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政府被判对福岛事故有过失

2017-03-18 06:38
环球时报 2017-03-18
关键词:核事故电力公司共同社

日本共同社17日称,在福岛核事故疏散者集体诉讼中,前桥地方法院当天裁定日本政府与东京电力公司在2011年的福岛核事故中存在过失。法新社称,这是日本法院首次判决日本政府对该事故负有责任。

共同社称,法院裁定“巨大海啸能够预见,事故能够预防”,认定政府和东京电力公司的责任,勒令其合计向62人支付3855万日元(约合人民币234万元)赔偿。这是日本约30起福岛集体诉讼的首起判决,预计将对其他判决带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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