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序两篇

2017-03-22 00:18李欧梵
南方文坛 2017年1期
关键词:哈佛鲁迅文学

李欧梵

我研究鲁迅的心路历程——《铁屋中的呐喊》新版序言

浙江大学决定重新出版我的部分著作,包括这本研究鲁迅的小书,我不胜汗颜。这本书原是英文著作,出版于1987年,由尹慧珉女士翻译成中文,最初大繁体字版1991年由香港三联书店出版,至今已有二十五年了。我回顾自己的这一段漫长的学术心路历程,颇有所感,现在也趁这个机会,略疏己怀。

我虽然生在大陆,却是在台湾长大。在中学和大学读书时代,“白色恐怖”的阴影无处不在。鲁迅的作品属于禁书,我只闻鲁迅其名而已。1962年到美国留学,先在芝加哥,课余就到远东图书馆找鲁迅的作品来读,完全出于对“禁书“的好奇。不料越读越有兴趣,一年过后,几乎把他所有的作品——翻译除外——都读完了。除了魯迅之外,我还浏览了大量的左派作家——如茅盾、巴金、曹禺等——的作品(因为这些在台湾都在被禁之列),逐渐对五四新文学产生浓厚的兴趣。然而当时我忙于应付繁重的课业,无暇顾及中国文学。

次年我转学哈佛,拜师名教授史华慈(Benjamin Schwartz),学的是中国思想史,对文学兴趣不减,但只把它当作业余爱好。然而,到了博士论文选题时,我还是选了五四作家的浪漫情怀作为题目,后来成书出版,即《中国现代作家的浪漫一代》。在哈佛求学期间,我也到其他科系旁听,并大胆选了当年鼎鼎大名的心理学家艾理生(Erik H. Erikson) 的研究生课,艾氏正在写一本关于印度领袖甘地的书,从心理和文化的角度来探讨甘地的一生,我觉得饶有趣味。他问我要写什么题目,我先想到郁达夫,后来决定写鲁迅,也沿用他的方法,把鲁迅和他父亲的关系作为心理分析的基础,探讨他成长时期的认同危机,一路发展到他选择文学这个行业。料不到艾理生对我的鲁迅研究报告大为欣赏,这才激发我继续研究鲁迅的兴趣。我完成博士论文后,到香港中文大学崇基学院任教,为学生做公开演讲,就以鲁迅的“内心世界”为主题,还把讲稿写成文章,在《明报月刊》发表。于是不知不觉地走向鲁迅研究的“不归路”。时当1970年,距今已有将近半个世纪。

没有想到这条路如此漫长。1972 年秋我到普林斯顿大学任教,此时我的博士论文已经修改完成,即将成书,准备写第二本书,向校方提出的研究计划就是关于鲁迅的,但又不知如何下手。我发现艾理生的理论不够用,因为关于鲁迅的资料虽多,但“心理”方面的资料又从何找起?他的幼年和成长过程或者可以用艾理生的方法研究,他的后半生又如何交代?鲁迅所走的路,显然和甘地不同。他是一个作家,生平写了大量的文学作品,又如何用心理分析来处理?我发现自己的初步研究太浅薄了。于是我彷徨起来,不知如何是好。在普林斯顿四年,学术上一事无成,最终被大学解雇,没有拿到终身职。解雇的原因之一,就是我的鲁迅研究文章不够格,特别是我呈上送审的关于《野草》的初稿,此稿我花了整整一个暑假,写了又写,但写完后却被审核委员会的一个同事说:“坏极了!”(Terrible)。说这句话的是我当年的同事和好友Robert Darnton,他后来成为鼎鼎大名的法国文化史大师、哈佛图书馆的馆长。他是为了我好,才警告我要改写。这一下惨了,我生平第一次信心全失,“野草”也成了我的“咒”——可能鲁迅在天之灵更不满意,对我揶揄冷笑!

