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心中贼:明代包公小说的叙述意图

2017-03-10 19:33李建明
关键词:公案包公

李建明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人文与传播学院, 福建 漳州 363105)

破心中贼:明代包公小说的叙述意图

李建明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人文与传播学院, 福建 漳州 363105)

明代的“好货”“好色”的风气,在《百家公案》和《龙图公案》中表现为经济犯罪和奸情案件。作者由此表现人们心中出轨的欲望,揭示“心中贼”的危害,编者塑造包公的明察,洞悉世态人情,着力展现包公是“破心中贼”的清官。

心中贼;好货;好色;包公

王阳明巡抚南赣时,在《与杨仕德薛尚谦》中说:“某向在横水,尝寄书仕德云:‘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区区剪除鼠窃,何足为异?若诸贤扫荡心腹之寇,以收廓清平定之功,此诚大丈夫不世之伟绩。”[1]王阳明意识到,平息几个山贼的军事行动,一般的将领都可以做到,而要从根本上实现社会秩序的稳定,就要扫荡心腹之寇,这是伟业,只有治国能臣兼哲学家才能做到。因此,他在巡抚南赣的政治事务中,征战之余,还发告谕、举乡约、修书院以教化风俗,以“破心中贼”。王学的传人继承他的衣钵,如泰州学派创始人王艮,与王畿并称“二王”,“学皆尊悟”。王艮“言悟虽超旷,不离师门宗旨”;而王畿“直把良知作佛性看,悬空期个悟,终成玩弄光景,虽谓之操戈入室可也”[2]9。王学在二王那里已经生活化、民间化了。到了明中叶以后有东吴畸人七乐生(冯梦龙)撰《三教偶拈》,该小说第一部分是《皇明大儒王阳明先生出身靖乱录》,由此可知王学在明代的接受程度,已经深入通俗小说创作。破心中贼,作为明代重要正统文人王阳明的重要号召,在小说中也有表现。当然,这里的“破心中贼”,不是用来指代加强个人的修养,而是揭示人们种种邪恶的肉欲享乐,乃至通奸、杀人越货。

明代包公小说是通俗文化消费市场的产物,取悦广大观众听众,是说书人首先追求的目标。《百家公案》《龙图公案》的叙述意图应该是满足平民娱乐、清官崇拜的需要。但是细读小说,我们发现明代包公小说的一个重要意图就是“破心中贼”,揭示内心深处恣意妄为的欲望如何酿成一幕幕人间丑剧,以警示民众。

一、好货的风气

明代的疆域超过两宋,据黄仁宇考证,11世纪中期,宋朝的国家预算已达到12 600万缗到15 000万缗之间。明代,每缗铜钱与1石粮食相抵,1502年,户部向弘治皇帝提交的报告中说,国家每年收入总量,达税粮26 799 341石,即只有2 680万缗,远不能与宋朝相比。其中最重要是田赋正额,大约占全部收入的75%。[3]造成这种结果的重要原因是过分重农抑商。

明太祖朱元璋施行重农抑商政策,剥夺商业经济的发展条件,封闭、保守的经济体制与极端的皇权相结合,造成一种令人窒息的时代氛围。

16世纪初期,由于统治者“赋税日增,徭役日重”,“齐民困于征求,顾视田亩为陷阱”(明《世宗实录》卷545)。为了生存,许多本来是安土重迁的农民走上了经商之路。何良俊《四友斋丛说》“摘抄三”云:“昔日逐末之人尚少,今去农而改业为工商者三倍前矣;昔日原无游手之人,已而六七去农。”由此可知舍本逐末正成为一种风气。人们纷纷“敝精劳形,日夜驰骛,犹自以为不足也。夫利者,人情所同欲也。同欲而共趋之,如众流赴壑,来往相续,日夜不休不至于横溢泛滥,宁有止息……穷日夜之力,以逐锱铢之利,而遂忘日夜之疲猝也”。[4]80这种如万流赴壑的经商热潮,带来明后期经济的空前繁荣,从根本上动摇了传统的经济结构和价值体系。在新的时代生活中,人们以前被压抑的自我得以充分展现,有的甚至以一种变态的方式来表现,无所顾忌地放纵个人的欲望,抛弃传统的伦理道德。

苏州等一些发达地区,人们追求奢华成风。张瀚《松窗梦语》卷四“百工纪”:“至于民间风俗,大都江南侈于江北,而江南之侈尤莫过于三吴。自昔吴俗习奢华,乐奇异,人情皆观赴焉。吴制服而华,以为非是弗文也;吴制器而美,以为非是弗珍也。四方重吴服,而吴益工于服;四方贵吴器,而吴益工于器。是吴俗之侈者愈侈,而四方之观赴于吴者,又安能挽而之俭也。”[4]79

这种奢华之风已成为一种传统。

张翰《松窗梦语》卷七《风俗纪》:

