合上没有尽力,以为按目前的经济条件,只能先办省地县三级老年大学,而没有扩大资源供给,创设条件,立即着手将老年教育重点下移到农村和基层。因此,学习贯彻落实《规划》,要把从面向老干部办学的教育理念,转变到面向全体老年人办学的教育理念,当作优先环节,当务之急。这种转变,首先要在党委政府层面进行,因为领导和统筹老年教育发展是法律法规赋予他们的职责,哪个不转变,哪个就不合法、不合规,就应纠正;这种转变,也要在党委政府的各个有关部门进行,每一个部门,都要确立老年教育面向全体老年人的理念,明确自己不可能包办老年教育,而只能在管理老年教育的体制中完成自己的那部分责任;这种转变,也要在老年大学领导班子中进行,他们要按照《规划》要求,做好两件事:一件,是办好自己的学校,适度扩大规模,吸纳更多的社会老人;另一件,是履行自己在推进本地区老年教育重点下移工作中的应尽义务。
(四)从管办合一的老年教育管理理念,向管办分开的老年教育管理理念转变
老年教育在其开始阶段是面向离退休老干部办的,这时,由党委组织部及其老干部局办老年教育完全合理,且效果明显。问题是,当1996年国家颁布《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强调老年人受教育是宪法赋予的权利,老年教育逐渐向全体老年人开放,老年教育重点转向基层、转向社区后,许多省区市仍然沿用党委组织部及其老干部局管理老年教育的惯性,办法是在党委组织部及其老干部局在所办老干部大学或老年大学中设立省区市老年教育协会或成立老年大学协会,通过这个社团网络,协调推进全省(区、市)的老年教育。这就形成了“管办合一”的管理体制。在老年教育需要面向全体老年人而全面发展的时候,这样的管理体制明显不适应老年教育的发展要求,在法理上和政治规矩上也缺乏合理性,人们会说:管理离退休老干部的部门怎么能领导基层的老年教育呢?由于这种状况需要改变,《规划》对老年教育管理体制作了新的规定:“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统筹,教育、组织、民政、文化、老龄部门密切配合,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老年教育管理体制”,这是一个“管办分离”的体制。在这个体制中,党委组织部门,一是参与“党委领导、政府统筹”的统一管理;二是办好所管的老干部大学,并使它全面开放。为了加快我国老年教育的发展,达到2020年参与率20%的目标,我国必须加快老年教育由“管办合一”到“管办分开”的转变。首先,在理念上应该实行转变。考察全国各个省区市的老年教育管理体制,可以看出它的历史演变:第一种管理体制是党委组织部及其老干部局统一管理老年教育,其适应性在于当时的老年教育就是老干部教育;第二种管理体制是党委组织部和老干部局所办老年大学,加设“老年大学协会”或“老年教育协会”,协调指导全部老年教育,其适应性是面向老干部的老年教育,开始向面向全体老年人的老年教育转化初期;第三种管理体制是建立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主持、各个涉老涉教部门领导参与的老年教育委员会或老年教育领导小组,合乎“党委领导、政府统筹”的体制要求,其适应性在于老年教育需要或已经全面向老年人开放,发展重点已经下移到基层;第四种管理模式是在党委政府建立的老年教育委员会,其办公室设在教委(教育厅、教育局),由教育部门牵头实施教育行政管理。其适应性不但在于老年教育的全面发展,而且把它当作教育事业来办,凝聚教育资源来办,遵循教育规律来办。现在,这四种管理模式在中国并存,反映中国老年教育发展的不平衡性,但老年教育管理的目标模式应是第四种模式,也就是上海市建构的模式。
(五)从关门办学的部门化办学理念,向开门办学的社会化办学理念转变
