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配豪
元宵节一过,全国各地的农民工纷纷返城,促进农民工就业的各类“春风行动”招聘会也陆续启动。现如今,随着代际更迭,“新”民工就业“短工化”趋势愈演愈烈。在企业、地区间“跳来跳去”似乎成为农民工找工作的一种新现象。
不同年龄的“短工”
近几日,在北京一些人才流动市场,年度人才招聘大会正如火如荼地进行。
“我出来找工作,就是希望找有发展空间的企业学习一门技术。”
“其实我出来打工是想出来开开眼界,今年到北京打工。明年到上海打工,再去广东。以后到更远地方打工。”
“我就是希望先找一个工作先干着再说,力所能及的,以后再换。”
……
通过走访,记者发现,如今新生代农民工正逐步成为农民工主体。通过对话,新生代与父辈相比,没有后顾之忧,没有养家压力;吃苦耐劳精神也比不上父辈,总想找到更舒适、收入更高的工作;新生代更注重生活质量的追求,随着受教育程度的提高,对职业地位的要求水涨船高。
“新生代农民工对工资待遇、工作环境、生活环境等稍不满意,就辞职跳槽。去年以来,‘短工化已经成为潮流,尤其是普工和服务一线的岗位员工,半年一跳槽的情况很普遍。”一家企业的负责招聘的主管人员对记者说。
然而,对于“短工化”一词,老一辈民工也有自己的无奈。
来自山西运城的老李今年40岁,是一名电焊工人,从去年开始来北京打工,主要是以打短工为主。他告诉记者,其实近两年像他这样的短工一族越来越多,“现如今向我们这个岁数,大多是通过工友或者熟人朋友介绍包工头认识,接活儿,打散工。”
被问及打散工的原因,老李表示出一脸的无奈,“我们也想长时间在一个地方干活,但是没办法,现在这种机会太难找了,而且人家往往招聘的是年轻小伙子,和年轻人没法比,我们的学习能力太差了,只能找那些包工头。”老李说,由于自己学历不高,整不明白那些招聘网站的流程手续,而且之前还有工友被骗的前例,所以他们招聘信息的的流动方式大多是通过网络社交平台比如QQ或者微信交流群。
“短工化”的成因
清华大学社会科学院近年来一直在关注农民工的就业问题,报告课题组在跟踪调查中发现,“短工化”正在成为东南沿海企业一种普遍的用工方式。
随着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和务工渠道多样化,农民工打短工现象与日俱增,“短工化”逐渐成为新生代农民工就业的趋势。而以老李为典型代表的老一辈农民工的“短工”境遇,则反映了受结构调整影响,企业智能化转型的新趋势。
随着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企业不再走劳动密集的路线,而是往精生产和品牌化发展,重在提高生产效率。在这种趋势下,企业用工将顺应制造企业小型化、专业发展新特征,优化用工,减少劳动型员工,向智能化道路发展。
另一方面,制造业的低端代工及服务业的低质化使农民工较易获得新工作,没有多少培训甚至无需培训就匆匆上岗。不少企业不愿意签订更长的劳动合同,农民工缺乏保障和归属感,使得流动率增高,人为带来短工化。因为一旦签订劳动合同,就需要为员工缴纳社保,但社保福利的成本过高,东南沿海很多企业采用“一日工”的方式招聘工人,这样既招到了工人,又合法的规避了劳动法规在社保方面的要求。
据国家统计局大同调查队近日对中青年农民工调查,农民工工作时长偏短,工作更换频繁。对薪酬待遇不满意是更换工作的主要原因。大部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月收入2000元以下占半数。
从行业看,从事建筑业和仓储物流业的收入较高。技能低、学历低是影响农民工就业的主要因素。就业岗位的低服务、低技能化使农民工转换工作更容易;农民工的两大就业岗位,一个是制造业,另外一个是服务业。
“短工化”令人担忧
“打短工虽然灵活,但是也苦着呢!因为有些工程不签合同也就增加了不少风险。去年有三个月我就白干了,因为包工头跑路了,项目工程做到一半就不做了,我们也就白干了。”来自河南的老刘对记者谈起自己的血泪教训,至今仍心有余悸。
清华大学社会科学院院长李强认为,“短工化”非常不利于劳动技能的培养,本应作为技能培训主体的企业担忧培训完之后员工就跳槽了,都不愿意在这方面付出成本。而且如果没有合同保证,劳动者更是承担着不小风险。中国如此庞大的劳动力市场若难以通过职业群体来进行稳定的话,后果是令人担忧的。
“对企业而言,提高工资、优化劳动环境已经成为必然。”一家公司招聘负责人李女士说,实际上,从长远来看,“短工化”对用人单位尤其是中小企业十分不利。如果缺乏一支稳定、熟练并有归属感的劳动者队伍,在激烈的市场竞争面前,企业可能陷入困境。从这个角度来讲,农民工“短工化”的背后,是企业的“短命化”。
而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着力振兴实体经济,明确提出要引导企业形成自己独有的比较优势,发扬“工匠精神”,加强品牌建设,培育更多“百年老店”,增强产品竞争力。
有数据显示,我国民营企业平均寿命仅3.7年,中小企业平均寿命更是只有2.5年。即便是大公司,平均寿命也只有7~9年。至于“百年老店”,更是寥寥无几。
无论是劳动者培养“工匠精神”,还是企业打造“百年老店”,这似乎都与“短工化”格格不入。
对此,李强指出,我国打破“铁饭碗”之后,始终没有找到一种新的就业体制,如今企業用工就走向了劳动力的过度自由流动。《劳动合同法》出台时曾想限制这种流动提高企业用工的稳定性,但在执行中却被企业以各种方式来规避。
国家统计局大同调查队调查人员建议用工单位为农民工提供足够的劳动者权益保障,当农民工能够感受到自己的权益受到保障时,才可能较长时间停留在一个企业,才能成为企业的长期员工,从而从根本上解决用工荒。同时应畅通晋升渠道,构建科学的职业晋升渠道和薪资上涨机制,调动农民工的工作积极性;注重农民工精神文化方面的需求,打好感情牌;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让农民工有怨可诉、有地发泄,利于其心理压力的排解。
在“短工者”劳动权益的保障方面,应加大《劳动合同法》的执法力度,增强农民工就业的稳定性。相关政策还需制定并完善,尽快建立农民工权益保障长效机制,在培训、就业、社保、维权等方面作出具体安排,以保护“短工者”能得到和长期员工一样公平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