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补水价对华北地下水超采区农户生计的影响研究

2017-03-21 07:27陆秋臻
中国农村水利水电 2017年3期
关键词:水价用水节水

陆秋臻,刘 静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北京100081)

0 引 言

我国是一个水资源极度短缺的国家,虽然总量丰富,达2.8万亿m3,位居世界第6位(水资源公报,2013年)[1],但人均水资源拥有量仅不足2 000 m3,为世界人均水平的1/4,是世界上人均水资源最为贫瘠的国家之一。水资源短缺问题在我国华北平原尤为突出。作为我国农业主产区之一,华北平原拥有全国35%的人口和39%的耕地,但水资源量只有全国的8%,人均水资源量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1/6,已低于联合国规定的500 m3极端稀缺水平(尉永平等,2007年)[2]。

长期以来,农业灌溉是第一用水大户,灌溉用水占总用水量的70%,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二、三产业用水量的增长极大程度的挤占了农业用水的空间,加之华北平原常年干旱少雨,传统的地表水灌溉已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农业灌溉需求。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地下水灌溉逐渐成为华北地区农业生产最主要的灌溉方式,井灌面积比例已从50年代的5%增长到21世纪初的68%(王金霞等,2007年)[3]。然而,长期对地下水资源的过度开采已使辽阔的华北平原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漏斗区,而地下水埋深仍以每年2 m左右的速度下降,地下水降落漏斗面积不断扩大,带来了地面下沉、海水倒灌、水质变硬、生态破坏等一系列的严重后果,长此以往,必会阻碍社会经济的发展,破解地下水超采难题刻不容缓。

国内外许多学者认为,现行水价过低是导致目前水资源过度利用问题的最主要因素,提高水价可以通过价格杠杆的作用有效提高农户用水效率,给予农户节水激励,缓解目前水资源短缺的现状(Johnson et al., 2001年;刘静,2012年;王晓君等,2013年)[4-6]。然而也有学者担心提高水价会加重农户负担,会受到农户的抵触,因此可能存在政治上的风险(Perry,2001年;Ray,2002年;Chen et al.2014年)[7-9]。有研究结果显示当水价很低时水资源是缺乏弹性的,提高水价不会引起用水量的减少,只会引起农户收入的减少,只有当水价高于某一限定价格时,提高水价才能使用水量减少,但此时已造成农户收入和产量大幅减少(Moore et al.,1994; Schaible, 1997; Varela- Ortega et al., 1998年)[10-12]。故廖永松(2009年)和刘莹(2014年)的研究表明在提高水价的同时,政府应适当补贴农户,以确保粮食生产稳定和农户灌溉权益不受侵害[13-14]。

可以说,目前国内外学者针对水价政策的争论主要集中于效率和公平的问题,能否权衡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是水价政策能否顺利推行的关键。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于2005年8月首创了“一提一补”水价政策,并且在农业用水管理使用了该制度。现有文献鲜有对该政策的绩效评价,且仅有的文献中大部分是从节水的角度通过定性分析认为这种制度充分的利用了价格杠杆,提高了用水效率,“节奖超罚”的举措也充分调动了农户自主节水的积极性(孙梅英等,2009年;常宝军,2008年;常宝军,刘毓香,2010年)[15-17]。几乎没有文献利用农户调研数据实证研究该政策对农户生计的影响。Chen et al.(2014年)最先从经济学角度建立了理论模型研究了该项制度的实施效果,将“一提一补”制度与其他地区的节水政策做了比较,结果证明“一提一补”政策不仅能够提高用水效率,而且能够改善农户的福利状况,具有明显的优越性[9]。本文期望能够利用农户调研数据,从农户生计的视角出发评价“一提一补”水价政策,主要考察制度对作物产量和农户收入的影响。一方面,华北平原是我国的粮食主产区,承担了全国小麦产量的56%和玉米产量的27%,其在我国粮食安全战略中的地位不言而喻,灌溉费用在农户生产成本中占到了很大的比例,如果提高水价,可能会影响粮食生产;另一方面,目前经济的当务之急依然是促进农民增收,缩小城乡贫富差距,减少贫困人口。种粮收入在农户家庭收入中占到很大的比例,如果灌溉水价的提高影响了粮食生产,农户收入可能也会因此受到影响。所以,本文运用桃城区农户数据,利用倍差法(Difference in Difference,简称DID)进行实证分析,探讨“一提一补”水价政策是否会影响农户收入和生产稳定。

