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延平 白 音 王建龙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010010
开展肉羊追溯体系建设 促进肉羊产业转型升级
靳延平 白 音 王建龙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010010
近年来,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锡林郭勒盟党委政府围绕加快绿色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建设,大力推进肉羊全产业链追溯体系建设,努力做到肉羊产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最大程度地推动实现草原生态保护、羊肉优质优价、牧民增收和品牌培育。
(1)政府强力推动,追溯体系初步成形。两大牧区分别于2013年启动了肉羊全产业链追溯体系建设项目,成立了工作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品牌培育、产业化推进、耳标佩戴3个专项推进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试点旗县和苏木政府、试点企业的职责。目前两盟市已经建立“一个平台、五个追溯环节”的追溯体系网络架构,基本实现了综合服务平台与肉羊养殖、屠宰加工、精深加工、物流配送和销售5个环节信息的互联互通。
(2)抓好示范带动,追溯范围趋于扩大。两盟市注重抓好试点示范,促进以点带面。锡盟2013年将3个旗县(市)、7家企业列入试点范围,为30万只羔羊建立了可追溯档案。2014年将7个旗县(市)、14家企业列入试点范围,为64万只羔羊建立了可追溯档案。2015年购进电子芯片耳标80万只,进一步扩大了可追溯试点范围。
(3)确立职责范围,追溯运行逐步规范。两盟市创新机制,健全制度,推动肉羊追溯规范运行。责任落实方面,旗县级农牧业局主要领导与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与苏木乡镇兽医站兽医人员分别签订责任状,明确耳标佩戴、信息录入上传和养殖监管等工作职责。生产加工方面,加强屠宰加工全程监管,严厉打击倒卖追溯耳标、擅自复制追溯标签等行为,为追溯体系试点企业颁发授权牌匾,没有获得牌匾的企业一律不得生产、出厂、销售追溯产品。督促试点屠宰加工企业建立屠宰产品质量控制体系,要求同时配备3名以上屠宰检疫检验人员。向试点屠宰加工企业派驻官方兽医,对羊只屠宰检疫检验过程进行巡监和抽查。产品管理方面,严格落实动物检疫申报和产地检疫制度,加强证章标识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屠宰检验人员进行实时检疫检验,出具相应检疫检验报告,并对该报告负责。官方兽医对试点加工企业出具的检疫检验报告进行审核,结合抽样检验、巡监等措施进行判定,对符合规定要求的羊肉产品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要求试点企业将追溯体系专属标识印制在使用追溯体系认证的羊肉产品包装、溯源码标签等相关标志的明显位置上。
(4)构建联结机制,比较效益有所提高。为调动牧户及企业参与肉羊全产业链可追溯体系建设的积极性,盟市旗县两极财政给佩戴耳标羊按只给予一定补贴。
(5)创新保险模式,提升牧区肉羊市场信誉。鄂温克旗由政府、中国人保财险公司、内蒙古物通天下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三方签订“草原散养羊溯源综合责任保险”,该综合责任险种包括死亡险、食品安全险和产品质量险。“死亡险”约定,凡参保羊因遭遇自然灾害和疫病死亡的,保险公司按缴纳保费总额的25倍赔偿;“食品安全险”约定,参保羊为天然草场放牧饲养,不喂食任何添加剂,并通过宰前和宰后规范检疫程序予以保障,如发生食品安全问题,保险公司依据情形向消费者支付5千元至5万元赔偿费;“产品质量险”约定,保证参保羊牧户、品系、草场和生长周期等信息的真实性,如上述信息出现造假行为,保险公司依据情形为消费者支付5千元至5万元赔偿费。
(6)追溯牵引认证,品牌培育得到加强。两盟市以“天然、绿色、有机、全程可追溯”为主题,举地区之力统一打造区域性高端品牌,创建“草原羊肉”品牌文化,提高“草原羊肉”的品牌知名度,逐步打开高端市场,实现优质优价。
(1)政府推动力度不足,资金投入有限。目前,呼伦贝尔市和锡林郭勒盟牧区肉羊追溯各成体系,没有形成自治区的统一追溯管理平台。录入信息、检疫监管、加施追溯耳标等工作量巨大,严重缺少技术人员,宣传和培训等工作经费也不足。
(2)企业积极性不高,收购比例低。由于目前肉羊质量追溯系统尚未得到消费者的完全认可,肉羊消费市场秩序依然混乱,市场监管没有形成倒逼机制,牧区羊与非牧区羊很难鉴别,牧区优质肉羊没有实现优质优价,各屠宰企业提价收购牧区肉羊积极性十分有限。
(3)协会在企业与牧民间的协调作用不足,牧民组织化程度较低。龙头企业与牧户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没有真正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联结体。
(4)牧民主动接受新观念的意识不强,主动参与追溯的积极性不高。许多牧民养殖户由于受农区育肥羊的冲击,牧区肉羊的价格连年走低,牧区肉羊品牌尚在运行当中,因此对加入肉羊追溯系统的作用和意义认识不足,部分牧民对追溯体系尚处在观望之中。
(1)能够真正实现优质优价。内蒙古自治区牧区的羊肉以其鲜嫩多汁、风味独特、营养丰富等特点享誉全世界,深受广大消费者青睐。如何让牧区羊肉产品能够以质取胜,促进牧区肉羊走与农区肉羊差异化发展道路,从而实现牧区羊肉优质优价,目前看开展牧区肉羊全产业链追溯是最佳路径。