东坡谓“其民老死不识兵革,四时嬉游,歌舞之声,至今不衰”。夫古称吴歌,所从来久远。至今游惰之人,乐为优俳。二三十年间,富贵家出金帛,制服饰器具,列笙歌鼓吹,招至十余人为队,搬演传奇。好事者竞为淫丽之词,转相唱和;一郡城之内,衣食于此者,不知几千人矣。人情以放荡为快,世风以侈靡相高,虽逾制犯禁,不知忌也。[4]139

奢侈一旦成为一种时尚,金钱便成为社会主要崇拜物。《金瓶梅》第五十七回西门庆狂妄地说:“咱只消尽这家私广为善事,就使强奸了嫦娥,和奸了织女,拐了许飞琼,盗了西王母的女儿,也不减我之泼天富贵。”[5]

这种金钱崇拜心理在《包公案》中也有反映。第九十四则《鬼推磨》中开头就对金钱的作用发了一通议论:

话说俗谚道:“有钱使得鬼推磨。”却为何说这句话?盖言凭你做不来的事,有了银子便做得来了,故叫做“鬼推磨”。

说鬼尚且使得他动,人可知矣。又道是:“钱财可以通神。”天神最灵者也,无不可通,何况鬼乎?可见当今之世,惟钱而已。有钱的做了高官,无钱的做个百姓。有钱的享福不尽,无钱的吃苦难当。有钱的得生,无钱的得死。总来,不晓得什么缘故,有人钻在钱眼里,钱偏不到你家来;有人不十分爱钱,钱偏往他家去。看起来这样东西果然有个神附了它,轻易求它求不得,不去求它也自来。

金钱的作用这么大,就必然产生巨大的诱惑力,而这诱惑力又必然滋生许多的犯罪活动。《百家公案》和《包公案》集中描写了金钱的黑色诱惑,为了它,人们不惜铤而走险,丧尽天良。

公然劫夺。例如《血衫叫街》《毡套客》《铜钱插壁》等。《血衫叫街》即《百家公案》第四十二回《屠夫谋黄妇首饰》,三屠夫大早看见琼娘头上插戴金银首饰极多,便起歹意,将琼娘砍伤,抢走首饰。这种抢劫之事在明代并不稀奇。明宪宗成化十六年(1480),兵部尚书余子俊写了一道请严捕京师抢劫团伙的奏疏。他说当时京城内外的抢劫案情已发展到了光天化日、明火执杖的地步,受害者不但有平民百姓,也有官宦人家。

偷盗。《阴沟贼》《二阴筶》《妓饰无异》《虫蛀叶》《石碑》等。

设谋诓骗。《青靛记谷》《骗马》《夺伞破伞》《瞒刀还刀》《贼总甲》《青粪》等。

《瞒刀还刀》写砍柴为生的邹敬,将刀插入柴内,忘记拔起,带柴卖与生员卢日乾。等他回家才想起刀插在柴内,忙去卢家取,卢日乾不肯还,邹敬发言秽骂,卢日乾竟将邹敬送去包公处责罚。一个生员,居然为一把柴刀,费这么多心思,简直匪夷所思。但这是时代的写照。明代中叶以后,商品经济发达,财富大量涌流,对缙绅士大夫有极大的诱惑力,贪鄙之夫心里装满了金钱欲。有人为了敛财,不惜作伪作假。商场中尔虞我诈,实属司空见惯,而素称清高的文人也染指骗术。沈德符在《万历野获编·卷二十六·假骨董》中说:“骨董自来多赝,而吴中尤甚,文士皆借以糊口。近日前辈修洁者莫如张伯起,然亦不免向此中生活,至王伯谷则全以此作计然策矣。”[6]2587张翼字伯起,王樨登字伯谷,皆为当时名士,竟也干起贩卖赝品的勾当,世风之坏于此可见一斑。反观生员卢日乾欺心瞒刀,真显得小器,是小巫见大巫。

谋财害命。包括《锁匙》《包袱》《葛叶飘来》《夹底船》《接迹渡》《龟入废井》《鸟唤孤客》《窗外黑猿》《港口渔翁》《红衣妇》《乌盆子》《龙骑倚背试梅花》《三娘子》《江岸黑龙》《牌下土地》《兔戴帽》《鹿随獐》《瓦器灯盏》等。

《锁匙》中的祝圣八偶尔路过他宅花园小门,杀侍婢劫掳财物。《包袱》中的李善辅,听说好友夏昌夜晚到人家后花园有小姐赠金,便将夏昌灌醉,冒充夏昌去接包袱。只因侍女认出他不是夏公子,便将侍女打死,急拿包袱回家。

《红衣妇》中的江玉与鲍顺皆为盐侩,二人是朋友。江侩见鲍侩富豪,思量要图他金银。江侩谎称苏州巨商有绫锦百箱愿贱售,可得百金。鲍顺便带百金上路,结果被江侩杀死。

在包公故事中,我们可以发现,豪绅巨室为富不仁,有百般昧心攫财之法,随心所欲欺压百姓。无业游民或寻衅讹诈,公然哄抢他人财物,乃至铤而走险,干起杀人越货的勾当。由此可知晚明人欲横流的非理性状态。

