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金友
《史记·循吏列传》中有一个“公仪休相鲁而嗜鱼”的故事。说的是春秋时鲁国的宰相公仪休,特别喜欢吃鱼。鲁国的很多人,都争相买鱼送给他,但公仪休却一条都不接受。他的弟弟问他:“你这么喜欢吃鱼,为什么别人送鱼却不要?”公仪休回答:“夫唯嗜鱼,故不受也。夫即受鱼,必有下人之色;有下人之色,将枉于法;枉于法,则免于相;免于相,则虽嗜鱼,此必不能致我鱼,我又不能自给鱼。即无受鱼而不免于相,虽不受鱼,我能常自给鱼。”
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软。那些人为什么会给我送鱼?是因为他们看中了我手中的权力。如果收了他们的鱼,就得“枉法”为他们办事,并可能因此而被“免相”。到那个时候,既没有人再给自己送鱼,又没有俸禄可以买鱼,想吃鱼也吃不到了。由此得出一个结论:“受鱼”则导致“无鱼”,“不受鱼”却能“常自给鱼”;“恃人不如自恃”,他送不如自为。
公仪休的推理,只是一种假设。不就是一两条鱼吗?如果送者不说,收者也不说,外人怎么知道?即便有人举报,皇帝也不会因为你收了几条鱼,就罢免你的宰相,取消你的俸禄。再说,这种事情在官员队伍中,早就习以为常。逢年过节,你送几斤肉,他送几条鱼,你送几只蟹,他送几盘虾,都属人之常情。
但在这种事情的背后,确实隐藏着“两怕”:
一怕自己的欲望越来越大。普通鱼吃腻了,就想吃稀缺的鱼;稀缺的鱼吃多了,又喜欢上其他东西。到最后,只有收成捆的钞票,才感到“解渴”。就像很多贪官一样,收礼收到一定程度,便成了瘾。欲壑难填、欲罢不能,非得等到出事,才能够清醒过来。
二怕法纪的大网突然落下。本来,大家都已经习惯“吃鱼基本靠送,工资基本不动”。但突然有一天,上边有了严格的规定和禁令,而且“四风”同整,又抓老虎、又打苍蝇。曾经“送鱼”和“收鱼”的铁哥儿们,成群结队落入网中。
这样说来,还是公仪休的办法比别人聪明。我不要任何人的鱼,也就落不下任何的把柄。无论哪个老板“翻脸”了,哪个关系“进去”了,自己都依然可以安然入梦。
“以势交者,势倾则绝;以利交者,利穷则散”。凭借权势交往的朋友,权势一旦没有了,那么交往也就断绝了。所以,权势都是“易碎品”。尤其是现代社会,任何一个人,都不可能永远当官;任何一种权力,都不可能没有约束。无论你能力多强,贡献多大,资格多老,只要有一件事超越了法律的底线,就可能前功尽弃。所以像公仪休一样,坚持“不受鱼”,才能由“两怕”變成“两不怕”,才能出污泥而不染、拒腐蚀而不沾。
责任编辑 / 金蕾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