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新常态下的金融安全问题及风险防范

2017-03-10 10:06
理论探讨 2017年4期
关键词:金融市场金融风险常态

吴 志 敏

(温州大学 法政学院,浙江 温州 325000)

经济新常态下的金融安全问题及风险防范

吴 志 敏

(温州大学 法政学院,浙江 温州 325000)

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金融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中央对金融安全高度重视,将金融安全作为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新常态下,我国金融市场的银行、证券、保险等领域存在一定的风险,银行经营方式转型、金融市场证券化、保险市场整顿带来了安全隐患。要构建金融风险防范机制,建立起金融市场准入机制、监管机制、危机防范机制,并在此基础上创新金融风险防范途径,通过做好金融服务、提高金融业转型力度、构建风险防范体系、引入CCP机制,使经济新常态下金融安全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金融安全;经济新常态;风险防范;市场准入;市场监管;CCP机制

我国正处于经济新常态时期,受到国内外经济发展的整体环境影响,作为国家支柱产业的金融业也进入常态化发展,但与此同时,金融安全问题不可忽视。2017年4月25日,习近平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时指出:“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维护金融安全,是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件带有战略性、根本性的大事。[1]”“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反复强调要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和稳定,把住了发展大势。[1]”我国的金融发展新常态和经济新常态相依相存,在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下,金融风险产生了新的变化,在解决金融安全问题的过程中,除了要防范原有风险,还要注意新出现的风险,所以,我国当前的金融风险防范任务异常艰巨。

经济新常态下的金融风险包括行业风险和企业风险。对于行业风险来说,首先是房地产市场风险。在市场经济和城市化的推动下,我国的房地产市场进入了繁荣期,但由于过多的盲目建设,房地产泡沫日益凸显,出现了较为严重的供大于求问题,使得房地产的金融投资存在较大的潜在风险。当房地产市场开始下滑,将给银行业带来一定的资产承受风险。据统计,银行贷款的抵押物大部分是房产抵押,一旦房地产市场存在风险,就会促进金融风险的进一步扩散。其次是企业风险。我国的许多企业属于高耗能、高排放类型,容易形成产能过剩,在大量占用银行资金的同时,资金利用率也在不断下降,使得银行不良贷款率急剧上升,成为我国金融风险的“重灾区”。

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时指出:“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1]”对于系统性风险来说,首先是银行风险。截至2016年年底,我国各大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余额15123亿元,同比增加183亿元,已经连续上升21个季度[2]。其中东部沿海地区的民营经济发达,借贷业务极为普遍,也成为不良贷款的最大分布带。同时一些资源型企业由于产能过剩问题,导致不良贷款余额快速上升,也给金融市场带来了极大的风险。其次是保险风险。随着保险资金的入市,以中国平安、中国人寿为龙头的保险公司与证券市场紧密相连,当资本市场发生波动时,入市的保险公司将直接面对资本市场所带来的风险。随着保险行业的改革整顿,在优胜劣汰下,一些业绩不佳的保险公司面临亏损、破产的风险。第三是证券风险。由于我国的证券市场起步较晚,体制机制方面尚不成熟,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有较大差距,潜伏着较大的市场风险,无论是股票、债券,还是期货市场,都需要重拾投资者的信心,否则风险缺口会越来越大。

一、经济新常态下的金融安全问题

经济新常态强调的是稳定增长的经济,而不是总量做大的经济。对于我国金融市场来说,当前缺乏的正是稳定性,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都处于转型发展期,信贷危机、股市风险频发,这给金融安全带来较为严重的隐患。