这种人欲横流的状态,不少学者归罪于王阳明的心学。顾炎武《日知录》卷十八《李贽》中说:“自古以来,小人之无忌惮而敢于叛圣人者,莫甚于李贽。”[7]1070“然推其作俑之繇,所以敢于诋毁圣贤而自标宗旨者,皆出于阳明、龙溪禅悟之学。后之君子悲神州之陆沉,愤五胡之窃据,而不能不追求于王、何也。”[7]1070-1071顾炎武从倡导实学、重树程朱的学术统治地位出发,认为王学特别是泰州异端之学流行,导致人心逸荡,人欲横行,世风败坏,未免失之偏颇。其实,心学与程朱理学的终极目的是相同的。比如王学弟子李贽,对于人心日坏,非常痛恨。《焚书》卷四《寒灯小话》中,某个冬夜,卓吾与弟子怀林灯下闲话,讨论如何骂人问题,怀林想出一骂:“世谓人皮包倒狗骨头,我骂狗皮包倒人骨头,未审此骂何如?”[8]卓吾觉得不足以骂人,最终只得满怀遗憾就寝。出家做了和尚还如此好骂人,说明他对人心不古的愤激。王学的致良知,正如黄宗羲所言:“可谓震霆启寐,烈耀破迷,自孔、孟以来,未有若此之深切著明者也。特其与朱子之说,不无抵牾。”[2]7(《明儒学案·师说》)但在具体实现途径上,二者却有根本的分歧,程朱以“理”为本体,分“心”与“理”而为二,强调博学、审问、慎思和明辨的“穷理”功夫,显得支离烦琐;在王守仁“致良知”的理论构成中,抛弃程朱的“慎独”,而代之以“求之于心”的思考,鼓励知识者帮助“愚夫愚妇”复其本性。王守仁以“心”为本体,将“理”纳入其中,负面的影响是为人们师心自用提供理论根据。吴廷翰《吉斋漫录》卷上说:“他说‘良知’,便把那心认定了都是好的,发将出来也说是好的。……他更要推出来做事业,若是偶推着好的不可知,若推出那不好来,便从自己身上坏起,如何不坏了天下国家?若只是一个也得,却又呼朋引类以号召天下,甚可畏也!……其不至于认贼为子而猖狂自恣者,鲜矣。”王学客观上起到了放纵人欲的作用。

但是,世风败坏的罪魁祸首绝不是王学的盛行。王学的兴起是出于挽救世道人心。恶政恶棍才导致了世风的败坏。《皇明经世文编》卷191中有明成祖朱棣的一道圣旨:“那军家每街市开张铺面,做买卖,官府要此物件,他怎么不肯买办?你部里行文书,着应天府知道:今后若有买办,但是开铺面之家,不分军民人家一体着他买办。敢有违了的,拿来不饶。钦此。”朱棣公开宣扬敲诈勒索有理。他的后代也不赖,万历二十四年(公元1596年)皇宫失火,万历皇帝决定盖新房,盖新房得要额外开支,万历想出的办法是开矿并增加临时税种。他亲自派得力的宦官到全国各地去办,收来的钱直接进皇宫,不进国库。其中陈奉是万历特派到湖广征税采矿的阉官。他不过是正八品,但权势重大,率领一批党羽在湖广“剽劫行旅,恣行威虐”。有一次他放火箭玩,把老百姓的房子烧了,受害者们拥到陈奉那儿讨说法,他非但不赔,还派兵镇压,打死了几个老百姓,又将死者的尸体切成碎片扔在路上。湖广巡抚支可大“噤不敢出声”,一个叫冯应京的五品佥事上疏向皇上告发陈奉,结果冯应京反被逮捕下狱。枣阳知县王之翰因为阻挠陈奉开矿,被陈奉告发,王之翰最终庾死狱中。万历皇帝竟糊涂到是非不分吗?绝不是。冯应京被捕不久,壬寅年(1602),万历曾有一次病危:“壬寅二月,上不豫数日,至十六日己卯,遂大渐,上急召辅臣及部院大臣入至启祥宫,时内阁止沈一贯一人耳,至则中宫及郑贵妃俱避不侍,上命太子及诸王跪听,上呼沈近前听谕云:享国已久,亦无所憾,佳儿佳妇,今以付先生,辅之为好皇帝,劝其讲学勤政。且命向来矿税悉罢,并诸无稽之征停止,释诏狱及法司系囚,还职起用建言得罪诸臣,此后遂当舍诸臣而去矣。”(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壬寅岁厄》)[6]1964由此可见,万历皇帝是一个明白人。不料,第二天他的病一有起色,立刻就后悔了。“停税谕已出,上悔,急令追之。太监田义谏曰:‘谕已颁行,不可反汗。’上怒,几欲手刃义,义不为动。一贯恐,亟缴前谕,义唾之。”[9]2389直到万历四十八年(庚申,1620)七月:“上崩,遗诏罢一切矿税,并新增织造、烧造等项。建言废弃及矿税诖误诸臣,酌量起用。”[9]2390(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六五·矿税之弊》)

