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是一位患有多种慢性病的患者,由于服用药品的种类比较多,服药的时间比较长,所以我每次服用“新药”前,都会认真地看一下药品说明书。可我发现说明书上有的叫副作用,有的叫不良反应,这两种叫法有区别吗?
(天津 吴先生)
答吴先生您好。您的这种用药前认真阅读说明书的习惯值得提倡。我们常说,是药三分毒,药物在治病的过程中,有时还可能致病。所以,无论用西药还是中药,用药前都应看一下说明书,尤其要注意药品的名称、适应证、用药剂量、用法、不良反应、禁忌证等。
在学术上,药品的副作用只是药品不良反应的一种,也叫副反应,是指药品按正常剂量服用时所出现的与药品的药理学活性相关,但与用药目的无关的作用。出现这类反应的药品具有两种以上的药理学作用,例如阿托品具有解除胃肠道肌肉组织痉挛作用,同时也具有扩大瞳孔(表现为视物不清)的作用。当患者服用阿托品治疗胃肠道疼痛时,视物不清就是其副作用;而配镜验光或检查眼底散瞳时,视物不清又是其药理作用。
药品不良反应除副作用(副反应),还包括药品的毒性作用(毒性反应)、后遗效应、变态反应等。
一般情况下,药品的副作用程度较轻,如果患者服用某种药物后副作用很重,就要考虑改换别的药了。
为了预防药物的副作用,一般来说患者初次服用某种药品,要从低剂量开始,服用后注意一下疗效,以及有没有副作用;如疗效、副作用不明显,在医生的指导下可适当增加剂量,但不能超过最大治疗剂量。增加剂量后更要密切观察有无不良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