1976年我侥幸得到印第安纳大学的教职,但教的是中国文学,而且古今兼具。我临时抱佛脚,急忙在文学方面恶补,却也发现,其实我真正的兴趣就是文学。我心目中的鲁迅本来就是一个文学家——或者可以说是一个有深刻思想的文学家,所以还是必须从他的文学作品着手,而把他的思想融入文学分析之中,心理的因素只能作参考。

然而说来容易做时难,如何用文学的方法处理鲁迅的思想?如果专注分析个别作品的话,又如何能看到鲁迅的全貌?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美国学界,虽有少数学者发表关于鲁迅的论文,但大多是个别小说的文本分析,没有一部完整的传记(中国的情况恰好相反,鲁迅的传记层出不穷),只有一两本勉强算数(如William Lyell 的Lu Hsüns Vision of Reality,1976),但还是不够全面。令我衷心佩服的只有两位学者,一是我在台大的业师夏济安教授,一是哈佛的韩南教授,二人现皆已作古。夏济安先生的两篇论鲁迅的文章《鲁迅作品的黑暗面》和《鲁迅和左联的解散》,收于他的《黑暗的闸门》(The Gate of Darkness)一书(英文版早已在1968年出版,中文译本终于在今年由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出版),我早已读过,大开眼界,觉得这才是真正有创见。韩南教授的长文《鲁迅小说的技巧》(The Technique of Lu Hsüns Fiction),1974 年在《哈佛学报》分两期刊载,给我的震撼同样巨大,我没有想到这位享誉西方学界的中国古典小说专家竟然对鲁迅有如此深厚而独到的见解,而且所下的研究功夫惊人,他把鲁迅早期所受的欧洲文学影响的资料全数搜齐,并将之放在一个结构主义式的“反讽”(irony) 理论框架中来分析。我自惭形秽,几乎想放弃,但又觉得对不起自己,还是咬紧牙关,步二人的后尘,继续研究下去。

1982年我转往芝加哥大学任教,于是决定从头做起,放弃以前写的所有草稿,还是规规矩矩地,以朴实的笔法把鲁迅的生平、思想和他的文学作品连接起来。也完全扬弃了艾理生的“心理传记”的方法,把重心转向鲁迅的作品,也尽可能分析所有的我认为重要的作品,而不局限于小说。本书的英文初稿终于在20世纪80年代初在芝加哥完成,但仍然由印第安纳大学出版社出版,作为该社“中国文学和社会丛书”的一种。一拖再拖,正式出版日期已是1987年了。虽然拖延至此,如果没有几位同行的鼓励和协助,还是遥遥无期。最关键性的时刻是1981年,适逢鲁迅一百周年诞辰,我申请到一笔基金,在该年7月开了一个“鲁迅和他的遗产”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也交给我编辑,我从中获益良多。这本书似乎也有中文译本,内中有几篇名文,出自名家如林毓生、卜立德(David Pollard)、胡志德(Theodore Huters) 和日本的学者丸山升等人之手。有了这本论文集,我觉得如虎添翼,终于完成了自己的《铁屋中的呐喊》。

二十多年以后回头看,这本小书也只能作为入门读物,为有兴趣的学子铺路。90年代以降,中文方面研究鲁迅的著作层出不穷,也大多超越了过去的意识形态框架,钻研甚深,此处无法一一列举了。我写这篇新序言的目的之一,就是交代本书初成形时,六七十年代美国的鲁迅研究背景。

本书的内容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描述鲁迅成长的个人和文化背景,我特别关注中国传统对他这一代知识分子的影响。这是一个错综复杂的大问题,我只勾画出一个轮廓,最主要的是突出他对于中国传统的另一面——我称之为“抗传统”——的浓厚兴趣。最近在课堂上讲鲁迅,我又加上一个名词——“幽传统”——来界定鲁迅对于中国文学和文化(特别是古小说)中神鬼的偏爱。这种“鬼气”是他的创作来源之一,不可忽视。传統和现代的文化关系,一直是我研究的中心课题。然而现代文学如何面对传统而做出“创造性的转化”?这个观念是林毓生率先从思想史的角度提出来的,我认为也适用于文学创作,特别当我们讨论文学上的所谓“现代性”问题的时候。