(2)能够真正做到保护草原生态。开展牧区肉羊全产业链追溯,依据测定的草原合理载畜量,运用追溯统计功能,精准佩戴电子耳标,可以从源头上控制草原肉羊饲养量,实现草畜平衡,释放草原生态奖补政策效能,从而巩固草原保护与建设成果。
(3)能够真正获得金融保险支持。通过牧区肉羊全产业链追溯,使肉羊个体标的物做到唯一性和特定化,将“活羊”作为抵押物,利用保险风险补偿和增信功能,实施保险、贷款联动,让银行放心发放贷款,从而破解牧民贷款难题。
(4)能够真正创建出草原品牌。可以由政府组织行业协会申请属地地理标志认证,例如“呼伦贝尔羊肉”、“锡林郭勒羊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授权肉羊追溯产品使用地理标识,与企业商标形成双商标,增强消费者对牧区羊肉的认知度和信任度,这样不仅可以占领市场,而且可以维护牧区羊肉品牌声誉。
(5)能够真正提升牧民市场主体地位。如果苏木、嘎查牧民养殖户联合起来成立合作社,整合区域内肉羊资源,进行肉羊全产业链追溯,委托加工企业代加工,羊肉产品采取020模式(线上线下销售)直接面对市场,就可以摆脱目前不利的市场地位,把更多的利润留给自己,“谁掌控羊源,谁有市场地位”就能实现。
(6)能够真正确保质量安全。建立牧区肉羊全产业链追溯体系,可以清晰记录从养殖环节的疫苗、兽药使用,以及屠宰加工环节的全部安全信息,信息全程闭合转换成二维码,可以做到羊肉产品全程食品质量安全。
(7)能够真正打击假冒产品。牧区开展肉羊全产业链追溯,可以全程做到牧区肉羊产品身份识别,给牧区羊带上“身份证”,实现来源可查询、去向可追踪、责任可追究,能够让消费者吃上真正放心的牧区羊肉,可以有效抵制其他假冒产品对牧区羊肉产品带来的危害。
(1)自治区政府推动,全面开展牧区羊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建议在95号文件指导下,将牧区肉羊列入追溯重要产品名录,率先启动和建立牧区肉羊产业链追溯体系建设,把牧区肉羊追溯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和公益事业来抓,落实部门工作责任,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追溯体系建设目标、工作任务、时间进度和推进措施;将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政府系统重点工作绩效督查考评范围,强化推进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力度;制定行业配套制度和办法,形成一个系统的长效管理体系,政府相关部门为科学、有效、持续开展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2)加大支持力度,保障追溯实施。一是自治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牧区开展肉羊全产业链追溯体系建设;二是主要牧区加大资金支持,推动多元化的投资机制,带动社会资本投入;三是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搭建融资对接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差异化、精细化融资对接协调机制,为追溯体系建设主体提供融资保险服务。
(3)确定追溯标准,推动规范运行。建议自治区邀请国内知名专家,科学制定牧区肉羊追溯体系建设标准,细化牧区肉羊全产业链追溯体系建设的具体工作流程和技术标准。论证现有运行平台,对做到“全程闭合、指标恒定、重量守恒、数据可靠”的追溯平台,自治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认证,并准许其接入自治区政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提高公信度。
(4)强化监督管理,严防系统风险。要注重追溯建设成果应用,构建大数据监管模型,加强质量安全综合治理,严防产品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安全风险。养殖户、企业要自觉承担追溯主体责任,规范生产流程,主动接受监督。经信委要充分履行综合协调、统筹推进的职责,落实好各项具体任务;农牧部门主要应做好肉羊从出生到屠宰阶段的耳标佩戴、疫苗注射、饲养、屠宰检疫等环节的监管;质监部门实施驻厂制,派专业技术人员对产品进行跟踪检验检测;食药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有效查处假冒行为;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制售有毒、有害羊肉制品行为,坚决惩处各类违法犯罪。
(5)加强宣传引导,规范肉羊消费市场秩序。自治区政府推动在全国范围打造内蒙古牧区羊品牌,以追溯体系为载体,充分利用现代互联网科技,通过互联网+牧户、互联网+政府、互联网+市场的模式,将我区牧区羊打造成高端产品。
(6)强化政府信誉,推进政务公开。要求政府各相关部门进入追溯体系平台履行监管职责,并向社会公开监管职责、工作内容和履职情况。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高度关心的有利因素,倒逼政府各部门切实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不断规范政府行政行为,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探索出一条切实有效的路子。
牧区肉羊全产业链追溯体系建设将起到提升牧区羊市场认知、提高牧民收入、保证食品安全、保护草原生态和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等诸多实际效果,该追溯体系建设模式还将为其他农畜产品的追溯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