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道德观念中的“核心正能量”
——兼论实现“中国梦”的民族精神基因

2017-03-11 14:57桑东辉
武陵学刊 2017年1期
关键词:观念道德传统

桑东辉

(哈尔滨市社会科学院,黑龙江哈尔滨 150010)

□中华德文化研究□

中国传统道德观念中的“核心正能量”
——兼论实现“中国梦”的民族精神基因

桑东辉

(哈尔滨市社会科学院,黑龙江哈尔滨 150010)

主持人语:尽管由于东西方的历史背景、文化语境等差异,对道德的阐释和界定不尽相同,但总的来说,道德作为价值观念和内在约束,在人类社会中始终起到调整人与人之间关系、规范人类观念和行为的重要作用。在全球化的今天,如何看待传统与现代的关系,如何有效发挥道德的导民化俗、净化风气、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功用,无疑是当前中国伦理学界要重点关注并予以回答的问题。本期推出的两篇文章分别从打通道德传承中传统与现代之间的进路和廓清当前人们对道德的误读等不同视角,对上述问题予以探索性回应。《中国传统道德观念中的“核心正能量”》一文通过对传统道德观念进行全景式疏理,努力寻绎并撷取其中所蕴含的、最基本最核心的“正能量”,以期发掘并开显实现“中国梦”的民族精神基因;《论道德之理解误区》则从道德哲学的高度,侧重对道德的概念内涵进行学理式辨析,高扬起人类理性的大纛,力求厘清人们对道德与道德状况的混淆、以权力命令和习俗等代替道德标准以及德福混同、道德相对主义等误区,正本清源,以消解世俗观念对道德本质及价值功用的误判和曲解。

实现“中国梦”需要激发中华民族精神中的优良基因。这些优良基因集中体现为传统道德观念中所蕴含的“正能量”。其中保合太和、和而不同的和谐观念,社稷至上、公忠体国的爱国观念,将心比心、以己度人的忠恕观念,爱敬父母、重视亲情的孝友观念,尚礼重义、谦和礼让的礼义观念,克勤克俭、力戒侈靡的勤俭观念等传统道德观念以其对中华民族精神养成的关键作用而可被视为“核心正能量”,且具有普世价值和现代意义。

“中国梦”;传统道德;民族精神;“核心正能量”

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圆十三亿人民一个“中国梦”,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重大决策,也是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精髓所在。面对风云变幻的国际形势和国内社会经济建设所遇到的阻力与困难,在我们这样一个有着五千年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要真正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对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展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必须的。“中国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形成中国梦的思想基因。”[1]由于“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是一个多层面的矛盾复合体,体现了时代性与超越性、阶级性与民族性的矛盾统一”[2]。因此,要从探究支撑“中国梦”的民族精神基因的角度,去其糟粕、取其精华,对传统道德观念中所蕴含的正能量,特别是对其中在培育滋养中华民族精神方面起到至关重要作用、且对实现“中国梦”也是必不可少的“核心正能量”①进行挖掘和探源,对坚定文化自信,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有重要意义。