1 地理环境及项目实施状况

1.1 地理环境

华北平原是我国第二大平原,是我国东部大平原的重要组成部分。北抵燕山南麓,南达大别山北侧,西倚太行山—伏牛山,东临渤海和黄海,行政区范围跨越京、津、冀、鲁、豫、皖、苏等七个省市,面积30万平方公里,拥有全国35%的人口和39%的耕地,是我国的重要农业主产区。

桃城区位于衡水市的中心,河北省的东南部,地处海河流域子牙河水系,面积约为591 km2,辖4街道、2镇、4个乡,人口约为46.89万,其中农业人口16.17万,占总人口数的34.5%。桃城区属大陆季风气候区,为温暖半干旱型,多年平均降水量为496.4 mm。桃城区是华北平原最缺水的地区之一,人均水资源量仅有22.06 m3,由于降雨不足和地表水的匮乏,该地区多年来一直靠超量开采深层地下水来保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59.3%的灌溉用水是利用深层地下水,每年需超采约7.8 亿m3深层地下水,地下水位以每年2.3 m的速度迅速下降,成为冀州、枣强、衡水地下深层淡水沉降漏斗中心,目前漏斗中心水位最大埋深己达105 m,带来了严重的环境问题,严重制约了社会经济发展。

1.2 项目实施状况

2004年6月桃城区被确定为河北省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之后,开始了各项节水工作的探索和实践,先后实施了固定总量+微调、浮动总量、浮动定额等节水制度。在学习总结以往和其他地区节水制度实施经验的基础上,桃城区于2005年8月首创了“一提一补”节水制度。“一提一补”就是采用“提价+补贴”的管理方式,“一提”是指提高灌溉用水(或用电)的单位收费,“一补”即政府给予一定补贴,然后按耕地面积与农户进行核算,高于平均用水水平的农户受罚,低于平均用水水平的农户受奖。到2010年,全区已经发展了试点52个,推广方法也从最初的按村推广发展为以乡镇整体推广(常宝军,刘毓香,2010年)[16]。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把单位灌溉的电价(或水价)统一提高,这些多收的电费(或水费)和政府给予的财政补贴一起统一作为节水基金,由村民成立的用水者协会负责保管。在年终的时候按公示的承包地面积平均值返还给农户,如果农户用电(或用水量)高于返还的节水基金则低于自己分摊的额度,即等于变相受罚;如果农户用水(或用电量)低于全村的平均值,回补的节水基金会则高于自己分摊的额度,即等于变相受奖。这个过程体现了“用水少受奖、用水多受罚”的节奖超罚激励理念(孙梅英等,2009年)[14]。

2 研究方法和数据来源

2.1 研究方法

本文采用倍差法分析“一提一补”政策实施前后作物产量和农户收入的变化。在社会科学领域,倍差法常被用来评估一项政策或项目给作用对象带来的净影响。其基本思路是分析和比较两组受体,其中一组是“一提一补”实施组(treatment group);另一组非政策试点村作为对照组(control group),要求两组在没有政策干预时具有相近的发展趋势及相似的特征,分别计算两组的某一指标(作物产量和农户收入)在政策干预前后的结果变化,得到两个差值,再计算这两个差值的差值,求得最终的DID值,代表“一提一补”实施的净影响。

在模型中,“一提一补”的净影响可以通过交互项的系数来反映,考虑一个简单的DID模型:

Y=β0+β1D1+β2D2+β3D1·D2+ε

(1)