1.银行经营方式转型带来的风险

传统的商业银行是一种典型的中介机构,其作用是为存款人和借款人“牵线搭桥”,赚取中间的利差。但在银行运营机制的改革下,伴随金融风险分担体系的变化,越来越多的银行资金开始流向金融市场,部分商业银行已摆脱了传统体系的约束,主要利润来源不再是存贷利差,而是金融市场上更多的盈利途径。随着金融市场的竞争激烈,用户在投资时选择余地充足,如果银行不提高存款利率,在吸引资金方面就难以与金融市场上的对手进行竞争,但在存款利率提高的同时,如果贷款利率不提高,则不能拉开利差,银行的收益将不足以应对风险,情况严重时甚至会出现银行体系的发展危机。但贷款利率上升又使银行很难在信贷市场占据优势,一些优质借款人逐渐流失,银行资金大多会流向风险高的项目,使得银行所承担的风险日益增大,不良资产率逐渐提高。

当商业银行的资金不断向金融市场流动,就会深入参与到金融市场的相关业务中,通过金融市场的风险分担体系,使风险得到一定的分拆和转移。但是银行的传统业务逐渐弱化,被更多的盈利手段以及风险管理途径所代替。在经营方式转型的背景下,商业银行的存贷款比重快速下降,业务重点逐渐转到金融市场,中间业务和综合经营成为主要的利润来源,形成多环节交叉发展的状况[3]。推动我国商业银行转型的根本原因是经济新常态下金融市场化的发展,还有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影响。相对于传统存贷业务来说,银行投资金融市场所产生的组合收益更高,这使得银行业务重点发生转移,以适应市场的变化,但也意味着银行要面对更多的市场风险,一旦金融市场开始萧条,会直接引发银行生存危机。

2.金融市场证券化存在的风险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证券化成为整个金融市场的风向标,其中,债务证券化盘活了大量的资产,使得各种股权、债券交易异常活跃。例如,越来越多的银行抵押贷款采用了证券化手段,组合或者分割相关的债务索取权,并将这种权利投放至证券市场,这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银行贷款风险。从理想的角度看,如果借款人的评级都为优良,则这种证券化将进一步完善借贷市场,融资者可以自由交换资金、债权等,有利于个人投资渠道的拓展,而企业也更容易得到大量的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但这只是理想状态,事实上借款人并非都是优良评级,存在较多的道德风险,而且由于金融市场的信息不对称,一些抵押贷款证券化之前,本身就可能是劣质资产,在这种情况下,若金融监管措施不到位,则劣质资产会在市场中扩散,最终形成资金泡沫,给投资者以及整个证券市场带来损失,并反过来影响到实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美国的次贷危机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由于商业银行没有防范大量购房人所存在的违约风险,为获取更多的利润而贷款给一些劣质购房人,并将这些贷款进行证券化,流通到全球证券市场,直到信托体系崩溃带来了经济泡沫破碎,许多证券化之后的贷款难以回收本金。美国次贷危机直接影响到全球金融市场的稳定,导致金融市场证券化风险的爆发。证券化是金融市场发展的一种创新方式,促进了市场资金的流通,但同时也增加了金融市场风险。对于我国的金融市场来说,由于发展还不成熟,防范能力较弱,不能较好地抵抗金融风险带来的冲击,所以,在金融市场证券化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金融安全问题,提前预防证券化风险。

3.保险市场的直接风险和潜在风险

保险是维持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因素,我国的保险市场还处于发展完善期,加上国际金融危机对投资环境的不良影响,许多保险公司面临生存压力。当资本市场陷入低迷时,保险业将处于长时间的调整状态,导致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下滑,优质资产率逐渐降低,很难抓住好的投资机会。此外,随着债券市场收益率的走低,保险公司现金流再投资的难度也会增大。保险市场不仅受到宏观经济的影响,还与整个金融市场关联密切。例如,GDP的增速减慢,在宏观上制约了保险业的发展,而投资环境的恶化使得一些投资型的保险产品发生潜在风险,而这些产品是保险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如今,银行降息成为刺激经济的重要手段,央行多次下调了存贷款的基准利率,这给保险业带来了新的机遇,如果投资类产品利率比银行定期存款高,则会激发消费者的购买欲望。但是随着股市的持续低迷,加上债券收益的不断下降,使得保险公司的资产管理难度增加,投资业绩日益下滑,面临着较大的赔付压力。

