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再见,路 坦/
法治视野下的公共权力运行公开化及其路径研究
钱再见,路 坦/
从法理学的角度看,对公共权力的制约与监督是法治的核心与精髓,其实质就是权力法定和以法律制约权力。公共权力运行公开化说到底就是公共权力运行法治化,其法治逻辑的前提是公共权力的法定性,其要义是权力运行的程序性,其最终保障是基于民主与法治的统一。现实中公共权力特别是政府行政权力非公开化运行的根本原因在于权力的法治化程度不高,表现为公共权力运行的职责权限不清、程序公开不足和公共问责不力,其深层次原因则在于法律与权力的错位、法定权力模糊与自由裁量权的扩张,以及控权模式中的“重实体,轻程序”。实现公共权力运行公开化的法治路径首先要奠定权力设置法定化的基础;同时,必须要确保权力运行程序化;此外,还要坚持权力监督民主化。
(《晋阳学刊》2016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