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
“没钱也任性”的债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个自古以来人人皆知的道理,在河南郸城宁平镇受到了挑战。
六十六岁的村民李桂荣,手握着一张镇政府向丈夫韩红星开具的欠条,白纸黑字写着欠款三万余元,可是她讨了十六年都没要回来。
借钱的理由足够荒谬——当年镇政府“交不出订阅上级要求的报刊费”;更荒谬的是借钱的方式——即使没钱,政府也“不便出面”,要以个人名义打欠条,是当年的“潜规则”。
于是没钱的韩红星被镇政府要求,以个人名义给有钱的左金山打借条,再由镇长代表镇政府给韩红星打借条。莫名其妙借出的债,从此成为李桂荣一家的梦魇。
十二年前,韩红星得了尿毒症需要换肾,急需“救命钱”。可是承诺“当年年底有钱马上还”的镇政府却变卦了。找了镇党委书记找县长,找了县长找财务,每个环节都承认这个欠条,却都以“没钱”拒绝还款。最终,韩红星默默离世。
李桂荣是文盲,不识字,但她也明白这个“有借有还”的道理。尽管政府欠着他们的钱,这家人得知左金山的父亲生病后,还是借钱先把债还了。
十四年后,这个不识一字的农村妇女终于站上了法庭。镇政府被判“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内一次性偿还剩余欠款”,可是这笔钱仍没拿回来。
“没钱,不还”,连法院执行庭都没辙了。今人常说“有钱任性”,这镇政府反其道而行之,作出“没钱更任性”的姿态。
在媒体追问下,镇政府才勉强答应“分期还款”,若不是被曝光,是否依然会以“没钱”的借口继续搪塞下去?三万元对于一个镇政府而言,也许不多。但是这十六年,他们拖欠的不僅是三万元,是公信力,更是人心。
死无对证的债
二十八年前,在保定地区城乡建筑安装公司担任经理的李锦慧,被当地检察院以涉嫌贪污、偷税罪立案侦查,在侦查阶段,被扣押财物合计二十多万元。
四年后,她被法院以偷税罪判处缓刑,但判决书上没有出现“判处收缴财产和罚金”。这扣押了四年的财物应该物归原主。
可是,又过了二十四年,她已步入古稀之年,这笔被检察院扣押的家庭财产仍然不知所踪。老人多次申诉依然无果。
办案人员不是不承认这笔钱的存在。当年有工作人员为了找李锦慧的丈夫帮忙办事,还曾归还了一张九千元的存单和一台彩电、两台冰箱。
若说这笔钱确实存在,当年办案的检察院纪检组却大剌剌地表示,扣押财物在检察院的财务账上找不到记载,也找不到下落。
以“死无对证”的方式来赖债,真是让我等吃瓜群众大开眼界。
检察院欠李锦慧的,已经不是一笔债了,事实上早已超越了“债”的概念。这些违法查封、扣押、冻结、罚没的行为,要被追究法律责任;而涉嫌侵吞、非法处理涉案财产的工作人员,构成犯罪的,也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原载2017年1月18日《中国青年报·新闻眼》】
插图 / “没钱”? / 佚 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