由于全球经济的发展预期不乐观,我国保险公司的自身资产和市值处于下降趋势,特别是随着股市的低迷,一些保险公司的投资出现较大亏损,总资产有一定幅度的缩水。截至2016年年底,我国保险业的投资收益率为5.66%,同比降低2%[4]。其中中国平安2016年年初的股价为34.50元,年底的股价为35.43元,一年仅仅涨了2.69%,远低于同期的通货膨胀率;中国人寿2016年年初的股价为26.85元,到年底为24.09元,一年下跌了10.28%。在资产缩水下,直接导致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降低,影响到保险业的可持续发展。保险市场的稳定关系到我国金融市场的稳定,针对保险市场存在的直接或潜在风险,除了保险公司自身要加以规避之外,保险监管部门也应强化措施,帮助各大保险公司化解危机,使保险业发挥出稳定金融市场的作用。

二、经济新常态下的金融风险防范机制

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保稳定、促和谐”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宗旨。中央多次提出金融安全问题刻不容缓,需要建立起有针对性的防范机制。金融危机爆发的严重性以及其产生的巨大破坏力使各国政府和居民更加重视系统性风险[5],我国金融风险的防范应从市场准入机制、市场监管机制、危机防范机制三个方面入手。

1.建立金融市场准入机制

金融市场准入主要有三个方面:金融产品准入、金融机构准入、高级管理人员准入。

首先,要建立起金融产品准入机制。金融产品受到价格、金融市场深度、金融市场稳定程度等因素的影响,交易风险比较难以把控,完善的准入机制可以方便监管部门集中管理金融产品风险。金融机构可以主动向监管部门申请“准入核查”,在达到一定标准下才可以进入市场;监管部门也可以直接审核一些优质金融机构,并发放准入证。在金融产品准入机制中,产品必须满足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并在法律和政策规定的框架内,符合金融机构的业务能力及功能定位,且自身具备较为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操作规程与风险保障制度严谨、科学,能自主适应央行的监管力度。

其次,监管部门要建立起金融机构准入机制。所有入驻的金融机构都必须满足国民经济的发展需求,并与金融业的发展方向相一致,内部组织结构科学合理,能主动参与公平竞争。股权、股东、资本等符合市场的最低要求,从业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比例符合标准,机构的管理水平与自身发展能力适应,有完善的法人治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机构的经营规划及财务预期较为合理,办公场所能够达到安全要求。在加强监管的同时,逐步放开银行业等金融服务行业的准入管制,鼓励更多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发展[6]。

最后,建立高级管理人员准入机制。此类人员要能贯彻和正确执行经济方针、金融政策,对相关法律规程较为熟悉并能严格遵守,具备与职务相当的学历及任职经历、组织能力、管理能力、专业知识、业务开展能力等,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2.制定金融市场监管机制

金融市场监管是防范金融风险的重中之重,为了制定有效的金融市场监管机制,首先要规范市场运行的各个环节,不断强化市场运行基础,针对银行、证券、保险三大行业的金融企业,采取一切能规避违规操作的措施。在当前的金融市场,银行业率先完成股份制改革,拓展了资本规模,提高了自身的运营能力,而证券业和保险业紧跟其后,不断加大改革和整顿力度,为金融监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条件。金融业在接受社会监督的同时,也要接受相应的金融监督,结合自律和他律,以约束自身的市场行为。金融市场监管机制还要具备宽松的大金融环境,相关部门可以通过社会信用体系的整顿,强化信用理念的传播工作,使全民信用意识得到普及。要积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严格处理金融市场上的一些不良事件,打击逃债、废债等恶劣行为。监管部门要积极采取相关的行政手段,通过行政处罚、经济处罚等措施,不断规范证券市场和保险市场,确保各种交易行为都要以法律法规为准则,严防金融活动中不规范行为的发生。坚决反对不正当的市场竞争,利用经济杠杆对市场上的各类竞争行为进行调节,以推动金融产业的规范发展。

