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德琨
以前都是借书看,大学同舍上铺的小唐有洁癖,省出伙食费买书看,也不愿去图书馆借书,更不去出租屋借。出租书的小铺子,一本每天两毛钱,为了省钱,熬夜看完,有些书籍明显有口水痕迹,好多人都有用手指蘸口水翻书页的习惯,或看着看着睡着后流下涎水,这样的书有些肿胀。这种书小唐是绝不染指的,我总嘲讽她只是爱书、并非爱读书,形式大过内容,有买椟还珠之嫌。小唐也绝不借書给我看,首先,我翻书的声音极响,在一页未读完,又急着为下一页做准备时,手指甲抠书的那种抓挠声对小唐来讲无疑是一大酷刑;其二,嫌书签麻烦,总是将书页弯折作记号,又喜在床上躺着看,睡着后,好好的书在被窝里被蹂躏一夜后跟我一样蓬头垢面。小唐便用舌尖在口内弹出“啧啧”声,把自己的书藏得好好的。我也撇着嘴角回应她:古人的读书破万卷到底是意破还是形破呀?
这世间最划算的商品,莫过于这三五十元的书籍了,作者呕心沥血写出的东西,不过一点吃食的费用就可以占有。心情不好时,随便拿本书,就犹如不打招呼地推门进了别人家门,坐下来闲聊,偷窥别人的秘密。好阅读的人是不会孤独的。喜看书,但不喜藏书,书实在是分量很重的家具。搬家、整理家藏的时候,旧衣服是舍得丢的,而书是舍不得扔的,在哪淘的、谁送的,都有意义,里面锁住的是时光、心情,书少便少了扔书的烦恼。大学毕业的时候,小唐为带不走那些书籍而哭了一场,不得不送我一些,擤着鼻涕说:“帮我保存一下,看书前要洗手……”如今资源丰富,现代人都喜独享书刊杂志,再难有私人之间借书的交际了,除了钱锺书先生在《围城》里写的那种交友伎俩:“一借一还,一本书可以做两次接触的借口,而且不着痕迹。”爱书人则好赠书,自己喜欢的书当礼物送给他人以求心灵沟通,但有将自己爱吃的食物强喂给别人吃的感觉。
城市的公共图书馆提供了各种报刊杂志、书籍,给读书人一个宽容的空间,明亮闲适。但你不能有洁癖,这些公用的纸媒就好比吃完后没人洗的碗筷,各种颗粒、液滴都可能吸附其中。于是有人发明了“洗书机”,把书放进去,哗哗地一页页乱翻,机器就给书消过毒了,前任读者淌下来的口水、蹲马桶时翻书留下的细菌,都可以杀死。“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被沐浴干净的书,等着好书者的抚摸。英国人会用特制的皮套套住封面,不让别人知道自己正在看什么,是不是显得踏实低调?但有人会揭发:“那是因为他们不想让别人发现自己正在看一本很低格调的书。那些小羊皮套里藏的是什么?说不定是本三流通俗爱情小说,更说不定是个超淫贱黄书呢。”穿上外套的书,说不定还穿的是名牌衣服,该怎么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