“老年教育”和“老年大学教育”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概念。众所周知,教育概念在外延上包括“学校教育”“远程教育”“社区教育”等,老年教育概念相应地也有“老年学校教育”“老年远程教育”“老年社区教育”等。老年大学教育只是老年学校教育的一部分,但它是老年教育中具有全局作用的一部分。笔者赞成这样的国家老年教育结构论:“以党委政府办老年大学为地区老年教育中心,高等学校办老年教育为老年教育高端环节,社区老年教育为老年教育群众基础,社会多元化办学为老年教育重要补充”。在这个架构中,党委政府办老年大学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地区老年教育发展的独特作用。老年大学办学有两种思路:一种,笔者称之谓“学府思路”,就是不理会“下里巴人”的群众性老年教育,专注于“阳春白雪”的教学科研,争当全国那么一二十所最高端的老年教育学府。另一种,笔者称之为“社会化思路”,就是《规划》所说的“面向社会办学”,把老年教育中的“阳春白雪”和“下里巴人”结合起来,“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的同时,要在办学模式示范、教学业务指导、课程资源开发等方面对区域内老年教育发挥带动和引领的作用。”一句话,实行开门办学。
(六)从老年教育的扁平化理念,向老年教育的层次化理念转变
在以离退休老干部为对象的老年教育的起始阶段中,老年学员情况具有较大的共同性:学习目的大体相同,都是为了丰富自己的晚年生活;学习科目范围不广,以文史、书画、音舞、保健四门课程为主;教学方式也比较单一,以课堂传授为主。随着越来越多的一般干部、职工和知识分子进入老年大学,基层老年群众参与社区老年教育,也随着积极老龄化的理念的传入和推广,老年教育的层次性日益凸显出来。一是教育对象自身的层次化:在省级、副省级、省会大城市、地级特大城市的老年大学,受过高等教育的学员达到40%以上;受初中以下教育的人员不过10%左右;其余大部分具有高中、中专的受教育程度。相应的,退休前工作岗位也有白领、蓝领之分。基层老年教育中,中等教育和初等教育程度占大多数。二是学习目的的层次化:较为基础的是为了“健康快乐”,在健康快乐中休闲度过晚年岁月;提高一步的是为了“文化养老”——通过文化学习、文化熏陶、文化活动、文化创造,提升文化修养、增强生活品质;再进一步的是为了“开发潜能”——学习新知、掌握新技、成能成才,老有所为;最高的学习目的是达到亚伯拉罕·马斯洛所说的“价值实现”——圆终身追求的人生之梦。三是课程开设的层次化:较低层次的课程是娱乐性课程,包括普通的歌唱课,街头广场的舞蹈课,一般的绘画书法课等;提高一步的是技能性课程,要求超出娱乐,掌握技艺、技能;再高层次是知识性课程,要求在掌握技艺和技能的同时,学习领会各个学科的理论知识,使技艺上升为艺术;最高层次的是文化素养性课程,文学、史学、哲学、美学,以及“国学”形态表述的中国传统文化和文化精神课程。四是班级档次的层次化:设立相当于初等教育水平的普通班、相当于中等教育水平的提高班、相当于高等学校本科水平的进修班、相当于高等学校硕士、博士水平的研究班。这样的层次性教育,不仅适应不同教育水平的老年学员,更要引导有进取要求的逐级攀升,达到“价值实现”的最高目标。我们的老年教育工作者,应当摆脱无层次的扁平教育理念,树立层次化教育理念。这样的办学理念,引领着地区老年教育联盟的建立和发展。在这个联盟内部,可签订协定,实行各个教学层次的分工,既创造各自的办学特色,又建构地区老年教育资源的共享。
老龄化和老年教育理念转变,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首先是省区市领导干部老龄化和老年教育理念的转变,然后是这一级涉老涉教部门领导干部老龄化和老年教育理念的转变,最后是老年大学校长以及他们带动下的广大老年教育工作者老龄化和老年教育理念的转变,都是难事。但难的原因各有不同。省区市领导干部老龄化和老年教育理念的转变之难,就难在他们相当程度地脱离老年教育的生动实践,缺乏具体的感性的体验。许多这一级领导干部多少年也不到老年教育第一线看一下,缺乏感性认识。各个涉老涉教部门领导干部老龄化和老年教育理念转变之难,就难在老年教育领导管理体制机制没有理顺,他们不明白自己对于老龄化和老年教育应该担负的责任,于是“不在其位,不谋其政”,脑筋没有开动起来;各个老年大学校长老龄化和老年教育理念的转变之难,就难在他们的素质结构未必能够适应老年教育发展的要求,而这,又是同老年教育的领导管理体制没有理顺紧密相关。这个理念转变问题是如此重要,又是如此艰难,我们应该找到一条解决问题的途径。
(一)在全国老年教育的学习宣传工作中,大力倡导中央提出的“大局意识、看齐意识”,呼吁对老年教育也应如此