式中:D1是时间虚拟变量,D1=0表示政策实施前,D1=1表示政策实施后;D2村虚拟变量,D2=0表示对照组,D2=1表示实验组。

对照组在政策实施前后的情形分别是:

(2)

可见,“一提一补”实施前后对照组的平均变动量为:

dif1=(β1+β0)-β0=β1

(3)

同理,实验组在政策实施前后的情形分别为:

(4)

可见,“一提一补”制度实施前后实验组的平均变动量为:

dif2=(β1+β0+β2+β3)-(β0+β2)=

β1+β3

(5)

故DID值为:

dif=dif2-dif1=(β1+β3)-β1=β3

(4)

即交互项系数β3可以代表“一提一补”制度对作物产量和农户收入的净影响。

本文采用倍差法分析较为有利的实验环境在于:第一,“一提一补”制度只在桃城区部分村试点,这样就能保证在没有政策干预的条件下试验组和对照组之间的特征相似;第二,村与村之间是互相独立的,即在“一提一补”实施过程中,村与村之间不存在溢出效应。

2.2 数据来源

本文采用的数据均为课题组于2015年8月3日-8月12日对桃城区3乡镇9村360户农户进行了面接式访谈式调研所获得的一手数据。整理后得到有效样本332份,有效样本率为92.2%,其中“一提一补”试点村156户农户,对照村176户农户。

具体抽样过程遵循了随机抽样原则,从所有试点村中随机抽取出东邢疃村、速流村、曹庄、肖家村、国家庄村作为样本村,共收集有效问卷156份,并选择这些村的邻村作为其对照村(如表1所示),收集到有效问卷176份。之所以选择邻村作为对照,是因为邻村与试点村在种植结构、资源禀赋、收入消费结构等方面具有相近特征,符合DID方法中对照村选择的要求。其中,曹庄和国家庄村又是自对照村,这两个村最初都是“一提一补”实施村,后因重新规划布局划分给了高新技术开发区,所以取消了“一提一补”。

表1 调查样本分布Tab.1 Sample distribution in the survey

注:数据来源:2015年桃城区调研。

调查问卷主要搜集4个时间段(一提一补实施前一年、一提一补实施年、2011年、2014年)包括三个部分的信息:第一部分包括农户家庭情况和生产特征,主要包括家庭基本情况、收入消费情况、种植结构、分地块生产的投入和产出以及农户非农活动情况;第二部分是地下水使用情况,包括机井产权状况、供水成本、水价、水权、水市场以及水利基础设施情况;第三部分是灌溉情况,主要包括分作物用水结构和用水量、供水时间、供水的公平程度、灌溉频率和时长等。

3 “一提一补”政策对作物产量的影响分析

3.1 描述性统计分析

研究选择当地最主要的三种作物(小麦、玉米和棉花)展开分析。由于选取了4个时间段,在实际处理过程中,取每个地块一提一补前一年和实施年单产水平的平均值作为一提一补实施前的值,取2011年和2014年单产水平的平均值作为一提一补实施后的值。从表2中可以看出,试点村作物单产水平都较高于非试点村,同时从二重差分值βDID可以看出,除了小麦的单产涨幅非试点村和试点村基本持平以外,玉米和棉花的二重差分值βDID均为正,意味着一提一补的实施对农户作物单产可能存在积极的影响。

表2 “一提一补”政策对农户作物单产影响的交叉分析 kg/hm2

3.2 计量模型分析

本文通过半对数普通最小二乘法(OLS)、双对数模型和半对数广义最小二乘法(GLS)利用地块数据分别对“一提一补”政策对农户主要三种作物产量的影响进行了估计。选取的控制变量如表3所示。

表3 产量模型的变量统计描述Tab.3 Statistical description of variables in production models

表3中,所有的投入都已经用消费价格指数CPI折算成2001年水平,以消除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我们用stata11.0分别对三个模型进行回归,回归结果如表4所示,其中模型1、模型2、模型3分别对应半对数OLS估计、双对数模型和半对数GLS估计。