一、保合太和、和而不同的和谐观念

中华民族历来是重视和谐的,这可从回溯中国文化的源头得到印证。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和谐体现的形式各异,在表述上也不尽相同,如和合、中和、时中、太和。从观念的发生学原理看,和谐思想大致起源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也是最主要的方面是天道的和谐。《易经》强调天尊地卑、阴阳和合的观念,提出了天地人三才之道,对世间万物从和谐角度进行了分析和类比,如天健地坤、小往大来、否极泰来、革故鼎新、七日来复、既济未济、生生不息、顺天应人、刚柔相摩、八卦相荡、男女构精、万物化生等等,不一而足。这些观念有的讲矛盾的对立转化,有的强调循序渐进,有的阐述新旧变化。但不论各卦的卦义如何迥异,也不论爻辞多么不同,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和谐。从古到今,几乎众口一词都肯定《周易》的基本精神是强调中和、时中。《易·乾·彖》曰:“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贞。”《庄子·天下》也敏锐地指出:“《易》以道阴阳。”今人金景芳指出:“易是尚中的。”[3]余敦康也认为《周易》的智慧在于“和谐”[4]。张立文更是将“易”的这种文化特质总结为和合二字,并提出了“和合学”②。不惟《易》,天道和谐的观念是先秦人们的普遍认识,先秦元典中随处可见类似的记载。如孔子的“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论语·尧曰》)何尝不是对天道和谐规律的颂赞。《荀子·天论》中所描述的“列星随旋,日月递炤,四时代御,阴阳大化,风雨博施,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不见其事而见其功,夫是之谓神;皆知其所以成,莫知其无形,夫是之谓天”又何尝不是对天道和谐特质的阐扬。“和者,天地之所生成也”(《春秋繁露·循天之道》)、“阴阳和合而万物生”(《淮南子·天文训》)等观念早已成为古人的普遍共识。除了天道和谐外,和谐的精神还来自于音乐和调羹等日常生活中的和谐现象。关于音乐的和谐,荀子和晏子都有论说。《荀子·乐论》虽然论的是乐,但其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在于倡导和谐。荀子非常肯定乐的“和”功能,指出音乐对于调节不同群体之间的矛盾、构建和谐社会作用巨大。“故乐在宗庙之中,群臣上下同听之,则莫不和敬;闺门之内,父子兄弟同听之,则莫不和亲;乡里族长之中,长少同听之,则莫不和顺。”“故乐者,天下之大齐也,中和之纪也,人情之所必不免也。”无独有偶,据《左传·昭公二十年》记载,晏子也以音乐来解释和谐,认为“一气,二体,三类,四物,五声,六律,七音,八风,九歌,以相成也;清浊,大小,长短,疾徐,哀乐,刚柔,迟速,高下,出入,周疏,以相济也。君子听之,以平其心,心平德和。”进而,晏子还以调羹来比喻和谐,指出:“水火醯醢盐梅,以烹鱼肉,燀之以薪,宰夫和之,齐之以味,济其不及,以泄其过,君子食之,以平其心。”(《晏子春秋·外篇第七·景公谓梁丘据与己和晏子谏第五》)但音乐和调羹都只是譬喻,先秦思想家的和谐观归根到底是要落在处理君臣上下关系的现实政治生活中的,这也就是晏子所说的“君臣亦然,君所谓可,而有否焉,臣献其否,以成其可,君所谓否,而有可焉,臣献其可,以去其否,是以政平而不干民无争心,故诗曰:亦有和羹,既戒既平,鬷假无言,时靡有争,先王之济五味,和五声也,以平其心,成其政也。”(同上)由此可见,和不是无原则的和,而是互补共济、相辅相成的。对此,史伯的论述最为经典。《国语·郑语》记载了史伯的话:“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稗同,尽乃弃矣。故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从被后世奉为“五经”的中华文化经典看,尽管《诗》《书》《礼》《易》《春秋》其主旨立意和功能不尽相同,但其共同精神都体现了“中和”的思想,而且这种和谐理念渗透到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各个层面,并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国运昌明。汉末仲长统在《昌言·法诫》中有言:“和谐则太平之所兴也,违戾则荒乱之所起也。”费孝通曾将中国古代的和谐观念与大同思想联系起来,提出“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观点,体现了中国传统和谐观念的普世性和现实意义。