恶政加上恶棍,必然会导致恶棍的横行,流氓的泛化。

二、肉欲的放纵

相对于“好货”来说,明朝中叶以后,在“好色”方面态度更为突出。上至皇帝、大臣,下至贩夫走卒,莫不如此。“《武宗实录》:宣府都督马昂妹已嫁毕指挥,有孕矣,以其善骑射献之上,能胡语胡乐,大爱之。后上幸昂第,召昂妾侍寝,昂不可,上怒而起,并昂及女弟俱疏之。”[6]2468-2469(沈德符《万历野获编·武宗诸嬖》)明朝流行房中术,大臣进房中术以邀宠:“陶仲文以仓官召见,献房中秘方,得幸世宗,官至特进光禄大夫、柱国、少师、少傅、少保、礼部尚书、恭诚伯,禄荫至兼支大学士俸,子为尚宝司丞,赏赐至银十万两、锦锈蟒龙斗牛鹤麟飞鱼孔雀罗缎数百袭、狮蛮玉带五六围、玉印文图记凡四,封号至‘神霄紫府阐范保国弘烈宣教振法通真忠孝秉一真人’,见则与上同坐绣墩,君臣相迎送必于门庭握手而别。”[6]2472(《万历野获编·秘方见幸》)

好色的原始冲动起源于生理的欲望,但也不仅于此。如果升华到爱情,便有了情感因素。明中叶以降的文人多有声色之好,晚明文人更是大胆地肯定对美色的悦慕。天花藏主人,认为美人“乃山川灵气所钟,决非漠然所生”,“美色当爱也,美色而不爱,非人情也”(《快心编》二集第九回)。袁宏道在《兰亭记》中认为,世间没有不好色的人,“夫世界果有不好色之人哉?若果有不好色之人,尼父亦不必借之以明不欺矣”。在好色的风气指导下,一些对女性陈腐残忍的规范也受到批判。晚明人容许失贞女人嫁夫、已婚妇女改嫁和寡妇再醮。他们就卓文君私奔司马相如的佳话,大加赞扬。李贽称文君奔相如“有眼睛”,批评拘于礼法的道学先生乃是“斗筲小人”:

然则相如,卓氏之梁鸿也。使当其时,卓氏如孟光,必请于王孙,吾知王孙必不听也。嗟夫!斗筲小人,何足计事?徒失佳偶,空负良缘。不如早自决择,忍小耻而就大计。《易》不云乎,同声相应,同气相求,同明相照,同类相招。云从龙,风从虎,归凤求凰。安可诬也?是又一奇也。(《藏书》卷三七《司马相如》)

冯梦龙对梁红玉能巧遇韩世忠感慨道:

梁夫人不为娼,则不遇蕲王;不遇蕲王,则终身一娼而已。夫闺阁之幽姿,临之以父母,诳之以媒妁,敌之以门户,拘之以礼法,婿之贤不肖,盲以听焉。不幸失身为娼,乃不能择一佳媚自豪,而随风为沾泥之絮,岂不惜哉!(《情史》卷四情侠类)

包公故事中也有才子佳人的婚恋故事。《百家公案》中第四回《止狄青家之花妖》,第五回《辨心如金石之冤》,第二十三回《获学吏开国材狱》,第五十四回《潘用中奇遇成姻》,第五十七回《续姻缘而盟旧约》,第六十二回《汴京判就胭脂记》,第六十九回《旋风鬼来证冤枉》,第七十八回《两家愿指腹为婚》,第九十三回《潘秀误了花羞女》和第九十四回《花羞还魂累李辛》,等等。

这些故事中,第二十三回、五十七回、七十八回和六十二回的才子佳人都成了眷属,他们当中有的属于未婚私合,不符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那套规范。作者对这些士女风流故事满含同情与赞美,这可看出晚明文人情与色思想的影响。这些故事讴歌了青年男女的炽热恋情,透露出要求婚姻自主的呼声。