第二部分共四章,专门讨论鲁迅的创作文类:短篇小说、散文诗和杂文。我把鲁迅定义为现代作家,他的小说和散文诗充满了艺术。我从文学形式着手,从他的作品中看到各种现代性的艺术技巧。第三章标题原是“The Technique of Modernity”,中文本译成“现代化技巧”,一字之差,不能算全错,但是把“现代性”的复杂含义曲解了。众所周知,西方文学上有所谓“现代主义”(Modernism) 的各种潮流和面貌,总的来说,背景来自历史和文化上的“现代性”,或可说是现代性的产物,但是不能把文化史和文学上的“现代性”划等号。何况西方的现代主义艺术和中国现代文学之间也有相当大的差距,此中还牵涉多年来纠缠不休的“写实主义”问题。我在分析鲁迅小说的两章中,用了一点当时甚为流行的叙事学(narratology)的理论,又加上了一点“原型”的象征方法,现在看来,实在肤浅,但已经无法补救。唯一的突出点也许是它与当时中国“鲁学”把鲁迅作为“革命导师”的“上纲上线”做法大相径庭,也许至少对初入门的大学生有点新鲜感。

第二部分应该是整个论证的核心篇章,而核心的核心就是讨论《野草》的第五章,也是我花最大功夫写的一章。此章恰好在全书十章的中间,这不是偶合,而是故意安排的,它带出全书的主题:鲁迅的整个内心世界有一个“黑暗的中心”,这个“黑暗”世界指的不是鲁迅本人的性格,而是他的艺术精神和灵感。夏济安先生早已提出这个看法,我克绍箕裘,只不过把鲁迅的写作艺术扩大,和中国文化传统的“幽灵面”连在一起而已。我的这个“野草情结”和80年代中国的鲁迅研究学界的气氛格格不入,先是在受邀参加在北京举行的鲁迅诞辰一百周年的大会上,不准报告我关于《野草》的论文;后来在1986年又来北京参加鲁迅逝世四十周年纪念大会,我在大会上提交的论文——《鲁迅与现代艺术意识》(放在本书的附录),也引起了一段小风波。那次会议由中国社科院文学所主持,钱锺书先生还特别在会议开幕礼上讲话,要大家畅所欲言,自由交换意见,气氛很好。然而我宣读那篇论文之后,不少国内鲁迅学者当场发难,群起而攻之,认为我对鲁迅不敬,甚至故意调侃他对裸体画的兴趣,总之“政治不正确”。我自以为是,绝不退让。事过境迁,现在回想起来,双方都有点好笑。不过,我用了“现代艺术意识”一词,就是为了继续探讨鲁迅的 《野草》。最近我重读《野草》,又发现不少和中国传统文学和西方现代文学相通之处。且举一个例子:《影子的告别》里面,非但有尼采的影子(《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也有庄子(《齐物论》中的“罔两问景”片段)和陶渊明(“影答神”和“神释”),由此可以证明这篇散文诗融汇中西,既脱胎于传统,又做了极为现代性的艺术转化,并汲取了一个来自西方的“机警语”(epigram) 的形式,把思想性的断片化为一种“思考图像”(德文叫作“Denkbild”,是一位研究本雅明的学者对他的文体的评价),当然,内中也含有波特莱尔散文诗的意象。这一切都说明,鲁迅的《野草》——与他的部分小说和其他作品一样——非但可与同时期欧洲现代主义的经典作品抗衡,而且也可作为世界文学的经典。

说到这里,我必须承认,在这一方面我受到另一位大师——捷克的汉学家普实克(Jaroslav Pru?ek) ——的影响颇大。普氏于1967—1968年间来哈佛客座一年,我选了他的课。他对鲁迅的看法别树一帜,认为鲁迅作品的特征是“抒情性”,乃来自中国古典精英文学中的诗词的散文,但到了晚清民初,它演变成一种很主观的个人性文学情操,因此十分现代,和20世纪初叶的欧洲现代主义的“抒情”倾向遥相呼应。妙的是,作为一个来自东欧共产主义国家的学者,普实克竟然看重鲁迅作品的文学技巧和形式,而不重内容的意识形态,令我大开眼界。他在《哈佛学报》发表的一篇短文,论鲁迅的早期作品“怀旧”,认为是现代文学的“先驱”,虽然全篇还是文言,但写作技巧已经很现代了,用的是“主观”视角。他的另一篇长文,讨论鲁迅和郁达夫,认为两人作品的风格基本上是以“抒情”为主调的,和30年代左翼作家如茅盾的“史诗”风格不同,二者之间形成一种紧张和吊诡关系,也可说是中国现代文学的两个大主题。我于1980年把他的几篇论文结集出版,就遵守他的意思,以《抒情和史诗》(The Lyrical and the Epic) 为书名。可惜书出版时他刚刚过世。

