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于2015年5月1日出台,增加了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即: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但是,在实践此制度又有很大的空白,相关法条规定缺少,因此本文希望通过对此制度的探讨,能对行政争议的实质性解决带来一些帮助。
关键词:行政诉讼;首长;出庭;应诉
中图分类号:D925.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7)05-0223-01
作者简介:郑远(1984-),男,汉族,浙江台州人,浙江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行政诉讼。
一、目前制度现状
(一)理论研究现状
近年来对此制度的理论研究主要有如下几位学者的研究观点:一、黄学贤教授的《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机理分析与机制构建》。①黄教授的文章中指出了首长出庭应诉制的特征:即出庭率低,并在文中对不出庭的弊端和原因进行了概括。二、章志远教授的《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的理论基础探析》。②章教授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的行政首长负责制能够成为首长出庭应诉制的在理论上的根据,首长是行政行为的“知情者”、行政争议的“决断者”和预防行政争议的“责任者”等观点。三、吕尚敏教授的《行政首长应当出庭应诉吗?——略》。③吕教授在上文中指出首长出庭可能存在不专业之嫌,但吕教授也认为认为本制度有利于完整、从根本上解决纠纷,有着缓解政府与群众关系的作用。四、杭州高春燕法官所写的相关著述。高法官在文中从司法实践角度提出首长出庭应诉制在实践中对争议的解决所起的作用和积极影响。
(二)实践发展态势
陕西的合阳县是推行本制度的先行地区,98年6月便开始试着推行本制度。辽宁沈阳于02年7月制定了关于本制度的通知。温州鹿城政府随后于03年9月制定本制度相关规定。紧接着深圳市也出台了相关文件要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04年国务院发布了《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行政首长基本不出庭的现象才逐渐改善(但是没有详细说明哪些负责人是属于行政首长,代表单位出庭)。河南省政府也于07年制定《关于加强和支持行政审判工作的意见》,08年4月四川省政府制定了《全面推进依法政行政工作政的2008年度安排》。截止2012年,超过153个市、区、县,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
二、制度设立目的
(一)可以一定程度上满足群众请求,改善行政诉讼中“民告官不见官”的形式上的不平等局面,至少能体现民与官在形式上的平等及互相尊重。
(二)可以优化行政审判环境。近年来在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通常性的不露面,以至于极大增加了法院查清案件真相及行政机关所为的行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的困难程度,在人民群众面前法院形象受到严重影响,同时也极大的增强了对于行政诉讼判决结果的执行难易程度。
(三)非常有利于双方对于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从形式上看,首长出庭,官民平等,多多少少能够缓解了原告心中的怨气与不满。
三、制度设立意义
(一)能够妥善及时解决行政争议。首长出庭应诉能直接了解原告目的和请求,并能及时听取民意,甚至有时基于首长的负责人地位,现场作出行政工作决定,使得被诉的行政行为所引起的争议与纠纷在实质上得到解决。
(二)直接面向行政首长阐述。一般来说在行政案件中的应诉仅仅是行政首长工作中微不足道的一小部分,此制度的设立,有利于群众直面首长,更好的发挥此制度阐述说理的功效。
(三)有利于树立责任政府形象。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搭起了官民之间平等对话与理性沟通的平台。不管是对法院通过努力达成双方当事人和解,还是群众需要寻找到行政纠纷在实践意义上的解决方法,或行政机关提高人民群众眼中的机关印象、缓和人民群众信访抑或上访所造成的不良影响,本制度的建立都具有很大的推进功能。
四、制度展望:建立保障机制
笔者认为可以构建一些相关保障机制,一来可以督促行政首长积极出庭应诉,二来可以提高行政首长出庭后的各方面表现。(一)建立人民法院法官对行政首长庭审表现打分、评价制度,或可同时可建立视频直播平台,由直播群众对行政首长进行打分、评价。(二)建立首长出庭制度的各项数据及庭审表现公开制度。(三)建立行政首长庭前、或定时的培训制度,做到在行政首长出庭进行行政诉讼前,能够全面理清案件事实,找准法律依据。④尽量减少行政首长出庭所带来的不专业的看法与意见。
依法治国的道路困难重重,漫长且艰辛。贯彻此制度,发挥此制度的功效,才能向着法治国家的建设迈出更加坚实的一步。
[注释]
①黄学贤.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机理分析与机制构建[J].法治研究,2012(10).
②章志远.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的理论基础探析[N].人民法院报,2012-4-25.
③吕尚敏.行政首长应当出庭应诉吗?——在司法的技术、权能与功能之间[J].行政法学研究,2009(4).
④江必新.拓宽行政审判职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J].法律适用,2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