不过,大多数妇女则没有梁红玉等人这样幸运,只能“随风为沾泥之絮”。《百家公案》和《包公案》中相当数量描述各式各样的婚外性关系,反映当时社会的病态。《扮戏》中对此加以批判:“话说建中乡土硗瘠,风俗浮靡,男女性情从来滥恶,女多私交不以为耻,男女苟合不以为污。居其地者,惟欲丰衣足食,穿戴齐整华靡,不论行检卑贱,秽恶弗堪。有谣言道:‘酒日醉,肉日饱,使足风流称智巧。一声齐唱俏郎君,多少嫦娥争闹吵。’此言男子辈之淫乱也。又有俚语道:‘多抹粉,巧调脂,高戴髻,穿好衣,娇打扮,善支持,几多人道好蛾眉。相看尽是知心友,昼夜何愁东与西。’言女子辈之淫纵也。闻有贤邑宰观风考俗,欲革去淫污以成清白,奈习俗之染既深,难以朝夕挽回。”揭露人们对女色占有欲望简直到了放纵的程度。小说编写者竭力强调纵欲的危害,通过编撰各种奸情以引起世人注意。这些纵欲故事可分为下列几种。

通奸。《百家公案》第八回《判奸夫误杀其妇》(即《龙图公案》中的《斗粟三升米》),第五十二回《重义气代友伸冤》(《龙图公案》中《临江亭》),第十八回《神判八旬通奸事》)(《龙图公案》中《牙簪插地》),第三十六回《孙宽谋杀董顺妇》(《龙图公案》中《杀假僧》),《百家公案》中六十四回《决淫妇谋害亲夫》(《龙图公案》中《龙窟》),《百家公案》第九十三回《潘秀误了花羞女》第九十四回《花羞还魂累李辛》(《龙图公案》中《红牙球》)。另外,《龙图公案》中新增《壁隙窥光》《死酒实死色》等。

通奸在两性生活中占有相当的比重。它由多种因素诱发,表现形式也不尽一致。从女性一方而言,大多是丈夫长期外出,空房难守,寂寞难耐。这些通奸的女性,没有如潘金莲、卢俊义之妻贾氏那样危及他人生命,大多数却也最终死于非命,令人叹惜。

强奸。《百家公案》第十回《判贞妇被污之冤》(《龙图公案》中《移椅倚桐同玩月》),第四十五回《除恶僧理索氏冤》(《龙图公案》中《卖皂靴》),第六十六回《决李宾而开念六》(《龙图公案》中《绣履埋泥》)。《龙图公案》中新增加的有《阿弥陀佛讲和》《嚼舌吐血》《咬舌扣喉》《试假反试真》《三宝殿》《房门谁开》《借衣》《蜘蛛食卷》《三官经》等。另外,《观音菩萨托梦》《遗帕》《床被什物》三则写强奸,虽没有命案,但很可怕。

强奸是一种破坏性极大的兽行,作案者个人欲望极度膨胀,他们心狠手辣,往往致人死命。有时甚至反咬一口。《床被什物》中的光棍张逸、李陶见孙海妻貌美,白天闯入民宅强奸。孙海闻讯持杖来打。二光棍非但不走,还与孙海厮打出大门外,并诬孙海纵妻卖奸。柳知县是个昏官,竟听信光棍的诬告。幸遇包公,孙海夫妻之冤才得以昭雪。《遗帕》中的富家之子赵嘉宾贪蔡丘四妻曾氏及其妹之色,携银求奸未得,便约二光棍李化龙、孙必豹夜闯丘宅,三人将曾氏绑入山中轮奸。后被包公破案,将三人斩首。

某些好色之徒不敢公然施暴,便用种种诡计来骗奸,或是利用女性易于受骗的弱点来引诱其上钩,或是离间人家夫妻以便得手。骗奸,如《阿弥陀佛讲和》《偷鞋》。拐人妻女如《招贴收去》《聿姓东边走》《桷上得穴》《和尚皱眉》《西瓜开花》《扮戏》。骗夺人妻,有《偷鞋》《烘衣》《黑痣》等。

最可恨的是恶党奸徒谋夫夺妻。《百家公案》第二十五回《配弘禹决王婆死》(《龙图公案》中《裁缝选官》),第四十七回《笞孙仰雪张虚冤》(《龙图公案》中《厨子做酒》),第四十八回《东京判斩赵皇亲》(《龙图公案》中《黄菜叶》),第四十九回《当场判放曹国舅》(《龙图公案》中《狮儿巷》),第五十三回《义妇与前夫报仇》(《龙图公案》中《岳州屠》),第二十八回《判李中立谋夫占妻》(《龙图公案》中《地窨》),第六十九回《旋风鬼来证冤枉》(《龙图公案》中《辽东军》)。

在这些谋夫夺妻案中,凶犯大都为武断乡曲的恶霸,或者是皇亲国戚。这些凶犯比之元杂剧中的权豪势要,身份更加显赫。曹国舅杀死书生袁文正,其妻被夺为妾。《黄菜叶》取自词话本《刘都赛看灯传》,仁宗亲兄弟赵王,不但把刘都赛抢入宫中,而且还杀了她丈夫师郎,将师家大小男女尽行杀戮,家财搬入府中。这些皇亲国戚,比鲁斋郎等更加肆无忌惮,更没有人性,他们是明代社会的写照。明代皇亲贵族往往带有无赖化现象。《明英宗实录》载:“皇亲公侯伯文武大臣多有不遵礼法,纵意妄为,有将犯罪逃避并来历不明之人藏留使用者。”皇亲招纳亡命豢养无赖,本人就是统率这些恶棍的头头。

