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利珍
(徐州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徐州221000)
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重要的一维,高校诚信教育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必然要求。尽管高校对诚信教育十分重视,通过校园文化建设、课堂教学和专题教育活动等方式加强对大学生的诚信引导,却仍未能很好地解决诚信品质在大学生思想、行为中扎根不牢的问题。大学生在诸多方面还存在诚信缺失的问题,这种现状提醒我们必须深刻认识高校深入开展诚信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本文针对大学生存在的种种失信表现,分析其成因,并提出改进策略,以推动大学生诚信教育的深层变革,增强大学生诚信教育的实效。
大学生学业诚信缺失具体表现为考试作弊、学术抄袭等弄虚作假行为。考试作弊是当下大学生学业诚信缺失的一个突出的黑色地带,有调查显示,有近五成的大学生曾有过考试作弊的经历,有七成的大学生认为考试作弊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甚至对那些成功作弊的学生持赞赏的态度[1]54。这反映大学生在作弊问题上除了自身降低了要求,对别人也采取容忍、接纳的态度,既失去了道德自我控制力,也丧失了对他人的道德监督意识[1]54。有些大学生学习不扎实,缺乏起码的研究能力,难以完成毕业论文,但为了顺利毕业,或者花钱请枪手代写,或者抄袭别人的研究成果;有的大学生承担或参与科研项目时,因为急功近利或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在实验方法、数据统计等方面造假。
大学生交往诚信缺失主要表现在食言毁约、情感欺骗、网络诈骗等方面。笔者在与大学生的交谈中发现,食言毁约已成为大学生日常交往中最普遍的诚信缺失问题,突出表现在时间观念不强、对师长和朋友不守约等方面。部分大学生爱情观存在偏差,在恋爱中存在欺骗行为:有的大学生打着追求真爱的旗号,实则是为了填补生活的寂寞空虚;有的大学生把恋爱作为改变生活状况的手段,希望通过“傍大款”等方式过上优越的生活;有的大学生打着网恋的幌子进行情感欺骗。此外,极少数大学生还参与网络金融诈骗。
大学生就业诚信缺失主要表现为求职简历“注水”、就业失信等。在求职择业方面,一些大学生广发求职信,存在“广种薄收”的心态,不经慎重考虑便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稍有不满意就肆意毁约;一些大学毕业生为了能在就业招聘中脱颖而出,在求职简历中填写大量的虚假信息,如假称在校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提供虚假项目信息、制作虚假奖励证书、肆意编造实践工作经历等。
大学生经济诚信缺失的突出问题是消费透支和有贷不还。众所周知,维系信用卡消费的道德基础是“信用”,由于大学生群体的特殊身份以及他们参加工作后的经济收入潜力,各银行为拓展信贷业务,给予了大学生这个群体足够的信任,往往不需任何抵押就为他们提供贷款。然而,很多大学生没有将贷款用在帮助自己顺利完成学业上,而是用在高消费上。这种“超前消费”一旦超出了他们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就会导致还贷违约现象的发生。有研究发现,大学生已成为信用管理公司催收债务的重点关注群体[1]64。此外,我国已经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大学生学业资助体系,以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接受高等教育。这些无担保的信用贷款是以大学生“如期还款”的诚信道德为前提的,然而一些大学生拖欠贷款现象非常严重,有的大学生甚至千方百计逃避还款。
环境对人的心理和行为具有普遍的制约作用,失信行为往往与道德主体所处的社会环境有潜在的关系。尽管大学生的独立意识强于其他社会群体,但是在社会转型时期,由于价值观的多元化以及社会上失信行为频现,一些大学生误把这些社会现象当作社会本质,对诚信伦理产生怀疑,甚至放弃诚信原则[2]105。比如,经济领域、政治领域、生活领域和教育领域存在的某些失信现象,很容易给大学生带来消极影响,妨碍其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的形成。
大学生诚信缺失不仅与社会上诚信缺失现象的消极影响有关,而且与大学生所处的制度环境有关。一般来说,社会道德教育与治理仅靠理论和舆论引导是不够的,还需要完善的制度加以规范和良好的机制予以监督。而当前高校诚信制度存在一些监督漏洞,难以对大学生这一道德主体的诚信行为进行有效规范和监管。在这样的制度环境中,大学生往往自觉不自觉地弱化了诚信观念,出现失信行为。高校尽管在诚信制度建设方面已经起步,比如针对考试、学术研究、贷款、求职等方面已经建立了相应的规章制度,但是缺乏具有可操作性的、针对诚信行为的奖惩举措,致使大学生失信现象频现。
教育承担着维续和促进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职能,是人类社会诞生以来最为重要的活动之一。道德教育作为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自然有着不可替代的功能和价值。然而,当下大学生诚信缺失问题层出不穷,这促使我们不得不对高校诚信教育进行反思。诚信教育应该是一个系统工程,但是在道德教育的纵向推进上,大学与小学、中学学段的诚信教育衔接得不够紧密和流畅,缺乏联结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与中学思想品德课的可行性路径。在道德教育的横向建构上,高校与社会、家庭没有形成教育合力,社会的不良风气、高校对大学生失信行为的监督与惩治制度不完善以及家庭的“重智轻德”,在很大程度上“纵容”了大学生的失信行为。因此,高校应该与社会、家庭相互联动,形成点面结合的诚信教育合力。
重诚讲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高校将自身打造成为中华优秀文化传统的承载地和传播地、社会良知的倡扬地和裁判所,是人民大众对高校的普遍期望。高校在诚信教育问题上肩负着重大责任,必须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新形势下的诚信教育,不断提升诚信教育的效果。这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与政策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文化建设的应有之义[3]。