最近我到布拉格去参加纪念他逝世一百一十周年的会议,就以此为题写了一篇论文。但没有料到普氏在捷克的弟子们竟把我视为他在美国的传人,而美国的同行和部分中国学者却把我放在他的对手夏志清教授的门下,真是何其荣幸。其实在鲁迅研究方面,我受志清先生的影响甚少,虽然他的《中国现代小说史》中的鲁迅一章还是我翻译的。夏先生也颇推崇鲁迅的小说技巧,但他用的是一个源自英国理论家李维斯(F. R. Leavis) 的尺度,认为伟大的文学作品除了技巧之外,必须有道德情操。夏先生自己不喜欢鲁迅,对鲁迅的政治立场极为不满,和他的兄长济安先生基于人道主义的同情心有所差异。济安先生也更看重鲁迅语言的艺术价值,在《鲁迅作品的黑暗面》中,他最早提出《野草》中所用的文字的独特性(如《墓碣文》中的文言白话交错),对我的启发太大了。

本来我希望把他的小说和杂文连在一起,以跨文类的方式研究其互动关系,但没有如愿以偿。关于鲁迅杂文的那一章(第六章)是草草写成的,仅将之和中国传统的“文章”风格比较,没有探讨其文体和内容的辩证关系。况且中国大陆学界研究鲁迅杂文的论文车载斗量,我看厌了,自己写的时候,反而太避重就轻,没有仔细讨论它的社会性和政治性。虽然我还是看重他早期杂文的文学价值。本书译者尹慧珉在《译后》中特别指出:“使人感到有些狭窄,尚可做进一步的探讨。”批评得很中肯。我对整个第三部分(“关于文学和革命”)的三章也不满意,觉得写得太草率。但现在已经没有时间和精力来补救了。

众所周知,鲁迅晚年深受苏联文艺理论的影响,但对革命后的苏联文坛现实却知之甚少,甚至从日文资料中“瞎子摸象”。我从英文资料中找到一部分关于苏联文艺理论的评论,多出于美国苏联专家之手,可能有偏见。西方的马克思主义学者,也一向轻视苏联文艺理论。如今大量俄文档案已经开放,然而中国“鲁学”专家们鲜有涉猎,语言有障碍,实为憾事。我认为鲁迅的革命理论没有什么创见,完全是一种“延伸话语”(derivative discourse),他试图把苏联的理论硬搬到中国,将之和30年代中国的政治环境接轨,但现实和理想之间的差距太大了。即便从理论出发,也必须深谙马克思文艺的传统,鲁迅在这方面明显不足。和瞿秋白相较,后者显然熟悉得多,可惜我在书中完全没有处理这个问题。最近我的学生张历君的博士论文即将出版,专门研究瞿秋白的理论,他发现瞿和意大利革命思想家葛兰西(Antonio Gramsci)颇有相似之处。作为一个“革命理论家”,鲁迅比不上瞿秋白,还是显得太过“愤世嫉俗”(cynical)了,没有瞿秋白那么有理想,但又不失文人心态。我至今还是认为,鲁迅思想最弱的一环就是他关于革命与文学的理论。我自己对马克思文艺理论的传统掌握不足,遑论苏联文艺理论,因此研究得也不深入。然而至今我还没有读到超越“庸俗理论”的研究鲁迅和马克思文艺的新著作,看来连这门学问也式微了。

走笔至此,我的这篇“检讨”也应该结束了。再次感谢多年来不少同行和学子对本书的厚爱,把此书作为参考资料,使之广为流传。但愿这本书还没有成为“明日黄花”,仍有它的用途,我则感激不尽。