从当前的情况看,我国金融市场监管体系与市场运行体系尚不配套,存在一定的失衡现象。所以,有必要进一步强化监管机制,赋予监管机构应有的法律地位和职能作用,突出监管人员的职责意识,明确自身的监管使命,使其有较强烈的监管责任感,能够做到依法办事。要提高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能力,赋予其机构编制的适度灵活性,确保其具有足够的监管资源[7]。同时监管部门还要考虑到基础设施和人才队伍建设,培养更多的符合市场需求的监管人才,使人才培训和竞争机制成为金融市场监管机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样才能使金融市场监管有强劲的后力和源源不断的新鲜血液。监管部门应强化信息技术的运用,以掌握更多、更广的金融信息,为监管工作提供更好的服务。监管方式应科学合理,既要重视经典的传统管理模式,也要注意创新,使监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在金融市场监管的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理念,打造具有中国特色的金融市场监管机制,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可持续发展。

3.完善金融市场危机防范机制

金融市场危机防范机制能够有效预防大部分的金融风险,所以,经济新常态下的金融市场风险防范机制不可或缺。

首先,要构建合理的减震机制。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市场经济发展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尚有一定差距,特别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金融市场容易受到外部环境的冲击,所以有必要建立减震机制。一是制定存款保险制度,以保护存款人的切身利益,这对于金融市场的稳定至关重要,能够预防银行倒闭所引发的连锁反应,强化银行经营的监管工作。鉴于我国金融机构的破产风险主要由政府承担,这给监管部门增大了处置难度,也会使银行等金融机构过于依赖政府,频繁从事一些高风险的业务,极大地影响到金融安全,由此可见,存款保险制度的构建刻不容缓。二是要提高对银行资本规模的要求,强化银行应对危机的能力。由于金融衍生商品的交易日益火热,过低的银行资本规模将难以适应市场发展需求,有必要进行规范和调整,使银行的业务经营趋向稳健。我国可以借鉴新加坡、韩国等国家的经验和做法,构建银行资本不足时的快速纠正机制,适当调高银行业务的许可标准以及存款保险金的比例,对于不符合标准的银行实施一定的制约措施。三是要适当调整汇率制度。由于全球化的影响,金融安全不仅有国内的风险,还有国外投机者带来的风险,所以,国家汇率制度应具备较强的弹性,可以在允许范围内加大汇率浮动程度,以优化进出口贸易结构,推动我国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

其次,要提升银行的经营能力。很多金融风险都来自银行的不良资产,美国次贷危机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我国应加快银行体系的改革,一是调整银行和企业之间的关系,适当降低政府主导力。在市场经济发展初期,政府主导属于合理措施,但这并不等于是“政府保护”,而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政府主导必将影响到银行及企业的核心竞争力[8]。所以要推动政府职能改革,将重点转向金融竞争机制及银行经营能力的培育上来,不能强行绑定银行和企业,而应通过银行和企业关系的调整,给予双方更多的自主权,减少政府的干预行为。二是改善银行的产权关系和治理结构。例如,通过股份制改造,使银行产权单一的问题得到解决。国有银行必须要加快商业化改革,从根本上改变银行经营机制,不断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此外,要加快银行不良资产问题的解决,由于一些历史原因,国有银行长期积累下来的一些不良资产面临解决难题,政府在适当帮助的同时,可以鼓励银行加快产权制度改革,不断提升经营效率,最大程度地处置和剥离不良资产。

三、经济新常态下的金融风险防范途径

相对于一般时期的金融风险防控,新常态时期的金融风险更加复杂[9]。针对金融市场所存在的各种安全问题,在建立完善金融风险防范机制的基础上,要探寻正确的风险防范途径,以规避可能存在的金融风险。主要从金融服务、金融业转型、风险防范体系、CCP机制四个方面入手,提高金融风险防范的创新力度。