成化时建昌侯张延龄与庆云侯周寿争夺田产,“两家奴相殴,交章上闻”[10]7671。各使徒众大打出手;长宁伯周彧与寿宁侯张鹤龄为抢夺市场,竟至“聚众相斗,都下震骇”[10]7672(《明史卷三百·外戚传》)。嘉靖时开藩洛阳的伊王朱典楧,公然关起城门绑票,抓了六七百个少女,择漂亮的留用,其余悉令家属拿钱来赎。

包公故事中,骗奸乃至谋夫占妻的罪犯中,除了一些本身就是社会的渣滓外,还有一些是读书人。如《裁缝选官》《移椅倚桐同玩月》等。这说明衣冠士绅流氓化了。明代的许多士大夫放荡不羁、腐化纵欲,并把通奸、嫖娼、狎娈童等丑态,看成风流才子的时髦。屠隆与西宁侯宋世恩夫妇纵淫被罢官,汤显祖在《怀戴四明先生并问屠长卿》中居然称赞道:“古来才子多娇纵”,“如此风流自可人”。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的繁华,世风人心渐趋奢靡,饱暖思淫欲,娼妓业兴旺发达,南京秦淮河、苏州阊门、扬州钞关一带,青楼栉比,金粉云集。士大夫狎妓之风愈演愈烈。《四友斋丛说》记康海“少时即任诞不羁”,成亲以后,依然故我,“常与妓女同跨一骞驴,令从人赍琵琶自随,游行道中,傲然不屑”[6]1003。万历年间华亭名士,宋懋澄祖父宋坤,据《九龠集》卷五载,游金陵,宿于妓馆,一日,同乡后生顾浥江来访,他犹拥妓未起。妓目渭浥江:“可来偕寝。”顾浥江虽以父辈待宋坤,“至是亦遂忘之,便脱衣上床,同被共卧,安然鼾睡,时靡有争”。(《九龠集》卷五)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二十三载:“缙绅羁宦都下,及士子卒业辟雍,久客无聊,多买本京妇女以伴寂寥。”[6]2525小说《巫山艳史》中少年文士李芳,先后与罗翠云、闻玉娥等八位女子(其中包括朋友之妻)发生性关系。《巫梦缘》中的玉嵩,与卜氏、鲍二娘、顺姑、露花、王存姐、罗奶奶等七人淫乱。李王二人的浪荡经历,表述了晚明文人世俗化的人生理想。而这与对王守仁“做愚夫愚妇”的口号误解不无关系,同时,有的王学门人的纵欲言论,在客观上也对纵欲的风气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泰州学派的颜山农认为,“人之好财贪色,皆自性生,其一时之所为,实天机之发不可雍阏之”(王世贞《弇州史料后集》卷三《嘉隆江湖大侠》条引)。李贽更大胆地说:“成佛征圣,唯在明心,虽一日受千金不为贪,一夜御十女不为淫也。”(周应宾《识小录》)他们这种对人欲的极度纵容,必然败坏士风。士风的堕落,必然会导致整个社会的溃疡,商贾贩夫走卒也流氓化了。谢肇淛《五杂俎》卷三:“士子习于周旋,文饰俯仰,应对娴熟,至不可耐。而市井小人,百虚一实,舞文狙诈,不事本业,盖视四方之人,皆以为椎鲁可笑,而独擅巧胜之名。”[6]1528《五杂俎》卷八还记载了一件事:“国朝成化间,太原府石州人桑翀,自少缠足,习女工,作寡妇妆,游行平阳、真定、顺德、济南等四十五州县。凡人家有好女子,即以教女工为名,密处诱戏,与之奸淫。有不从者,即以迷药喷其身,念咒语,使不得动。如是数夕,辄移他处,故久而不败。闻男子声辄奔避。如是十余年,奸室女以数百。后至晋州,有赵文举者,酷好寡妇,闻而悦之,诈以妻为其妹,延入共宿。中夜启门就之,大呼不从,赵扼其吭,褫其衣,乃一男子也。擒之送官,吐实,且云其师谷才,山西山阴人也,素为此术,今死矣。其同党尚有任茂,张端、王大喜、任昉等十余人,狱具,磔于市。”[6]1637

好色建立在女性的痛苦之上。张岱《陶庵梦忆》中的《扬州瘦马》写的是人口买卖,扬州人多买贫家幼女,教以书算琴棋歌舞之类,长大后,着意打扮卖给富家作婢妾,能获厚利,名曰瘦马。谢肇淛《五杂俎》卷八也有记载。瘦马交易在明清时期的扬州发展成为一种行业,由此可现明代社会风俗之一斑。