表4 估计结果Tab.4 Estimation outcomes of production models

注:①()中的值为t值;②“*”、“**”、“***”分别表示在10%、5%、1%显著性水平下显著。

从表4中我们可以发现,3个模型中我们最关注的交互项实验组农户的系数都为正,且基本显著,这也与之前描述性统计的结论基本相符,说明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一提一补”政策的实施有助于促进农作物产量的提高。

4 “一提一补”政策对农户收入的影响分析

4.1 描述性统计分析

表5是利用倍差法对“一提一补”制度对农户收入的影响进行交叉分析。由于收集到了一提一补前一年、一提一补实施年、2011年、2014年4个时间段的数据,在实际处理过程中,所有户均收入都用消费价格指数CPI折算成2001年水平,一方面以消除通货膨胀的影响,另一方面可以避免不同村政策实施年不同带来的麻烦。同作物产量的描述性统计一样,取一提一补前一年户均收入水平和一提一补实施年户均收入水平的平均值作为一提一补实施前的值,取2011年户均收入水平和2014年户均收入水平的平均值作为一提一补实施后的值,得到表5.1中的结果。由表中可以看出,试点村户均收入水平较高与非试点村,而表示实施效果的二重差分值βDID为正,表明一提一补政策对试点村农户户均收入可能存在正向影响。

表5 “一提一补”政策对农户收入影响的交叉分析Tab.5 Cross-over analysis of “collect then refund” policy’seffect on households’ income

4.2 计量模型分析

同样,笔者依然选用半对数普通最小二乘法(OLS)、双对数模型和半对数广义最小二乘法(GLS)建立收入决定方程。由于政策对农作物产量的影响是正向的,产量的增加会促进农户收入的增加,故我们预期政策对农户收入的影响也是正向的。模型选取的解释变量包括户主年龄、户主受教育程度、耕地面积、非农就业时间、户主是否是村干部、家庭劳动力人数、水价、农户拥有的小白龙长度以及交互项实验组农户。我们最关心的依然是交互项实验组农户的系数。其中需要解释的是,农户拥有的小白龙是指农户家中浇地用的塑料软管,能够减少灌溉过程中水资源的浪费,节省灌溉成本。解释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如表6所示:

表6 收入决定模型解释的变量统计描述Tab.6 Statistical description of variables in income decision model

模型回归结果如表7所示,其中模型1、模型2、模型3依然分别对应半对数OLS估计、双对数模型和半对数GLS估计。

表7 收入决定模型估计结果Tab.7 Estimation outcomes of income decision model

注:①()中的值为t值;②“*”、“**”、“***”分别表示在10%、5%、1%显著性水平下显著。

3个R2分别达到了0.451、0.543和0.471,说明3个模型具有较好的解释能力。各变量符号与预期基本一致,时间虚拟变量的系数都显著为正,说明农户的收入水平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有了显著提高,但在模型结果中,村虚拟变量以及我们最关心的交互项实验组农户均不显著,而交互项系数符号均为正与描述性统计结果一致,说明其他条件一定的情况下,试点村和非试点村的农户收入水平无显著差异,同时“一提一补”水价政策的实施不会引起农户收入水平的减少。

5 结 论

传统的农业水价政策可能会加重农户负担而增加农户的抵触心理,因而受到了许多学者的质疑。本文通过对桃城区332户农户的实地调研,建立DID模型研究“一提一补”水价政策对农户作物产量和收入分配的影响,结果表明该制度的实施不会对作物产量和农户收入产生负面影响,甚至会提高作物产量。这也表明“一提一补”水价制度的先提水价、后予补贴、节奖超罚的形式,为我国水价改革提供了一种既能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又能兼顾公平的新的发展模式。在地下水超采问题严重的华北地区,推广该制度对于实现“节水保粮增收”的目标、缓解地下水超采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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