中央已经在2010年提出“重视老年教育”,2016年提出“发展老年教育”,同年10月发布《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系统地解决了对老年教育的“政治承认、行政承认、学术承认”的问题。按照中央增强“大局意识、看齐意识”的要求,各个区市省党委、政府,应当在实践中表现出“重视老年教育”的真诚态度,采取“发展老年教育”的实际步骤,制定本省区市“老年教育发展规划”并加以落实,对2020年把老年教育参与率提高到20%的目标提供保障。
(二)由教育部牵头,组织力量,对31个省区市贯彻《规划》、发展老年教育的状况进行检查,调动各个省区市办老年教育的积极性
对省区市领导干部进行转变老龄化和老年教育理念的教育,谁都缺乏应有手段,更有实际作用的办法是对其发展老年教育的情况和结果进行检查,将结果公布于众,表彰先进省区市,刺激后进省区市,带动中间省区市,让省区市领导干部自我反省,提高自觉性。《规划》对此作出了规定,要求“探索开展老年教育发展情况调查统计工作,支持社会组织等第三方开展发展老年教育状况评估和研究。”2014年9月18日,笔者在教育部召开的编制老年教育发展规划的会议上提出,教育部只要做好一件事就能调动全国办老年教育的积极性,这就是建立老年教育的统计和统计结果发布制度。一经公布,孰优孰劣,一目了然,那差的还不急得跳脚?
调查的办法多种多样,由各个省区市的老年教育协会或老年学界、教育学界组织课题组对本省区市的老年教育发展状况进行普查,摸清家底,找出办法,也是一种。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和金陵老年大学在江苏省老年大学协会的指导下,在江苏省政府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立项,开展“江苏省老年教育现代化的环境分析和路径选择”课题的研究,在全省建立苏南子课题组、苏中子课题组、苏北子课题组、省直子课题组,已经基本完成全省老年教育发展状况普查,将在年底前向省委省政府提交数据完备确凿的报告,促进省领导了解真实情况,转变思想理念,加强对老年教育的领导。
(三)尽快贯彻《规划》要求,在各个省区市建立健全老年教育管理体制,发挥各个部门在促进老年教育发展方面的作用,在管理实践中使他们转变理念
实践出真知,理念的转变要依靠实践的教训。老年教育先进理念的建立,是解决老年教育领导管理体制的认识论前提,但反过来也可以说,老年教育领导管理体制是老年教育理念转变的制度保障。我们可以拿上海市教委终身教育处为例证。这个处跟市教委的老年教育工作小组办公室密切合作,代表市教委牵头管理全市老年教育,他们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研究,在研究中提高,成为上海市老年教育改革创新的发动机之一,并且参与了《规划》的起草工作,充分展现了这个处具有先进的老年教育理念。与之对比,没有参与老年教育领导管理工作的其他省区市的教委、教育厅的有关处室,他们绝没有可能具有上海市教委终身教育处那么先进的老年教育理念。
(四)不断调整老年大学领导干部队伍的结构,加厚老年教育先进理念的组织基础
中国老年教育33年的发展证明:老年教育要人才兴业,老年大学要队伍兴校。老年大学的教师、科研、管理三支队伍一定要可持续发展,这是一所老年大学的核心竞争力。不少老年教育管理班子和老年大学都说,办老年教育,要从能干的干部中找热心人,从老年教育热心人中找能干人。从老年教育理念的转变和创新说,只有具备一定素质、修养、历练的工作者才能理解先进老年教育理念、才能接受先进教育理念,才能付诸实践并加以坚持。这样的工作者,不是临时教育能够培育出来的,而是广开才路,在人才资源库里选拔出来的。党委政府建的老年教育委员会要由分管教育的领导主持、教育局的有关负责人来当办公室主任,像上海老年教育领导班子就是这样。党委政府办的老年大学,校长或常务副校长要由有教育工作背景和经历,热爱老年教育并懂得老年教育的相当级别干部来担任,分管教学、科研、校园文化的校长应是各该领域的专家、学者。即使是老干部局办的老年大学也应力求做到这样。宁波市为了办好老年大学,把教育局的一位熟悉业务的副局长调到老干部局当副局长,并兼任老年大学常务副校长。这说明,遵循办学规律,事在人为。■
(篇幅所限,本刊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