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西方文化中心论的不断衰落和文化多元论的普遍流行,许多思想家开始考虑如何借鉴世界各民族的宝贵文化遗产,从而重建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找到人們安身立命的内在依据。特别是进入21世纪,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人类的物质生活变得更加丰富,但随之而来的环境问题和社会问题——人与现实世界的紧张关系,变得更加突出。前者表现为生态平衡的破坏,后者表现为社会竞争加剧并趋于残酷无情。于是,人们开始了追问和思考,并寻求解决的理念和方法。在反思过程中,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天人合一”和“道法自然”思想受到了关注。
对于“天人合一”,我国著名学者季羡林说“这个代表中国古代哲学主要基调的思想是一个非常伟大的、含义异常深远的思想”;法国哲学家施韦兹则盛赞它以“奇迹般深刻的直觉思维”,体现了人类最高的生态智慧,是“最丰富和无所不包的哲学”。
“天人合一”中的“天”既包括自然之天,也包括神灵之天,但最重要最基本的还是前者,即宇宙自然界;而“人”则包括人力、人道、人为、人欲,也泛指整个人类。
“天人合一”这个词虽然出现在宋代,其思想却由来已久,最早可以追溯到夏商之际。但当时的天人关系多具有宗教神学色彩,人们认为天帝支配着整个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人们必须通过占卜和祭祀来通达天意,以求保护。
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天人合一”观抹去了神学色彩,而上升到了哲学的高度,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道家和儒家。道家的创始人老子从现实和理想两个层面论述了天道与人道的关系。在现实层面上,老子认为:“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
天道是公正无私的,而人道则不是。在理想层面上,老子主张人们放弃一切违背天道的行为,“塞其兑,闭其户,和其光,同其尘,挫其锐,解其纷”,从而进入“彼我玄同”的天人合一境界。庄子则视“自然无为”的天道为人道的最高准则,提出“无以人灭天,无以故灭命”的观点。这里的“人”是指违背天道的人为,“故”是指违背规律的私智技巧。庄子反对以人为对抗天道,旨在强调人们的行为必须顺应自然。
儒家的创始人孔子从社会政治和道德伦理出发,提出了“人与天一”的命题。他把“天”看作是道德伦理的化身,并把宗法人伦上升为一种天然合理的东西,用“天意”来协调人类关系,从而建立稳定和谐的社会秩序。孟子则提出了“天人相通”。
他认为不仅是自然存在的本体,也是道德、义理等价值存在的本体。人作为道德、义理等价值存在的体现者,其所遵循的道德规范、行为准则都源于天道,本于天道,天道与人道是相通的。荀子作为先秦哲学的总结者,对前人“天人合一”观中的抽象化和片面性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他肯定道家有见于自然之天,但批评他们“蔽于天而不知人”;他也不赞成孟子把人道直接归结于天道的做法,由此提出了“天人相交”,认为天道和人道既有对立,又有统一。后来,唐代柳宗元和刘禹锡继承发展了荀子的学说。
汉代的董仲舒总结前人关于天人的论述,提出上天和人之间存在感应,天能够通过自然现象示警于人或表示鼓励,人也能以行为改变天命,这就是著名的“天人感应”学说。基于这种理论,儒家学者认为人与天的根本遵循是一致的,只要遵循天道修身治国,就能实现“天人之际,合而为一”。这种以人心体会天心、力图从行为准则上将自身与天道合而为一的思想,体现了儒家内圣外王的根本追求。
到了宋代,张载完整而明确地提出“天人合一”的命题。他说:“儒者则因明致诚,因诚致明,故天人合一,致学而可以成圣,得天而未始遗人。”意在运用“诚”“明”的概念,肯定儒家的人世思想和关注现实世界的精神。后来,人们就用“天人合一”来概括天人之间的相通相合。
综合各家学说,“天人合一”的内涵可以概括为以下三方面:首先,人与自然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二者彼此相通,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老子说:“天大,地大,道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庄子说:“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儒家学者则从“性天同一”出发,提出天人一体,反对人与自然的分割对立。像孟子就说“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强调了人经过后天的努力和修炼,可以达到人天相参的境界。
其次,重视生命,兼爱宇宙万物。中国古人把尊重一切生命价值,爱护一切自然万物视为人类崇高的道德职责。孔子讲“智者乐水,仁者乐山”,是把自然界纳入仁爱的范围。孟子更进一步说“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明确主张把爱心从人扩展到一切事物。道家的庄子则认为天地万物在本质上都是一样的、平等的。物各具其性,各得其所,我们不能把此物视为主,把彼物视为宾,更不可扼杀万物的本性,破坏万物的真性。
最后,人与自然要和谐发展。中国传统“天人合一”观追求的终极目标就是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它一方面强调人要尊重自然规律,“顺天休命”“辅相天地之宜”,另一方面又要充分发挥人的能动作用,合理利用规律。正如《周易·系辞》中所说:“与天地相似,故不违。知周乎万物,而道济天下,故不过。旁行而不流,乐天知命,故不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