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金融方兴未艾 发展困境仍待破局

2017-03-13 06:13王硕
中国林业产业 2017年11期
关键词:金融机构金融绿色

王硕

自中国经济步入“新常态”以来,绿色金融也开始站到起飞的“风口”上。发展绿色金融,既是经济向绿色转型的重要支撑,也是当前解决产能和环境问题的重要抓手。

我国绿色金融起步较晚,近年来,伴随政府的大力倡导支持、相关政策的陆续出台和各类机构的积极探索,绿色金融得以快速发展,绿色金融市场正在逐步形成。但同时,绿色金融的发展仍面临众多问题,建立完整的绿色金融体系还有距离。

虽然中国的绿色金融方兴未艾,但也存在诸多发展中的问题。

行业规模过小

《中国低碳金融发展2014年度报告》表明,总资产排名较为靠前的18家主要商业银行绿色信贷余额占总资产比例约为1.81%,其中排名第一的兴业银行绿色信贷占比也只有3.46%。而且,绿色信贷主要分布在政府参与或主导型的环保项目融资,投放于中小环保企业的融资规模较小。绿色债券规模超过4万亿元,但除去铁路交通债,绿色债券规模不足1万亿元,在近50万亿元市值的中国债券市场中,体量较小。

一些地区缺乏战略上的高度认知和良好的市场环境

当前,一些地区以牺牲环境作为经济发展的代价,反过来又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治理环境污染,金融的市场配置功能没能很好发挥,甚至处于无效或反向引导状态,造成生态与产业发展失衡。此外,虽然我国已将节能减排纳入地方政府的政绩考核,但在具体领域、项目和企业,环保政策的实施并非一帆风顺,对环保违规信息还缺乏完善的发布机制。目前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企业基本信用报告》所能提供的“环保信息”涉及的企业范围还很窄,信息极不对称。

跨部门协调合作仍须进一步加强

绿色金融既是生态保护问题,也是金融问题,是涉及多个主管部门的系统工程。虽然经济上国家已将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实现转型发展和建设生态文明定为基本战略方针,但是在文化理念、法律制度、信息建设等其他方面还缺少相应的协同条件。因此,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多个部门协作机制非常必要。虽然现有绿色金融制度在设计过程中已建立了跨部门协调和沟通机制,但由于制度细节不完善等原因,实践中跨部门协作仍存在不少问题,导致协作沟通不足,措施落实不力,制约了绿色金融发展。

金融机构缺少内外部的激励约束机制

从内部看,一些金融机构环保意识还不强,特别是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在公司治理方面还没有建立起与绿色金融配套的制度,也缺乏符合绿色金融发展需要的约束激励机制。在日常经营中,金融机构的环保和社会责任意识很容易被繁重的考核压力和诱人的经济效益冲淡。从外部看,政府还没有建立起对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的激励机制,企业和个人“绿色消费”意愿不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督普遍不严。

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尚不健全

目前我国在应对气候变化、绿色低碳领域的融资工具还稍显单一,主要是以绿色信贷、绿色债券以及项目融资PPP为主。未来在绿色证券、绿色股票指数、绿色消费信贷、绿色资产证券化和碳资产管理等领域还须进一步突破创新。金融机构须优化以绿色为主的产品结构,扩大客户覆盖范围,更加关注和支持小微企业、小微项目与个人,逐步构建成熟的发展模式和方案,进一步拓展绿色金融市场空间。

缺乏完善的组织机构和专业人才

目前,国内大多数银行没有设立专门的绿色金融部门或委员会,绿色金融业务混同在一般业务中一并处理。此外,作为新兴交叉性行业,绿色金融人才标准呈现

高素质、复合型特征,专业人才十分稀缺。

市场服务中介体系发展滞后

绿色金融业务涉及环境风险评估、碳交易等十分复杂且不断发展更新的专业技术,对金融机构的风险评估和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基于分工原理,需要专业性的服务机构来为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业务提供一系列配套服务。但目前我国的专业性服务机构多数还未涉足绿色金融服务领域,其他诸如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机构、环境风险评估机构和数据服务公司等中介服务机构尚未建立。因此,必须加强对中介机构的培育,并鼓励民间NGO组织继续发挥信息提供方作用。

针对绿色金融发展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首先,要进一步地促进绿色金融发展的正向激励机制,发挥好再贷款专业化担保机制、财政贴息等各方面的作用,降低绿色融资成本,提升绿色效应商业可持续性。鼓励和支持有条件地方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工作设立绿色发展基金,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手段来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投资于绿色产业。

其次,加大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在有效防范市场前提下,推动绿色债券、绿色ABS、绿色资产担保债券、绿色收益支持证券、绿色指数产品和“绿色保险”等规范发展。为绿色项目以及投资者提供更加多元化、多样性的绿色金融产品。提升融资便利性,配合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市场建设,发展碳金融和相关衍生产品。

再次,持续地提升绿色金融市场透明度通过强化信息披露要求,建立公共环境数据平台,完善绿色金融产品标准,完善绿色评级和认证,建立环境压力测试体系等手段,来打破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绿色投融资瓶颈,有效制约污染性投资,防范“洗绿”风险。

最后,积极推动绿色金融领域能力建设,通过改进技术手段业务途径,进一步提升金融机构在绿色金融产品开发、环境风险管理、绿色可持续投资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培养和造就更多绿色金融领域专业人才;同时完善与绿色金融相关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有效性,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构建相应组织框架,提高内部管理执行机制。设立专职部门分析与评估绿色金融政策和标准,开发创新针对性强、多元化的绿色金融服务和产品,全面审查绿色项目,使绿色金融产品的辐射和覆盖范围更广泛。同时,将员工薪酬与绿色金融绩效考核挂钩,做到权责明确,激励与约束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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