1.适应经济新常态的发展要求,做好金融服务

金融产业的宗旨是为实体经济服务,在经济新常态下,必须全力做好金融服务。在传统模式下,大部分的金融机构考虑到自身的短期利益,经营重心放在存贷款规模的扩大上,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金融机构的诸多理财业务、基金业务也开始快速扩张,为了拓展盈利渠道,许多金融机构利用一些不合理的业务定价实现收入增长。这种金融服务并不符合实体经济的发展需求,难以体现服务实体经济的需求。当前,我国经济正进入新常态,金融业也步入平稳发展期,在这种情况下,金融机构应主动适应新的发展要求,适当调整发展速度和规模,对金融市场发展新常态有正确的认识,建立起符合经济新常态的发展轨道,使发展战略更加科学、客观。相关部门要从宏观层面上紧密围绕经济新常态目标,及时调整金融政策、资源、格局,帮助金融机构不断优化业务结构,从根本上改善金融服务,推动金融机构的稳态化发展,使金融和经济、供给和需求能够相互融合、协调发展。

2.提高金融业转型力度,促进金融改革

在经济新常态下,金融业转型和体制改革是防范金融风险的关键所在。首先,金融机构要不断优化贷款配给。对产能过剩的企业应调低信贷标准,使信贷资金得到合理分配,更多用于企业升级改造的扶持中。对于经营理念先进、市场前景看好的优秀企业,金融服务应及时跟进。其次,金融机构要重新布局客户结构,积极调整客户类型,将服务重点放在具备较大发展潜力的实体经济领域,加大对发展瓶颈期的企业扶持力度,拓展中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三农”的信贷规模。金融机构应通过信贷业务流程的完善,掌握和调整授信标准,全面与金融市场接轨,构建与时俱进的发展理念。此外,金融机构还要实现消费服务转型,在经济新常态下,根据市场的消费方向进行转型升级,开发出多元化的金融产品,正确引导客户的消费理念,以此带动城乡居民的消费结构升级,鼓励更多的消费者通过金融服务实现资产保值、升值,为国家“刺激消费”战略做出一定贡献。

3.加快金融发展环境建设,构建风险防范体系

金融发展环境建设直接关系到金融风险防范。相关部门应通过深入调研,掌握当前金融发展环境的实际状况,有针对性地完善金融市场环境,构建起风险防范体系。首先是防控民间资本风险。近几年来,受到内外部环境的影响,我国的民间融资领域出现了不少金融风险事件,例如,温州民间资金链的断裂,引发了大批中小企业倒闭,一些企业老板“跑路”,对借贷市场的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并在很大程度上冲击了当地经济的发展。相关部门应加快立法进度,建立健全与民间资本有关的法律规程,不断规范民间融资行为,强化民间借贷的风险评估及防范措施,特别是对P2P借贷平台要加强监管,确保民间融资能够在法律制约下进行,规范民间融资的沟通渠道和资本运营。其次要提高商业银行、第三方支付平台的金融资产质量。重点强化互联网金融的风险防范,对于银行资本运作进行实时监管,关注信贷资金风险集中的行业,在必要时发出预警,不断提高金融风险评估能力,及时制定相关的风险防控预案,保障银行金融资产能够在优质标准下运行。此外,还要规范金融机构的业务监督。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许多金融机构延展了业务形式,推出一些新的金融产品,但也带来了一定的监督难题。金融监管部门有必要改变传统的监管模式,积极适应当前金融产品的复杂性和多元性,持续规范金融产品的发展,避免跨领域风险的出现。