2016年7月26日,于香港九龙塘寓所

哈佛,哈佛——《我的哈佛岁月》新版序言

我的这本小书,历经海峡两岸暨港澳的繁体字和简体字版之后,竟然又要再版了。意外之余,也不无好奇:难道还有新一代的读者愿意看?他/她们看这本书“居心何在”?而我呢,是否应该对书中的一些“不负责任”的言论有所交代?最重要的是:我2004年从哈佛大学提前退休,返回香港任教,至今也有12年了,哈佛当然变了很多,我的这本书是否过时了?于是我不得不翻看此书的前言和结语(刚好写于2004年年底),觉得有一个大缺陷,如今已无法补救:这本书本来就是为一般读者而写,所以学术深度明显不足。但如今也无从着手,否则得写一本学术性的自传,这是一个艰巨的工作,目前我已无能为力。只好利用这个机会再做一次“自我检查”和反省。

我自认这本书的第一部(“在哈佛求学的日子”)比第二部(“在哈佛教学的日子”)好看,因为前者或多或少描写了我知识上的心路历程,自认为并不过时;而后者如今读来更令我汗颜。但是我觉得我也对得起哈佛同事对我的眷顾,虽然我提早退休(这在哈佛几乎是离经叛道的事),但我的继任者王德威教授绝对比我优秀,近十年来他在学术方面的成就,有目共睹,也改变了中外学界整个中国现代文学研究的方向和方法,使得中国文学研究不再以西方理论为圭臬(虽然他的训练本来就是比较文学和理论),而是重新厘清中国古今文学的理论传统,并以之和西方理论相参照。我不但为他感到骄傲,而且也为哈佛深庆得人。最近我接触到他训练出来的几位高材生,更觉他们才华出众。毕竟“长江后浪推前浪”,如此学术研究才能进步。如今,哈佛的中国文学研究绝对是美国学界首屈一指的。我自认离开这个领域的决定是对的,因为我的贡献也只能到此为止,何况后继有人。

然而,近年来在香港,我于教学经验上也颇有所得,逐渐开拓了另一个学术领域:以比较文化和文学的角度来研究跨学科的人文题目。虽不深入,但也自得其乐,也令我更珍惜当年在哈佛的经验。书中提过,我的“狐狸型”学问大多是在旁听的课中培养出来的。值得欣慰的是,在香港中文大学,我也训练出几位高材生(大多来自内地),其中也有人申请到哈佛做访问学者或学生,我再三提醒他们要多旁听其他学科的课,而不必只做专业研究。哈佛的优点正在于此,它的科系繁杂,五花八门的课和各种学术演讲和座谈,数不胜数,这些学术“盛宴”,任何去哈佛的人(包括游客)都不可错过。我如果年轻三十岁,必会返回哈佛做旁听生。

由此思之,我认为哈佛的长处就在于它兼容并包,各路英雄豪杰来此齐聚一堂,切磋各种学问,使它变成一個学问和知识的大荟萃。有时也乱成一团,但毫无“管理”的痕迹。这才是第一流大学的本色,几乎和当今香港的大学所标榜的企业管理制度背道而驰。也许,我离开十多年后,可能哈佛也“企业化”了,然而从校方寄来的刊物报道中,我还是看到不少令我兴奋的消息。总之,哈佛还是值得去的,特别是做短期的访问。那么,做长期的本科生或研究生又如何?据闻,每年申请哈佛的中国学生多如过江之鲫,而哈佛校园中也到处是黄面孔,到处都能听到普通话,更有不少富家贵人子弟进入哈佛校园。我对于这个现象的反应相当矛盾:一方面我为哈佛庆幸,得天下之英才而教之,是任何好大学的目标;另一方面,我也不禁为哈佛和中国的下一代担忧,到底有多少中国学生是真正为求学而来,而不是为了“镀金”?