二、社稷至上、公忠体国的爱国观念

尽管传统文化大力高扬保合太和、天下大同的精神,但在阶级社会,特别是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时期,保合太和、天下大同的理想更多地停留在乌托邦的空想层面。为了解决现实的社会危机,古代圣哲将关注点落在现实世界,提出、丰富和发展了社稷至上的观念,也即民族国家观念。可以说中国传统文化对国家观念十分重视。在民族国家产生的历史上,社稷是国家的代称。忠于社稷体现了中国传统的爱国主义精神。春秋时期子产就提出了“苟利社稷,死生以之”,表达了为了国家社稷大业不惜生命的忠勇精神。尽管由于受到阶级局限性的影响,在中国长达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忠”更多地被表述为忠君,但在源头上,“忠”不仅仅是忠君,更是忠于社稷,忠君只是因为君乃“社稷主”。如果君主的行为危害到社稷安危,臣民是有不服从的权利的。因此,在《左传》《国语》的记载中,多见国君因为贵族和臣民的反对而出奔,甚至被废、被弑的。尽管有的不是国君自身的过错,而是陪臣执国命导致的君主被架空,但从另一个侧面也反映出春秋时期的君权并非是绝对的,“忠”是一种双向义务:“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如果“君视臣如草芥”,则“臣视君如寇雠”。而不是后来变异后形成的“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忠君绝对化。秦汉以降,“忠”向片面忠君转化,特别是汉代确立了“三纲五常”的权威地位后,“君为臣纲”被上升到国家意识形态的高度,忠君成为臣子的绝对义务。但即便如此,在传统忠德观上,社稷至上观念仍是“忠”的题中之义。在实践上,一旦忠君与忠社稷发生冲突,仍以忠于社稷为主来进行抉择。如西汉时期霍光废掉昌邑王就是出于为汉代国家社稷负责的“忠”的行为。随着君主专制的强化,到了宋明时期,“三纲”绝对化,“忠”不仅几乎完全转换成忠君的狭隘概念,而且出现了愚忠的现象。但在士大夫的眼里,忠于社稷仍是忠臣的不二选择。所以才有了“土木堡之变”后,于谦等大臣为了明代江山社稷而拥立明景帝的举动。与社稷至上观念相伴随的,是公忠体国的思想成为了中国封建社会的主旋律。在中国历史上,不同朝代都不乏为了国家利益献身的忠臣义士。比较有名的如汉代出使匈奴被扣19载的苏武,宋代精忠报国的岳飞,宋元之际高扬“正气歌”的文天祥等等。当然,由于时代所限,古人的爱国观念常常与民族观念纠结在一起,表现出严华夷之辨的狭隘民族观念。早在先秦就有“裔不谋夏、夷不乱华”的观念,华夷分野在历史上是非常明显的。特别是到了明末清初,后金崛起,明朝灭亡后,很多思想家站在民族主义的角度反对满族入侵中原。但也有人将民族主义与爱国主义进行了区隔,将忠于封建王朝还是忠于天下苍生进行了区分。顾炎武就提出了亡国与亡天下的区别,认为亡天下者,匹夫匹妇与有责焉,而一家一姓的灭亡是不值得人们为之牺牲的。这种观念应该说是有进步意义的。剔除忠君误区和民族主义偏狭,国家至上、公忠体国观念对今天继承和发扬传统的爱国主义精神仍有现实意义。

三、将心比心、以己度人的忠恕观念

中国传统观念非常重视人际交往,在人际交往方面特别提倡忠恕之道。《论语·里仁》载:“子曰:‘参乎!吾道一以贯之。’曾子曰:‘唯。’子出,门人问曰:‘何谓也?’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按照传统儒家的解释,忠恕近仁。《论语·子路》载:樊迟问仁。子曰:“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虽之夷狄,不可弃也。”直接将“与人忠”归之于仁。以忠恕为仁在古人那里是共识。《说文解字》曰:“恕,仁也。从心,如声。”清人刘宝楠的《论语正义》也主张“恕即为仁也”。一般来说,儒者多以“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来释“忠”,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卫灵公》)来释“恕”。朱熹在《论语集注》中进一步指出:“尽己之谓忠,推己之谓恕。”从现代交往理论看,“忠”与“恕”的共同之处在于二者都是在处理我与他者关系时对我的限制和要求,二者均强调换位思考。但二者对换位思考的原则在外延上是有所不同的:“忠”是在处理我为人做事时的原则;而“恕”则不仅仅包括我为人做事时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更包括人为我做事时我应如何换位思考去体谅别人的意义。从这个意义上讲,“恕”的外延大于“忠”的外延。比较起来,“恕”更为抽象,“忠”更为具体。只有心中有恕,才可以做出行动上的忠[5]。因此,忠恕之道所倡扬的是一种将心比心、以己度人、换位思考的社会交往理念,即主张在社会交往中,首先要从自己的喜好出发判断同样的事情给他者所带来的感受。如果自己的行为会让他者不舒服则不应去做,这也就是所谓“我不欲人之加诸我也,吾亦欲无加诸人”(《论语·公冶长》)。“忠恕之道是儒家伦理思想中处理社会以及人际关系的行为‘絜矩’,在历史上散发出智慧的光芒,对我们现代人培养德性、修身安己具有重要借鉴意义。”[6]对于忠恕之道的普世价值,很多研究者将其视为西方道德语境中的“黄金律”(the Golden Rule),将忠恕之道作为会通中外、贯穿古今的人类所共同遵守的伦理准则。