4.在金融市场引入CCP机制,完善市场监管措施

CCP机制(Central Counter Party)也叫作中央对手方机制,在证券、金融产品、外汇交易等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10]。CCP机制可以在多边净额结算和抵消制度的支持下,消解各方的交易风险,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而且还能提高交易处理的效率。我国金融市场可以引入CCP机制,使市场监管措施得到进一步完善。目前,在我国金融市场使用的CCP机制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非独立模式,即CCP机制没有独立机构负责,金融交易所担负起CCP机制的一些职能,为所有买方和卖方提供CCP服务,例如,我国早期的期货市场大多采用这种模式。从一定意义上看,该模式下的金融风险集中在金融交易所内部,考虑到交易所的特殊地位,这种风险集聚不但难以缓解市场风险,还有可能扩大市场风险,所以不能全面发挥CCP机制的基本功能。二是独立模式,即CCP机制有独立机构负责,为金融市场提供CCP服务。这种模式在我国证券市场得到广泛应用,例如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就充当了证券交易市场的中央对手方,开展证券登记结算的相关服务业务。除了证券市场之外,CCP机制独立模式在我国银行市场也有引入,例如,上海清算所就采用了这种模式。在独立模式下,金融交易所和CCP实现了法律层面的分割,这样可以有效预防金融风险蔓延,为金融市场监管加上一道“保险杠”。

我国的CCP机制基本上属于行政行为,例如政府明确规定的金融活动可以由市场主体进行,但未规定的金融活动则严禁触碰,除非得到特别的许可才能进行,即“正面清单”模式。所以,我国的CCP机制尚未形成完整的、自主的规范模式。但是近几年来,我国行政改革逐步深入,行政与市场行为开始脱离,例如,上海自贸区完全自由的贸易试验,拉开了CCP机制回归本源的序幕,只要法律没有作出禁止性的规定,即使不在行政规定范围内的金融活动,相关市场主体也可以进行,即“负面清单”模式。2015年9月,习近平主持深改组会议,提出全面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建议,指出“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具有重要意义。[11]”CCP机制对于我国的金融安全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因为推行CCP机制并配套相关政策法规之后,市场主体不仅在自贸区,还能在其他金融领域开展“负面清单”活动,提高了金融市场的活跃度,而监管部门也能做到“有法可依”,从而把金融风险防范措施落到实处、细处。

[1] 习近平就维护金融安全提出6项任务[EB/OL].http://finance.china.com.cn/news/20170426/4191130.shtml,2017-4-26.

[2] 银监会:2016年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1.74% 降0.02个百分点[EB/OL].http://kuaixun.stcn.com/2017/0125/13032412.shtml,2017-1-25.

[3] 于文强,等.商业银行转型升级的内驱动力——基于创新效率视角的研究[J].金融论坛,2017,(3):37-50.

[4] 2016年保险行业投资收益率5.66% 较2015年下降近2个点[EB/OL].http://www.cb.com.cn/zjssb/2017_0214/1177172.html,2017-2-14.

[5] 杨源源,张译文.中国上市金融机构系统性风险测度[J].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17,(4):27-36.

[6] 江飞涛,李晓萍,贺俊.财政、金融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研究——基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视角[J].学习与探索,2016,(8):107-144.

[7] 张承惠.关于我国金融监管框架重构的思考与建议[J].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2016,(9):1-5.

[8] 刘兵勇,唐旭茂.政府控股银行与外资银行孰优孰劣——是产权差异抑或政策待遇差别使然[J].上海金融,2016,(8):34-42.

[9] 陈道富.新常态下的金融风险防控[J].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2016,(12):1-6.

[10] 吴军,周天颖.中央对手方履约风险防控机制设计——以上海清算所为视角[J].上海金融,2016,(12):37-40.

[11] 习近平主持深改组会议: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EB/OL].http://money.163.com/15/0916/10/B3KIK6JA00253B0H.html,2015-9-16.

〔责任编辑:惠国琴〕

F8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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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8594(2017)04-0111-05

2017-04-29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城市突发公共事件风险治理及其实现机制”(11CGL089)阶段性成果

吴志敏(1979—),男,浙江永嘉人,副教授,博士,从事风险管理与当代社会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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