我在哈佛任教时,已经看到一个令我不悦的现象:查理士河彼岸的商学院和肯尼迪行政学院,特别是后者,每年招收了大批各国官员来“受训”,亚洲地区的尤其多。这种“短期训练”,美其名曰“留学”,其实和学术无关,而更近于“公关”。我曾为此和一位知名的哈佛学者争论,因为他为这种短期训练班沾沾自喜,认为哈佛的影响遍及全世界,各国政府和商界都有“哈佛人”。我的一位哈佛学生曾经戏称肯尼迪学院是一个“派对学院”,几乎每天开派对,好让各国要员拉关系。他也许言之过激,但也不无道理。至少,在“彼岸”受训的官员学生,本来就和“哈佛燕京学社”和哈佛其他研究中心每年经过严格遴选后请来的学者和学生,在本质上有所不同。

也许,全球资本化以后的大学本身也已经变了质。如果属实,哈佛也不过浪得虚名,不值得去了,至少芝加哥大学的严肃学术气氛要好得多。也许这是我的偏见。总而言之,我希望各位学子,特别是本科生,不要因哈佛之名而去申请。据闻,中国内地的父母亲望子女成龙成凤,拼命要把孩子送到哈佛。我认为大可不必,还不如申请到学生较少但同样是第一流的小大学,即所谓的“Liberal Arts Colleges”,毕业后再申请到哈佛也不迟。但是到了那个阶段,哈佛就不见得是唯一的选择了。

我在书中的第一部分提过,我申请到哈佛读中国历史纯属偶然,进入这个学术殿堂之后才逐渐从名师学习,领悟到所谓“汉学研究”是怎么一回事。我的指导老师史华慈(Benjamin Schwartz)是一个学识广博的大师,他一向不分古今中外,所有的人文学问,都在他的视野之中,能够做他的学生是我的福气。至今还有不少我的学生对我说,我在课堂上的作风,和一般教授不同,似乎不讲“专业”而故意天马行空,作各种比较。这当然得自先师的教诲。然而严格说来,史华慈并不是一位汉学家,而是一位跨学科的人文学者,如今他这类的学者也逐渐凋零了,甚至后继无人。

除了史华慈之外,我当年尊重的几位同事,如考古学家张光直、古典小说专家韩南(Patrick Hanan,我写《韩南教授的治学和为人》一文时,他尚健在)和中国近代史学者孔飞力(Philip Kuhn),皆已作古,令我不禁感到岁月无情。每当忆及和他们相处的情景,我总是唏嘘不已。在本书的第二部分,我只顾及谈自己的教学经验,却对我任教的东亚语言和文化系的同事着墨不多。每在报章杂志或学术型刊物上读到他们的报道和论文,都羡慕不已。尤其是我一向敬重的宇文所安(Stephen Owen),他是一位罕见的奇才,近年来终于在中国大为走红,乃实至名归。还有刚退休的荷兰学者伊维德(Wilt Idema),稍后请到的李惠仪和田晓菲(宇文的夫人)等,加上王德威,至少在中国文学方面,可谓阵容鼎盛。

哈佛的中国研究由来已久,它的基础是汉学,而不是当代中国研究。近年来,《邓小平传》的作者傅高义(Ezra Vogel)和研究“文革”的马若德(Roderick MacFarguhar)大出风头,使得不少中国学生以为哈佛的费正清中心才是独领风骚的学术重地。其实不然。从传统汉学的立场来看,做现当代“中国窥视”(China-watching)的都不是学问。妙的是先师史华慈也是这个领域的奠基人物,他早期的著作《中国的共产主义与毛泽东的崛起》 至今早已成为经典。他不时写几篇评论当代中国政治的文章,见解独到,我在书中《史华慈教授》一章中略略提过。他不是当代政治的应声虫,而是真正的尊敬中国传统,把当代中国作为引领到传统的一条路。他可以从研究中共到研究严复的翻译,又从严复回到先秦百家,三本书的面貌完全不同,合在一起读,才可以“窥视”到他学问的渊博。

我之所以再三提到我的老师史华慈,恰是因为在这个专业挂帅的时代,他所代表的学问已经变成“绝学”了。全球化席卷各国之后,年轻一代的学者大多不谈传统,只谈理论,而当今西方的文化理论却把传统批得一文不值,影响所及,几乎所有的古典学系,都乏人问津。作为一个研究中国现代文学的学者,我如今却处处为传统辩护,甚至和西方文化理论“对着干”,故意提倡传统和历史的渊源,包括革命的传统。看起来十分“保守”,但是我坚信没有历史的反思,就不配做人文学者。这个看法,当然也来自史华慈。

