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确定2013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通过复核企业及2016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的通知》(国知办函管字〔2016〕539号)。通知指出,经企业申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推荐,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并经社会公示,确定:国家电网公司等122家2013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通过复核,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467家2013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通过复核,新一轮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或优势企业建设工作期限自2016年12月至2019年11月;确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等101家企业为2016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东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623家企業为2016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期限自2016年12月至2019年11月。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