诚信教育既有相对独立的架构体系和教育内容,又有以教育的一般理念和原则为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基础和条件,同时还受一定时期的主流意识形态和价值观的制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提出为高校开展诚信教育提供了合法、合理的现实依据和理论基础。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诚信作为核心构成要素之一,与“爱国、敬业、友善”一道回答了“培养什么样的公民”这一重大问题。因此,高校深入开展以包括诚信价值观教育在内的道德教育,正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举措。高校必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将诚信教育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全过程。
在各种社会思潮相互激荡、互相制约又相互影响的大背景下,高校要想增强诚信教育的实效性,显然不能就诚信谈诚信,甚而不能简单地以为仅凭“诚信教育+”的形式,便能达到所期待的教育效果。实践证明,高校只有不断提高诚信教育的有效系数,方能够真正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这里所谓的诚信教育的有效系数,是由教育主体在诚信教育过程中全部行为的精准度、强弱度和影响度等指标决定的。这要求高校要在找准定位的基础上,进一步更新教育理念,重构诚信教育的目标、内容和任务。
在诚信教育的内容创新上,为了使教育内容更具时效性、针对性和有效性,高校诚信教育的内容选择应充分考虑教育对象的心理特点、实际需要和诚信教育的话语环境,精编精选教育内容。例如:可以充分挖掘、利用好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的优秀诚信资源,将其纳入诚信教育;可以在选材和加工上凸显时代气息,使选材更贴近现实生活,使教育内容更有吸引力。需要指出的是,并非只有新观点、新材料才能称为诚信教育内容创新,对传统诚信教育内容进行再加工,使之更易于为受教育者所理解和接受,从而促进大学生形成系统化的诚信认同,本身就是一种创新。
在诚信教育的形式创新上,高校应当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教师开设与诚信教育相关的各类专题选修课。从诚信教育实践来看,案例式教学能收到明显的教育效果。因为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以案例为核心的示范教育具有感染教育对象、促其道德升华的作用。借助正面的诚信案例,教师可以引导大学生将诚信内化为精神追求和外化为自觉行动;借助负面的诚信案例,教师可以对学生发出道德警示:以案例为中心的诚信教育可以做到内容生动形象而且极具说服力和感染力。
在看待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关系这一问题上,人们有这样一种看法,认为只有带领大学生走出校园参加社会活动才能称得上“理论转化为实践”,否则便不足以谈“实践”。这种对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理解并不可取。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缺乏科学理论指导的实践不但易于滑向盲目,而且易于流于形式,所以应当坚持以校内教育尤其是课堂教学为主,发挥高校对大学生进行诚信教育的主阵地的作用,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诚信观,力求在课堂教学、校内教育引导中展示诚信理论的力量[4]17。要做到这一点,高校教师应该具备优良的道德素养和深厚的理论功底,否则自己“昏昏”又怎能使人“昭昭”。当然,这样说并非刻意忽视实践活动的教育价值,更不是彻底否定实践活动。有效的诚信教育不是轻视实践,而是更加强调在理论接受的基础上促进道德行为的养成。这就要求高校在开展诚信教育活动过程中应进一步理顺对大学生开展理论教育与引导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之间的关系。
在实践养成方面需要强调的是,高校应当使诚信成为大学生日常行为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学校可以通过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建设,营造有利于培育和践行诚信观的生活情景和校园氛围,大力传播主流价值观,以此增强大学生的诚信认同感和归属感;可以向大学生明确提出诚实待人、乐于助人、言行一致、守时守信、有责任心,以及作业和考试不抄袭、不作弊等诚信道德要求;还可以设法促使大学生将诚信行为由他律转为自律,由自发行为转化为自觉行为,从而实现认知与实践的统一。
高校诚信教育需要有全面规划,这是由诚信教育具有的整体性和系统性特征所决定的。高校诚信教育的整体性和系统性特征,又决定了深入推进这一工作不但要有全面规划,而且需要学校各部门的团结、协调、合作、担当。“团结”是指各种观点的整合,即相关部门一起思考如何改进诚信教育,强化教育效果,而不是将各种主观愿望简单叠加在一起;“协调”是指多种行为的整合,要求多样化的行为之间必须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合作”是指各种行动的整合,其实质是各部门齐心协力向共同的教育目标努力;“担当”要求教育主体不忘“立德树人”的初心,具有强烈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从上述向度出发进一步加强诚信教育,高校一方面要提振精气神,弘扬实干精神,在协同推进中鼓实劲、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推动整体工作的提升;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诚信教育体系和保障制度。比如:高校可以在学生处或团委等职能部门中指定专人负责有关诚信教育档案文件的收集和管理;可以依托专业化信息平台建立大学生诚信档案数据保护信息,并使之与社会信息监管体系接轨,以更好规约大学生的日常行为;可以促使大学生进行自我审视、自我调节、自我反省和自我约束,以养成良好的日常行为习惯。
[1]王淑芹.大学生诚信伦理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2]向征.诚信教育优化研究[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5.
[3]贾国江.诚信是思想政治工作的生命线[J].山东社会科学,2016(6):51-52.
[4]郝英瑛.大学生诚信知行失衡与教育干预[D].沈阳:沈阳师范大学,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