由此我爱屋及乌,最近变本加厉,对民国时期的几位国学大师产生由衷的尊敬。在本书的《结语》中我提到吴宓,却忘了提吴宓最佩服的陈寅恪。我们都知道,吴宓和梅光迪以及稍后的梁实秋,都师从同一个老师白璧德(Irving Babbitt)。然而陈寅恪在哈佛的老师是谁?他念的是什么专业?为什么如此受吴宓的尊重?还有另一位哈佛同学汤用彤,也就是我在书中提到的史华慈上课时随手带到课堂的那本书——《魏晋玄学论稿》的作者。原来,陈寅恪和汤用彤念的都是至今看来十分冷门的学问:他们师从一位名叫蓝曼(Charles H. Lanman)的教授学习梵文和巴利文。陈曾在柏林大学就读,转到哈佛来的目的就是攻读梵文。可见当年的哈佛风貌,现在看来似乎保守(白璧德是学衡派的祖师爷),然而至今却几乎已成绝学。我任教时期的哈佛是否有梵文和巴利文?我不得而知,但我知道有满文和蒙文课程。我依稀记得那位教蒙古史和蒙文的教授柯立夫(Francis Cleaves),如今也早已作古了。

这些前辈学者来哈佛求学,和我懵懵懂懂的方式大不相同。他们的学术成就,也非我这一辈所可比拟。我在书中几乎绝口不谈他们的贡献,现在想故意拉上一点关系,也不可能,只好在此向他们致敬。哈佛校园内有一个中国留学生送给母校的石碑,但碑上的人名早已抹灭,不知是否刻有这些名人的名字。1919年陈寅恪初入哈佛,还有一个哈佛的好友俞大维,二人是室友,住在麻省大道1134号,而俞大维首先注意到蓝曼,并介绍陈寅恪和汤用彤随蓝曼学习。这一段历史,是我偶尔从一本最近出版的书——陈怀宇的《在西方发现陈寅恪》(香港:三联书店,2015年,第27页)——中发现的,感觉弥足珍贵,特志于此。为什么这本書令我倍感亲切?因为当年我几乎每天都在麻省大道上行走。这是一条横贯剑桥的大街,除上述诸人外,同一时期在哈佛念书的还有林语堂、张歆海、顾泰来、韦卓民,加上次年入学的李济,真是人才济济,我在本书中完全没提到,只说见过赵元任先生。我还从另一位先师杨联陞教授的课堂上读到陈寅恪的著作,当时毫无印象,半个世纪后才发现杨先生当然认识陈寅恪。早期民国时代的学术圈子,出了不少大师。原来不少都是哈佛的前辈,我不过是步他们的足迹而已。我用“足迹”两字,只能作“实解”:一百年前他们走过的那几条剑桥的街道,我都走过,而且我住的一间公寓,竟然和陈寅恪住过的另一间公寓仅有数步之遥。这当然是巧合,然而上一代的“人杰”,才使得剑桥这个小城其地也灵。我真想做个游客,再回剑桥重蹈一次。

走笔至此,也该打住了。哈佛带给我无穷的回忆,我曾在此求学,逐渐领悟到“学海无边”;我也曾在此任教,真正感受到“山外有山,人外有人”这句名言的真谛;我更在此成家立业——立业后再成家:2000年的中秋节和李子玉在剑桥的市政厅结婚。这一切都成了温馨的回忆。然而,不知何故,近几个月来我时常梦见回到哈佛,但已经不知身在何处;在梦中,我是个过客,是来“补课”的,竟然找不到教室和授课的时间,惊恐万分,然后醒觉。这类梦显然是哈佛岁月的压力的回响,似乎也象征当下自己的一种焦虑心情:人到老年才知学问之不足,于是非但当年的傲气一扫而空,而且还恐惧回到哈佛没有人听我的课!也许,这才是我内心深处的哈佛经验。

2016 年9月20日,于香港九龙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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