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海富
一、高考作弊的表现形式
1.作弊的常用手段
从古至今,考试不停,作弊不止。据史料记载,科举时代,参加考试的考生就发生传纸条、用毛衣袖夹带文章的现象。而现代考场里,低级的作弊手段已经被摄像头、监考人员所杜绝,但不乏胆子大的考生还是会绞尽脑汁做些小动作。比如,有一种叫做电子笔的工具,它的外观与平时使用的笔没有不同,可在笔身的某个部位会有红外线感应装置,考生通过笔尖扫描卷子上的内容,笔就会自动识别是哪个英语单词或者哪道常见的数学题从而给出答案。另一种常见的手段是微型耳机。这种耳机只有米粒大小,塞进耳朵里几乎看不到,它主要起发送作用,考场外的某处会有一个信号发射机,考试开始后,有人配合将内容发送给考场外的人迅速作答,然后这些人员陆续将答案通过无线信号传送给耳机携带者。
2.作弊的发展趋势
不只高考,国内大小考试甚至连小学考试中作弊者也不乏其人。据调查,从初中开始作弊者是最容易养成不良習惯的,而升至大学,低年级的学生作弊现象稍少,大三学生中作弊人数明显增加。这是年龄方面的作弊趋势,另一种要讨论的作弊趋势是群体化趋势。例如,国家级考试由于防范措施做得好,一个人想要作弊十分困难,所以有一种非法链条,即中介为考生提供方便。做法虽冒险,但有利可图。
二、由作弊所引发的公平和法律问题
我国于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考试作弊入刑。考试作弊入刑从民意吁求变成白纸黑字的法律条文,这一规定的出台,对净化考试环境、提升个人诚信度和营造树立良好社会风气有重大意义。
高考或任何一种考试制度都是绘测和选拔人才的手段之一,作弊会破坏公平,如今已经明确将替考或找人代考入罪,这也提醒广大考生一定要坚守道德底线,应严于律己,自觉远离考试作弊,这样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的尊重,由此才能创造出一个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
三、法律责任的主要类型
1.法律责任的含义
考生舞弊会违反法律规定,侵犯正常的考试法律关系和秩序,从而会对社会、国家和个人产生不良影响,因此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这就是考试的法律责任。
2.法律责任涉及的范围
考试管理机构、考生、其余与考试有关的法人、公民和社会组织是考试法律责任的三个涉及主体,目前我国与之相关的专门法律法规方面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在具体量刑上或者其他具体处理方法中仍然存有很多问题,对这一块的宣传还不够,这导致大众对高考作弊会产生的后果并不在意,甚至认为这不是违法行为。刑法增设了考试作弊罪,帮助作弊、提供试题或答案、替考、非法出售等行为是刑事犯罪行为。
追究法律责任,首先要保证法律法规本身是符合公平公正原则的,要教育、惩罚相结合,纠正其错误行为时,也要从根本教育出发,让违法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还要明确立法和处罚机关, 教育部作为高考组织单位,应该与行政部门和司法部门互相监督,处罚是严肃认真的,不可儿戏;也要保障被惩戒人员的权利,如果对处罚不满或不服,应该有正当程序让其提出申诉。
高考对学生和家长来说,是人生的重要节点之一,所以才会有“一考定终身”的说法,在如此重要的转折点上,作弊无疑是破坏良性竞争、破坏公平的行为。如有组织考试作弊或为组织考试作弊提供帮助、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与答案、代替他人参加考试或让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等行为,都将受到刑法的严惩。
参考文献:
[1]姜晨晖,马焕灵.高考作弊法律责任审视[J].教学与管理,2016 (15): 43-46.
[2]张和生.高考公平问题的伦理审视与实证研究[D].长沙:中南大学,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