三、包公:破心中贼的法官

包公小说中的所有案件都由包公来主持正义。作为一个判官,应该具备侦破技术,如南宋的宋慈,就著有《洗冤集录》。而包公一百多篇小说中,没有描写包公破案方面的专业知识,而是把包公写成一位洞悉人性的智者,通过他的执法,施行天道。

对色欲的幽暗意识,是包公所洞察的人性的一个主要方面。《神判八旬通奸事》(《牙簪插地》)说的是年登八旬的周德,与族房寡妇罗氏通奸,罗氏的小叔周宗海屡次微谏不听,便具状告于包公。“包公看状,暗自忖度:八旬老子,气衰力倦,岂有奸情?”拷问老翁和罗氏,都说没有。包公为此闷闷不已,茶饭不食。嫂嫂汪氏探知缘故,“汪氏欲言不便,即将牙簪插地,谕叔知之。包公即悟,随升堂差人去狱中取出周德、罗氏来问,唤左右将此二人捆打。”结果两人“只得将通奸情由,从实供招”。包公见嫂将牙簪插地,是以妇女束拢头发的牙簪插地来象征“色欲死而后已”,这个比喻很隐晦,但是贞静贤淑的嫂嫂能想出这个象征,而包公一点即通。这说明正人对色欲极其敏感。这就是色欲的幽暗意识,欲望是洪水猛兽,正人君子以“存天理”来克制自己,而坏人则放纵欲望,必然走向男盗女娼。

在《斗粟三升米》中,梅敬弃儒从商,回家时妻子姜氏请他洗澡,因为回家时得神签“逢汤切莫浴”,便婉拒了。不料有一人藏匿房中,将利枪戳入姜氏腹中,凶犯便逃走了。邻舍却认为梅敬无故杀妻,告状至开封府。包公却对梅敬道:“你出六年不回,汝妻美貌,必有奸夫,想是奸夫起情造意要谋杀汝,汝因悟神签的话,故得脱免其祸。”后审查结果正如包公所言。这说明包公对男女私情的洞悉,不惮以恶意来推测这些饮食男女。类似例子还有《阴沟贼》,叶广在外经营九载,得了白银16两回家,怕有小人暗算,藏在阴沟内,并把此事告诉妻子全氏,却被奸夫吴应窃听,抢先盗去银两。叶广与全氏大闹,送状至包公案前。“包公看了状词,就将其妻勘问,必有奸夫来往,其妻坚意不肯招认。”包公于是唤张千、李万私下吩咐:“汝可将告示挂在衙前,押此妇出外枷号官卖,其银还他丈夫,等候有人来看此妇者,即便拿来见我,我自有主意。”此法果然奏效,引出奸夫吴应,于是诓吴应拿出盗银,从而真相大白。如果不是对通奸男女心理十分准确的揣度,案件就不可能水落石出。

全氏虽有奸情,没有致人死命,包公对此处置还比较宽容,他将全氏打了一顿,仍判她回家与叶广团聚。而对那些谋夫的妇人,包公则洞烛其奸,绝不手软。如《决淫妇谋害亲夫》陈氏唆使奸夫汪琦杀死丈夫丘惇,丘惇并没有死,但包公还是把她送上不归路。

这类通奸案件中,包公的能谋善断还是得力于对色欲的幽暗意识。在这些通奸案件中,包公总是以最大的恶意来揣测这些妇女。这其实是女人是祸水另一种变态表现。不仅包公如此,其他男子莫不如此。怀疑与试探妻子,本来就是中国男人的拿手好戏。《死酒实死色》中的张英在外做官回家,“见床顶上有块唾干”知是“某男人”留下的,遂暗中逼问婢女,得知奸情,于是将婢女推入池中浸死,将夫人推入酒槽呛死,又设计将邱某治罪。

《试假反试真》中的支弘度为试验妻子经正姑是否刚毅贞烈,“令一人来戏其妻以试之,果被正姑骂去”。但弘度还是放心不下,又让于谟、应信、莫誉轻狂游子“试妻”,三人突入房中,脱下正姑的裙裤,正姑拚命挣扎,杀死莫某,不忍其耻,也自杀身亡。还有《烘衣》中,宋氏在门前等候夫君,一僧人路过,只顾偷目视之而跌落沼中,浑身是水,宋氏请他在舍外向火烘衣,适丈夫秦得从外归,很不高兴,对宋氏说:“我秦得是明白丈夫,如何容得尔一不正之妇,即令速回母家,不许再入吾门。”