四、爱敬父母、重视亲情的孝友观念

中国传统道德观念中,孝的观念出现较早。有的学者将孝观念的起源远推至原始社会后期父系氏族社会时期,也有的认为其产生于夏代或殷商时期,最保守的也肯定周代已经产生了孝观念[7]。《说文解字》对孝的解释是:“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考也。”当然,这种解释比较晚出,是东汉许慎对孝字的阐释。康殷先生从孝字的字形分析认为,孝字“象‘子’用头承老人手行走。用扶持老人行走之形,以表示‘孝’”[8]。不过有的学者并不认同这种说法,认为孝的字形上部像尸,下部像行礼之孝子,因此孝的最初意义是“祭必有尸”的“敬神”“事鬼”,而非“事亲”之意[9]。不管对孝的起源的认识有何种分歧,可以肯定的是,到了周代孝已经成为一种社会普通认同的道德德目,其核心价值在于爱养父母。孔、孟等先秦儒家非常重视孝道,把孝作为基本道德,并将孝由家庭伦理推扩至社会伦理。孔子最先对孝的内涵和意义进行了辨析,廓清了时人将孝视为能养的肤浅看法。如在《论语·为政》中,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是对孝即养亲的流行观念的否定,对孝提出了更高的精神要求。在孔子看来,孝不仅要能养,能敬,还要能以礼事亲,以礼葬亲,所谓“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并大力宣扬三年之丧的丧葬习俗,以唤起人们的孝道情感。更重要的,孔子还提出孝子要继承父母遗志,三年无改父之道。先秦大儒荀子发展了儒家孝的观念,提出了“父有争子”(《荀子·子道》)思想,使孝德形式上更完备,内容上更丰富,理论上更完善,实践上更科学。中国传统文化高扬孝的精神并不仅仅是为了家庭内部的和谐,更主要是通过推己及人,层层外扩,达到治国平天下的目的。用孔子弟子有子的话说:“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人之本与?”(《论语·学而》)这才是儒家宣扬孝友道德的主要动因,并得到历朝历代统治者的普遍认可,由此形成了“求忠臣于孝子之门”的选人观念。无可否认,正如任何一种道德发展到权力与义务不对等的极端化程度,都会出现主旨与效果背离的情况一样,孝在秦汉以后越来越背离父慈子孝和父有争子的传统孝观念,而强调父为子纲,片面地宣扬割股事亲等非常规的极端孝行,助长了愚孝现象。不过,擦去这些时代、阶级的烙印,孝的超时代价值还是非常明显的。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的家庭伦理在本质上是重人伦,而非“三纲”绝对化后的“父为子纲”的单向度权利和义务。因此,我们今天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首要重视的是家庭伦理,因为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

五、尚礼重义、谦和礼让的礼义观念

中国素来以礼仪之邦著称于世,尚礼重义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管子·牧民》曰:“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将礼义廉耻等社会道德上升到影响国运兴衰存亡的高度。“礼”字的繁体字是“禮”,是会意字,从示,从豊。据古文字学家考证,礼字最初就写作“豐”,该字下部的“豆”为器皿,上边的两个“王”为玉。“礼”字实际上表现的是以器盛玉献祭的仪式。因此,“礼”最初是起源于祭祀。随着社会的发展,“礼”也走下神坛,成为人们遵守的道德规范的重要德目。中国传统道德重礼,这无需赘言。但围绕“礼”的内涵,古人也经历了逐渐使之清晰与丰富的过程。在古代,人们普遍尊奉礼。作为中国文化的元典之一,五经中的《礼经》就包括“三礼”,足见时人对礼的重视和践行。一部《春秋》暗含微言大义,《春秋三传》随处可见“××知礼”,“……,礼也”。但人们对礼的认识并不一致,甚至存在着重形式轻内涵的问题。孔子就反对只注重形式的奢华,而内心缺乏虔敬的伪礼虚仪,指出:“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宁戚。”(《论语·八佾》)“居上不宽,为礼不敬,临丧不哀,吾何以观之哉?”(《论语·八佾》)在孔子看来,形式是内容的载体,内容通过形式来体现,因此孔子强调内容与形式相统一,对必要的形式主张保留。如当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时,孔子曰:“赐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论语·八佾》)明确表示要维护必要的形式。此外,孔子特别强调“礼之本”,认为礼的本质在于诚,在于敬,在于“修己以敬”(《论语·宪问》)。一个真正知礼、懂礼、尊奉礼的人,绝不应只重程序上的仪,而更要保持心中那份恭敬虔诚。在春秋时期,人们对礼的认识尚不清晰,甚至还存在礼、仪不分的误区。据《左传·昭公五年》载,鲁国国君到晋国进行国事访问,“自郊劳至于赠贿,无失礼”,晋侯认为鲁侯善于礼。而大臣女叔齐认为鲁侯的行为“是仪也,不可谓礼。礼所以守其国,行其政令,无失其民者也”,毫不客气地否定了鲁侯知礼的说法。又,《左传·昭公二十五年》载,晋国赵简子问揖让、周旋之礼时,郑国子大叔尖锐地指出其所问的“是仪也,非礼也”,并引其前任子产的话说:“夫礼,天之经也,地之纪也,民之行也。”通过以上的两场辩论可见,真正意义上的礼是内容和形式的统一,是内在精神上的虔敬和外在形式上的恭恪相结合。不仅如此,尚礼重义的传统还衍生了谦让之德。《周易》谦卦提倡人要做一个谦谦君子。谦德在实践中往往与让联系在一起,所谓谦让,就是要求个体在与他者交往中面对利益冲突,要主动谦让。早在春秋时期,晏子就提出了“让,德之主也,让之谓懿德”,并进而指出让德来自于见利思义的精神品质,因为“凡有血气,皆有争心。故利不可强,思义为愈”(《左传·昭公十年》)。谦让之德在历朝历代都受到了人们赞许,特别是有一定社会地位的成功人士如能坚守谦让之德就更为人所敬重。两汉之间的大树将军冯异可谓能让军功者。清代权臣张英在家书中劝诫家人:“千里家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表现了一个官员的谦谦之德。在今天商品经济发达、但市场经济体系尚未健全的情况下,人们更需要发扬古人的谦让美德,在利益面前,特别是在个体与他者交往中,要做到互谦互让,这样社会才会和谐。

六、克勤克俭、力戒侈靡的勤俭观念

在中国传统道德的养成初期,勤和俭是分开的,是两个不同的道德德目,《尚书·大禹谟》曰:“克勤于邦,克俭于家。”将“勤”作为社会应用范畴,而将“俭”纳入家庭应用范畴。同时二者又是紧密联系的。事实上,勤和俭是通用于家庭和社会的。就勤而言,勤既包括农与工肆之人,也包括统治者的勤,也即勤政。对于农民而言,所谓勤就是要不失农时,日出而作,日入而息,过着男耕女织的生活。如果怠惰农时,则对家庭和社会都会造成不利影响。所谓:“一夫不耕,或受之饥,一女不织,或受之寒。”(贾谊《论积贮疏》)作为手工业者的“百工”不比农民自在,也要辛勤于自己的职业。《尚书·尧典》曰:“允厘百工,庶绩咸熙。”而地位更为低下的商贾就更要靠辛勤经营来维系生计。在上古时期,商贾的辛勤品格甚至与孝道有关。《尚书》曰:“肇牵车牛,服远贾,用孝养厥父母。”到了明代,商品经济逐渐发达,商人的“勤”得到了褒扬。《三言二拍》中塑造的秦重、蒋兴哥、杨八老、施润泽等都是辛勤经营的商人代表。在古代社会,勤不仅是农工商等社会下层人民的品德,也被上升为臣德和君德。对于大臣来说讲求一个忠勤。这样的例子非常多,夙兴夜寐,早出晚归,甚至天不亮就要等待早朝。而帝王之勤的早期代表首推大禹。为了治水,他三过家门而不入,不仅“身执耒插,以为民先,股无完胈,胫不生毛”(《韩非子·五蠹》),甚至患上了半身不遂的疾病。有研究者指出所谓禹步可能是大禹治水过于辛苦,患上了半身不遂(即古人所说的“偏枯”)的疾病。统治者的勤有很强的示范作用,如打春牛,力籍田,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劝农课勤。因此,勤政是对历代为政者的基本要求。有一些帝王更是勤政的表率,如明朝末帝崇祯皇帝就是一位非常勤奋的皇帝,励精图治,史称其“在位十有七年,不迩声色,忧劝惕励,殚心治理”(《明史·本纪第二十四》)。在中国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和血缘宗法社会组织中,历朝历代统治者都强调重本抑末,他们所谓的本就是农。因此,社会倡导的勤不仅体现在劝课农桑,而且悯农的措施也体现在倡俭节用中。俭在先秦时期曾是单独的德目,《易》“否卦”大象曰:“君子以俭德辟难。”《周易》专有一“节卦”。这里的“节”有两层意思,一层是节度的意思,一层是节俭的意思。对于“节卦”的节俭含义,《彖传》明确指出:“天地节而四时成,节以制度,不伤财,不害民。”朱熹的《周易本义》也把节俭作为“节卦”的应有之义来看待,认为“节卦”的一个重要内容是“治理其财,用之有节”。春秋时期已将节俭视为一种崇高的道德,所谓“俭,德之共也;侈,恶之大也”(《左传·庄公二十四年》)。崇尚节俭的思想在先秦诸子百家中得到了普遍呼应,其中墨子是最主张节俭的。他的节俭观集中体现在节用、节葬、非儒、非乐等方面。在分析社会贫困原因时,墨子指出其根源在于“恶恭俭而好简易,贪饮食而惰从事,衣食之财不足”(《墨子·非命中》)。特别是统治阶级横征暴敛,在宫室、衣服、食饮、舟车、蓄私等方面追求奢华,不尚节俭,从而造成了国家的昏乱局面。墨子呼吁统治者“节于身,诲于民”,只有这样,才能“天下之民可得而治,财用可得而足”(《墨子·辞过》)。这就是“其用财节,其自养俭,民富国治”(《墨子·辞过》)的道理。墨子还基于“其民俭而易治,其君用财节而易赡也”(《墨子·辞过》),将培养崇尚节俭之德的社会风气作为治国手段,并自觉践行节俭。总的来看,尽管勤与俭内涵不同,但二者有互补关系,因此很早人们就将勤和俭合二为一,成为一个德目,倡导克勤克俭。这两个德目之所以合二为一,恐怕主要还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毕竟古代社会生产力不发达,因此,要富国富民,往往需要开源与节流并重。勤即是开源,俭即是节流,勤俭合为一个德目,更能体现开源节流的思想。正是这种小农经济生产力不发达和靠天吃饭的不确定因素,在血缘宗法家族中为了延续家族生存,人们都认同于勤俭德目,很多家训族规都将勤俭作为重要内容加以强调。朱伯庐的《治家格言》中就有“一粥一饭,当思来处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传统的勤俭观念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工业生产规模庞大、资源开发利用史无前例的今天,更具时代价值:大到建设资源友好型社会、节约型社会,具体到“光盘行动”、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等都是对传统勤俭观念的传承和发展。