前面讲过,王阳明的心学在晚明掀起个性解放思潮,士人行为虽为放荡,但封建伦常观根深蒂固,对贞节问题守之惟谨。李贽“寄居麻城,肆行不简,与无良辈游庵院,挟妓女白昼同浴,勾引士人妻女入庵讲法,至有携衾枕而卧者”(《神宗实录》万历三十年间二月乙卯)。由于违背伦常,其行为让伪道学不能维持尊严,便招来杀身之祸。由此可知封建伦常之坚固。明朝统治者特别重视贞节,朝廷和地方对寡妇自杀殉夫之事,必予旌表,树牌坊,赠匾额。为了让天下妇女忠于丈夫,皇后和妃嫔必须作出表率。明太祖朱元璋一方面提倡丧事从简,另一方面又恢复人殉制度。《明史》卷一百十三《后妃一》:“太祖崩,宫人多从死者。建文、永乐时,相继优恤。若张凤、李衡、赵福、张璧、汪宾诸家,皆自锦衣卫所试百户、散骑带刀舍人进千百户,带俸世袭,人谓之,‘太祖朝天女户’。历成祖、仁、宣二宗亦皆用殉。景帝以郕王薨,犹用其制,盖当时王府皆然,至英宗遗诏,始罢之。”[10]3515全国城乡随处可见贞节牌坊,史书、实录、府志、具志都载有节妇行事。可见这种妇德意识深入民间的程度。

包公对于维护纲常名教,可谓不遗余力。《死酒实死色》中,包公审出张英杀婢、杀妻,以及嫁祸于人的真相,张英要求包公遮庇,包公道:“你自干事,人岂能知!但天知地知你知鬼知,鬼不告我,我岂能知?你夫人失节该死,邱继修奸命妇该死,只爱莲不该死。若不淹死小婢,则无冤魂来告你,官亦有得做,丑声亦不露出,继修自合就死,岂不全美!”包公“上本章奏知朝廷,张英治家不正,杀婢不仁,罢职不叙”。《百家公案》第二回《判革猴节妇坊牌》,包公见汪氏“脸带桃花之色,不信其有守节之操”,居然能勘出汪氏与公猴有染,并对汪氏骂道:“你这淫泼妇,守得好节,缘何与异类为偶?”派人将牌坊推倒,复将汪氏家产籍没于官,逼得汪氏回家自缢而死。在《观音菩萨托梦》中,秀才丁日中的妻子邓氏被和尚拐骗,她日夜盼望夫君“报了此冤,然后就死”。包公救出邓氏后,责备邓氏没有自杀。包公和她丈夫的言论令人听之寒心,宋儒理学杀人于此可见一斑。曾有论者说包公在明代形象更显得人情化,而我则认为包公的形象更加理学化。

包公对男女的心理了解很深刻,与勘破通奸案相比,他在那些好货引起的案件上的表现并不十分精彩。

诚然,包公对利欲的审判,也显出他的睿智。如《哑子棒》《割牛舌》《骗马》《夺伞破伞》《石碑》《青粪》等。如果没有丰厚的生活常识,没有对人情世态的洞悉,这些案件是很难破的。不过,包公在勘破涉及利欲的案件时,

往往用“天启”“显灵”“占梦”等来帮助。《木印》中,包公在途中“忽有蝇蚋逐风而来,将包公马头团困了三匝”。包公暗忖道:“莫非此地有不明的事”,派人随蝇蚋而去,结果在岭畔枫树下挖出一死尸。《耳畔有声》中,路过道旁新坟,忽闻身畔有人低声“告相公,告相公”。包公于是以为死者必有冤枉,起坟验尸果真见小儿尸身上有数伤痕。《手牵二子》中,包公下马升厅,忽然阶前一道黑气冲天,夜晚又梦见一女子披头散发,两手牵引二子。于是包公审出害死母子三人的陈氏。《兔戴帽》中,包公梦见“一兔头戴了帽,奔走案前”,便思忖:兔戴帽乃是“冤”字,想此中必有冤枉。在这类故事中,包公的神威很大,拥有“照魔镜”“斩魔剑”“赴阴床”“温凉还魂枕”之类的宝物,他还能请求城隍、玉帝来帮助,有时包公还能把城隍手下的判官枷号,如《枷判官监令证冤》(七十回)。为什么明代小说中包公在审判利欲案件中,不再突出他对人性阴暗的理解度,而是扩大包公的神威?这固然是民间文化的一种表现,但最根本的是一种渺茫的寄托。纵观包公小说中杀人越货的案件,即使用现代科技侦查,也不一定能侦破。可以断定,这类无头案件在当时只能成为疑案,要想查究,只能遇到包公这种神通广大的青天才行。这也说明了破心中贼确实很难。

总之,明代包公小说中,包公这位破心中贼的法官,在面对奸夫淫妇时,他显得游刃有余,这得力于对色欲的幽暗性的忖度。而在断谋财害命案时,更多地依赖他的神威和法宝,这从反面显示了他在这些案件中的无能为力。包公的这种审案能力的不平衡,是不是也反映了这样一个现实:对付奸夫淫妇远比对付杀人越货的歹徒更加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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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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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8444(2017)03-0282-07

2016-11-16

福建省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平台“两岸语言应用与叙事文化研究中心”重点项目“两岸文学艺术叙事话语研究”(LAYY2016003)。

李建明,教授,文学博士,主要从事中国古代文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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