“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这句古训即使在科技快速发展的今天仍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综上所述,“在人民创造自己灿烂文明史的背后,始终跳动着、支撑着、引领着他们的力量,正是中国人民的精神。源远流长的中国精神,始终流淌在中华儿女的血脉里,构成了代代相传的文化基因。”[10]以上六个方面的内容只是传统道德观念所蕴含的正能量中的一部分,相对于其他正能量而言,这些道德观念在民族精神基因养成中具有核心地位,对我们今天丰富、完善和发展中华民族精神具有文化指示作用,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具有重大意义。当然这些“核心正能量”由于其产生于特定历史时期,必然带有一定的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性。但其之所以可被视为“核心正能量”是因为在剔除其局限性后,仍蕴含着超越时代和阶级的现实价值,对我们今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起正面作用的。因此,我们将以上几个方面作为传统道德观念中的“核心正能量”提出来,以期对“中国梦”的实现和对文化强国战略的实施提供理论支撑。

注释:

①无疑,中国传统观念中的正能量内容是很丰富的,但其中一些正能量对中华民族精神的养成是起到关键和主要作用的,这部分的正能量我们称之为“核心正能量”。

②见张立文著《和合学——21世纪文化战略的构想》(上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10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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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群喜)

“The Core Positive Energy”of Chinese Traditional Culture——On the National Spirit Gene for“Chinese Dream”Realization

SANG Donghui
(Harbin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Harbin 150010,China)

There are a lot of the core positive energy in Chinese traditional culture,including the spirit of harmony such as“bao he tai he”(保合太和)and“he er bu tong”(和而不同),the spirit of patriotism such as“she ji zhi shang”(社稷至上)and“gong zhong ti guo”(公忠体国),the loyal and considerate spirit such as“yi ji duo ren”,(以己度人),the spirit of filial piety such as“ai jing fu mu”(爱敬父母),the spirit of propriety such as“qian he li rang”(谦和礼让),the hardworking and thrifty spirit such as“ke qin ke jian”(克勤克俭).They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for forming Chinese national spirit and also should be universally accepted.They are important for Chinese Dream realization.

Chinese Dream;traditional culture;national spirit;core positive energy

B822

A

1674-9014(2017)01-0001-06

2016-11-22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传统人伦观的价值合理性及其现代审视研究”(13BZX071)。

桑东辉,男,黑龙江哈尔滨人,哈尔滨市社会科学院特邀研究员,博士,研究方向为中国伦理思想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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